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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坡新传(217)

作者:李一冰

旱荒的善后救济工作,刚刚放下,而元祐五年之初,浙西数郡,忽又大雨成灾,太湖泛滥,淹没两岸的农田,灾害的情势,甚于去年的干旱。太湖区域是两浙主要的产米地区,太湖一闹灾荒,两浙的粮食全都失了调剂,来年的饥荒,是可以明显预见的。

苏轼早于七月十五日就首上《浙西七州灾伤状》。他说,今年春夏之交,雨水调匀,浙人举债播种,力事农作,原来希望今岁能够丰收,弥补去年的灾荒。不料一场淫雨风涛,全部冲光。他叫将官刘季孙往苏州沿路勘访,不单是豪雨成灾,又多大风,鼓动潮浪,冲坏堤堰,水势泛滥的范围一扩大,就更不可收拾了。湖州水入城中,民家浸水尺余,受灾更重。转运判官张璹自常、润回来,亲见吴江、平望、八尺间,合家田苗没在深水底里,父子聚哭的惨象。

继说:“救灾恤患,尤当在早,救之于未饥时,用物约而所及广。”何况,“去年之灾,如人初病;今岁之灾,如病再发。病状虽同,气力衰耗,恐难再持”。所以他请求朝廷行下户部及本路转运提刑、两路钤辖司及早相度准备,于秋冬间不惜高价,多籴常平米,以便明年平籴救荒。

十日后,即七月二十五日,续上第二状。

盖因拜发第一状后不过六天,忽又风雨大作,一连数日,昼夜不停。苏轼于风雨声中,绕室彷徨,恍如眼见州民男妇老幼在一片汪洋中,被狂风豪雨所摧残,老百姓的产业和作物,被大水所吞没,一阵阵战栗呼号的声音似从耳边响起,他推窗望雨,忧心如焚,不管前状之发,不过数日,忍不住于七月二十五日,又挑灯夜起,手写第二状,如言:

前乞下户部及本路提转钤辖司相度,未蒙施行。本月廿一至廿三日,昼夜大风雨;二十四日雨稍止,至夜复大雨。料苏、湖等州风涛所损,必加于前,若不早作擘划,必有流殍之忧。如这类事,在后来台谏官的弹章中,指他虚报灾情,都是罪状。

苏轼一面奏报朝廷,一面再以私人名义,分函有关地方监司守令,劝他们广籴备灾,合议救灾方策,等等。如《寄新任秀州太守胡深父书》云:

浙西数郡,例被霪雨飓风之患,而秀之官吏,独以为无灾,以故纷纷至此。公下车,倍加绥抚,不惜高价广籴,以为嗣岁之备。宪司行文,欲收籴米,此最良策,而榷户专斗所不乐,故妄造言语,聪明所照,必不摇也。救灾恤伤,提刑司是主管单位。当时两浙提刑马瑊(中玉)初自淮南路调来,苏轼迫不及待,要和他觌面商讨。函招不至,他只好写信给他的老朋友越州太守钱勰,代他促驾。书言:

浙西诸郡,水潦既甚,而七月二十一、二、三三日,大雨暴风,几至扫尽。灾伤既不减去岁,而常平之备已空,此忧在仆与中玉。事有当面议,不可以尺书尽者,屡以此意招之,绝不蒙留意云。冬初方过浙西,虽子功旦夕到,然此大事,得聚议乃济,数舍之劳,譬如来一看潮,亦自佳事。试告公以此意劝之,勿云仆言也。事隔一个月后,灾势已成,缺粮的情形已很严重,价亦高涨,九月初七始奉旨将此案交由都省关牒本路转运提刑司相度施行。

苏轼焦急不堪,认为现在再从调查开始,时已不及,而且事情交到这班本位主义的官僚手里,调查也不会确实,上状力争说:

……深恐转运司官吏,职在供馈,所有宽减额斛,难于自言,伏乞圣明以一方生灵为心,决自圣意,指挥三省更不下有司往复勘当施行。苏轼先在本州价购粮米,历时一月,无人赴仓卖米;原想提高收购价格,却怕刺激粮价上涨,而且进价太高,官本遂重,明年出籴为难。所以唯一希望,只能请求朝廷,准向年成丰熟的近便州军购粮五十万石,储为明年平籴救济之用。此项购粮的经费,则可以从本路常平钱项下拨偿。

——这第二状(相度准备赈济第二状),是九月十七日拜发的。

四天后的二十一日,续上第三状,控告提刑司吝惜两三钱,不肯遍行公文,禁止抑价收购。抑价收购,必然买不到米,他举例说:指挥杭州依旧作斗米七十文收籴,亦不过籴得三万余石,其余辖属诸郡,也不敢有违,闻得苏、秀出米地方,现今不过籴得二三万石。照此情形,本区收购存粮,现在已经不易,务请诏下于收成好的近便州军籴买五十万石,储备救济来年饥荒之用。

到元祐五年(1090)的十一月间,苏轼七月间所上浙西七州灾伤状才蒙圣旨行下,令发运司兑拨钱一百万贯,趁时籴买斛斗封桩,准备移用,余依所奏施行。然而,发运司官吏奏称:淮南江东,米价高昂,不肯收籴。苏轼痛心疾首地叫喊道:“使圣主已行之命顿成空言,饥民待哺之心,中途失望。”(《再乞发运司应副浙西米状》)但是官僚政治的本位主义牢不可破,再怎样力竭声嘶地呼吁,也是徒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