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代表我自己谢谢你的好意,”伊丽莎白说,“可惜我不是特别欣赏你这种找丈夫的办法。”
两位客人顶多只能停留十天。维克哈姆先生离开伦敦之前已经获得任命,必须在两个礼拜以内赶去部队报到。
只有本尼特太太叹惜相聚太短,她争分夺秒,带着女儿到处做客,又频繁地在家大兴宴席。这些宴席倒是所有人都能接受,顾及颜面的甚至比寡廉鲜耻的更加渴望与外人应酬。[333]
至于维克哈姆对丽迪雅的怜惜,则正如伊丽莎白所料,实在比不上丽迪雅对他的爱慕。其实她无须察言观色,就算只从常理推断,也能判定两人私奔主要是因为丽迪雅热爱维克哈姆,而不是维克哈姆迷恋丽迪雅。伊丽莎白最初觉得很奇怪,维克哈姆对丽迪雅并非一往情深,到底为什么要带着她跑路,后来获悉他是情势所迫非走不可,这才恍然大悟:像他这种血气方刚而又人品欠佳的青年,自然不肯轻易放过女人投怀送抱的机会。
丽迪雅对他的喜爱简直有些过分。她开口闭口都是亲爱的维克哈姆,没有任何人能与他相提并论。他无论做什么都是全世界最好的;丽迪雅还坚信到了九月一日那天[334],他射中的鸟肯定比全国随便哪个人都要多。
他们来了之后不久某天早晨,她正和两位姐姐坐在一起,这时对伊丽莎白说:
“小丽,我还没把婚礼的经过说给你听呢。我跟妈妈和其他人讲过啦,可惜每次你都不在场。你想听听是怎么办的吗?”
“不想,真的,”伊丽莎白回答说,“我觉得这种事没什么好说的。”
“哎呀!你这人真是奇怪!但我偏偏非说给你听不可。我们结婚的地方你知道的,是在圣克雷蒙特[335],因为维克哈姆寄宿的地方就在那个堂区。当时约定所有人在十一点到那里。舅父、舅母和我一起去,其他人在教堂和我们碰头。呃,到了礼拜一早上,我真是特别紧张啊!你知道吗,我很害怕会有什么变故,弄得婚礼不能如期举行,那样我肯定要发疯的。这也怪舅母,我穿衣打扮的时候,她好像讲经一样啰嗦个不停。不过她说的话呢,十句里面我顶多听进去一句,因为我啊,你猜也猜到了,我心里惦记着亲爱的维克哈姆呢。我很想知道,他结婚的时候会不会穿着蓝大衣[336]。
“呃,那天我们像平常一样,在十点吃了早餐;我感觉吃了好久。对了,有件事要说给你听,我住在舅父舅母家的时候,他们一直不高兴。说了你不敢相信,我在他们家住了两个礼拜,可是一次门都没出过。没有宴会,没有娱乐活动,什么都没有。说实话,伦敦虽然冷清,但小戏院[337]还是开着的啊。好了,车刚到门口,舅父居然有事,被斯通先生[338]那个可恶的家伙叫走了。你也知道的,他们见面总有谈不完的事情。我吓死啦,不知道该怎么办,因为我必须等舅父送我出嫁;如果过了钟点,我们就结不成婚了。[339]幸好他不到十分钟便回来,然后我们大家就出发啦。不过我后来想啊,就算他不去,婚礼也不用推迟,因为达希先生完全可以代替他。”
伊丽莎白听了大吃一惊,不由喃喃地说:“达希先生居然也去了!”
“是啊!他是陪维克哈姆去的,你还不知道吧。天哪!我怎么忘记了!这件事我不应该提的。我郑重向他们保证过的!维克哈姆要怎么数落我呢?这本来应该是个大秘密的!”
“既然应该保密,”简说,“那就别说下去了。我保证不再追问。”
伊丽莎白虽然心痒难搔,但装作若无其事地说:“是啊!我们不会继续问你的。”
“那就多谢啦,”丽迪雅说,“你们要是问了,我肯定把一切都说出来,到时维克哈姆会生气的。”
看到丽迪雅渴望一吐为快的样子,伊丽莎白赶紧跑开,以免真的忍不住问起来。
但她也不可能假装不知道这回事,至少不可能不去试着探听一番。达希先生竟然出席了妹妹的婚礼。像那样的场合,那样的当事人,他本来应该避之唯恐不及才对。她左思右想,许多稀奇古怪的念头纷纷涌现,却始终想不通达希到底为什么要这样做。也许达希的确是一个宽宏大量、既往不咎的君子,但这种假设虽然差强人意,却似乎不切实际。这个悬念让她浑身难受,她匆匆抽出信纸,给舅母写了一封短笺,央求她解释丽迪雅刚才说的话,当然如果这是说不得的秘密那也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