程颢(1032—1085)制置条例司刚刚设立时,派遣八个人到各路去视察农田水利,程颢就是其中的一个,程颢实际上就是王安石特别提拔的人才。后来他因为不赞成新法,出为签书镇宁军判官。但是,《宋史·王安石传》和《宋史·程颢传》都不记载程颢曾经做过条例司官员一事,大概是觉得受到王安石的赏识是程颢的一个污点,所以要为他隐讳吧?
刘彝(1017—1086)条例司派遣的八个人之一。在这之前他本来是县尉,也是王安石特别提拔的人。史书上说他因为不赞成新法被罢官,又说神宗选拔管水利的官员,因为他熟悉东南的水利,让他做了都水丞,并不是不用他,因为他有自己的专长,便委派他专门去做一件事罢了。由于他没有在关键的部门工作,所以本传没有贬低他的言辞,而且极力称赞他有才干。
卢秉(?—1092)也是条例司派遣的八个人之一。史书记载他与薛向施行盐法时骚扰百姓,然而他请求辞去发运使一职并交出财物,经过综合考察,他的名声和他的实际情况还是可以看出来的。后来他出征西夏,建立奇功,他突出的才干才被人了解。他的父亲卢革因为谦让而闻名,而卢秉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很好的声誉。他曾经说,树木如果不培植根是长不好的,就像士大夫要立名节一样。蒋堂体味他的话,认为他将来必成大器。王安石因为读了他的《壁间诗》,喜欢他的谦虚、淡泊,不争名利,所以特意提拔他。卢秉后来去戍守边关,因为父亲年老,多次请求辞官回家,神宗手诏挽留他,他的父亲卢革听说了,也以国家大义为理由不让他回来,后来父亲病重,他才得以回家,从此不再复出。由此说来,卢秉的名节真是非常卓越、鲜明,令人赞赏,也不辜负王安石对他的期望。但《宋史》却说他迎合屈从世俗的爱好,父子二人的为人相差很远。然而,卢革并没有说过他的儿子品行不好,而且是用国家大义要求他,不许他退休回家,而史家竟不许卢革有儿子,这是为什么呢?只是因为他奉行新法。
蔡上翔说,谢卿材、侯叔献在当时都号称是贤人,不知根据的是什么书,有待考证。
谢卿材、侯叔献、王汝翼、曾伉、王广廉是条例司派遣的八个人中其他的五个人,《宋史》中都没有传,事迹也不可考。以程颢、刘彝、卢秉为例,他们应当也是很优秀的人才。
吕公著(1018—1089)吕公著后来与司马光一起破坏新法,史家都把他看作是大贤人。然而他被破格提拔为显要的官员,其实是王安石推荐的。史家唯恐玷污了吕公著,所以在吕公著的传中讳而不谈这件事,但在他的哥哥吕公弼的传中记载:“王安石知政事,对吕公弼不附和自己很不满,对他说要用他弟弟吕公著为御史中丞,以迫使他就范。”大概这里又想给王安石编织罪名,于是忘了给吕公著隐讳,留下了这个痕迹给人们看。但我确实不能理解,对他的哥哥不满意,为什么还要举荐他的弟弟?而举荐了他的弟弟又为什么能够逼迫他的哥哥呢?真可谓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关键是王安石举荐吕公著是明显的,没有异议的。那些诋毁王安石专门任用小人的人又将如何解释呢?
韩绛(1012—1088)韩绛是王安石推荐选拔的,代替陈升之领导制置条例司,不久又做了参知政事,并继王安石之后担任了宰相。他一心一意地守护新法,当时有“传法沙门”的称号,由于这个原因,《宋史》本传极力丑化和诋毁他。然而,考神宗刚登基的时候,韩琦就举荐韩绛有辅佐天子的气度,这个人的才干、品德都很优秀,并非只有王安石一个人了解他。他在早年断案清正廉明,抚慰百姓非常周到,政绩历历可观,做谏官的时候屡次谈到宫廷中积存的问题,尤其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庆州的羌民叛乱,被他一举平定了,可以看出他在军事谋略上也很优秀。他知成都府、开封府,屡次打击豪强来缓解百姓的困苦。仁宗感叹地说:“大家都姑息他们,只有你能不屈服于世俗。”一些大臣数次冒犯皇帝的恩泽,韩绛执意认为不应该,他对皇帝说:“我惹得众人不高兴,恐怕会有流言蜚语。”皇帝说:“我没有做皇帝的时候,就听说官员们常拿国家的事情做人情,你能这样坚持是对的,怕什么谗言呢?”他的这种刚正不阿的气节在朝廷中其实是很罕见的。他曾经说,国家要富裕,就应当充分利用土地。他还第一个提出要改革差役法,是一个当政者中非常识大体、顾大局的人。他还数次推荐司马光一点儿都没有党同伐异的想法,这一点尤其令人敬佩。由此说来,王安石举荐韩绛来代替自己,实在是太合适了。以韩绛的贤能,他唯独对王安石心悦诚服,坚持施行新法,不加以改变,新法的好处也是可以看得到的。《宋史·韩绛传》只因这个缘故,在韩绛做了宰相之后就增加了许多诋毁他的话,不顾自己前后矛盾,我于是更加知道《宋史》是不可信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