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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高粱(52)

作者:莫言

辍学当了放牛娃后,经常忆起会作文的辉煌。村里有一个被遣返回家劳改的“右派”,他是山东师范学院中文系的毕业生,当过中学语文教师。我们是一个生产队,经常在一起劳动。他给我灌输了许多关于作家和小说的知识。什么神童作家初中的作文就被选进了高中教材啦,什么作家下乡自带高级水啦,什么作家读高中时就攒了稿费三万元啦,什么有一个大麻子作家坐在火车上见到他的情人在铁道边上行走,就奋不顾身的跳下去,结果把腿摔断了……他帮我编织着作家梦。我问他:“叔,只要能写出一本书,是不是就不用放牛了?”他说:“岂止是不用放牛!”然后他就给我讲了丁玲的一本书主义,讲了那些名作家一天三顿吃饺子的事。大概从那时起,我就梦想着当一个作家了。别的不说,那一天三顿吃饺子,实在是太诱人了。

1973年,我跟着村里人去昌邑县挖胶莱河。冰天雪地,三个县的几十万民工集合在一起,人山人海,红旗猎猎,指挥部的高音喇叭一遍遍播放着湖南民歌《浏阳河》,那情那景真让我感到心潮澎湃。夜里,躺在地窖子里,就想写小说。挖完河回家,脸上脱去一层皮,自觉有点脱胎换骨的意思。跟母亲要了五毛钱,去供销社买了一瓶墨水,一个笔记本,趴在炕上,就开始写。书名就叫《胶莱河畔》。第一行字是黑体,引用毛泽东的话: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第一章的回目也紧跟着有了:元宵节支部开大会,老地主阴谋断马腿。故事是这样的:元宵节那天早晨,民兵连长赵红卫吃了两个地瓜,喝了两碗红黏粥,匆匆忙忙去大队部开会,研究挖胶莱河的问题。他站在毛主席像前,默默地念叨着:毛主席呀毛主席,您是我们贫下中农心中最红最红的红太阳……念完了一想,其实红太阳并不热烈,正午时刻的白太阳那才叫厉害呢。正胡思乱想着,开会的人到了。老支书宣布开会,首先学毛主席语录,然后传达公社革委关于挖河的决定。妇女队长铁姑娘高红英请战,老支书不答应,高红英要去找公社革委马主任。高红英与赵红卫是恋爱对象,两家老人想让他们结婚,他们说:为了挖好胶莱河,再把婚期推三年。这一边在开会,那一边阴暗的角落里,一个老地主磨刀霍霍,想把生产队里那匹枣红马的后腿砍断,破坏挖胶莱河,破坏备战备荒为人民……这部小说写了不到一章就扔下了,原因也记不清了。如果说我的小说处女作,这篇应该是。

后来当了兵,吃饱了穿暖了,作家梦就愈做愈猖狂。1978年,我在黄县站岗时,写了一篇《妈妈的故事》,写一个地主的女儿(妈妈)爱上了八路军的武工队长,离家出走,最后带着队伍杀回来,打死了自己当汉奸的爹,但“文革”中“妈妈”却因为家庭出身地主被斗争而死。这篇小说寄给《解放军文艺》,当我天天盼着稿费来了买手表时,稿子却被退了回来。后来又写了一个话剧《离婚》,写与“四人帮”斗争的事。又寄给《解放军文艺》。当我盼望着稿费来了买块手表时,稿子又被退了回来。但这次文艺社的编辑用钢笔给我写了退稿信,那潇洒的字体至今还在我的脑海里摇头摆尾。信的大意是:刊物版面有限,像这样的大型话剧,最好能寄给出版社或是剧院。信的落款处还盖上了一个鲜红的公章。我把这封信给教导员看了,他拍着我的肩膀说:“行啊,小伙子,折腾得解放军文艺社都不敢发表了!”我至今也不知道他是讽刺我还是夸奖我。

