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珮声晚年非常节约,省下的钱除了帮助当年的女同学供子女读书外,就是捐给旺川和上庄两地,可见在她心目中,胡适的家乡就是她的家乡。
胡适1958年应邀,只身到台湾出掌新成立的“中研院”;1962年胡适在台北病逝,死前一个多月还重新手书三十多年前怀念珮声的诗句。曹珮声1973年病逝,死后就葬在她自己家乡旺川通向胡适家乡上庄的必经之路上。
热恋三个多月,苦恋三年,天南地北、风雨飘摇半辈子,他们各有自己的事业和生活,却始终未忘情于对方。这样的恋情,应该配得上“刻骨铭心”四个字吧。
曹珮声曾经把她与胡适的恋情和她后来思念胡适的诗词写下来,老病时连同她当年的日记和有关书信,托付给青梅竹马的朋友,嘱咐说她死后要把这些记录全部毁掉。这很有一点黛玉焚诗的味道,也可见曹珮声性格孤绝的一面。她的友人汪静之在她去世之后,按照她的意愿把遗物付诸一炬。
登极峰而众山小
用今日的眼光来看曹珮声对当年痴恋的执着,我们可能会觉得她很傻,甚至会说她自寻苦恼。
假如我们从传统才子佳人故事的角度来看曹珮声,也许又会认为她只是继承了古代痴情女子的一贯作风,并没有充分体现五四新女性竭力追求的独立个性和人生抱负。
事实是否这样呢?要理解像曹珮声那种执着的表现,我们得明白“自由恋爱”对于经历新文化运动那一代人有什么象征意义。
我们在今时今日谈恋爱,讲的只是个人的两情相悦;但在新文化运动时期,恋爱是中华文化革命的指标,是每个年轻人文化身份的重要部分,因此他们投入的不光是感情,更是整个人的文化认同和人格取向。自由恋爱对一个五四女青年来说,是人格表现的一部分,曹珮声天生执着,当然也加强了她在感情方面的那份痴。但更不能忽视的是,她恋爱的对象不是一般新青年,而是发动新文学运动的巨匠。当恋爱对象蕴含着那么大的文化意义时,当事人对恋情的反应不免要比一般情况更深更广,慧剑也更难挥下,因为要斩断的不光是情丝,也是一个通往新世界的美梦。
曹珮声和传统的痴情女子不同:新文化运动让她摆脱封建婚姻,接受现代教育,更成为少数可以出洋留学的女子。她的确建立了自己的事业,也有自己的生活,但这种种成功都不能让她摆脱感情上的困境。这正是新、旧文化争持的一种象征:事业有成,是五四新女性足以自豪的地方,但她们在感情方面却常常彷徨失落,因为在这个规范剧变的年代,她们和她们爱恋的对象往往把持不住生命的方向盘,眼光虽然投向新世界,但脚下却被旧传统营造的现实绊住了。
曹珮声和胡适的恋爱,就像漆黑的夜空中忽然爆发出耀目的烟火,转瞬即逝,但它发放时那么强烈,光彩那么耀人,和黑夜的对比又那么尖锐,任谁也不可能忘记它。我们可以静坐七八小时,面对漆黑的夜,而烟火闪耀的时间就只有两三秒——我们会记得那漫长漆黑的几小时,还是那光辉灿烂的几秒钟呢?
对曹珮声来说,她一生最光彩的时刻,正是“霞栖楼外数星时”。
附录曹珮声怀念当年热恋的作品四首
满庭芳(1930)
湖畔闲行,湖堤携手,湖中划艇先争。歌声相应,惊起鹭鸥鸣。饮罢枕岩卧,分餐后,慵倚危亭。联诗句,称雄抢韵,个个要先赢。
韶华飞似电,良辰美景,过眼流萤。念当年欢笑,踪迹难凭。落得销魂回忆,无人处,独自思寻。朱颜改,衣宽带剩,谁解此凄凉情?
少年游(1930)
钱塘门外草蓠蓠,兢走过湖堤,孤山顶上,初阳台下,同坐听莺啼。
当年春去无踪迹,空问取黄鹂。屈指同游,飘零星散,回首不胜悲。
女冠子(1943)
三天两夜,梦里曾经相见。似当年,风趣毫无损,心情亦旧然。
不知离别久,甘苦不相连。犹向天边月,唤娟娟。
(“娟”是曹珮声的小名,屡见于胡适日记,她在诗词中提到明月,每用上“娟娟”二字,语带双关。)
临江仙(1943)
阔别重洋天样远,音书断绝三年。梦魂无赖苦缠绵。芳踪何处是?羞探问人前。
身体近来康健否?起居谁解相怜?归期何事久迟延。也知人已老,无复昔娟娟。
第六章沙士顿·张幼仪
悄悄的,她走了,正如她悄悄的来,手中挽着的皮箱盛满了彷徨无助,腹中怀了孩子。她身处异国,唯一有责任和义务照顾她的人却决定不顾而去,最后还把抛妻弃子变成一个机会,公开发表离婚书,高调地踏上创五四婚姻纪录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