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书库 > 太岁(27)

太岁(27)

作者:priest

一句“你与其在这些鸡毛蒜皮上揣度上意,不如好好管教族中子弟”险些脱口而出,话到嘴边才堪堪忍住。

“你……不用管他,一个靠灵石活的半偶,不会在凡间乱窜的,没准是这帮少爷小姐们谁的行李里带了好东西,被勾搭走了。”庞戬生硬地把话拽回来,假模假式地拍拍赵誉的肩膀,“我送小崽子们‘上学堂’去,去去就回,这两天金平就交给诸位兄弟了。”

说完,他嘬唇作哨,脚下浮起一把长剑。

庞戬御剑而起,所有拉车的白马齐声长嘶,迈开马蹄,沿着已经清空的正阳大街飞奔起来。

奚平将头探出窗外,见清空的街道两侧,犄角旮旯的小巷里挤满了看热闹的人,不少百姓见了御剑的蓝衣半仙,仿佛目睹天神降临,激动地在路边下拜。

庞都统显然已经习惯这场面了,袍袖翻飞,目不斜视。

有那么一瞬间,烂泥扶不上墙的少爷心里也生出了羡慕。

他忍不住想:一年后,我也能穿上这身蓝袍,威风地飞过去吗?

这时,车队经过了合音楼——合音楼是皇商产业,整个金平城最高的酒楼,在东定城门口,来的都是送行的人。

阁楼的雅间窗户半开着,有张熟悉的面孔一晃而过,好像是庄王。

可不等奚平看分明,车队就忽然加速,风一样地冲出了东定门。

奚平一个没坐稳,后背撞在了车厢上,巨大的气流从车窗涌进来,车窗上铭文一闪,自动封死,他耳畔嗡嗡作响,整个人被压在了车座上。

不知过了多久,那压力才稍稍减轻了些,奚平才刚爬起来,就听窗外庞都统朗声笑道:“都扶稳坐好了,最好还是别开窗往下看。”

这话可太管用了,话音没落,几乎所有马车窗都打开了,齐刷刷地探出了脑袋。

奚平被掺杂着郊外烟尘的烈风呛得有点喘不上气来,将眼睛眯成了一条缝,随即他震惊地发现,金平的大地已经远离了他们,屋舍道路、高阁细水仍在不断缩小……他们飞到天上了!

离他最近的一个少年当场翻了个白眼,直挺挺地栽回车里,厥过去了。

庞戬惬意地御剑于侧,浪得没边,飞到近前,顺手替那位晕过去的兄弟把车窗封好:“啧,怕高还不听劝。”

瞥见奚平被风吹变形的脑袋,庞都统突然目光一凝,察觉到了什么,嘀咕道:“原来是跑你那去了。”

“啊?你说什么?”奚平灌了一耳朵狂风,只觉“凭虚御空”的滋味一点也不美妙,吼叫道,“尊长,你不怕脸上吹出萝卜皴来吗?”

还没等庞戬回答,奚平就觉得有什么东西碰到了他的脚,他一低头,看见一角桃红衣摆从车座底下露了出来。

白日闹鬼了!

奚平不提防吓了一跳:“呔!”

那桃红衣摆的主人忙往里缩,奚平一脚踩住了衣摆,直接伸手把那“鬼”拽了出来。

只听“哗啦”一声,一匣子蓝玉灵石滚了一车,他从车座底下拽出了个小娃娃。

小娃娃两只小爪子各攥着一颗蓝玉,嘴还不自然地紧抿着。

奚平:“……”

他是不小心拿错行李了,把谁家孩子给顺来了吗?怎么这小东西还有点眼熟?

这时,一道指风从窗外打进来,点在小娃娃胸口上,那小娃娃“哇”一下,又吐出两颗蓝玉来,露出满嘴的尖牙。

“是你!”这口熟悉的“钉床”牙提醒了奚平,这小娃娃正是安乐乡里那剥皮邪祟的“小奴儿”!

“嚯,大户人家。”庞戬不知什么时候穿墙进了他的马车里,看了一眼石子一样滚了满地的蓝玉珠,脸色不易察觉的一冷。

螟蛉半偶一见他,立刻吓得不敢挣动了。

庞戬挥挥手,散落的灵石自动滚回了木匣里码好。他捡起来大概一掂,就知道足有一百多两。匣中灵石珠子颗颗晶莹饱满,不带一点杂绿,都是上好的蓝玉。

这一匣珠可谓是天价。

“家底够厚的,”庞戬撩起眼皮审视着奚平,笑容冰冷下来,“永宁侯爷薪俸这么高?”