后来我调到保定,为了解决提干问题,当了政治教员。因基础太差,只好天天死背教科书。文学的事就暂时放下了。一年后,我把那几本教材背熟溜了,上课不用拿讲稿了,文学梦便死灰复燃。我写了许多,专找那些地区级的小刊物投寄。终于,1981年秋天,我的小说《春夜雨霏霏》在保定市的《莲池》发表了。

与《文艺报》记者刘颋对谈

莫言 刘颋

刘颋:您的创作,从开始到现在的《四十一炮》,一直都把视线定格在农村。中间当然也有城市题材的,但只是极小的部分。可以说,一直关注农村表现农村,您是中国作家中为数不多的一个。而您的农村题材的写作,又和一般的作家有很大的区别。能否请您谈谈您的这种写作选择。

莫言:我觉得这好像是一种命定。我想一个作家能写什么能怎样写,大概在他二十岁以前就基本决定了。刚开始写作时,一般都是写熟悉的生活。我最熟悉的生活,当然是农村。我21岁时才当兵离开家乡,当了三四年兵后开始学习写作,部队生活也了解了一些,但刻骨铭心的记忆肯定还要回到当兵以前。我在当兵以前唯一的一次出远门是去青岛。73年的春天,送哥哥和侄子去青岛坐船,那次去青岛是我当时生活中的一次重大事件,也是我们村子里的一件大事。我们村有很多人一辈子都没有到过县城。我开始写作时,虽然“四人帮”已经粉碎了,但极左思想的影响还是很厉害,很多有名刊物的编辑给我们讲课也说要抓重大题材,要有政治敏感性。当时我就天天看报纸,听说刘少奇要平反了,我就写了一篇《老贫农怀念刘主席》的小说,等消息公开了,我的小说就到了编辑手里了。事实证明这样的小说是不行的。当兵头4年其实我也没有离开过农村,新兵训练没有结束,我就被总参下属一个部队抽调去了,到驻地后,心凉了半截。一个破败的小院子,两三排平房,一边堆着陈年的煤堆,旁边就是露天厕所,半个篮球场,绳上挂着军队家属晾的孩子的尿布,满院子跑的是鸡,前面是老百姓的庄稼地,左边是老百姓晾粉丝的地方,就是后来的龙口粉丝,后面就是制造粉丝的作坊,臭气熏天,根本没有苍蝇和蚊子,估计它们都被熏跑了。右边是老百姓的牛棚,里面拴着人民公社的牛或马。我就在这样的环境中呆了四年。这个地方比我的家乡还破烂。过了这个寻找重大题材的阶段后,我考到了解放军艺术学院。接受了各种各样的文学思潮的冲击,冲掉了原来脑子里带有很浓政治色彩的文学观念。这时候我意识到最重要的是借各种外力来冲破我们原有的文学观念,通过这个过程发现自我找到自我,找到自我也就找到了文学。这时候写的《大风》《石磨》,就开始开启了我的少年记忆和农村记忆,这种状态以《透明的红萝卜》作为标志,它发表以后,我再也不愁没东西可写了。《透明的红萝卜》得到肯定以后,我有了一种强大的自信:我什么都可能缺乏,比如才华等,但就是不会缺乏素材。20多年的农村生活,就像电影连环画一样,一部接一部地纷至沓来。它都可以写成小说,都可以用语言描述出来。这也就是为什么我的城市题材写得比较少的原因。因为农村题材还没有写完,不断地有东西出现。当然客观地说,如果我不当兵离开农村,而且也在那个地方走上了文学道路,我写的肯定也是农村生活,但那样情况下写出的农村生活跟现在写的农村生活肯定是不一样的。因为我进入了城市,接受了城市的文明,受到了职业化的文学教育,对我回顾自己的童年、发现自己的童年非常有作用。没有职业化,以前那些东西都不可能成型。用了这种文明催化剂后,它一下子该凝固的凝固了,该变色的变色了,一切都明朗了。也就是说尽管我写的是农村题材,但城市是对我起作用的。没有城市也就没有现在这样的农村题材的小说。当然后来我的一些小说中也不纯然写农村,像《酒国》那个长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