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会认为他们在弗吉尼亚已经打够了。”凯德看着那两个活宝挖苦地说。他们正在为谁先吻焦急不安、受宠若惊的白蝶姑妈而像斗鸡一样争个不休。“可是没有。自我们到里士满后,他们就一直喝得烂醉,寻衅闹事。纠察队把他们逮住了,要不是希礼的花言巧语起了作用,他们就得到监狱里去过圣诞了。”
可是,他说的话思嘉几乎一个字也没听进去。又和希礼待在同一个屋里,她简直是欣喜若狂了。这两年中,她怎么可能认为还有其他英俊、令人激动的好男人呢?希礼还在人世的时候,她怎么可能容忍得了和别人调情说爱呢?他又回家来了,隔开他俩的只是客厅里的小地毯。他坐在沙发上,一边坐着梅利,另一边是英蒂,哈尼则勾着他的肩膀。每次她一看到他坐在那,就得使尽全身的力气憋住,不让自己高兴得哭出来。要是她也有权利坐在他身边,手挽着他的手臂就好了!要是她可以每隔几分钟就能拍拍他的袖子,拉着他的手,用他的手帕擦去高兴的泪水,那就太美了。因为媚兰就在毫不害臊地做着这些事呢。她太幸福了,根本顾不上感到害羞或是应该含蓄一些。她挽着丈夫的胳膊,用眼神、微笑和泪水公然表示出无限柔情蜜意。思嘉也太高兴了,对此也并没有愤愤不平,她高兴得顾不上妒忌了。希礼终于回家来了!
她不时用手摸摸他吻过的面颊,重新回味着他嘴唇印在上面时的激动心情,并且对他微笑着。当然,他第一个吻的不是她。梅利一下就扑入他的怀里,哭得语无伦次的,一直抱着他,好像再也不让他走似的。接着,英蒂和哈尼也拥抱了他,简直是把他从媚兰手里硬拉出来的。接着他又吻了他父亲,体面而极富爱意地拥抱了他,使他们之间那种强烈而无须言语表达的感情显露无遗。然后是白蝶姑妈,她一双发育不全的小脚正激动得上上下下跳个不停呢。最后,他才转向她,此时的她正被所有的小伙子包围着,都声称要吻她呢。他说:“噢,思嘉!你这无比漂亮、无比漂亮的小东西!”然后在她面颊上吻了一下。
这一吻把她准备好要说的欢迎词都吻得飘到九霄云外去了。好几个小时以后,她才记起来他没有吻她的嘴唇。接着,她就头脑发热地想,要是他单独跟她见面的话,他就会吻她的嘴唇了。他肯定会弯下颀长的身躯,俯视着她,把她拉起来,让她踮着脚尖,久久地、久久地抱着她。就因为这么想使她很高兴,所以她就相信他是会那么做的。然而,还是有时间做所有的事情的,有一整个星期呢!她一定能够想办法让他单独和她待在一起,对他说:“你还记得我们俩过去经常沿着我们秘密的马道骑马的事吗?”“你还记得那天晚上我们坐在塔拉最高的台阶上,你朗诵那首诗歌时,月亮是什么样子的吗?”(我的天!那首诗歌的题目到底叫什么来着?)“你记得那天下午我扭伤了脚,你在黄昏时抱着我回家的情景吗?”
噢,还有这么多事情她可以用“你记得吗?”来开头的。还有这么多珍贵的记忆可以把他带回到往昔那些美好的岁月。当时他们就像无忧无虑的孩子似的在县里闲逛,这么多事情都能使他回忆起韩媚兰插足以前的那些日子。而他们谈话的时候,或许她能从他的眼里看出越来越强烈的感情,暗示着在他对媚兰的那种丈夫对妻子的感情这道樊篱之后,他还在乎她,就像那天野餐会上他突然把真情说出来时那么动情地在乎她。她还没有想到去计划一下,如果希礼用明白无误的话语向她宣称对她的爱的话,他们又该怎么办。知道他确确实实在乎她,这就够了……是的,她能等,可以让媚兰先享用能抓着他的胳膊痛哭的幸福时刻。她的机会也会到来的。说穿了,像媚兰这样的姑娘怎么会知道什么才是爱情呢?
“亲爱的,你真像个叫花子。”媚兰说道,归家带来的第一阵激动已经过去了,“谁给你补的军服?他们干吗用蓝色的补丁呢?”
“我还以为我看上去潇洒得很呢。”希礼审视着自己的外表,这么说道,“你只要把我和那边那些乌合之众比一比,你就会对我更加欣赏了。是莫斯给我补的军服,考虑到他战前从未拿过缝衣针,我认为他补得真是好极了。至于蓝色的补丁嘛,如果要你作一选择,要么裤子上有洞,要么用一个被抓住的北方佬军服上的布片当补丁把洞补住——哦,那其实根本就无所谓选择了。至于说看上去像叫花子,你的丈夫没有光着脚回家来,你就应该谢天谢地了。上星期,我那双旧靴子完全破了,要不是我们运气好,打死了北方佬的两个侦察员,我们就只好把睡袋绑在脚上回家来了。他们中有一个的靴子我穿着倒是相当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