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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婚姻(8)

作者:孔慧怡

时至今日,许羡苏与鲁迅的通信已无迹可寻,为什么呢?如果我要猜这个谜,按着朱安不愿生事的性情推想,答案可能是:鲁迅死后,她感到这些信难以处置,因此可能在她自己去世之前把信毁了。

晚年

1936年10月19日,鲁迅病逝于上海,消息第二天早晨就传到北京。对朱安来说,噩耗来得实在突然,因为一个星期前她还收到信,说鲁迅病情已经好转。不过朱安早已习惯接受命运给她的打击;她在客厅的饭桌上摆上鲁迅喜爱的几味小菜,燃点香烛。接下来几天,致哀的客人络绎而来,新闻记者亦上门采访。当一切纷扰沉寂下来后,朱安就要面对家用不足的事实。周作人只肯负责鲁瑞部分开支,虽然许广平尽力安排接济,但随着日本侵华,北平沦陷,原来负责每月给朱安婆媳二人五十元生活费的友人逃往南方;朱安断了接济,生活愈来愈困难了。

1943年4月22日,鲁瑞逝世,临终时把周作人每月十五元的供养费遗留给朱安。周作人为母亲安排了盛大的葬礼,但除了指定的每月十五元外,并没有想过支援寡嫂;而此前许广平在上海被捕入狱,放出来后,有两年多不敢与友人联系,给朱安的汇款自然也中断了。体弱多病又步入老年的朱安面对经济困境,到1944年已欠债数千元。这时周作人建议她卖掉鲁迅的藏书,换取度日之资。

这个消息传到上海,马上引起反应,鲁迅两名追随者赶到北京制止此事。

他们到达周家时,朱安正在吃午饭:几块腌萝卜伴着半碗稀粥。她推开碗筷,站起来接待,客人却开口就责备她要卖掉鲁迅遗产。这是朱安唯一一次毫不掩饰自己的感情,她说:“你们都说要保护周先生的遗产,我也是他遗产的一部分,你们有想过我吗?”

经过商议后,他们答应每个月从上海汇一笔数目不大的生活费给朱安,加上她把几个房间出租的收入,算是勉强可以度日。1945年抗战胜利后,因为周作人被判为汉奸,八道湾的房子要充公,朱安在鲁迅的旧友和学生帮忙下,尽力争取属于鲁迅和周建人的八道湾业权。

自从鲁瑞死后,朱安开始与许广平直接通信。1946年,许广平到北京收拾鲁迅藏书及其他物品,两人同住在鲁迅旧居一个月,朱安非常珍惜这段相处的时间,但她一向不善表达感情,只是在许广平回到上海之后,才写信告诉她自己的感受:

你走后,我心里很难受,要跟你说的话很多,但当时一句也想不起来。承你美意,叫我买点吃食,补补身体,我现在正在照你的话办。

她在世的最后一段日子,让她感到很安慰的,是可以与鲁迅和许广平的儿子周海婴通信。信中周海婴称她为姆妈,称许广平为妈妈,让朱安感到丈夫和婆婆去世后,她还有家人。事实上,周海婴当时只有十多岁,从来没有见过朱安,二人通信,自然是许广平的善意安排。

朱安知道自己的健康状况每况愈下,在1947年3月签署了有关鲁迅遗产及著作权的文件,把权益全部转移给周海婴。

1947年6月29日,朱安在北京病逝。虽然她到最后身体已非常衰弱,但脑筋仍然很清醒,后事要穿的衣服也列出了清单。她的遗愿是葬在上海鲁迅墓旁,这当然未能如愿;别的不说,以当时的情况,要把遗体从北京送到上海就不是易事。她的葬礼按许广平的意思举行,征得周作人同意,葬在北京她婆婆鲁瑞的墓旁,坟上没有任何标记。

也许会有读者认为许广平的决定过于因陋就简。但假如我们了解许广平的为人,就会知道这个决定没有丝毫不敬。许广平本人对自己死后遗体的安排有这个希望:“我的尸体,最好供医学的解剖化验,甚至尸解化为灰烬,作肥料入土,以利农业,绝无异言。”

尾声

朱安的困境,可以反映大多数在新文化运动前已经成年的女子所面对的厄运。她们和上千年来的先辈一样,生活要依赖家庭的经济架构(首先是父家,然后是夫家),但古代女子可以通过婚姻和生育提升地位,传统家族架构虽然一方面压抑女性,另一方面也为已婚女子提供大家认可的社会地位。在变革浪潮中,这份认可被粉碎了,她们的丈夫抛掉传统“贤良淑德”的标准(亦即建立于家族关系的标准),改用新规范来衡量她们。她们既然够不上新标准,就只有被抛弃。

朱安的情况绝不是个最坏的例子,和其他人相比,她可能还算运气好:她的丈夫没有放弃道德责任,一直承认她是周家一分子,在经济上支持她。朱安所受的打击是感情和心理上的:她后半生日夜与新规范周旋,对身边的新文化人和事其实都达到一定的了解;但在这些新人物的眼中,她永远是个外人,可能值得怜悯,却不受尊重。把她视为包袱的,除了她丈夫和他的兄弟外,还有他的朋友、门生和传记作者。“不够格”的女性在以新文化规范写成的历史中占什么地位,朱安是最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