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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人称单数(15)

作者:村上春树

说说披头士吧。

邂逅那位少女之前的一年,披头士已在世界范围内人气飙升。到了下一年,也就是一九六四年的四月,出现了披头士包揽全美国流行歌曲排行榜第一位到第五位的盛况。这在流行音乐史上自然是前所未有的大事件。让我们将当时的五首热门歌曲列出来看看:

(1)《真爱无价》

(2)《扭动并尖叫》

(3)《她爱你》

(4)《我想握住你的手》

(5)《请取悦我》

据说,《真爱无价》的单曲碟在美国仅预售就卖出了二百一十万张。也就是说,实物唱片发售之前,已经达到了两百万的销量。

披头士的人气在日本当然也很火爆。打开收音机,几乎随时都能听到他们的歌。那个年代我也有不少中意的披头士作品,当时流行的每一首他们的热歌我都记得。如果要我唱,立刻就能唱得出来。毕竟那时候,我是一边坐在桌子前学习(或者假装学习),一边开着收音机大听特听音乐节目的。

不过说老实话,我从来都不是披头士的狂热粉丝,也从不曾积极主动地去听他们的歌。虽然以前听他们的歌听到耳朵都要起茧子了,但那些不过是被动地传入我耳中,轻轻松松地从我意识里滑过的流行音乐;是松下半导体收音机小小的扬声器里流淌出的,我青春时代的背景音乐罢了。把那些歌比喻成“音乐壁纸”,说不定正合适。

高中以至上大学后,我没买过一张披头士的唱片。那时的我被爵士和古典音乐深深吸引,认真听音乐的时候,听的净是此类乐曲。我用攒下来的零用钱去淘爵士唱片,在爵士乐酒吧点播迈尔士·戴维斯或塞隆尼斯·蒙克的曲子,还会跑去听古典音乐的音乐会。

很久很久以后,我才在机缘巧合下主动买了一张披头士的唱片,还算认真地听了。但那又是另外的故事了。

我将《和披头士一起》这张披头士的专辑仔仔细细地从头听到尾,是三十五岁以后的事了。要说不可思议,的确是不可思议的。也就是说,尽管抱着那张专辑走过高中走廊的少女的身影在我脑海中仍清晰得惊人,但在漫长的岁月中,我却从未萌生过想要亲自听一听那张LP的念头。不知道为什么,我似乎没有多少兴趣去了解她抱在胸前的那张塑料碟片的凹槽里,究竟刻着怎样的旋律。

三十多岁的日子过了一半,已称不上是少年或青年的我第一次听到那张LP,首先想的是:这里面录的绝不是什么让人屏气凝神来听的好音乐。专辑收录的十四首作品中,有六首翻唱自其他歌手的拿手曲目。其余八首披头士的原创歌曲里,除了保罗写的《我全部的爱》,剩下的很难说完成得有多出色(我是这样认为的)。惊艳合唱团的《拜托了,邮差先生》和查克·贝里的《摇翻贝多芬》翻唱得很好,现在听来仍然让人感叹“不愧是披头士”,但也不过是翻唱而已。唱片中没有收录广受好评的单曲,披头士想凭新歌填满一整张LP的挑战精神多少值得称赞,但就我听来,在音乐的清新程度上,前面那张几乎全是即兴作品的出道专辑《请取悦我》倒是更胜一筹。

不过,他们这张二号专辑在英国成了流行榜单上的第一位,此后更是守住这个名次长达二十一周之久(专辑的美国版内容和英国版稍有不同,名称也改为《遇见披头士》,但封套设计几乎没变)。大众热切盼望听到更多的披头士音乐,就像徒步穿越沙漠的人们渴望新鲜的水。黑白封套上四名成员明暗分割的肖像也给人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这些因素恐怕都促成了上述成就的实现。

事实上,那位少女也正是以郑重其事地怀抱那张唱片的身姿深深地俘获了我的心。如果少了披头士的唱片,那股魅惑我的力量一定不会如此强烈。那时那刻存在音乐。可那时那刻真正存在的,是包含音乐同时又超越音乐的某种更巨大的东西。那幕情景转瞬间在我心中的相纸上烙下了鲜艳的印痕——一幕属于那个时代、那个地点、那个瞬间的,独一无二的灵魂的风景。

下一年——也就是一九六五年发生的最重要的事,不是约翰逊总统下令轰炸越南北部,冲突直接升级为全面战争;也不是科学界在西表岛发现西表猫;而是我有了一个女朋友。她是我高中一年级的同班同学,我们在高一的时候还谈不上交往,上高二以后,才在偶然的契机下走到了一起。

如果被诸位误会就难办了,所以我姑且先交代清楚,我长得不帅,不是什么明星运动员,学习成绩也不是多么出众。唱歌不好听,更不会花言巧语。所以无论是学生时代,还是步入社会后,同时受两位甚至更多女性垂青的情况一次也不曾有。尽管这没什么好自豪的,却是我晃晃悠悠的人生中,为数不多敢自信地打包票的事之一。但不知道为什么,即便我这副模样,往往还是会有一个不知从哪里来的女人对我感兴趣,并愿意主动接近。我上学时的每一个班级里,几乎都有这么一个女孩。说实话,我完全搞不清楚她们究竟对我的哪些地方感兴趣,或者是喜欢上了我哪里。但无论如何,我还是和她们一起度过了一段相当棒的亲密时光。她们有的成了我的好朋友,有的和我走得更近一些。她便是这些女人中的一个——或者说,她是第一个和我走得更近一些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