“别提了,就侯爷那一壶醋钱,还不如祖上在南郊留的那点地管事呢。”奚平好像没听出庞戬话里的刺,顺手关好怪风呼啸的车窗,大大咧咧地说道,“哎,尊长坐,吃点心吗?我从家带的,还热着呢。”

庞戬脸色稍缓,谢绝了他的好意:“哦,家里有祖荫。”

南郊现在早就没人种地了,镀月金下凡以后,各种蒸汽火机厂房雨后春笋似的往外冒,尤其是坐拥运河码头的南郊。要是在那有块地,光靠地租就能富得流油,难怪阔绰。

庞戬将灵石匣子盖好,放在一边:“你家有多少地,禁得住这么花?”

奚平掐着手指算了算:“两三百亩吧,谁知道,具体我也说不清楚。地租也就仨瓜俩枣,我们家侯爷主要还是靠脸吃饭。”

“哦?”

奚平:“尊长听说过‘崔记’吗?”

庞戬还真听说过。

崔记是江南最大的珠宝行,在金平城里最繁华的地方独占一个闹中取静的大院,那些贵夫人大小姐们身上要是没两件崔记的东西,出门都不好意思跟人打招呼。

字号有名到了一定程度,不买他家东西的人也会有耳闻——比如毛孩子都知道合音楼的状元红,和尚也听说过栖凤阁的桂花鸭,庞都统这么个大老爷们儿,也能认出崔记那割开了全金平贵妇荷包的鲤鱼小印。

奚平在点心匣子里挑挑拣拣: “我娘就姓崔,崔记是我外祖家的买卖,我娘有三成股份。”

此事说来话长:崔夫人当大小姐那会儿,一次跟小姊妹郊游,途中马车坏了。侯爷正好碰上,好心搭了把手。崔大小姐是个花痴,一眼就被他色相蛊住了。

侯爷那时候还不是侯爷,只是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虽然在崔大东家眼里,姓奚的约等于是穷光蛋,但以世俗眼光看,芝麻官也是官宦之家,也比商人门第高,奚家就这么一个儿子,不可能入赘。

反正不是良配。

但大小姐不管,非他不嫁,谁劝也不管用。崔大东家气急败坏,说有本事你嫁,嫁了那小白脸别认你爹。大小姐于是谨遵父母之命,跟崔氏断绝关系,扭头嫁了,一根线头也没带走。

谁知道风水轮流转,后来奚家大姑娘进宫出息了,混来混去,当年那不靠谱的小白脸居然仗着裙带关系混成了永宁侯,“猪油蒙心”的崔大小姐成了侯府夫人。

侯门的亲戚岂能不要?于是大东家和崔夫人的父女亲情自然就续上了。

大东家面子上风光了,永宁侯府、连带着宫里的贵妃也都宽裕了,皆大欢喜。

奚平大概讲了讲侯爷的发家史,点评道:“其实我感觉这更像我娘和我姑喜结连理,我爹在里头就是个添头。”

庞戬:“……”

他听完不知作何评论,反正就是有点羡慕。

奚平往嘴里塞了颗松花团子,挑衅似的吊起眼觑着庞戬,半带嘲讽地一笑:“尊长,想什么呢?我们家这种没根没基的,全仗圣人恩典,御史台八百双眼十二个时辰盯着,动辄得咎。不该碰的东西,一个铜子儿掉地上都不敢捡,你当佞臣那么好当?”

庞戬被他顶撞得一愣。

人人见人间行走如见真神,王公贵族也都客客气气的,何况庞戬还是出了名的难打交道。自打他当了天机阁的掌权人,就没被人给过脸色看。这感觉可新鲜,庞都统一时竟没生气,好奇地问道:“小子,你知道你就算从潜修寺回来,也得在我手下当差吧?”

奚平:“那可没准,我要是除了吃胖十斤一无所获,大概得去御林军的少爷营当差。”

庞戬:“……”

他难得噎了片刻,随即失笑,想起这小崽子在安乐乡里的光棍行径,确实是头天不怕地不怕的神兽。

庞戬伸手从袖子里摸出了一条小金箔,丢给奚平:“我失言了,送你个小玩意儿赔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