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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国妖艷——川岛芳子(40)

作者:李碧华

挣不开,跑不了,忘不掉。

这么地纠缠,谁在招引她?

抑或是不甘心?

芳子乘船回中国去。

她穿旗袍,戴墨镜,围着围巾,任凭大风吹摆。

到她终于立定在一度的活动中心:天津东兴楼之前,楼已塌了。

「东兴楼」叁个字的招牌已成破板,一片颓垣败瓦,血污残迹。东山再起已是空谈。

猴子初到陌生环境,蹲在她肩上,动也不敢动,只张目四看——如此苍凉的一个废墟!

芳子拎起行李箱子上路。

即使有阿福相伴,还是孤单的,上哪儿好呢?不若到北平吧。

一路地走,突地,有个粗暴的声音把她喝住:

「喂!见到皇军要鞠躬的!」

芳子背影一颤。

她倔强地站住——呀,英雄沦落!

徐徐地,徐徐地,拿下墨镜,正视那意气风发的宪兵。他很年青,是新兵,一代新人换旧人。芳子不语,只对峙着。

良久。僵局。他非要她鞠躬!

芳子终于坚定但辛酸,一字一字地问:

「你知道我是谁?」

第叁章

——「你知道我是谁?」……

坚定但辛酸的声音,在法庭中迴盪。

芳子的态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没把任何人放在眼内——当然,在这时势,她已是一个落网受审讯的汉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眼内。

她过去峥嵘的岁月,一个女子,在两个国家之间,作过的一切,到头来都是「错」?要认「罪」?

芳子冷笑一声:

「嘿,跟我来往的都是大人物,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法官来审问?真是啼笑皆非。连你们政府首长,甚至蒋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属吗?」

法官讪讪地,但所言也属实。

她把下颏抬得高高的。

向王族挑战?

她心底还是非常顽固地,只觉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钱,与生俱来的皇牌。没觉察,时间是弄人的。

时间?

法官跟她算时间的账。

他出示一大沓相片,一张一张展现在芳子眼前。他读出名字:

「现在你认认这几个人……」

半生经歷过的男人,塬来那么厚!

她打断:

「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让我看下去,我一个都不认识!」

法官又取过一大沓文件:

「这些全是你当安国军总司令时的资料,在此之前,已有为数十名称为你部属的犯人作证,且有明文记载,你曾指挥几千名士兵,虐杀抗日誌士,发动几次事变,令我国同胞死伤无数。」

芳子转念,忙问:

「当时是多少年?」

「民国二十年,即一九叁一年起,整十年。」

芳子像听到一个大笑话一般,奸狡地失笑:

「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大正五年,等于民国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会算吗?当时,哦一九叁一年,我才不过是个可爱的少女,如何率领几千名部属在沙场上战斗?怎会卖国?」

法官一听,正色严厉地责问:

「被告怎可故意小报年龄,企图洗脱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来也四十岁的中年妇人了,乾瘦憔悴,皱纹无所遁形,若根据她的说法,无论如何是夸张而难以置信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

人人都看透这桩事儿,是她自个儿认为巧妙。

不过穷途末路的川岛芳子,身陷囹圄,证据确凿,仍要极力抓住一线生机。

不放过万分之一的机会。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们把我审讯了一年,我始终顶得住,不肯随便认罪,不倒下来,是因为——你们把我年龄问题弄错了!」

「你提出证据来。」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们快点向我父亲川岛浪速处取我户籍证明文件,要他证明我在九一八事变时,不过十几岁,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现在穷途末路,又受你们冤枉,很为难——他千万要记得芳子跟他的关係才好。」

芳子一顿,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当证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汉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盘希望寄托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许「时间」可以救亡。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又能在满洲干出什么大事来?

川岛浪速若念到「芳子跟他的关係」,人非草木,给她一份假证明,证实了她的日本籍,最高法院又怎能问她以罪?

芳子从容地,被押回牢房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