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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称单数(26)

作者:村上春树

不过我一有空闲(应该说,当时的我基本随时都有空闲)就去神宫球场,一个人默默地给产经原子队加油鼓劲。虽说他们输球的次数比赢球多了太多(大概三次里有两次都会输),但我还年轻,躺在外场的草坪上,边喝啤酒边观战,时不时漫无目的地看看天空,就觉得很幸福了。队伍偶尔赢球,我便乐在其中;输的时候,我就想着“咳,这就是人生,习惯失败也很重要”。那时神宫球场的外场还没有座位,只有一斜坡蔫头耷脑的草坪。我在草坪上铺好报纸(当然是《产经运动新闻》),随心所欲地或坐或躺。赶上下雨天,地面自然是泥泞不堪。

一九七八年,球队第一次夺冠的那年,我住在千驮谷,走上十分钟就能到神宫球场,所以我一有时间就会去看比赛。那一年,产经原子队(当时都已经改名为养乐多燕子队了)建队二十九年来第一次获得联盟冠军。队伍乘胜追击,又制霸了职业棒球日本锦标系列赛。那真是充满奇迹的一年。也是在那年,同样二十九岁的我终于写出了第一篇勉强算小说的东西,名叫《且听风吟》,获得了群像新人奖。自那以后,人们好歹开始叫我小说家了。这样的巧合当然不过是种偶然,可我还是不由自主地从中感受到微妙的缘分。

但这是很久以后的事了。在此之前,从一九六八年到一九七七年这十年,我连续目睹了次数庞大到几乎是天文数字(从情绪上说)的败北。换句话说,我已经渐渐习惯了这个“今天又输了”的世道,就像潜水员小心谨慎地花时间让身体适应水压。没错,和获胜相比,人生中失败的次数往往更多。而真正的人生智慧,不是掌握“如何胜过对方”,而是学会“如何输得漂亮”。

“养乐多燕子队教会我们的,你们永远也理解不了!”那时,我常常冲着读卖巨人队的应援席大喊(当然,是不出声的呐喊)。

那段暗淡的岁月宛如穿越漫长的隧道,我独自坐在神宫球场的外场席,一边看比赛,一边在本子上写下诗一类的东西打发时间。以棒球为题材的诗。棒球和足球不同,是一种相当悠闲的竞赛,一球和下一球有一些间隔,即使把目光从球场上移开一会儿,用圆珠笔在纸上写写字,也不会错过决出胜负的瞬间。而且我写这些东西的场次,基本都是一个劲儿换投手的那种无聊的输球比赛(唉,可见这样的比赛有多寻常)。

顺带一提,下面这首是诗集里收的第一首诗。这首诗有短的和长的两个版本,这是长的那一版,后来又稍微做过加工。

右外场手

那个五月的下午,你

守着神宫球场的右外场。

产经原子队的右外场手。

这是你的职业。

我在右外场席的后方

喝着温乎的啤酒。

一如往常。

对方的击球手打出一记右外场高飞球。

一记好接的臭球。

飞得老高,速度也不快。

风也停了。

阳光也不晒。

手到擒来。

你双手轻轻举高

向前三米左右。

OK。

我喝一口啤酒,

坐等球掉落。

仿佛用尺精准地量过

稳稳落在你背后三米开外。

仿佛木槌轻轻敲响宇宙的边沿

发出干燥的,啪嗒一声响。

我想

为什么我会

支持这样一支队伍啊。

或许这才是

庞大如宇宙的谜吧。

这到底能不能算诗,我并不清楚。如果说它是诗,真正的诗人恐怕会生气的。没准儿恨不得抓住我,把我挂在附近的电线杆上。若真被这样对待,可相当教人头疼。既然如此,该叫它什么才好呢?若有人想到合适的称呼,请告诉我。总之,我决定姑且先说它是诗。后来我把这些诗收在一起,出了一本名为《养乐多燕子队诗集》的书。诗人们要是想生气,就随便生气去吧。出版诗集是一九八二年的事,就在我写完长篇小说《寻羊冒险记》前不久。当时作为小说家出道(虽然还不成熟)已经过了三年。

聪明的大型出版社自然不会对出版这种东西表露半分兴趣,所以我几乎是以半自费出版的形式出的这本诗集。多亏朋友开了一家印刷厂,才用很便宜的价格印了出来。装帧朴素、带编号的五百本书,我全部用签字笔仔细地签上名字。村上春树,村上春树,村上春树……但和我想象的一样,几乎没有人把这本诗集当回事。愿意出钱买这种书的人,想必也是闲到一定地步了。实际卖出去的顶多三百本,剩下的都当作纪念,送给朋友或熟人了。如今它已经成了贵重的收藏品,价格高得惊人。这个世界简直让人搞不懂。我手头也只剩下两本,早知道当时多留几本,就能发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