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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介石传(1950—1975)(33)

作者:杨树标

1950年11月,美国参议员诺兰夫妇抵台访问时,诺兰除了向蒋介石吹嘘许多“将在美国国会支持中华民国”的话,还希望将台湾空军购买器材的差使由他代办。诺兰还称:美国若干航空制造公司,在国会中均颇具影响力,如由他采办空军器材,他还可以让这些参议员加入支持台湾当局等语。

蒋介石认为诺兰的要求对台湾当局有益无损,便答应了。其后,蒋介石指示“空军总司令”周至柔通知毛邦初,将采购器材的工作移交给诺兰办理。毛接此命令后,以为蒋介石对他不信任了,此时诺兰又去催毛移交购买器材款项。此种情形之下,毛拒绝执行蒋介石的命令,不仅不和台湾当局驻美“大使”会面,还将此事告知在美做寓公的前“代总统”李宗仁。毛说此款项系李“代总统”任内汇出,蒋无权支配这些外汇,请李采取适当措施。毛还说他手中保存有蒋在美国进行“游说活动”文电(蒋介石退台后,采纳“总统府”秘书长王世杰建议,到美国游说,收买院外援蒋集团,对民主党政府施加压力,以修改对华政策。此项“游说活动”的文电均通过毛邦初主持的“驻美空军购料处”专用电台,故毛掌握台湾当局在美进行“游说活动”的大量材料)。李宗仁听后说:“此款既在代总统任内非法提取,本人应有审查大权。”李特嘱毛邦初:“不得移交,并责其保全档案,藉资审察。”

毛邦初

与毛抗命向李陈述事情真伪同时,美国有人调查台湾当局是否利用“美援”进行“游说”活动。蒋介石闻之此事后,以为是毛邦初提供有关“游说”材料,加之毛与李搞在一起,愤怒异常,于1951年8月21日宣布毛邦初停职查办,并令其迅速返台,听候查办。

毛邦初被撤职后,拒不返台,而且勒款不交,蒋介石指令“司法行政院”政务次长查良前往美国向法院起诉。当查抵美后,毛又携巨款潜逃墨西哥。蒋又令查前往墨西哥打官司。墨西哥当局以毛邦初伪造入境证非法入境将其拘留,准备提起公诉。但奇怪的是,最后却不了了之,竟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结果。

再如刘航琛案也是如此。刘是四川人,出身于酒商之家,早年就读于北京大学经济系,后成为四川军阀刘湘的食客。为了取悦刘湘,掌管财务的刘航琛,按月拨款10万元存入刘湘账上,为其任意挥霍提供方便。刘湘非常赏识刘航琛的聚敛有方,但又认为他有野心而存戒意。后刘又投靠宋子文,在宋的支持下,刘于1935年当上了四川省财政厅长。抗日战争胜利后,刘到上海,又拜在李宗仁的门下。当李宗仁竞选副总统时,刘四处奔走,为李宗仁拉票,耗费颇巨。蒋介石下台,李宗仁登场,使刘航琛也荣登经济部长的宝座。刘任职期间,发现该部所属香港国外贸易事务所存有钨、锑、锡外销矿产品,总数约值美元五六千万元,遂企图将全部矿产品收买过来,予以吞并。刘的企图被该所员工识破,成立了保护矿产品委员会以进行抵制。刘航琛为此控告到香港法院,经法院判决,该矿产品暂时被冻结,以后由香港当局将矿产品移交给新中国。

此间,刘航琛的老巢川康、川盐两银行由于投资多、亏空大,资金难以周转,刘曾挪用经济部资源委员会港币200万,汇渝解救,但杯水车薪,无济于事。

国民党撤退南京前夕,刘航琛逃往广州,后又至重庆;新中国成立后携眷逃避香港,以后又跑到台湾。蒋介石在台重登大宝后,因刘是李宗仁的人,在李赴美“就医”时,还曾拨款给他,所以对刘非常不信任,遂即在陈诚“组阁”时将其踢出政治核心圈。此刻又逢国民党整肃,蒋介石正好想找个大点的“老虎”开刀,便指使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孙玉琳等五人,以刘航琛“逾权违法,浪费国币,废弛公务”等罪状提出弹劾,并经台湾“监察院”审查成立通过。1950年7月3日,台北地方法院以刘航琛“对于主管或监察事务,直接或间接图利,有触犯惩治贪污条例罪嫌”,依特种刑事诉讼条例及刑事诉讼法提起公诉。11月30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处刘航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三年。刘航琛不服上述判决,上诉请求复判。后经何应钦、张群等元老说情,刘才被取保释放。

此外,蒋介石也借“改造”之名,在国民党上层重新进行了权力分配,在“清除派系观念”的口号下,将陈果夫、陈立夫兄弟踢出了权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