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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传(1950—1975)(69)

作者:杨树标

抗战胜利后,台湾建立了“军统”(“军统”名称已不存在,改设保密局)站,设在台北市西宁南路回教堂内,配有支台与南京总台联络,与台湾省警备司令部等公开机构保持业务上之密切关系。逃台之初,原来只在台湾设立一个站。随着蒋介石的“銮驾”,各种特务机构倾巢而至。按规定负责军事情报的各军种、兵种的第二处(即情报处),也可插手搞社会治安。再加上省保安司令部、宪兵队、警察局等,甚至连“国防部”的技术总队都可抓人、办人。面对这种情况,蒋介石也感到必须重新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情治”系统。当时的“情治”可以说是十分繁忙,就以“监察台”为例。逃台之处,设台址于台北市武昌街,后迁设台北市木栅乡19号。1950年下半年在台北市介寿馆楼上,由“保密局”、“总政治部”、空军等机构联合设立电台,承担对大陆的窃收与窃听业务:(1)窃听公用电话干线(北京—上海,上海—衡阳,衡阳—天水等)、商用电话的主要干线(北京—上海,天津—上海,上海—广州,上海—沈阳,天津—广州等)、各市支线通话(沈阳、迪化、太原、汉口、重庆、成都、桂林、昆明、杭州、温州、汕头等市)以及每日按时窃听北京—莫斯科间俄语长途无线电话,收录后译成中文上报。(2)窃听无线电话的各机,兼收北京人民广播电台的新闻广播,窃抄北京台及华东、西南、中南各地人民广播电台的行情、银根、水位等报告,然后分为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交通等类汇编装订上报。(3)窃听大陆解放军通讯,窃收各台来往电报、话报及双方谈话内容,上报设在台北的“电讯研究委员会研译组”研译。(4)设机专寻大陆未列入的长途无线电话电台,昼夜不停地工作。

1949年7月,蒋介石在高雄召开秘密会议,成立包括蒋经国在内的“政治运动委员会”,基本任务是“统一所有情报工作,并使之充实、强化”。[62]1950年,蒋介石复职当天就指令成立台湾情报工作委员会(简称“台情会”),彭孟辑为主任委员,负责协调指挥国民党党政军宪特各情报特务机构。各情治单位派出高级人员为“台情会”委员,将各自全部人马统一于“台情会”之下,重新造册换证,开展“情治”活动。“政治行动委员会”改为“总统府资料室”后,蒋经国兼任主任,接管了“台情会”,掌握了统制各门派“情治”机构的权力,重新调整和排列各“情治单位”的秩序。大体是:“内政部调查局”以岛内“社会调查”,“防制经济犯罪、贪污、漏税”为主;“国防部情报局”以对大陆的“情报搜集”和建立特务网为主;其他单位以“防共”、防岛内“暴乱”的“调查与防制”为主。各司所司,各管所管。另外,国民党中央党部的组织、社会、海外、文化、青年等各工作委员会,也都委以“特勤任务”,扮演协同“情治系统”的角色。鉴于“特务统治”的名声已臭,蒋经国报请成立“国家安全局”。1954年10月,蒋介石批准组建“国家安全局”,以过去的“保密局”为骨干,由郑介民任局长,统一调和、考核各“情治单位”的“绩效”。后来,又分别撤销“台湾防卫总部”、“台北卫戍总部”、“台湾省保安司令部”和“台湾省民防司令部”,在“保密局”骨干基础上,成立“警备总司令部”和“宪兵司令部社调组”,负责台湾的“内部安全”。由此,台湾各地的谍报网形成,成为维护蒋介石在台湾统治和镇压台湾人民的工具。

经过“重建”,“情治”机构的权力非但没有缩小,反而高度膨胀。特务不仅查办包括共产党地下组织、“亲共分子”、“台独分子”在内的“政治犯”,而且拥有新闻检查权,大肆查禁书报杂志。在经济领域,特务亦插入一脚,参与经济管制,凡有买卖金银外汇或私下贷款放款者,一律以“扰乱金融罪”逮捕。

为了获取“情治”部门的高额悬赏,有些特务甚至故意引人犯罪,既当教唆犯,又当执法者,做无本发财的买卖。按照规定,破获经济案件,告密者可得赃款30%,破案单位可得35%。于是很多特务便装成犯罪分子,如开设地下钱庄、设立赌场,或假装有外汇要抛售等,引人上钩,一旦有人落入圈套,该特务所在部门马上出面逮捕。因为告密者和破案者同出一门,落网者的“赃款”立即有65%落入特务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