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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岗传(145)

作者:戴茂林 & 赵晓光

除了上述分裂党和夺取权力的阴谋活动以外,根据同志们最近的揭露,高岗的私生活也是腐化的,完全违背共产主义者的道德标准。应当指出,这种私生活的腐化是资产阶级思想腐蚀我们党的表现的一个方面,我们必须反对并坚决地抵制这种腐蚀。

然后,周恩来又论述了高岗以自杀行为自绝于党和自绝于人民的罪行,说:

尽管四中全会采取了治病救人、等待觉悟的方针,尽管高岗在四中全会上及在四中全会后的座谈会上进行了两次表面的检讨,但在实际上,高岗是拒绝反省的。他仇恨党,仇恨同志们帮助他揭发错误,拒绝向党揭发他自己最丑恶最本质的东西,最后,竟不顾党和同志们的多次警告,终以自杀的可耻行为,自绝于党和自绝于人民。虽然自杀由于同志们的阻止未遂,但这种在实际上是叛变党的行为已昭然若揭,无可抵赖。

周恩来的总结发言是根据高岗问题座谈会期间与会者揭发的材料,并经毛泽东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讨论审核后形成的。下面一段分析高岗罪行的思想根源、社会根源和历史根源的话,基本上是毛泽东在审阅周恩来的发言提纲时亲自加写的:

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高岗虽有其正确的有功于革命的一面,因而博得了党的信任,但他的个人主义思想(突出地表现于当顺利时骄傲自满,狂妄跋扈,而在不如意时则患得患失,消极动摇)和私生活的腐化却长期没有得到纠正和制止,并且在全国胜利后更大大发展了,这就是他的黑暗的一面。高岗的这种黑暗面的发展,使他一步一步地变成资产阶级在我们党内的实际代理人。高岗在最近时期的反党行为,就是他的黑暗面发展的必然结果,同时也就是资产阶级在过渡时期企图分裂、破坏和腐蚀我们党的一种反映。他的严重的罪恶的活动如非中央及时地加以发觉和坚决有力的制止,就可能使党和人民事业遭受重大损失。他的罪恶已经勾销了他对革命斗争所曾作过的局部的贡献,证明他过去参加革命斗争的动机是不纯的。

3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了周恩来在高岗问题座谈会上的总结发言。3月3日,中共中央决定,将周恩来的这个《发言提纲》作为向地委书记和解放军军党委以上作口头传达的材料。

周恩来在《发言提纲》中所列举的高岗分裂党及夺取党和国家权力的阴谋活动,基本上是参加高岗问题座谈会的人在发言中揭发出来的,而高岗本人实际上只参加了两天座谈会。他在2月17日自杀未遂后,一直在家中反省,并不知道后来几天的会议上都揭发出了他的哪些罪行。看到周恩来的总结发言后,高岗的情绪又引起了很大波动。但在管教人员的帮助下,几天后高岗的情绪又逐渐稳定下来,开始撰写反省材料。

3月4日,周恩来在有2400人出席的高级干部会议上作关于中共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传达报告。他在报告中介绍了会议的基本情况和关于高岗阴谋活动的主要事实以及应该吸取的经验教训,阐释了学习会议文件的重要意义。

3 东北高干会议

高岗十大“罪行”之一,就是“把自己所领导的地区看作个人资本和独立王国”。因此,高岗负责的东北局,自然成为“高饶事件”的重灾区,也必然成为揭发批判高岗“夺取党和国家领导权力的阴谋活动”的重点。

1954年3月25日凌晨,周恩来受中共中央委托,与公安部部长罗瑞卿以及曾经长期跟随高岗、现在国家计委工作的马洪和安志文一道,乘火车离京赴沈阳参加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

在来沈阳之前的3月中旬,周恩来曾将中共中央东北局第一副书记林枫和第三副书记张明远召到北京,安排布置召开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的有关事宜。周恩来在与林枫、张明远谈话时说,这次会议的重点是揭发高岗的阴谋活动,认识其罪恶,鼓舞大家,启发大家,增强团结。高饶问题的性质是分裂党,是党外性质,是资产阶级代理人性质,是党内宗派活动,是路线问题,是反党的阴谋活动。他的思想作风影响了一部分人,一些人在他的影响下做了些错事。会议要着重揭发高岗,同时要联系检讨自己。

林枫和张明远回来后,对召开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做了布置。所以,周恩来一行于3月26日到沈阳后,东北地区党的高级干部会议立即召开。

这次东北高干会议从3月26日召开到4月24日结束,历时近一个月。会议的主要内容是传达中共七届四中全会的决议,检查东北地区党的工作。出席会议的有517人,列席的190人,会议由东北局代理书记林枫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