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婚礼在胡适二十六岁(虚龄二十七)的阴历生日那天举行,江冬秀按传统穿着大红裙袄坐进花轿,结束了多年的等候。到了胡家,婚礼破旧立新,没有叩头,没有对拜,只行鞠躬礼。从定亲以来,江冬秀大概做梦也没想过不必向婆婆和祖先跪拜,她也同样不会想象自己的新郎头戴礼帽,足蹬皮鞋,从头到脚都是西服。在她等候成婚的岁月里,朝廷和皇帝没有了,老规矩一一倒下了,丈夫是推动新规范的带头人之一,当家做主的大哥都愿意听他的主张,冬秀自然不反对。再说,他写的白话诗易看好懂,成婚后所作的《新婚杂诗》处处表现对妻子的体贴,更让江冬秀心里踏实了。
有为之妇
新婚后胡适回北京工作,江冬秀留在老家,她婆婆抱孙心切,希望儿子儿媳早日团聚。胡适为了迎接冬秀到北京,租下了一处约有十七个房间的四合院(九个是正房),她1918年3月到北京,就住进了这所在钟鼓寺的房子。这儿和乡下的胡家不一样,雇了三个用人,这固然与胡适的收入和地位相称,也因为房子面积不小,访客众多,也有亲戚留宿,很难独力应付。江家本来就有用人,冬秀善用雇用之道,看准了用人中的杨妈有干才,让她当管家,家事很快上了轨道,往后胡家住的房子愈来愈大,用人也愈来愈多,一切都有赖江冬秀调度得宜。
江冬秀和丈夫团聚不久就怀孕了。她的婆婆一直盼胡家有后,媳妇有孕自然让她兴奋,可是她未能看见孙子出生,就染上流行性感冒,在乡间病逝了。夫妇二人接报,马上赶回去奔丧。胡母下葬后不久,胡适就得回北京工作,当时江冬秀即将临盆,受不了舟车劳顿,留在老家待产。她的长子在1919年3月出生,取名祖望,就是胡适为了纪念母亲所取。
江冬秀出嫁以前,和婆婆相处了六七年,深知如非婆婆做主,她的婚姻可能不会成就,因此对婆婆自然有感情。尽管她感到哀伤,可是婆婆去世、长子出生,让她在胡家的身份不一样了:她成了家中主母。接下来两三年间,女儿素斐(1920年)和幼子思杜(1921年)相继出生,在众人眼中,她是个有福气、有地位的太太。可是这没有改变她的本性,她节俭持家,让丈夫不但后顾无忧,而且对她由衷佩服。这是胡适的话:“我结婚时,家里欠了债,但不到两年,不但还清了债务,还有节余。这全是太太的功劳,是她省俭的结果。”
除了节流,江冬秀也关注收入来源。胡适勤于著述,稿费所得相当高,但出版社往往拖延付款,胡适不好意思追讨,江冬秀却认为欠款无理,得讨回公道,甚至为此和丈夫争执,大家都说她厉害。事实上,胡适欠缺理财的能力,掌管家中财务的是江冬秀。婚后十年,她理财的成绩让她可以为胡家完成头等大事——修祖坟,迁葬胡适的父母和祖父母。
重修祖坟所需的地是胡适托人找的,但1928年在乡下主理工程的则是江冬秀。从采石到布局和植树,雇用十多个工人,花了几个月时间,三千多大洋,胡适感激之余,在铭文附记:“谁成此功,吾妇冬秀。”
江冬秀一生节俭,可是对亲朋绝不吝啬,这和胡适的性格正好配合。她热心公益,支持丈夫义助友人,办学修路。她家的雇员不但待遇好,也感受到主家的人情味,协助胡适文书工作多年的章希吕深有体会,他记述“适兄嫂”如何为他父亲办寿礼,实际主其事的自然是江冬秀。
江冬秀到了北京后,接触到另一个世界,新派学者和文化人尊重女性,胡适对妻子又一直体谅眷顾,让她觉得的确是“男主外、女主内”,二人地位平等,因而自信大增。对于丈夫推动的白话文,她也乐见其成,因为她体验到这是易于掌握的沟通工具。用她自己的话说:“我见适之他们朋友往来的信,做文章,都是用白话,此比从前那种客套信容易多了。我从来不敢动笔,近来适之教我写白话,觉得很容易。”
上面的引文是江冬秀写给舅舅的信。出嫁前那羞涩的姑娘在北京新文化圈中耳濡目染,如此坦然地向长辈发表意见,已非吴下阿蒙了。在她往后的婚姻生活中,用白话文写信成了重要部分,是她始料不及的。
婚变危机与打抱不平
作为三个孩子的母亲,北京胡家的主母江冬秀与丈夫平起平坐,各有所好。晚饭后胡适钻进书房,江冬秀则去攻打四方城,两人都曾劝说对方不要那么沉迷,但都不成功,只有顺其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