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德到年龄的时候,他就会成为富有的年轻人。”他说,“根据亚特兰大的发展趋势,他的产业二十年后会增值十倍。孩子必须在他产业的所在地被抚养成人,这才是对的,这样,他就能够学会如何管理他的财产了——是的,还有白蝶的和媚兰的财产。不久以后,他就要成为韩姓家族留在这的唯一的男人,因为我不会永远待在这。”
至于彼德大叔,他则想当然地认为,思嘉来了是会长住下去的。在他看来,查理唯一的儿子在自己无法监督的地方抚养成人,这是令人难以相信的。对所有这些理由,思嘉只是笑而不答。在弄清楚自己对亚特兰大和夫家亲属长期相处到底喜欢到何种程度以前,她不愿表态。她也知道,先得说服嘉乐和埃伦。再说,她一旦离开塔拉,心里便想得厉害,想那红色的田野,生长茂密的绿油油的棉花以及晨曦中舒心怡人的宁静气氛。嘉乐曾说,她对土地的爱是从血统中带来的。她现在才第一次隐隐约约地意识到这句话的含义。
所以,对她要住多久这个问题,眼下她总是巧妙地避开,不给确切的答复,而是颇为轻松地融入这座红砖房里的生活中去,融入这所位于桃树街宁静的末端的房子的生活中去。
跟查理的亲属生活在一起,看着他生于斯长于斯的家,思嘉现在对这个在短期内接二连三地把她变成妻子、寡妇和母亲的年轻人的了解多了一些。很容易便可以看出他为什么如此害羞,不懂世故,却又如此理想主义。如果说查理继承了他父亲——一位勇敢坚强、大胆无畏、脾气暴躁的士兵——的某些个性的话,那在孩提时代也早被把他抚养成人的女性氛围给扼杀了。他对孩子气的白蝶很衷心,跟媚兰也很亲近,比通常哥哥对妹妹的态度还亲,而这世界上又再也找不到比这两位女士更温柔可爱、更不谙世事的人了。
六十年前,白蝶姑妈受洗时被命名为萨拉·简,但在很久很久以前的一天,因为她那双脚步轻盈、永不安定、嗒嗒乱跑的小脚,她那溺爱孩子的父亲便把这一绰号安在她身上[1]。自那以后,便没有人叫过她别的名字。这第二次命名以后的岁月里,她身上却发生了很多变化,使这一爱称变得不太合适。原来那个步履轻快、蹦蹦跳跳的小姑娘不见了,如今只有那两只与她现在的体重极不相称的小脚和欢快天真、漫无目的的说话声还有原来的样子。她身材矮胖,面色粉红,头发银白。由于紧身胸衣束得太紧,总是有点气喘吁吁的。她把两只小脚硬塞进过小的便鞋中,走路顶多能走一个街区远。她那颗心一激动便跳得飞快,而她也总是随它去,一点也不会觉得不好意思。稍受刺激,她便会晕过去。大家都知道,她的昏厥一般情况下都只是小姐般的装模作样而已,但他们太爱她了,肯定不会这么说出来。每个人都很爱她,像孩子一样惯着她,不愿跟她认真——大家都这样,只有她的哥哥亨利除外。
在这世界上,她喜欢闲聊胜过任何事,甚至超过对餐桌上食物的喜爱。她可以一连好几个小时用一种对人无害的友好方式谈论别人的事情。她对人名、日期和地点根本记不住,常常把亚特兰大上演的一出剧里的演员和另一出剧里的演员混为一谈,而这也不会造成任何人因此而被误导,没有人会蠢到把她说的话当真,也没有人告诉过她真正骇人听闻或是羞耻可恶之事,因为,虽然年已六十,她那老处女的心态还是应该受到保护的。她的朋友们于是都好心地联合起来,对她就好像对一个需要保护和爱抚的孩子一样。
媚兰很多方面都很像她的姑妈。她像她那样生性羞怯,会突然脸红,还很谦虚,但她确确实实“有点见识——这我得承认”,思嘉心里不甘愿地这么想。像白蝶姑妈一样,媚兰有着一张受着保护的孩儿脸,从来就只知道单纯和善良,真理和爱心。她像个孩子,即使看到艰苦和邪恶的东西,她也辨别不出来。因为她总是非常幸福,非常快乐,所以她想要她周围的每个人也都幸福快乐,至少是想让他们对自己感到满意。为了这一点,她总是看到别人最好的一面,而且会很善意地说出来。在再笨的仆人身上,她也能发现一点忠诚的品德以作补偿。相貌再丑陋、再不可爱的女孩,她也能在她身上发现礼数上的优雅举止和高贵的气质。再没用、再无聊的男人,她也会从他可能有的潜在能力看待他,而不从其现在的样子去看待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