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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死一只知更鸟(18)

作者:哈珀·李

“你干吗不直接拔掉它?”我目睹了她对那不到三英寸高的小草发动的长时间的攻击之后,不禁问道。

“拔掉,孩子,拔掉?!”她捡起那棵蔫了的小苗,拿拇指挤了挤它细细的茎,非常微小的草籽掉了出来。“因为一小株三棱草就能毁掉整个园子。你看这个。等秋天它干了之后,风一吹,就会散播到整个梅科姆县!”莫迪小姐的脸色严峻得像是发生了《旧约》中说的大瘟疫。

她说话比一般梅科坶人干脆爽快。她叫我们都用全名,一笑会露出挂在犬牙上的两只小金钩。我对此很羡慕,说希望自己将来也能拥有两个。她说:“看这儿。”她舌头喀哒一声,甩出了她的牙桥。这个热诚的动作加固了我们之间的友谊。

每当杰姆和迪儿停下他们的活动时,莫迪小姐的慈爱也延伸到了他俩身上:我们是莫迪小姐才能的受益者,这项才能她以前一直对我们隐瞒着。她是街坊中做蛋糕做得最好的。一旦她从我们这儿得到公认和信心之后,每次烤蛋糕她都做一个大的、三个小的。尔后她会隔街喊道:“吉姆?芬奇,斯库特?芬奇,查尔斯?贝克?哈里斯,过来!”我们的踊跃总能得到奖赏。

在夏天,黄昏的时光悠长而安宁。常常是我和莫迪小姐安静地坐在她家前廊上,看着太阳落下去,西边的天空由金黄变成粉红;看着一群群的燕子低飞掠过街区,消失在学校房顶的后面。

“莫迪小姐,”我有天黄昏说,“你觉得怪人拉德利还活着吗?”

“他的名字叫阿瑟,他还活着。”她坐在自己的大橡木摇椅上慢慢晃着说,“你闻见我的含羞花了吗?它今晚就像天使的呼吸。”

“是的,夫人。你怎么知道的?”

“孩子,知道什么?”

“那个怪——阿瑟先生还活着?”

“多么恐怖的问题。不过它本身就是个恐怖的话题。琼?路易丝,我知道他还活着,因为我还没见他被抬出来。”

“也许他已经死了,他们把他塞进烟囱里了。”

“你怎么会有这种想法?!”

“是杰姆说的,他觉得他们已经这样做了。”

“啧一啧一啧。他越来越像杰克?芬奇了。”

莫迪小姐和我父亲的弟弟杰克?芬奇从小就认识。他们年龄相仿,一起在芬奇园长大。莫迪小姐是隔壁地主弗兰克?比福德医生的女儿。比福德医生的专业是医药,可是他却着了魔似的喜爱大地上生长的万物,所以他一直都很穷。杰克叔叔把他的激情都用在他在南什维尔的卖窗口花坛生意上了,所以他很富。我们每到圣诞节就能见到杰克叔叔。每个圣诞节他都要隔街对莫迪小姐喊话,要她过来嫁给他。莫迪小姐也会喊着回答:“杰克?芬奇,再大点声儿,让在邮局里的人也能听见,我还没听见你呢!”杰姆和我认为这样向一位女士求婚太离谱,不过杰克叔叔向来都很古怪。他说他只是想激怒莫迪小姐,但是尝试了四十年都没成功。他说他是莫迪小姐在这世上最后一个想嫁的人,却是她第一个想要嘲笑的人,他最好的反抗就是给她来点儿精神刺激。我们觉得很有道理。

“阿瑟?拉德利只是待在房里不出来,仅此而已。”莫迪小姐说,“如果你不想出来,是不是也会待在房里?”

“是的,夫人。可是我还是想出来。他为什么不想?”

莫迪小姐的眼睛眯了起来。“咱们都知道那个故事。”

“可我从来不知道原因。没有人告诉我为什么。”

莫迪小姐重新安上她的牙桥。“要知道,老拉德利先生是个行洗脚礼的浸信会基督徒……”

“你也一样,不是吗?”

“孩子,我的皮壳没那么硬。我只是个普通浸信会基督徒。”

“你们不都是行洗脚礼的吗?”

“我们确实行。是在家中的浴缸里。”

“那样我们就没法和你们一起分圣餐了……”

莫迪小姐显然觉得解释原始浸礼池比圣餐制更容易些,于是她说:“行洗脚礼的浸信会基督徒认为任何享乐都是罪恶。你知道吗?有个星期六,他们中的一些人从林中走来,经过我的院子,告诉我说:我和我的花都会下地狱。”

“你的花也……?”

“是的,小姐。它们会和我一起下地狱。他们认为我花了太多的时间在户外活动,而没有用足够的时间在房内读《圣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