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书库 > 五四婚姻(46)

五四婚姻(46)

作者:孔慧怡

从前评论读书人,讲究“道德、文章”;到了“主义”挂帅的年代,又出现了不管文章如何,必须“主题先行”的现象,反正结果不是因人而废文,就是因文而废人。相对之下,徐志摩是幸运的。他的才华有目共睹,他身边的友人因为爱才,往往为他品德上的毛病辩护,比如胡适谈论他,重复用上的字眼是“单纯”和“梦想”,也就是说他其实是个偏才。抱着欣赏的态度跟这样的人物做朋友,可以在他身上看到自己被生活磨掉的素质,因此特别珍惜他。但如果家里有个偏才青少年,做父母的不论心理负担还是实际负担都会加重,假如做妻子的有个偏才青少年似的丈夫,以“浪漫”为婚姻的基础,能否经得起日积月累的磨蚀呢?

一直鲜有人谈到的,倒是梁思成的吸引力。大家知道他因为交通意外断腿,对日后的生活和工作都造成困难,林徽音不在乎这一点,当然因为他有很多别的长处。在建筑学方面,他笔下的功底比林徽音强;以研究方法论,他比林徽音更有条理;对以建筑为抱负的林徽音,这些都是值得钦佩的地方。至于性格方面,梁从诫说父亲很有幽默感,我们从老照片中看到梁思成的笑容,也能有所感受。我们这个年代的西方女性谈择偶条件,常把幽默感列在首位;虽然林徽音未必如此,但如果幽默感是配合着坚毅的意志和巨大的包容力(见下文),对于有大志的新女性就很有吸引力了。更有意思的是,梁思成在照片中总给人一份从容的感觉,英语有个说法,是comfortableinhisownskin,中文大概可以说“自在”——那是充分自信而毫不自大的表现,是很罕见的素质。正因自信,所以他不怕让太太在很多场合当主角,这当然也是他吸引林徽音的原因。

倒不是说林徽音和梁思成的婚姻就没有为女方带来困扰。梁家亲戚众多,实在是林徽音日常生活的一份重担。传统所谓“男主外、女主内”的观念,并没有因为新文化运动而减色,所以林徽音一直有家务缠身、才华无从发挥的怨叹,觉得自己只是“为人妻、为人母”。她面对实务能力强,又“非常爱她,待她极好”的梁思成,还不免有这番感叹,一方面固然是因为那个时期的社会规范认为家务是女性的责任,另一方面也反映聪敏的女性观察身边事物,比旁人先知先觉,因此往往先于别人采取行动,时间久了,难免觉得很多事情都落在自己头上。即使是活在今天的女性,也同样面对这种由社会规范和个人性格编织成的陷阱。

除了理智的考虑之外,林徽音和徐志摩之间也有一道感性的藩篱。林徽音曾经说过,自幼目睹父母三角关系带来的痛苦,留下极大的阴影。有人认为林徽音因为生母被另一个女人夺去丈夫,所以她本人绝不会去抢夺别人的丈夫,这可能说得太过简单,但她有一重心理障碍却是事实。这当然让她倾向于理智地考虑婚姻问题,认清比较单纯的感情关系也是重要的幸福因素。

假如说林徽音在少女时代已认清了浪漫恋爱与婚姻幸福的分别,我们很难相信她在已为人母之后会推翻原来的决定。事实正相反,十年后的林徽音思想更成熟,对梁思成和徐志摩的为人也更了解,甚至坦然说到徐志摩性格里偶然流露一种俗气,她不欣赏。她真的会做出另一个决定吗?

不走的娜拉

也许有人把徐志摩和林徽音看成了“金童玉女”;那和事实距离太远了。即使我们撇开林徽音选择梁思成在先,徐志摩追求陆小曼在后,林、徐两人的感情世界其实都还有别的足印。

徐志摩的罗曼史,除了他本人大力宣扬的陆小曼以外,起码还有三段鲜为人道的故事。他和项美丽在1927年有过短暂的婚外情,当时他与陆小曼结婚不过一年左右;1929年他又和史沫特莱展开婚外情,关系维持了几个月,两人还一同坐船回到徐志摩的乡下家中,把臂同游两星期之久。至于徐志摩的第三位情人,更是大家都熟悉的——赛珍珠,是个有夫之妇。她和丈夫从南京迁居上海后,夫妻关系并不愉快,婚姻状况类似徐志摩,据赛珍珠传记作者多年研究所得,她与徐志摩的婚外关系虽然断断续续,却维持了数年之久。

文化人的圈子跟别的小圈子一样,有约定俗成的运作方式,圈中人的动向——特别是罗曼史——是大家茶余饭后的谈资,却不会白纸黑字留下太多记录。史沫特莱不是中国文化圈中人,因此我们才有她亲笔写下的事实。至于徐志摩还有没有跟别的女性发生关系呢?我们只能说:没有证据可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