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还是写了,是由村里来的一个送牛奶的给送去的;但这是我后来才知道的事了。
几个星期过去了,卡茜也不闹情绪了,不过她特别喜欢一个人躲在角落里,如果我突然走近去,正在看书的她就会吓了一跳,而且往往会凑倒在书本上,显然不想让人看到她正在读些什么,而我却一眼看出在书页中间有散张的纸边露出来。她还给自己立了一个新的规矩:每天一清早就下楼,待在厨房里不肯走开,好像在等待什么东西来到似的。在图书室的一个柜子中,她有一个小抽斗,她常翻弄好半天,走开的时候,总是小心翼翼地把抽斗的钥匙带着。
有一天,她正在翻弄这个抽斗,本来这抽斗里放的无非是些玩具和小玩意儿,现在我注意到这些东西变成一叠叠折好的纸片了。我生了好奇心,也起了疑心。我决定要看看她那神秘的宝藏。
到了夜晚,等她和东家上了楼、归了房,我拿出自己的一串管家的钥匙,找来找去,找出了一把可以开那抽斗的钥匙。一拉开抽斗,我就把里面的东西都倒进了我的围裙里,带到我自己的房里好从容检查。
虽说我早就不放心了,我可仍然大吃一惊:发现有这么一大堆信件!想必是每天一信吧——都是林敦·希克厉写来的回信,回复她写去的信。开头几封信写得很短很拘谨;可是渐渐地发展成为一封封写不完的情书了。写得很幼稚——像他这样的年龄还能写出什么来呢?可是在行文中间,前前后后也会冒出一些文句,照我看,他写不出来、是抄来的。有几封信,热情奔放跟淡而无味搅拌在一起,简直成了古怪的混合体,一开头,感情是那样强烈,到了结尾时,却只剩下矫揉造作、堆砌起来的文笔了——一个中学生给他幻想中的虚无缥缈的情人写情书时,用的就是这种笔调。这些情书能否让卡茜满意,我不知道,可是照我看,不过是一堆一无价值的废物罢了。
我这样一封又一封信翻阅着,到后来认为不必再看下去了,就把这些信件用手绢包扎起来,放过一边,把空了的抽斗重新锁上。
我家小姐按照她的老规矩,一早就下楼、一下楼就到厨房去了。
我冷眼看着,有一个小男孩来到的时候,她走到门口守着,趁挤奶的女工给他的罐子灌满牛奶时,就把什么东西塞进他背心的口袋里,又从里面扯出什么东西来。我绕过花园,守候着那个传信的人;他奋勇保卫他的委托物,两人在争夺的时候把牛奶都泼翻了;不过我终于把那封信抢到了手,还告诫他要是不赶紧给我回家去,那就有得他苦了。我就留在围墙脚下,阅读卡茜小姐的情书。那是比她表弟的信写得朴实、流畅多了——写得很美,也很傻。我摇着头,满腹心事,走进了宅子。
那一天很潮湿,她没法到林苑里溜达散心,因此早课结束后就去向抽斗找安慰了。她父亲正坐在桌子边看书,我呢,一边故意找点零活做,窗帘上有几条穗子还连结在一起需要剪断一下,一边用眼睛盯着她,看好她的一举一动。
一只母鸟留下一窠啾啾欢鸣的幼雏,等到飞回来时,发现窠巢已被洗劫一空,那时它会扑击着翅膀,发出哀鸣;可是它的悲痛还不及目前卡茜发出的那一声“哎哟!”她方才那副喜气洋洋的脸色整个儿都变过来了。林敦先生抬头望望。
“怎么啦,心肝儿?你不留神碰痛啦?”他问道。
他那声调,他那神情,叫她拿得准发现那一批宝藏的决不是他。
“没有,爸爸,”她喘着气说,“爱伦!爱伦!上楼来!我不舒服!”
我听从她的吩咐,陪着她出去了。
“噢,爱伦,你把抽斗中的东西都拿走啦!”我们一进房,关上了门,只剩两人的时候,她马上开口道,还向我双膝下跪。“把那些东西还给我吧!以后我再也不干了,不干了!不要去告诉爸爸。你没有去告诉爸爸吧,爱伦,说你没有去告诉吧!我真是太淘气啦,可是以后我再也不这样干啦!”
我板着脸叫她站起来。
“好呀,卡瑟琳小姐,”我嚷道,“看来你倒是很有办法呀!你还懂不懂得害羞?你一空下来就念的都是些什么东西——一大堆破烂货,那还用说!嗨,写得多美呀,可以送去出版啦。要是我把这些信都放到东家面前,你说他心里会有些什么想法?我还没拿去给他看,可是你别指望我会替你保守这愚蠢的秘密。真不害臊!一定是你带头写这些荒唐的东西。他是不会想出这个主意的,我可以肯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