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一点也不飘飘然,没吃到羊肉一身膻。多冤枉。这边还帮不上忙,那边又添置不少麻烦。真头大如斗。
我万不能大意失荆州,息事宁人:
「阿楚,你别用那种语气同我说话。」
「我不是『说话』,」她气还没平,「我是『吵架』!我不高兴你帮她不遗余力。」
「何必为一隻隻上来七天的女鬼吵架?」
「哼!『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五千年来中国的男人莫不如此。你以前不那么轻佻,最近大不如前,想是近墨者黑。」
我才认得如花两天,就「近墨者黑」?这小女子真蛮不讲理。我气得说不出话来。口才一直拙劣,此刻招架无力,看起来更像走私。连五千年来男人的罪孽也关我的事?我袁永定要代背他们好色之徒的十字架?
她得理不饶人:「你别以为时代女性会像以前的女人一般忍让。如今男女平等。丈夫不如情夫,情夫不如舞男,舞男不如偷情,偷情不如——」她一时灵感未及,续不了句。
「你有完没完?」
「还没完。吵架是永远都吵不完的!」
「好好好,」我火起来,「你去偷情,我去召妓。今晚我非与如花成其好事不可,横竖你砌我生猪肉——」阿楚霍地站起来,拎起工作袋,拂袖欲行。我也要走。
「你站住!」她喝。
又道:「伙计,账单交这色魔!」我当场名誉扫地。
但扫地的不止我的名誉。
她顺手再扫跌一个茶壶以及两个茶杯:「破烂的都算在内!」
然后扬长而去。
结果账单递来,是八十七元七角正。我给伙计一百元,还不要找赎——看,这不也是叁八七七之数吗?我们的「叁」角关係,弄致八十七元七角收场。
阿楚这凶悍的女子。怎么凶成这样,可以叫作「楚」?中国文字虽然美丽,也有失策之处,例如被误用,结果是讽刺。你看她那副尊容,古时代父从军的女子,大概便是如此,否则怎与众彪形大汉周旋?——但我不是彪形大汉,我是知识分子,好,就算不是知识分子,起码我不是市井之徒,我可是她的男友!
哼!
别妄想我会娶她为妻。谁知她会不会给我来一副贞操带?
我越想越气,情绪低落。
回到广告部,又为公事而忙。
阿楚也为公事而忙。
下午她自外面回,经过门口广告部,像只殭尸般上二楼去,正眼也不看我一下。小何心水清,明白了。
「喂,」他上来,「吵架了?」
「有什么稀奇?每个月都吵一次。」
「唏,那是生理上週期性情绪欠佳,没法控制的呀。」这混小子在为女性说项。
「不,这回是因为呷醋。」
小何以那天他阅报,乍见「邵音音要嫁到沙捞越去」的婚讯的表情来面对我:「什么?」
我才不敢把如花的故事张扬,免得节外生枝。只含煳其辞:
「阿楚不高兴。其实那有什么?我只认得那女子两天。她托我代她寻人。」
「哦,」小何恍然大悟,「那晚的女人。好呀。我听到她讚美你,认定你可以帮她的忙。」
「帮忙而已。」
小何自顾自评头品足:
「样子不错,有点老土。不过很有女人味。阿楚没有的,她全有了。永定,想不到你也有点桃花运。」
我不答。
「为什么你不去马?出轨一次半次,不要紧,回头还有阿楚,阿楚跑了,起码你浪漫过。谁说一生只能够爱一个人?」
「你不要推波助澜了。没有用。这女人不会喜欢我,她另有爱人。」
「你呢?」
「我不会。」
「不会,抑或不认?」
我不会、不认、不敢。这种曲折离奇的事件千万别发生在一个小市民的身上,负担不起。一个阿楚,已经摆不平。
还同我吵什么「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到」……我们二人此时正隔着一行楼梯,咫尺天涯,老死不相往来。
咦?她骂我什么?——妻不如妾。用这样的话来骂我。在她的意识中……我真蠢!她是重视我的,塬来我俩之间,感情足够至吵一场这样的架!
我或者她,一直都不发觉。
她当我是石头,我当她是泼妇。不是的不是的。
一剎那间本人豁然开朗。还想向各同僚公开心得:客气忍让怎算真爱?肯吵架才算。
她是重视我的!禁不住略为阴险地笑。
登登登楼上跑下阿楚来。她不知要出发採访什么新闻去。见我竟在笑,更为生气,掉头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