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封建”非彼封建。
我读中国的历史,发现获得成功的政治家只有几个人,一个是管仲,一个是子产,一个是商鞅,一个是诸葛亮。我们考察一下他们所处的时代,都是封建时代或割据时代;他们所管辖的地域只能和今天的一个省或数个州县相比。但是到了大一统时代,管理的是整个国家,想要得到这样一个政治家,他能够深思熟虑、深谋远虑,制订一个宏大、长远的规划,使全国人民都能得到好处,就像我们前面提到的那几个人一样,大概还没有这样的人吧。如果有一个,那就是王安石,而他的成就一定会让后来的人瞠目结舌。于是我私下里怀疑,我国的政治家是不是只能治理小国家,不能治理大国家呢?我由此想到我国之外世界其他国家闻名于后世的那些政治家,加富尔是什么人呢?俾斯麦、格莱斯顿(1809—1898,英国政治家,曾四度出任英国首相)又是什么人呢?我国的一个巡抚或总督而已,也就是一省的领导人罢了。至于强盛时期的罗马帝国,还有当今的俄国,都希望能有像管仲、商鞅那样的人,但为什么没有呢?我经过深入思考发现了其中的缘故。大政治家都是一些这样的人,他们要做的事情不外乎统一国民的思想意志,使他们能向着一个目标前进,从而达到对内充实国力、对外扬眉吐气的目的。而要想统一国民的思想意志,他们所采取的办法只能是进行干涉。今天,用放任的办法而不是干涉的办法管理国家的只有英、美等两三个国家。然而,他们所谓的放任已经不是我所说的放任了,何况在此之前,他们也都经历过很严重的干涉的阶段,才有了今天的放任。其余那些国家没有不是用干涉的办法治理国家的。并非只是今天的东西方各国如此,就是我国古代也是用的这种办法。管仲、商鞅、诸葛亮都是用干涉的办法管理国家和民众的。《周官》是否为周公所作,我不知道,其中的那些主张曾经实行与否,我也不知道。假如真是周公的作品,而且真的曾经实行过,那么干涉民众最多的没有能超过周公的。这样看来,干涉是政治家唯一的手段就很明显了。而这种手段,如果用于治理小国还比较容易,用于治理大国就比较难了。小国实行这种办法,利大于弊;大国实行这种办法,则弊大于利。所以,过去治理大国的人所用方法只有两种:一种是专制独裁,一种是无为而治。专制独裁者我们叫他民贼,对他们我没有什么可说的,也不认为他们是政治家。而放任者也绝不足以称为政治家,我没听说过政治家卧在床上就可以治理他的国家。况且,既然说到放任,那么不仅人可以做,而且土木做的偶人也能够做到,何必还用这些政治家来做呢?我国有数千年的历史,凡是一家一姓兴起的时候,一定用专制独裁的政策,像汉高祖、宋太祖的时代就是这样。在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则一定用放任的政策,像汉景帝、宋真宗的时代就是这样。放任时间久了,就会出现混乱,混乱就可能亡国,亡国后又有振兴,有振兴就会有独裁,专制独裁疲倦了,就又返回放任。历史就是这样循环往复,所以在这里是不能产生政治家的,对此我一点儿也不感到奇怪。放弃专制独裁和无为而治这两种办法,在这两种办法之间的只有干涉这一条道了。然而,大国很难实行干涉的办法,而且实行后弊大于利,我们已经说过了。所以,我私下以为,国家太大了,便利了那些威风八面的军人,成为他们驰骋的舞台,也便利了那些碌碌无为的庸才,使他们可以藏身于其中得过且过,最不利于那些发愤图强、意志坚决、有条有理、明察秋毫的大政治家。从今往后,交通日渐发达,这些大国也就像过去的那些小国一样了,则政治家的成就也就比较容易实现了。而在过去,天下最艰难的事业大概没有能超过它的。就王安石所处的时代、王安石所处的地域来说,想要实现王安石的理想,它的难度,周公没法儿比,管仲、商鞅、诸葛亮没法儿比,来库古、梭伦没法儿比,施泰因、加富尔、俾斯麦、格莱斯顿也没法儿比。他的难度这么大,他所取得的成绩也只能是这样,这一定是很合适的。他的难度这么大,尚且能取得这么大的成绩,则王安石在古今中外的政治家中,其地位是可以想见的。
这里所谓的放任即现代社会之民主政体吧。
这是中国特色的放任。
而且,同样都是以干涉为特征的政治,也有程度上的深浅差别,程度浅的实行起来就比较容易,程度深的实行起来就比较难。王安石所实行的以干涉为特征的政治有些措施是立宪制国家能够实行而专制国家极难实行的,甚至还有的措施接近于国家社会主义,是今天世界上那些立宪国家仍未实行的。我们国家这些数千年来没有经历过以干涉为手段的管理的民众,突然把干涉强加给他们,他们群起哗然,也是可以理解的。然而,王安石的法果然是良法吗,或者不是良法吗?我没有办法说清楚。此外,还有一个导致王安石变法失败的原因,就是用人不当,这一点很多人都能指出来。然而,我对于这种说法还是有保留意见的,与过去的论述者稍有不同。这个问题放在下面讲,这里就不赘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