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这部小说写解放后知识分子第一次经受的思想改造──当时泛称“三反”,又称“脱裤子,割尾巴”。这些知识分子耳朵娇嫩,总不惯“脱裤子”的说法,因此改称“洗澡”,相当於西洋人所谓“洗脑筋”。
写知识分子改造,就得写出他们改造以前的面貌,否则从何改起呢?凭什麽要改呢?改了没有呢?
我曾见一部木刻的线装书,内有插图,上面许多衣冠济楚的人拖着毛茸茸的长尾,杂在人群里。大概肉眼看不见尾巴,所以旁人好像不知不觉。我每想起“脱裤子,割尾巴”运动,就联想到那些插图上好多人拖着的尾巴。假如尾巴只生在知识上或思想上,经过漂洗,该是能够清除的。假如生在人身尾部,那就连着背脊和皮肉呢。洗澡即使用酽酽的硷水,能把尾巴洗掉吗?当众洗澡当然得当众脱衣,尾巴却未必有目共睹。洗掉与否,究竟谁有谁无,都不得而知。
小说里的机构和地名纯属虚构,人物和情节却据实捏塑。我掇拾了惯见的嘴脸、皮毛、爪牙、须发,以至尾巴,但决不擅用“只此一家,严防顶替”的产物。特此郑重声明。
一九八七年十一月九日
第一部 采葑采菲
第一章
解放前夕,余楠上了一个不大不小的当──至少余楠认为他是上了胡小姐的当。他们俩究竟谁亏负了谁,旁人很难说。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何况他们俩中间那段不清不楚的糊涂交情呢。
余楠有一点难言之苦:他的夫人宛英实在太贤惠了,他凭什麽也没有理由和她离婚。他实在也不想离。因为他离开了宛英,生活上诸多不便,简直像吃奶娃娃离开了奶妈。可是世风不古,这个年头儿,还兴得一妻一妾吗?即使兴得,胡小姐又怎肯作妾?即使宛英愿意“大做小”,胡小姐也决不肯相容啊!胡小姐选中他做丈夫,是要他做个由她独占的丈夫。
胡小姐当然不是什麽“小姐”。她从前的丈夫或是离了,或是死了,反正不止一个。她深知“如花美眷,似水流年”,所以要及时找个永久的丈夫,做正式夫人。在她的境地,这并不容易。她已到了“小姐”之称听来不是滋味的年龄。她做夫人,是要以夫人的身分,享有她靠自己的本领和资格所得不到的种种。她的条件并不苛刻,只是很微妙。比如说,她要丈夫对她一片忠诚,依头顺脑,一切听她驾驭。他却不能是草包饭桶,至少,在台面上要摆得出,够得上资格。他又不能是招人钦慕的才子,也不能太年轻、太漂亮,最好是一般女人看不上的。他又得像精明主妇雇用的老妈子,最好身无背累,心无挂牵。胡小姐觉得余楠具备他的各种条件。
胡小姐为当时一位要人(他们称为“老板”)津贴的一个综合性刊物组稿,认识了余楠。余楠留过洋,学贯中西,在一个杂牌大学教课,虽然不是名教授,也还能哄骗学生。他常在报刊尾巴上发表些散文、小品之类,也写写新诗。胡小姐曾请他为“老板”写过两次讲稿。“老板”说余楠稍有才气,旧学底子不深,笔下还通顺。他的特长是快,要什麽文章,他摇笔即来。“老板”津贴的刊物后来就由他主编了。他不错失时机,以主编的身分结交了三朋四友。吹吹捧捧,抬高自己的身价。他捧得住饭碗儿,也识得风色,能钻能挤,这几年来有了点儿名气,手里看来也有点积蓄;相貌说不上漂亮,还平平正正,人也不脏不臭;个儿不高,正开始发福,还算得“中等身材”。说老实话,这种男人,胡小姐并不中意。不过难为他一片痴心,又那麽老实。他有一次“发乎情”而未能“止乎礼仪”,吃了胡小姐一下清脆的耳光。他下跪求饶,说从此只把她当神仙膜拜。好在神仙可有凡心,倒不比贞烈的女人。胡小姐很宽容地任他亲昵,只到他情不自禁,才推开说:“不行,除非咱们正式结婚。”
余楠才四十岁,比胡小姐略长三四年。他结婚早,已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已先后考上北平西郊的大学,思想都很进步,除了向家里要钱,和爸爸界线划得很清。女儿十六岁,在上海一个教会女中上学,已经开始社交。宛英是容易打发的。胡小姐和她很亲近,曾多方试探,拿定她只会乖乖地随丈夫摆布,决不捣乱牵掣,余楠可以心无挂虑地甩脱他的家庭。可是余楠虽然口口声声说要和胡小姐正式结婚,却总拖延着不离婚。胡小姐也只把他捏在手心里,并不催促。反正中选的人已经拿稳了一个,不妨再观望一番。好在余楠有他的特点,不怕给别的女人抢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