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第一监狱。
牢房墙壁本是白色,但已污迹斑斑,灰黯黯的,也夹杂老去的血痕。每个单间高约叁米半,天井上开一四方铁窗,墙角开一小洞穴。睡的是木板床,角落还有马桶,大小便用。
灯很暗。
囚衣也是灰色的。
有的房间囚上二叁十人等。
芳子是个问题人物,她单独囚禁,住的地方,去年死过人,这死在狱中的女犯犯杀害情敌的罪。
小洞穴给送来菜汤、玉米面窝头,非常粗糙。芳子接过,喃喃:
「想起皇上也在俄国受罪,我这些苦又算什么呢?」
她蹲下来,把窝头咬了一口。又冷又硬,粉末簌簌撒下,与昔日繁华相比,简直是天渊之别。从没想过蹲在这儿,吃一些连狗也不搭理的东西。
——但她仍满怀希望地望向铁窗外,她见不到天空。终有一天她会见到。
脱离这个嘈吵不堪的地方。
嘈吵。
什么人也有:汉奸、杀人犯、烟毒犯、盗窃犯、盗墓犯……这些女人,长得美长得丑,都被划作人间的渣滓吧。关进来了,镇日哭喊、吵闹、唱歌、跳舞、呻吟。又脏又臭,连件洗换的衣服也没有。
不过芳子觉得自己跟她们不一样。
她们是一些卑劣的、没见过世面的犯人,一生未经歷过风浪,只在阴沟裡鼠窜,干着下作的勾当。
她瞧不起她们。
针尖那么微小的事儿也就吵嚷了一天,有时不过是争夺刷牙用的牙粉。
芳子在狱中,仍有她的威望。总是喝住了:
「吵什么?小眉小眼!」
她发誓如果自己可以出去的话,死也不要再回来。
不知是谁的广播,在播放一首歌,《何日君再来》,犯人们都静下来。
何日君再来?
呜咽如鬼叫的尖寒。
芳子缓缓闭上眼睛,听着这每隔一阵就播放着的歌——也许是牢房中特备的镇痛剂。
四下渐渐无声。
摆在显赫一时的「男装丽人」面前只有两条路:默默地死去,或是默默地活下去。
「芳子小姐!」
她听到有人喊她。
张开眼睛一看,呀,是律师来了。芳子大喜过望:
「李律师!」
他来了,带来一份文件,一定是她等待已久的礼物。
芳子心情兴奋,深深唿吸一下,把文件打开,一行一行,飞快看了一遍,马上又回到开端,从头再看一遍:
川岛芳子,即华裔金璧辉,乃肃亲王善耆的第十四王女。只因鄙人无子,从芳子六岁起,由王室进至我家,于大正二年十月二十五日正式成为鄙人之养女……
芳子脸上神情渐变。
继续看下去:
……自幼即被一般日本人公认为日本国民之一员。
她不相信!
又再重看一遍,手指用力把文件捏紧,冒出冷汗。
她朝夕苦候的户籍证明是这样的?
——并无将出生年份改为大正五年,也不曾说明她是日本籍。
一切「似是而非」。
这不是她要的!
芳子陡地抬头,惶惶地望定李律师。不但失望,而且手足无措:
「并没有依照我的要求写?——我不是要他写真相,我只要他伪造年龄和国籍,救我出生天!」
李律师满目同情,但他无能为力:
「川岛浪速先生曾经与黑龙会来往,本身被监视,一不小心,会被联合国定为战争罪犯。他根本不敢伪造文书。现在寄来的一份,对你更加不利。」
「但他已经八十多了——」
「芳子小姐,我爱莫能助。」
芳子色如死灰,颓然跌坐,她苦心孤诣,她满腔热切,惟一的希望。
这希望破灭了。
她好像掉进冰窟窿中,心灰意冷,双手僵硬,捏着文件。一个人,但凡有叁寸宽的一条路,也不肯死,她的路呢?
她第一个男人!
芳子不能置信,自牙缝中迸出低吟:
「奇怪!一个一生在说谎的人,为什么到老要讲真话?真奇怪!」
她萎谢了。凄酸地,手一垂,那户籍证明文件,如单薄的生命,一弃如遗。
一九四七年十月二十二日,午前十一时十五分,法官宣判:
「金璧辉,日名川岛芳子,通谋敌国,汉奸罪名成立,褫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没收,处以死刑。」
宣判的声调平板。
闻判的表情木然。
芳子默默无语,她被还押回牢房时,身后有听审群众的鼓掌和欢唿。
她默默地走,这回是深院如海的感觉了。一室一室,一重一重,伸延无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