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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53)

作者:莫言

刘颋:您离开农村已经很长时间了,就算我们常说的童年记忆,也会有用完的时候。像很多从农村出来的作家,他们写了几部之后,可能就没有什么好写的了,转向了别的题材。而且您现在生活在北京,难道北京的生活经验就没有冲击您的农村记忆吗?

莫言:我是1976年当兵的,尽管当兵头几年还是在农村的环境里,但按照习惯的说法,当兵就是参加革命,只要是吃国库粮就算参加革命了,那我“参加革命”已经27年了。82年从河北山沟里调到延庆,84年我考到军艺,延庆是北京的地盘,所以说我到北京已经有20多年了。为什么我的小说中始终没有出现北京呢,因为我觉得我的农村题材还没有写完,还经常冒出一些让我激动的觉得有意义的东西想写。另外一个,有些作家的个人经历一两本书写完后没有可写的了,或转向写别的东西了,我觉得我大概能知道其中的原因。比如50年代的一些老作家,他们写的是亲身的经历,比如剿匪,当武工队员,小说中很多是照搬了生活,无非是加了点文学工而已。但为什么这些小说出来后那么感人?因为生活中确实包含了很多超出人想象的东西,比如《林海雪原》。东北森林里的剿匪本来就很传奇很惊险,如实记录下来就会很好看。所以他们第一部作品一般是很轰动的,尤其是50年代,小说比较少,每一部小说的出版都是一件大事。但写完这些后就没什么东西可写了,再写就编造了。我看过曲波后来写的《山呼海啸》、《桥隆飙》,还看过那个写过《野火春风都古城》的李英儒重获解放后写的一部长篇,编造得太过虚假,令人啼笑皆非,跟他们的成名作无法相比。小说家要不要编造?当然要。不编造不是小说家,胡编乱造甚至不是一个贬义词。但怎样编得真实有说服力,这就是对一个作家的考验。这个能力就是用自己的情感来同化生活的能力。为什么我们这代作家可以持续不断地写,就是因为我们掌握了一种同化生活的能力。同化就是可以把听来的看来的别人的生活当作自己的生活来写。可以把从某个角度生发想象出来的东西当作真实来写。这种用自己的情感经历同化别人生活的能力,说穿了也就是一种想象力。当编辑的大概都有这样的经历:有的作者说我写的都是真的,是真的发生过的事,是我家里的事,但你一看还是觉得虚假。有的人就是编,但读来却感觉逼真,仿佛写的就是自己身边的事。这就是作家的能力。要达到这个程度,第一就是要有一种煞有介事的具有说服力的语言,当这种具有说服力的语言确立以后,读者马上就会建立起一种对你的信任。比如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那肯定是瞎编的,吹得无边无沿,但他就是确定了一种腔调,吸引了你,文本和读者建立了一种信任,达成了默契。有些明明是真的事情,但写出来别人感觉假,那就是语言不过关。再有就是没有深入到人物的内心里去,描写的是事情的过程,这就是你并没有准确地把握到人物的性格。当然鲁迅也说过,你要写刽子手未必真要去杀人,这就是要求作家应该有想象力,这种想象力就是当你写刽子手时你就应该把自己想象成刽子手,深入到刽子手的内心里去。也就是说,当你写一个人物时,这个人物应该在你的头脑里活灵活现,像相处多年一样。《檀香刑》就是这样写的。我现在生活在城市里,每天都有无数的信息。你看我现在好像闲着,其实头脑里一直在忙碌着,哪一个信息有文学价值,头脑里马上就会有一根神经兴奋起来,就像电脑里程序的待命状态一样。发现小说素材,马上就会反应。城市的生活好像是封闭的静止的,但记忆中的故乡是一条河流,在不断地流动着,当然,最根本的还是过去。

刘颋:你曾经说过,“故乡和人是有血脉关系的,尤其对小说家。故乡释放了无穷的自由,但对我是一种束缚。”“不管将来有多少故事,有什么经历,也还是要把它放回到故乡的情景之中,这样你的故事才能活,哪怕你的故乡是一个马店,但这个道理也是会通用的。”这就涉及到另外一个问题,故乡和童年记忆在一个作家身上的烙印如此深表现如此强烈的,您是突出的一个,无论故乡还是童年记忆,在一般作家身上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淡化,但在您身上,我的感觉是,随着您离开故乡越远,年头越长,它们没有淡化而是在不断地强化,不断地被突出。阅读《四十一炮》第一个联想是“小黑孩”,好像他们之间一直有一条线联系着,从来没断过,虽然他们中间有不同有变化。除了您前面说的原因,还有没有别的原因?为什么所有的东西都放回到故乡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