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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婚姻(14)

作者:孔慧怡

远房亲戚经由父母之命定亲,在当时比比皆是,如果硬要找个比较特别的地方,只能说是媒人的身份——他是女方的老师,也就是说,江冬秀不是什么“文盲”。

按当时的社会规范而论,江家是安徽省旌德县江村的望族,祖上出过探花和翰林,胡家只出过地方官吏,自然远远不如。虽然两个孩子都在幼年丧父,但江家底子厚,依然殷实,胡家却已经破落,因此江母的选择说明她轻名利、重才华,时人看这段亲事,谁都会认为“高攀”的是胡家。另一方面,胡母冯顺弟只有一个儿子,对“高攀”很有点戒心,又怕媳妇比儿子年龄大,会相冲,于是算命、排八字、求神,无所不至,江冬秀过了三关才被胡母认许。

江家位于乡下,又是传统的书香门第,家中女孩自然从小缠足,冬秀也不例外。事实上,在她的家乡,比她年轻十多岁的女孩依然被逼缠足。乡村望族的闺女在家不必做粗活,但烹饪和针线功夫得认真学,不然婚后娘家要丢脸;至于学问,固然有不少才女出自江南世家,但江家不在此列——闺女读几年书,会认字就够了。

两人定亲后,江冬秀和未婚夫的人生道路开始出现分歧了。胡嗣穈到上海进入新式学堂,取“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之意,以“适之”为表字。他虽然有一段日子生活放荡,但天生聪敏,1910年考取庚子赔款留美奖学金,定名为胡适,同年8月赴美,行程紧迫,甚至未能回家拜别母亲。

胡适赴美之时,江冬秀已经二十岁,按当时的习俗,是个老姑娘了。但未婚夫成了留学生,她只有在家守候,到底要等多少年,是个未知数。要知道胡适的消息,只有通过他寄给母亲的家书。

打破传统

在胡适留美期间,胡母在家孤身一人,江冬秀常往探望,每在胡家小住,大小家务都得动手——打扫台阶这类杂务,江家有用人操持,胡家可不一样。她没想到的是,自己会因此迈出打破传统的第一步。

胡适接触西方风气的初年,慎守男女之大防,鲜与年轻女子往来。他知道江冬秀“时来吾家,为吾母分担家事”,心生感激,1911年5月直接写信向冬秀道谢,并鼓励她抽空读书,也可请教胡家侄辈,接着又通过母亲要求冬秀直接和他通信。这是反传统的要求,但对江冬秀来说,未婚夫的信无疑是颗定心丸。经过他再三向胡母强调“新礼俗”不必避嫌,她终于在1913年给胡适写了第一封信,虽然是托人代拟,但向未婚夫细说家常,是她人生的创举。接下来两人互相寄了照片,她在信中说:“有影片以当晤对,心心相印,乐也何如。”在民国初年的保守乡村,这样的情书可不多见。

除了通信,胡适也通过母亲鼓励冬秀放脚。相对于比她大十二岁、生于县城绍兴的朱安,江冬秀的运气好多了。她在私塾读过书,又能放脚,除了因为家庭比较开明,最重要的还是时代的影响:踏入20世纪,清政府连番立例,下令禁缠足,兴女学,为她未婚夫的要求提供了来自朝廷的理据。再者,江家对胡适的要求也不敢掉以轻心,怕的是冬秀年龄日大,双方重洋相隔,男的受了西洋社会熏陶,会因女方追不上时代而悔婚。当然,二十岁过后才放脚,折断的骨头不可能复原,脚型难以改变,只能长得肥大一点。但放脚的意义大于一切,是脱旧迎新的象征。

胡适居美的后期,不再受男女之严束缚,和年龄相近的女性往来,终于与韦莲司(EdithClifordWilliams)坠入爱河,在给母亲的信中也提起她。当时关于胡适要悔婚另娶的谣言不少,传到乡间,自然让胡母和江家忧心。1915年下半年,胡母终于托人转向韦莲司表明,说胡适的婚约绝不能解除,同时也向儿子追问为何久不思归。胡适回信强调“江氏之婚约为不可毁,为不必毁,为不当毁”,还请母亲把信给江家看,才算平息了风波。可是胡适依然在美,江家不能全无忧虑。1916年初,江冬秀的母亲因病去世,临终还以女儿未嫁为遗憾;女婿是母亲选的,冬秀听了此话,怎能不伤心?

1917年7月胡适终于回国了,作为白话文运动的先锋,受聘为北京大学教授,同时也要实践他对母亲和江家的承诺,在8月到江家商议婚事。江村是独姓村,邻里都是亲戚,自然纷纷跑来看热闹。胡适表示希望见冬秀,她的哥哥倒很通达,江冬秀虽然也想见未婚夫,可是明知有那么多人要看她的羞态,感到“不好意思”。尽管她和胡适曾经通信,但那是私底下的事,眼前却是众人等着起哄,因此她躲在房里,不肯出来。谁知亲戚把胡适招进她的房间,她情急之际,逃到床上,把帐子放下,哭了起来。在这尴尬的一刻,胡适及时退出,为她解了围,事后还写信安慰她,说冬季回来必定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