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她人生的黄金时代。都是琐事,都是平庸家常,单个拎出来也没意思,但远观是无尽水面上一片粼粼波光,她躺在船里,半梦半醒,金光在眼皮上跳,桨声轧轧,搴舟中流,操桨的是吴桐。
她后来读到“意绵绵静日玉生香”,觉得每个字都贴切极了,正是那张明信片背面该印的。又看到美国女画家玛丽·卡萨特的画,也亲切,那种不太明亮的室内光,半旧的家具,人们平静的心无旁骛的依恋。
曾经那么亲近,可她现在竟不记得吴桐的长相。都是零星印象,像一张照片撕得太碎,风又刮走了一些,剩下的碎片,有的有一点鬓角,有的有半边眉毛,似乎什么都在,只是拼不出一张面貌了。
她记得他脸色白白的,像他妈妈,皮肤皎洁,一颗痣一粒雀斑都没有,颧骨那一块像白瓷碗的弧。眉毛很浓,侧看是立体的,因为她总在他旁边,看得最熟的是侧面。他眼睛不太美,有些溜眼边,忧愁相,随他爸爸,但鼻子又很好,一个规规正正的六十度角。姜丽丽说,男观鼻子女观眼,我们桐桐鼻子好,眼睛差点不要紧。像小巫童,有这样的大毛毛眼,将来也绝对没问题。
“将来”像有一百年那么远,下辈子的事。漫画里有那种男孩女孩互相表白的情节,接下来就是个手拉手的特写画面。她模糊想过:如果吴桐拉她的手,她不会拒绝。
他手很大,比一般少年大,骨节分明。姜丽丽拉着儿子的手说,大手大脚,我桐桐将来是大高个。高个子穿起西服三件套,那才好看。我们那个小领导,白胖子,又矮,没脖子,就像搪瓷缸子成精!又非要天天穿西服,像搪瓷缸子加个布套。当时在场还有几个嬢嬢、奶奶,都笑得不行。
巫童曾听见长辈聊天说:丽丽当年结了婚,心还是有点野,跟小吴不大牢靠,没想到有了儿子,还真拴住了。
姜丽丽是真爱儿子。有时吴桐正讲题,她端一盘草莓来。头顶绿萼片都去了,莹红的,撒着一层白砂糖,糖粒半化不化,像矿物渣子——现在的草莓甜了,倒退十年,草莓都很酸,放了糖才能可口。姜丽丽退得远一点,歪着头听他讲,眼神是爱慕,还有点惊喜:“哟,我儿子还有这能耐!”
他们最亲密的时候,有两次。一次是他用橡皮咝咝地擦练习册上写错的题,一吹,橡皮丝飞到她眼睛里,她哎呀一声,闭紧了那只眼。他说,别动,我给你吹出来。他身子挡着光,立在她面前,扳起脸,拇指食指慢慢拨开眼皮,说,你往旁边看。她依言转动眼珠,看着地上的君子兰。余光里一张脸越变越大,一座山的阴影压下来。噗一声,一股风袭来,眼珠一凉,凉意一直钻到颅骨深处。他松手说,好了好了。
还有一次,六一节联欢会演,老师让他们搞一个双人配乐诗朗诵,他们在礼堂侧幕等上台,两人都被涂了腮红和唇膏,不敢互相看,一看就想笑。白色连裤袜老往膝盖底下掉,窝在脚心里,她弯腰捏着往上提。刚好一个群舞演员匆匆跑过,裙子风筝一样从她头发上带过去,裙摆的亮片一下把头上一大绺头发挂了出来。只剩半个节目了,赶紧重梳,她揪掉双马尾的两边皮筋,好歹用手指理顺,转过身,让他给重分头路。
几个犹豫的指头爬上来,在头发里拨了几下,像在草丛里寻失物。她催道,快点!于是一个指尖从头顶心启程,一路很慢很慢地犁下去。指甲划着头皮,发出极轻微的嗞嗞声。
她整条脊椎骨都酥麻了,头皮和耳朵一阵阵过电。闭上眼,脑子里亮起一幅画面,是用后脑勺看到:他无辜地睁着一对溜边眼,大白手像走夜路的白衣人,穿过了黑发的茫茫荒原。
人生最后一天,他到底拉了她的手,然而是为考试。
那个岁数,她不爱运动,很奇怪,照人体的生理发育,青春期本该最好动。也不光她,除了女体育委员,几乎所有女生都不爱运动。大家以缺乏运动能力、病歪歪娇滴滴为荣,为美,好像是。每学期体育考试,都是公认的集体劫难。考试项目里,短跑、立定跳远、一分钟跳绳、一分钟仰卧起坐,还有球类,这些都好办,最恐怖的是八百米跑。提前半个月,大家就唉声叹气,就愁起来,常常一个人忽然惨呼“怎么办要考八百米啦”,然后一群人跟着大声哼哼成一片,哀鸿遍野。
因为讨厌“八百”,那段时间教室里有人背课文“八百里分麾下炙”,都会激起联想,激起惨呼和哼哼:“哎呀,别提八百!七百里,七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