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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传(46)

作者:梁启超

这就是青苗法的大致情况和施行的缘起。为什么叫青苗法呢?当时的陕西转运司李参为了解决戍边士兵军粮不足的问题,下令让当地的百姓自己估算一下粮食的产量,官府把钱借贷给他们,等到秋收时向官府缴纳粮食,借给农户的钱就叫“青苗钱”。通过几年的经营,仓库里有了余粮。到了王安石变法的时候,仿照这个办法去做,所以沿袭了这种叫法。王安石怀念这个政策很久了,他年轻时候所作《寓言》诗,就表达了这个意思。后来他做了鄞县的县令,也曾采用这种办法,证明是有效的。等到他担任了国家的主要领导,就想把这种办法和措施推行到全国去。我曾经谈论过这个问题,不论哪个国家,也不论哪个时代,那些在田里劳作的农民一年到头勤勤恳恳,如果不是遇到水旱之灾,那么他们的收入是完全可以自给自足的。赶上几年好收成,他们就会有一些盈余,也就可以规划婚丧嫁娶和祭祀之类的费用。然而,实际情况往往并非如此。开始时,资金可能不很充裕,耕牛、种子都需要钱,还有青黄不接时的生活所需,不能不向周围的豪富借贷。有时遇到大灾之年,或者喜事、丧事,为了各种礼节,又要向他们借贷,那些豪富则乘机将他们的命运攥在手里。于是,一年的收入被利息吃掉了一大半,到了第二年,他们不得不继续借债度日。债务一天比一天重,利息一天比一天多,他们辛辛苦苦干一年,只是为豪富做牛做马罢了。老百姓越来越贫弱,国民经济越来越困窘的原因就在这里。历史上在欧洲的希腊、罗马,有钱人往往借贷金钱和粮食给贫民,后来贫民负债太重,无力偿还,只好卖身为奴。古代欧洲奴隶很多,大约就起源于此。经历了数千年,这种制度始终没有办法根除。公元1500年以后,各国政府纷纷用法律规定提取利息的比例,有人超过就会定罪。然而,高利贷仍然得不到禁止。此后,近代银行制度兴起,这种良好的愿望才开始慢慢变成现实,但它仍不能惠及农民。最近这数十年来,有了所谓劝业银行、农工银行、信用组合等组织,社会财富渐渐为更多的人所享有,然而仍然不能使每个人都公平地享有社会的财富。所以说,这种贫富不均的问题实在是一个数千年来令各个国家都非常苦恼而又始终没有解决的老问题。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只有国家改变其政治制度才有可能。圆满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在我国古代有所谓的井田制,在欧美近代则有所谓的社会主义制度,都是不允许人民拥有私有财产。达不到圆满解决而求其次的话,国家设立贷款机构是首先要办的事,让那些豪强富户囤积居奇的伎俩不能实现,王安石计划要做的就是这件事。我国在王安石之前想到要这样做的人也是有的,齐景公在齐国,子皮在郑国,司城子罕在宋国,都用这个办法来赢得民众,王安石不过是仿效他们的一些主张罢了。

当时,苏辙也曾写过文章说:“天下的百姓,没有田进行农业生产,没有钱投资商业,又禁止他们贷款,他们就难免辗转死于沟壑。如果让豪富借贷给他们,这些人就采取很不仁义的办法,收取大半的利息(高利贷)。百姓不这样做的话,就只能典当家里的财产或衣物。百姓深受其害,而国家也得不到好处。按照周朝的做法,如果百姓需要贷款,则请地方官吏审查之后贷给他,以向国家缴纳租税的方式支付利息。如今可以让州县的官员放贷给当地的百姓。”看来,苏辙的这种观点与王安石的青苗法正好吻合,不知他是以前听说过王安石的这些想法,还是他自己的创见。不过,苏辙后来还是因为攻击青苗法被罢官了,难道文人说过的话不是准备实行的吗?

王安石既然想实施青苗法,那么他就不能没有资本。由国库拨给资本,还不是他目前所能做到的。恰好有常平、广惠仓,各路各州县都有设置,而它储藏的东西事实上是弃置在那里,没有多少用处,王安石是把无用变为有用,用它作为资本。他的计划是很周详的,眼光是很敏锐的,非常令人钦佩。司马光曾经说过:“常平仓是三代的良法,放贷青苗钱危害不大,废除常平仓危害就大了。”然而,常平仓并没有惠及百姓,就像制置三司条例司在原奏折中说过的,司马光能够为它辩护吗?不过是强词夺理罢了。

青苗法实行以后,在朝廷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起来反对王安石的人很多,各有各的说法,一时也很难深究,所以这些人和他们的意见就不在这里一一介绍了。从王安石的《答司马谏议书》一文可以看到当时争论之一斑,他坚持自己意见的原因在这里也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