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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新传(333)

作者:李一冰

契丹与夏媾和。

罢科举新法。

黄庭坚生。

六年

丙戌

1046

十一岁

秋八月,以吴育为枢密副使,丁度参政。

七年

丁亥

1047

十二岁

祖父序逝世,父自江南奔丧归。

文彦博参政。

八年

戊子

1048

十三岁

文彦博为相。

赵元昊死,子谅祚立,继封为夏国王。

皇祐元年己丑

1049

十四岁

宋庠为相。

九月,广源州侬智高反,寇邕州。

二年

庚寅

1050

十五岁

秋八月,京东、淮浙饥。

三年

辛卯

1051

十六岁

三月,宋庠免,刘沅参政。

秋八月,庞籍为相。

四年

壬辰

1052

十七岁

始与刘仲达为友,往来眉山。

侬智高陷广州、昭州,狄青率军讨之。

五年

癸巳

1053

十八岁

春正月,狄青大败侬智高于邕州。

至和元年甲午

1054

十九岁

娶眉州青神县王方女王弗为妇。

八月,刘沅为相

二年

乙未

1055

二十岁

游成都,张方平知益州,一见待以国士。

夏四月,定差役衙前法。

文彦博、富弼为相。

嘉祐元年丙申

1056

二十一岁

从父偕弟,陆行入京,举进士试及第。

夏六月,黄河决口于六塔。

二年

丁酉

1057

二十二岁

应礼部试,以“刑赏忠厚之至论”得主考欧阳修之赏识,擢置第二。

试《春秋》对义,列第一。殿试中进士乙科。

弟辙亦同榜及第。

四月,丁母忧,奔丧

回蜀。

欧阳修知贡举,痛抑新体文。

程颢、张载、朱光庭、苏轼、苏辙同及第。

宋各州设置广惠仓。

三年

戊戌

1058

二十三岁

居乡守制。

夏六月,韩琦为相。

四年

己亥

1059

二十四岁

是年七月服除,十二月侍父偕弟自蜀舟行,出三峡,过鄂入京,父子舟中各有吟咏,合编为《南行集》。

五年

庚子

1060

二十五岁

授官河南府福昌县主簿,未赴。与弟辙同寓怀远驿,准备制科试。

夏五月,召王安石为三司度支判官。七月,欧阳修表上《新唐书》。浚二股河。

六年

辛丑

1061

二十六岁

欧阳修以才识兼茂荐轼,应制科试,秘阁六论,对策,皆入三等。自宋以来,制策得入三等者,惟吴育与轼而已。

授官大理评事,签书凤翔府判官,十二月赴凤翔任。

春三月,起复富弼为相,弼固辞。

六月,以司马光知谏院;王安石知制诰;秋八月,曾公亮为相,欧阳修参政。

七年

壬寅

1062

二十七岁

在凤翔,督运南山木筏,赴辖属各县决囚。

秋八月,立宗实为太子,赐名曙。

八年

癸卯

1063

二十八岁

以覃恩转官大理寺丞。

作《思治论》。

春三月,仁宗崩。四月,太子曙即位,是为英宗,曹太后权同听政,立后高氏。

英宗治平元年甲辰

1064

二十九岁

官于凤翔,磨勘转殿中丞。冬,任满还京。

夏五月,曹太后还政于帝。

加韩琦尚书右仆射。

二年

乙巳

1065

三十岁

判登闻鼓院。

英宗自藩邸即闻轼名,欲循唐代故例召入翰林知制诰,宰相韩琦以为不可骤用,召试秘阁二论,复入三等,得直史馆。

五月,王弗夫人卒于京师,殡于京郊。

夏四月,诏议崇奉生父濮王典礼,争论盈庭,司马光与欧阳修不合。

三年

丙午

1066

三十一岁

四月,父洵病逝京师,护丧回籍。

春正月,诏尊濮王为亲,立园庙。

契丹改国号为辽。

司马光始编《资治通鉴》。

十二月,立皇子顼为

太子。

四年

丁未

1067

三十二岁

居乡守制,葬父于眉州。

春正月,英宗崩,太子即位,是为神宗。

夏四月,以司马光为御史中丞。九月,召王安石为翰林学士。

神宗熙宁元年戊申

1068

三十三岁

居乡守制,七月服除。

冬,续娶王闰之夫人,乃前妻王弗夫人之堂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