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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自传 (经典译林)(9)

作者:(美)本杰明·富兰克林

我又朝河边走去,仔细观察着人们的脸,我遇见一个贵格教小伙子,他的相貌我十分喜欢,我上前跟他打了个招呼,并请他告诉我一个外乡人能在哪儿找到住处。当时离我们不远有个“仨水手”招牌。他说,这倒是一个接待外乡人的地儿,不过名声不好;要是你愿意跟我走,我给你找个好一点的。他把我领到清水街的“曲棍客栈”。我就在这里吃了一顿饭。正吃的时候,有人问了我几个狡黠的问题,好像觉得我小小年纪,怪模怪样,便怀疑我可能是偷跑出来的。饭一下肚,瞌睡又来了,我被领到一张床前,衣服也没有脱,就躺下了,一直睡到下午六点,有人叫我吃饭;吃罢饭又早早睡下了,一觉睡到大天亮。起床以后,我尽量把自己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去找印刷所老板安德鲁·布雷福德。我在店铺里居然看见了他老爸,这位老人我在纽约见过面,他是骑马来费城的,所以抢在了我前头。他把我介绍给他儿子,他儿子待我很有礼貌,请我吃了一顿早饭,但却告诉我,眼下他不缺人手,因为前不久刚雇了一个。不过最近城里又开张了一家印刷所,老板姓凯默[56],说不定他会雇我;要是不行,他欢迎我在他家里住下,先给我找一点零活儿干着,等找到正式一点的工作再说。

老先生说,他愿意陪我到那家新开张的印刷所去:我们找到他时,布雷福德说,老街坊,我领了一位同行小伙子来见你,指不定你正需要这么一个人呢。凯默问了我几个问题,把一副排字盘递到我手里,看我怎样操作,随后说他不久就会雇我,不过眼下还没有我可做的事情。因为以前他从来没有见过老布雷福德,因此把他看作当地善待他的人物之一,便聊起了他的现状和前景;布雷福德也不透露自己是另一位印刷商的父亲,听到凯默说他指望不久就把大部分生意揽到自己手里,便问了一些巧妙的问题。提出几点小小的怀疑,引诱他说明他的全部想法,他依仗什么势力,打算怎么开展业务等等。我站在旁边,听了个一字不漏,立马就看出他们俩一个是老狐狸,一个是嫩雏儿。布雷福德把我留给了凯默,当我告诉他那老头儿是谁的时候,他大吃了一惊。

我发现,凯默的印刷所只有一台破旧的印刷机和一副磨秃了的超大号英文铅字[57],当时他正在用这副铅字排一首悼念阿奎拉·罗斯[58]的《挽歌》,此人我在前面提到过,他是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品格优秀,在镇上很受人敬重,又担任议会的秘书,还是一位挺不错的诗人。凯默也作诗,不过作得马马虎虎。不能说他是在写诗,因为他的办法是先打腹稿,然后直接用铅字排出来;由于没有底稿,只有一副字盘,《挽歌》可能需要所有的铅字,所以谁也帮不上忙。我想办法先把他的印刷机(这台机器他还没有用过,对它又一窍不通)调顺,适宜使用;答应一旦他把《挽歌》准备就绪,我就过来印刷。于是我又回到布雷福德的印刷所,暂时给了我一点零活先做着,也解决了我的吃住问题。过了几天,凯默打发人叫我去把《挽歌》印出来。这时候他又弄到了一副字盘,还有一本小册子要重印,于是他就叫我干这些活儿。

这两个印刷商我发现都不称职。布雷福德没有受过专门培训,又是个白丁;凯默虽然说有点学问,却纯粹是个排字工,对印刷一窍不通。他曾经是个法国先知[59],能表演他们的热烈激动的动作。这时候,他并不宣称信奉哪一门宗教,但有时候,哪一门都信一点;他对世道人情浑然无知,我后来发现他的性格有不少无赖成分。他不喜欢我在他那儿打工却在布雷福德家吃住。他倒是有一幢房子,不过里面没有家具,所以不能让我住:然而他让我到前面提到的里德先生家吃住,因为里德先生是他的房东。这时候,我的箱子和衣物都已运到,所以在里德小姐的眼里,我把自己收拾得比她第一次碰巧看见我在大街上吃面包卷儿时体面多了。

现在我开始在镇上的年轻人中间结交朋友了,这些人都喜欢读书,我和他们晚上聚在一起,过得十分惬意。我靠自己的勤奋和节俭,攒了一点钱,日子过得挺滋润,尽量把波士顿忘在脑后,不想让那里的任何人知道我住在哪里,只有我的朋友柯林斯除外,他掌握着我的秘密,我写信给他,他总是守口如瓶。最后还是出了点事,把我送回了老家,时间比我打算的大大提前了。

我有个姐夫,叫罗伯特·霍姆斯[60],是一条在波士顿和特拉华之间跑生意的单桅帆船的船长。他在费城下面四十英里的纽卡斯尔听到我在那里的消息,便给我写了一封信,信中提到我的不辞而别使波士顿的朋友们十分牵挂,并劝我放心,他们对我全是一片好心,还说,如果我肯回来,什么都按我的意思办,所以恳切劝我回去。我给他写了一封回信,感谢他的忠告,但又历数了我离开波士顿的理由,言真意切,使他相信我并不像他认为的那样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