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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婚姻(39)

作者:孔慧怡

风流自诩的徐志摩碰到迷人的陆小曼,再一次发挥想象力,深深爱上自己幻想出来的最佳伴侣。

客观地看,相对于徐志摩,陆小曼真正面对磨难,得算是她离婚以前那一段时间。她最大的压力来自父母,特别是母亲——陆母很看重女婿王赓。以陆小曼自己的话说:“在他们的眼光下离婚是家庭中最羞惭的事,儿女做了这种事,父母就没脸见人了。”她曾以死为要挟,谁知她妈妈却说“要死一道死”,可见对于那一代人来说,似乎没有别的比离婚更破坏家庭声誉。

既然如此,是什么把陆小曼推向披荆斩棘的路上的呢?往简单里说,首先是作为年轻的官太太,生活实在太无聊。她不满十八岁结婚,碰到徐志摩时才二十一岁,还是做浪漫爱情美梦的年龄。徐志摩排山倒海的情书攻势,让她得到前所未有的“被追求”的乐趣,也把她引进浪漫幻想的境地,对眼前的婚姻愈来愈不满意。

因为婚姻生活沉闷而追求婚外的浪漫,俄国文学就有很多例子,上流社会的美丽太太有追求者在家中做客,几乎成了规范。但这不是新文化时期青年渴求的规范;他们要的是“去旧立新”。就是这股动力让陆小曼认为她可以化幻想为现实。

陆小曼和徐志摩的恋情受到极强的家庭和社会谴责,因为大家认为他们背叛婚姻属于任性妄为,而他们的配偶则无辜地受到伤害。徐志摩抛妻弃子在先,接着又向朋友横刀夺妻,应该引来更大的公众反感;事实也如此。他招来的抨击和抵制不限于舆论和社交圈,还直接影响到他找工作的可能性:据梁实秋回忆,暨南大学当年不肯聘用他,就是因为该校校长认为“此人品行不端”。至于在私人社交的圈子,虽然有不少友人对他回护,但像江冬秀那样,反对胡适为陆小曼与他在婚礼上充当“媒人”,当众说假如胡适真的上台,自己肯定要把他从台上拉下来,这种毫不留情的态度,也是一面明镜。

但事情也有另一面。新文化时期毕竟是个倡议激进行为的时代,因此徐志摩和陆小曼的恋爱与婚变就成了社会革命的一面旗帜。不管他们的做法是对是错,他们反抗现实的行为,被数以万计处于不愉快婚姻中的青年视作黑暗中的明灯。其中以郁达夫把话说得最极端:

我就佩服志摩的纯真与小曼的勇敢……假使我马上要死的话,在我死的前头,我就只想做一篇伟大的史诗,来颂美志摩和小曼。

郁达夫是徐志摩的同学,也算是知交,当然有他的既定立场;但他这种反应却不光代表个人感情,也体现了出生在旧社会的新青年对自由和解脱的盼望。

其实处于社会规范剧变年代的人,感情和理想被新、旧价值观牵引着,即使认为陆、徐在道德上有所欠缺,也不免要同情他们追求婚姻自由的理念,这可以作为张幼仪的兄长和兄弟们在徐志摩抛妻之后依旧与他保持友谊的注脚,反映的是当时文化规范的灰色地带。这类道德与文化矛盾,在徐志摩和陆小曼的关系中出现了一个代表性时刻:20世纪初执中国社会改革牛耳的梁启超,以徐志摩老师的身份被邀为徐、陆两人主婚,当众把自己的爱徒痛骂一顿。时人和后世的眼光多半集中在他的“骂”,但梁启超同意当他们的主婚人,这行动本身就已经有很强的文化意义。

不愉快的婚姻

徐志摩曾高调地向梁启超说明:“我将在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的灵魂伴侣。”这种差不多孤注一掷的勇气很容易让人感动。可惜的是,陆小曼和他都没有看清楚对方是不是这样的伴侣。他们虽然被很多年轻人视为成功打破婚姻枷锁的自由恋爱斗士,但两人结合以后,婚姻却极不愉快,等于披上了另一副枷锁。

梁启超在陆、徐二人弄得满城风雨之初,写信给徐志摩,劝他不要“以他人之苦痛,易自己之快乐”,当时他就曾经预言:

多情多感之人,其幻象起落鹘突,而得满足得宁帖也极难。

这样的评价,可见梁启超知徐志摩甚深;有意思的是,他的话同样适用于陆小曼,对二人后来婚姻失败的原因,可说一针见血。他们因误解而恋爱,因抗拒外来压力而下决心争取结合,但结婚以后,外来压力消失了,开始过平常的婚姻生活,浪漫滤镜不再生效,逐渐发现原来把二人拼合起来的,正是当初视为死敌的外来压力,而眼前人跟自己想象中的伴侣相比,其实是两码子事。

到了这个境地,本来就该分手了——长痛不如短痛嘛。可惜他们却做不到“因了解而分开”。原因无他:他们在争取恋爱和再婚时,冒社会与家庭的大不韪,唯一能拿出来为自己辩说的只有一个字:爱。他们的事在社会上沸腾了两年,二人下的赌注太大了,因此虽然看清了现实,却找不到下台阶的长梯,只有一方面拖拖拉拉地过,另一方面把浪漫的诉求转移到别人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