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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新传(97)

作者:李一冰

十一月三十日结案,御史台具状申奏,神宗派遣发运三司度支副使陈睦赴狱录问。

杭州有王复秀才,世代业医,家在候潮门外,大门前有两棵桧木,枝叶繁茂,数百年的古树,苏轼在杭时,为王复赋此诗。群小于勘状外后又搜获得此,先于台狱里,问过苏轼:“蛰龙有无讥讽?”

轼回答得非常巧妙:“王安石诗:天下苍生待霖雨,不知龙向此中蟠。此龙是也。”

狱吏就不敢往下再问。19

这时候,李定、舒亶辈功败垂成,非常着急,只有再想办法激怒神宗,要把他搞到大逆不道的死罪,就不入赦免之列。于是就想用双桧诗这条新证据,由右相王珪(禹玉)于进见皇上时,忽言:“苏轼于陛下确有不臣之意。”

神宗改容道:“卿何以知之?”

王珪就举出轼作双桧诗内,有“根到九泉无曲处,此心惟有蛰龙知”句为证,对曰:“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知于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

神宗道:“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

章惇在旁,接口疏解道:“龙者,非独人君,人臣俱可以言龙也。”

神宗也说:“自古称龙者多矣,如荀氏八龙,孔明卧龙,岂人君也。”

王珪语塞,退朝后,章惇诘问王珪道:“相公乃欲覆人家族吗?”

珪曰:“这是舒亶说的。”

章惇气愤得大嚷道:“舒亶的口水也可以吃的吗!”20

即此之故,苏轼非常感激章惇,后在黄州致章子厚书,有曰:“一旦有患难,无复相哀者,子厚平居遗我药石。及困急,又有以救恤之,真与世俗异矣。”即是指此。

王珪,字禹玉,四川华阳人,一向盘踞在翰林院里,受知于英宗,掌内外制者十五年,为诗文好用金玉锦绣字样,时人讥之为“至宝丹”21,而他自以为文章独步天下,不料后起的苏轼,文名掩盖了他的光彩,非常嫉视,一定不能让他出头。

政治上,他只是一个庸俗的官僚,只要高官厚禄。王安石势盛时,他就竭力逢迎他,传说有这样一个笑话:

一日,珪与安石同侍朝,有一只大虱子从安石的襦头上,爬到须上去了,皇上看到,笑了一笑,安石并不知道。

退朝后,王珪指以告安石,安石命侍从来捉它,珪说:“不可轻去,辄献一言,以颂虱之功。”

“如何?”安石问,珪应声曰:“屡游相须,曾经御览。”22

现在,安石退休了,他所推荐自代的吴充却事事要与他为异,所以依附王安石的这一辈丧家之犬,就群归王相国之门,他也利用他们,增进自己的政治地位,原是非常自然的情势。

诏派陈睦复审,录问无异,罪名是以文字谤讪朝政及中外臣僚,该处徒刑二年,案在大赦期中,应蒙恩赦。

这个结论,使李定、舒亶等大为着慌,于是李定再进言道:

轼起于草野,垢贱之余,朝廷待以郎官、馆职,不为不厚。所宜忠信正直,思所以报上之恩。而乃怨未显用,肆意纵言,讥讽时政。自熙宁以来,陛下所造法度,悉以为非。古之议令者,犹有死而无赦。况轼所著文字,讪上惑众,岂徒议令之比?轼之奸慝,今已具服,不屏之远方则乱俗,再使之从政则坏法。乞特行废绝,以释天下之惑。御史舒亶则已迹近疯狂,不但认为牵连入案的王诜、王巩都罪不容诛,甚至因收受讥讽文字,不申入司的张方平、司马光、范镇等也都该杀头,其言曰:

驸马都尉王诜,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及遗轼钱物,并与王巩往还,漏泄禁中语。窃以轼之怨望,诋讪君父,盖虽行路,犹所讳闻。而诜恬闻轼言,不以上报,既乃阴通货赂,密与燕游。至若巩者,向连逆党,已坐废停(定国曾被牵入赵世居谋叛案,被追两官勒停)。诜于此时,同罣论议,而不自省惧,尚相关通。按诜受国厚恩,列在近戚,而朋比匪人,志趣如此,原情议罪,实不容诛,乞不以赦论。又言:

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人,除王诜、王巩、李清臣外,张方平而下凡二十二人,如盛侨、周邠辈,固无足论。乃若方平、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曾巩、孙觉、李常、刘攽、刘挚等,盖皆略能诵说先王之言,辱在公卿士大夫之列,而陛下所当以君臣之义望之者,所怀如此,顾可置而不诛乎?神宗不失为一个颇有理性的人主,对于舒亶这番狂言,极抱反感,置之不理。不过,他自来听多了毁谤苏轼的话,心中不能无疑,但他相信凡人做了错事,心里总有愧疚,不免恐惧,这种内心的罪恶感,亦必将有焦躁不安、言行失常的形迹流露于外,若能一切坦然,即是问心无愧之人。他又想,一个喜欢谤讪他人的人,身陷狱中,必多怨言,所以到了这件案狱必须决定处分时,神宗就秘密派遣一个小黄门去狱中察看苏轼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