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是她是个男的,就算她要把商店抵押出去来筹钱,她也要买下那个锯木厂。可是,在他们结婚的第二天,当她巧妙地对弗兰克暗示此事时,弗兰克笑着告诉她,不要用她那漂亮可爱、小巧玲珑的脑袋去烦这些生意上的事了。她居然知道抵押是怎么回事,这也使他感到很吃惊,起初他还只是觉得很好玩。可在他们新婚的日子里,那种好玩的感觉很快就消失了,代之而起的是惊奇。有一次,他不小心向她透露了“有些人”(他很小心,没有提到那些人的名字)还欠着他的钱,但现在没法还他。当然,他也不愿意逼那些老朋友和上流社会人士还钱。因为提到这件事,弗兰克感到很后悔,因为自此以后,她就一再询问这件事。她露出一副孩子般天真可爱的样子。她说,她只是好奇而已,想知道欠他钱的人都是些什么人,他们都欠了他多少钱。弗兰克对这事含糊其辞的。他不安地咳了咳,摆了摆手,一再重复着别折磨她那漂亮可爱、小巧玲珑的头脑之类的话。
可是,他终于开始意识到,这个漂亮可爱、小巧玲珑的头脑同样“精于算账”,事实上比他自己的还更强。知道这一点使他很不安。当他发现她很快就能用心算把一长串数字加在一起,而他自己一旦超过三个数字就得用笔和纸时,真是觉得如五雷轰顶。分数对她也根本不成问题。他觉得,一个女人懂得分数,对生意的事这么清楚,那是很不恰当的。他相信,即使一个女人如此不幸,有了这种不像女人的理解力,她也应该装着没有才好。现在,他不喜欢和她谈论生意的事了,而在婚前,他却对此津津乐道。那时,他认为她完全不懂这些事,对她解释这些事是很愉快的。现在,他看出来,她理解得非常透彻。对女人的这种双重性,他感到自己也有了男人通常有的那种义愤。再者,发现了女人居然也很有头脑,他也有了男性常有的那种醒悟与失望。
思嘉在跟他结婚一事上耍了手腕,弗兰克是婚后过了多久才知道的,这谁也不知道。也许是在显然还是自由之身的托尼·方丹来亚特兰大做生意时,他才知道事实真相的。也许是他在琼斯伯勒的姐姐写信直接告诉他的,她说,她对他的婚事简直大吃一惊。他肯定不会从苏埃伦那里得到消息。她从来没给他写信,自然他也不能写信给她,向她解释。既然他已经结婚了,解释又有什么用呢?一想到苏埃伦永远也不知道事实真相,总是会认为是他丧失理性抛弃了她,他内心就觉得很不安。很可能其他人也都这么想,都在谴责他。这无疑使他陷入了极为尴尬的境地。而他又无法开脱责任,因为一个男人是不能到处去说自己被一个女人冲昏了头脑——而一个绅士也不能到处去张扬,说他的妻子用谎言骗了他,将他俘虏了。
思嘉是他的妻子,而妻子有权利得到她丈夫的忠诚相待。再说,他也无法使自己相信,她对自己一点感情也没有就这么漠然地跟他结婚了。男性的虚荣心不允许他让这种想法在他的头脑里停留太久。认为她是突然间爱上了他,于是宁愿对他撒谎以期得到他,这种想法比较令人愉快。可这也太令人困惑不解了。他知道,自己对一个年龄小自己一半、既漂亮又精明的女人来说,吸引力并不大。可是弗兰克是个绅士,他只把这种迷茫留给自己。思嘉是他的妻子,他不能问这些令人难堪的问题去侮辱她,毕竟这些都已经于事无补了。
弗兰克也不是特别想去弥补这些问题,因为他的婚姻看上去挺幸福的。思嘉是最迷人、最令人心醉的女人,他觉得她什么方面都很完美——就是太任性了。早在新婚之初,弗兰克就知道,只要她能我行我素,生活是很幸福的,可是她遭到对抗的时候——如果让她自行其事,她就像孩子一样高兴非凡,笑吟吟的,还会开些傻乎乎的小玩笑,坐在他的大腿上捋他的胡须,直到他发誓说他觉得自己年轻了二十岁。她有时会可爱得令人感到颇为出乎意料,而且非常体贴,晚上他回家来的时候,她会把他的拖鞋放在火上烤热,对他湿透的脚和没完没了的伤风感冒大惊小怪,还记得他总是很喜欢鸡内脏,喜欢在咖啡里加三茶匙糖。是的,和思嘉在一起生活是很温馨、很舒服的——只要她能自行其是。
结婚两个星期后,弗兰克患了流行性感冒,米德医生让他卧床休息。战争开始后的头一年,弗兰克因患肺炎住过两个月的院,自那以后就一直害怕会再得肺炎,所以,他很高兴躺下来,盖上三床被子,喝着嬷嬷和白蝶姑妈每隔一小时就给他端来的热乎乎的汤药,好让自己发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