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暂且合上书,将视线从镜子上移开,接着做了几个深呼吸。
回过神时,店里的客人已经多了起来。一个女人隔着两个空位坐在我右手边,喝一杯我不知道名字的浅绿色鸡尾酒。她似乎没有同伴,也可能正在等熟人。我假装看书,暗中观察镜子里的她。她并不年轻,五十岁上下。并且据我观察,她几乎没下任何工夫让自己看上去比实际年轻,恐怕对自己有相当的信心。她身材娇小,体格苗条,一头短发修剪得恰到好处。穿着相当时尚,条纹连衣裙看上去质地柔软,外面套着一件米白色的羊绒针织开衫。虽然相貌并非格外出众,但有一抹完美收官的从容氤氲其中。她年轻时一定是位招眼的女子,想必有许多男人向她套过近乎。从她若无其事的举止之间,我能感到这些往事的气息。
我叫来调酒师,点了第二杯伏特加吉姆雷特,嚼了几颗腰果小食,又开始读书。手不时放在领带结上,确认它是否系得完好如初。
大概十五分钟后,她坐到我旁边的凳子上。吧台的座位越来越挤,好像是新来的客人涌进来了,于是她挪到我这边。看来她没有同伴。我在筒灯下将书读到只剩最后几页,故事的走向依旧无趣。
“不好意思——”她突然向我打招呼。
我抬起脸看着她。
“我看你在很专注地看书,可否容我打搅片刻?”女人身材娇小,嗓音却意外地低沉粗重。虽然不至于冷若冰霜,但至少从中听不出一丁点儿善意,也感受不到一丝魅惑。
“好啊。反正这书也没什么意思。”我把书签夹好,合上书。
“干这种事,好玩吗?”她问。
我不太理解她到底想说什么,于是把身体扭向侧面,看着她的正脸。我对这张脸没有印象。我固然不擅长记住别人的长相,但有相当的把握确信自己之前没有见过这女子。如果曾经见过,我一定会有印象。她就是那类会让人记住的女人。
“这种事?”我反问。
“打扮得仪表堂堂,独自坐在酒吧的吧台上,喝着吉姆雷特,沉默地埋头读书。”
我依然无法理解她到底想说什么,唯一能够感知的是,她的话中多少带有恶意,或者是类似敌对意识的东西。我看着她的脸,默不作声地等着她接下来的话。她脸上的表情少得出奇,仿佛打定主意不让对方——也就是我——看穿她此时任何的情绪。她也定定地沉默了许久。我想有一分多钟。
“伏特加吉姆雷特。”我打破沉默。
“你说什么?”
“不是吉姆雷特,而是伏特加吉姆雷特。”也许这话说了也是白说,但这两种酒之间有绝对的区别。(2)
她干练地轻轻摇头,像要赶走飞到眼前捣乱的小虫。
“管它是什么呢,你觉得这样很帅?显得你时尚又机灵?”
也许我应该直接结账,尽快离开这里。我很清楚,这是处理眼下这种状况的最佳方式。这个女人因为某种缘由在无理取闹,多半是在向我挑衅。我不明白她为什么非这样做不可。可能只是单纯心情不好,或者是我身上特定的某个地方戳到了她敏感的神经,让她烦躁。但无论怎样,和这样一个人扯上关系,最后皆大欢喜的可能性无限接近于零。说一句“失陪”,微笑着离席(微笑并不是必选项),迅速结完账,有多远躲多远——这才是最聪明的做法。况且当时没有任何理由阻止我这样做。我本就不争强好胜,不喜欢在非原则问题上争论。相比之下,倒是更擅长沉默寡言的撤退战。
可这一次,我却不知为何没有这样做。有某种东西阻止了我,那大概就是所谓的好奇心。
“不好意思,请问我们认识吗?”我下定决心,向她发问。
她一下子眯起眼来看我,仿佛我脸上有什么不可思议的东西,眼角的皱纹深了几分。“认识吗?”她说着将自己那只鸡尾酒杯拿到手里(在我印象中那可能是她的第三杯),啜了一口杯中成分不明的液体,继续问:“认识吗?这算什么话?”
我再次搜寻自己的记忆。我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人吗?答案依然是否定的。就算想破脑袋,今天都毫无疑问是我和她的第一次见面。
“你是不是把我认成其他人了?”我说。可是我的嗓音不可思议地干涩,语调难分高低,竟不像是自己发出来的。
她冷冷地轻笑道:“你肯定特希望是这样吧?”继而将巴卡拉的薄鸡尾酒杯放在面前的杯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