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说过:“我是一个绝不反悔的社会主义者,但在我自己的国家里,我必须承认因为要把公共义务的崇高价值和服务的意义宣传给社会,所以需要很长的时间。只有对工人的巨大成就给予高度重视才能得到最好的效果。”“目前只能各尽其经济所能,各取其经济所值。”他强调:“最后的理想—一各尽所能,各取所需—只有当我们扫除了愚昧、文盲、贫穷和经济落后时,才是恰当的。”李还自称:“早已抛弃要在地球上创建豪华天堂的天真幻想,因为负担不起。”
1950年8月,李光耀从英国回到新加坡。当时的新加坡,仍是马来亚的一部分,由英国殖民当局统治。李光耀在新加坡当律师。由于他精通各种法律,又能言善辩,找他帮忙打官司的人很多,他渐渐有了名气,收入也颇可观。50年代的马来亚,正是进步力量蓬勃发展时期,马来亚共产党因为长期领导人民进行反英斗争,后来又积极组织抗日游击队同占领军斗争,所以在群众中威望很高。战后,马共和接近马共的左派人士组织了许多进步社团和工会,形成一支反帝反殖的巨大力量。当时的华文学校也成了左派的堡垒,是进步青年从事反帝反殖政治活动的大本营。当时的工会在同英国殖民当局的斗争中,亟须既懂法律和英文,又能同情工运的人,而李光耀恰好符合这些条件。李既是华人,又是律师,尤其是他当时很同情工人和工运,愿意为工会义务效劳,所以大受欢迎。李光耀在1952年马来亚的邮电工人大罢工中,初次显露出他对工运的作用。那时候,他是邮电工会的法律顾问,同工会代表一起与英国殖民当局谈判,由于他的高超计谋、巧妙应付,终于达成一些有利于工人和工会的协议。第一炮打响后,他的名声也传开了。于是其他工会纷纷聘请他当法律顾问,而他是有求必应、来者不拒,结果成了一百多个工会的法律顾问。李光耀取得了马来亚广大工人群众的信任和尊敬,也为自己积累了一笔相当可观的政治资本。
在积极参与工运的过程中,李光耀一直考虑组织政党问题,因为他深知仅靠工运是不能夺取政权的,必须要建立自己的政党,利用政党这个工具,加上工会及其他社团的支持,才有可能从英国手中接过政权。
第2章二危机与挑战
1954年11月21日上午9时半,在新加坡维多利亚纪念堂,人民行动党正式宣布成立。约有一千五百人出席成立大会,大多数是男性,到会人士包括工会的领袖们、一些知名的知识分子,还有来自马来亚的两位政坛高级首脑——东姑·拉赫曼和拿督陈祯禄爵士。
东姑·拉赫曼原是马来亚吉打邦(Kedah)苏丹之子,其母是泰国—位酋长的千金。拉赫曼十五岁就被送到伦敦读书,在剑桥大学攻读文科和法科。1941年底日军占领吉打,他即开始从事抗日活动。1947年再赴剑桥修完法科课程,在此期间与李光耀相识,因为志同道合,都想争取马来亚的独立,所以两人相交甚笃。1951年拉赫曼成为马来亚最大的政党——巫统的领袖。次年,同马来亚华侨首领陈祯禄等人组织联盟党,该党由巫统、马华公会和印度国大党三个组织联合而成。1954年拉赫曼正是以联盟党党魁的身份应李光耀之邀出席了人民行动党的成立大会。后来(1955年)联盟党在大选中获胜,拉赫曼出任马来亚第一任首席部长。他积极谋求马来亚的独立,为此多次同英国谈判,最终迫使英国同意让马来亚于1957年8月31日独立。拉赫曼乃被誉为“马来亚独立之父”。他从1957年起担任马来亚总理,一直到1969年联盟党在大选中失败,他才不得不黯然下台。从那以后,他再未涉足政坛,只是做点推动国际伊斯兰教徒团结和为伊斯兰教徒谋福利的工作。他今年(1989)已经八十六岁了,尚健在。
陈祯禄原籍中国福建省漳州南靖县。他的曾祖父陈喜是一位船主,后到马来亚经商并在马六甲定居。他的祖父陈春木在马出生,以经营航运业致富。他的父亲陈恭安亦从商。陈祯禄1883年生于马六甲,曾留学英国牛津大学,获博士学位。当过中学校长,1908年转入商界,经营橡胶业,是二十多家大公司的董事,家财万贯。他主张马来亚自治,曾发起组织泛马政治行动联合委员会,领导过全马反英总罢市。1948年英殖民政府颁布《紧急法令》,宣布马共为非法组织后,陈转而同英国殖民政府合作。1949年组织马华公会并任会长直至1958年。该会是马来亚最大的华人组织,号称拥有会员二十多万人。陈祯禄后来被英方封为“拿督”(Dato),1952年元旦又被封为“爵士”。1954年,陈正是以马华公会会长身份应邀参加人民行动党成立大典的。陈与东姑·拉赫曼交往甚深,曾支持东姑·拉赫曼争取马来亚独立的斗争。拉赫曼执政后,陈以侨领身份在华人中活动,对巩固拉赫曼的统治地位起了一定的作用。1960年12月陈因心脏病突发而去世,拉赫曼为他举行国葬,送葬时“哭得像个孩子一样”(陈祯禄之女金蕊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