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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婚姻(43)

作者:孔慧怡

陆小曼在1958年成为上海美术家协会会员,后来又受聘为上海中国画院的画师,终于能凭着持久的努力,获得自己的位置。

翁瑞午死于1961年,陆小曼在四年后病逝。

附注

关于陆小曼入学、转学和结婚的年份,二三手资料有很多不同说法,在没有确实证据的情况下,本文只能凭其他历史资料为旁证。例如她何时迁居北京,进入北京女子师范学校附小,按她侄儿陆宗麟说是“六岁”,一般资料说是“八九岁”,我倾向后者,原因是民国成立于1912年,她父亲陆定加入北洋政府度支部,时间比较符合。但也有说陆定曾任教于清朝贝子贝勒学校,如属事实,则陆家1911年以前已经在北京,但此说未有实证。

北京女子师范学校的前身是京师女子师范学校,成立于清末1908年,据资料,在1910年设附属小学,陆小曼在1909年11月满六岁,假如她翌年夏天入读刚成立的女师附小,时间也符合;但如果陆宗麟说的是虚龄,则不符合女师附小的历史了。

至于陆小曼的年龄,这里以足龄为依据,例如她在1921年10月结婚,到11月才满十八岁,因此她结婚时仍是十七岁。

第八章林徽音的抉择

1922年,浙江省一份推动新文化潮流的杂志《浙江潮》刊登了一封离婚公开信,署名的是个叫徐志摩的年轻人。信中大力反对旧式婚姻,指出经由父母之命而成婚,男女双方缺乏感情基础,是极不合理的安排,要求“自由之偿还自由”,认为做父母的如果真的爱子女,就应该听从他们自由离婚。这论调正好反映当时新文化运动掀起的一个巨浪。

20世纪20年代是中国青年人“揭竿起义”,摆脱种种传统约制的高峰期,而传统婚姻制度则是他们集中火力猛攻的焦点。徐志摩高调宣告离婚的种子是新文化运动提倡的自由恋爱主义,是个社会大潮流。据他的第一任妻子张幼仪回忆,他还在北京大学念书的时候,就曾经忽然在家里对她宣告:“我要做中国头一个离婚的人!”

不过,从理论上对传统式的婚姻不满,到采取决绝的行动抛妻不顾,中间总有个过程,也总有触发他采取行动的引子。就徐志摩而言,引子是个只有十六岁的“新女性”,名叫林徽音。

林家长女

说林徽音是新女性,她本人可能会提出异议。她在给好友胡适的信中曾这样说:“我的教育是旧的,我变不出什么新的人来。”

即使这样,她却是中国20世纪历史上大家公认的新女性。由此可见,要想用一刀切的方式定下新和旧的界线,实在是不可能的。

林徽音1904年生于杭州。林家本来是仕宦世家,但和一些思想先进的清末官员一样,在19世纪末蜕变为一个中国维新派知识分子家庭。林徽音的父亲林长民留学日本,也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林徽音在家中启蒙,八岁移居上海,入读小学,后来林长民在北洋政府任要职,举家迁居北京,林徽音进入教会学校培华女中,到了十五六岁,她的英语能力已经不弱了。

1920年,因为与军阀政府关系紧张,林长民被迫以欧游考察为名,离开中国,决定带长女徽音同行。他对子女的教育不分性别,一视同仁,从他向女儿说明的带她出国的原因可见一斑:

第一要汝多观览诸国事物,增长见识。第二要汝近我身边,能领悟我的胸次怀抱……第三要汝暂时离去家庭繁琐生活,得扩大眼光,养成将来改良社会的见解与能力。

看林长民的话,可知他对长女寄望甚深;但他言辞之间也透露了一点家庭问题。林氏虽是新派知识分子,但毕竟生于清末,社会风俗保留了很多旧习性,在男女关系与家庭关系方面尤其看得清楚。清末维新时期的思想,与传统家庭伦理其实并没有太大冲突,像林长民和他的好友梁启超那样的革新派人物,在婚姻方面依然沿袭固有的传统。林长民和林徽音的母亲结合,基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后感情一直欠佳,林徽音出生后,林长民另外娶了一房妻子,从此家宅不宁。林徽音自幼目睹父亲对母亲的冷待,又体验了生母和庶母之间摩擦的痛苦,连带她和庶母所出的弟妹相处也困难重重。所谓“家庭繁琐生活”,指的大概就是这种日复一日的、磨人的纷争。

追随父亲欧游是林徽音的人生转折点。当时五四运动刚开始不久,同辈女子大都还在痛苦地争取上学堂受教育的机会,有不少人甚至为此被逼得逃出家庭,才十六岁的她却已陪伴父亲游历欧洲,又留在英国念书,出国差不多一年半,际遇可说得天独厚。更何况林长民对女儿锐意栽培,带她进入英国文化界名人的社交圈子,让早慧的女儿接触著名的作家如哈代(ThomasHardy)、福斯特(E.M.Forster)、威尔斯(H.G.Wells)等人。这样的阅历,让林徽音后来回国踏足文化圈,处处表现出胜人一筹的眼界和气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