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刚刚成立时,农村存在着新老解放区两种不同的情况。在大约1亿人口的老解放区,土地改革已经完成,而更广大的新解放区和待解放的地区,土地改革尚未进行。因此,党在新老解放区的土地政策肯定会有较大的不同。
东北是老解放区的典型代表,大部分农村在1948年就完成了土地改革,土改后农民的经济生活状况也大部分得到了改善。农业总的产量虽还未达到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前的最高水平,但由于农民负担的减轻与地租的废除,农民收入普遍增加,大多数农民的经济状况开始上升,一部分人还购进了少量土地和拥有少量的雇工。
如何认识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怎样处理党员雇工、土地买卖等一些已经出现的新问题?
当时以高岗为首的东北局和中央负责土地改革工作的刘少奇之间有不同的认识。
1949年12月5日至7日,东北局和东北人民政府召集了东北地区比较大的县份的县长、县委书记以及各省的办公室主任,座谈农村工作问题。高岗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每天都亲自参加。座谈中,与会者对农村情况的新变化、生产变工互助组和县区村人民代表会议等问题分别反映了具体情况,交换了意见。
高岗在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后,于10日做了会议总结发言。他在发言中,首先分析了东北农村出现的新情况,然后提出了来年农村工作的基本要求,最后着重论述了为了实现1950年的工作目标需要解决的一些问题。
在阐述农村经济的发展方向时,高岗说:
今后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在一方面,应该是奖励农民生产发家,勤劳致富,使绝大多数农民上升为丰衣足食的农民;而另一方面,又必须使绝大多数农民“由个体逐步地向集体方向发展”。在向集体方向发展的过程中,不但需要在生产劳动方面发展变工互助,而且需要在供给工具、种子、原料和运销农产品方面,普遍地、有系统地建立供销合作社,以促进农民生产的发展,使农民由少受以至不受商人的剥削。这就是说,我们在领导农业经济的发展时,一方面必须反对各种各样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与好吃懒做、安于贫穷、以贫穷为光荣的糊涂思想作斗争;另一方面,又必须反对对于农业经济的发展放弃无产阶级的领导,主张完全的自由竞争,让其自流发展的资本主义的路线。新民主主义的农业经济的发展道路,应该是逐步地——起初是在供销及生产互助方面,然后是在农产品集体生产方面——引向合作社方向发展的道路。
这就是说,我们农村经济发展的方向是使绝大多数农民上升为丰衣足食的农民。而要做到这点则又必须使绝大多数农民“由个体逐步地向集体方向发展”。组织起来发展生产,乃是我们农村生产领导的基本方向,其目的是为了使绝大多数农民成为丰衣足食的农民。
但这是不是说我们不允许“单干”、不允许雇工呢?
不是的,我们是允许单干、允许雇工的。这在去年的决议中写得很清楚,问题很明白,农民富裕了,是买马拴车,扩大生产好呢?还是把它浪费掉,不积极发展生产,大家都安于贫穷好呢?有的同志说:这样他就会自己拴独犁,自己单干,而不参加变工组织,岂不是违背了“组织起来”的方向吗?
这里的问题:不是允不允许单干的问题,而是如何改进变工组,如何使参加变工组比单干比雇工打的粮食更多的问题,如果变工组织真正搞好了,自然会有绝大多数农民参加的。对他有利,为什么不来?如果对他不利,他是不会来的,硬让他来就是强迫,就违反了自愿两利的原则。即使变工组搞好,真正对农民有利,也还可能有人不愿参加的,这是长期的事实的教育与农民切身体验的问题,因此对于单干,我们绝不能禁止,不能强迫农民“组织起来”。
在新民主主义阶段中,允许资本主义存在,就应在一定条件下(如遵守劳动政策,订立劳动契约,尊重雇工政治权利,尊重雇工的雇佣自由,适当改善其生活等)允许雇工。
但这绝不是说,让大家单干好了,我们不用领导,不用组织,去让它自流吧!绝不是这样。而是要我们组织得更好,真正使参加变工组能更多打粮食改善生活,真正使变工组胜过单干。明年我们可以发动一个互助组和单干的比赛运动,看谁生产的好,打的粮食多,节省人工多,副业生产多。这里不但丝毫没有减轻对组织起来的领导责任,而是更加重了领导的责任。明年将不是检查组织起来多少(百分之几),而是要检查组织起来多打了多少粮食,超过了单干的多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