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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个说谎的大学生(41)

作者:浅仓秋成

怎么想都觉得照片应该是犯人自己拍的。森久保有不在场证明,也就是说,他不可能是犯人。

那么,谁是犯人?

好不容易熬过一边痛苦挣扎,一边努力想浮上水面的两个钟头,来到这里又被拖回沼底。会议室的空气混浊,所有人像要争夺仅剩的氧气般,呼吸变得急促。

有必要确定森久保的不在场证明。他翻开记事本,上头确实写着面试行程,我们决定打电话到这间公司的人事部求证。袴田认为森久保也许找了好友假装是人事部职员接电话,便用自己的手机调查那间公司的电话号码。可能是害怕引起更多猜疑吧,森久保还特意把手机设定成扩音,并说明自己为了找正当理由向所属研究小组请假,所以必须清楚表明面试时间,证明他那天下午三点到四点确实在那间公司,毫无任何怀疑余地。

好想知道谁是真正的犯人,好想揭穿隐身我们六个人当中,那个卑鄙之人的庐山真面目,既然有机会揭露就该查明一切。无奈这颗正义之心要是与Spiralinks内定宝座一同放在天秤上相比的话,显然过轻。毕竟要是顺利进行下去,我就能取得内定资格,所以怎么样都无法打从心底认为追究真相更重要。

管他真正的犯人是谁都无所谓啦!赶快回归正题吧。

然而这种话怎么样都说不出口,为什么呢?因为这是最像真正的犯人会说的台词。怎么听都像是嫁祸给森久保一事失败,真正的犯人吐出的软弱说词,所以绝对不能脱口而出。

还有,我知道自己不是犯人,当然觉得取得内定资格是十拿九稳,但其他人可不这么想,只要我是犯人的可能性还在,他们死都不会成全我;既然如此,我也得有所觉悟。

会议还剩下二十几分钟就结束了。看来我们只能准备一条揪出犯人的路。

“换个角度想,四月二十日星期三下午四点左右,没有预定行程的人不就很可疑吗?”

袴田这番话让大家纷纷拿出记事本,确认四月二十日那那天的行程;但除了在上课的九贺、去公司面试的森久保以外,其他人下午四点左右都没有行程,所以无法以不在场证明锁定犯人的。

会议室开始缓缓充斥着焦虑气息。

“犯人——”如果可以,她应该不想说出这字眼吧,只见嶌露出交杂着恐惧与懊恼的表情,很痛苦似地继续说,“犯人一定也为自己准备了告发用的信封吧。”

这是好几次掠过我脑中的疑问。六个人各拿到一封信,当然是六封。因为每封信都是在告发六人当中的某个人,所以犯人应该也会准备告发自己的信封。

那么,犯人会为自己准备什么样的告发内容呢?

“……有没有可能只有其中一封是‘空’的?”

对于袴田的推测,九贺回应:

“不可能吧。当所有信封打开时,如果只有自己没被告发,不就等于宣布自己是犯人,所以犯人应该也会准备自己的。”

“到底是什么内容啊?”

九贺沉默了约莫五秒,说:“……马上想到的可能性有两个。”

九贺暗示有两种可能性。

一种是杀伤力比较大的告发,也就是依逻辑来想,马上就能看穿是谎言的告发内容。

“举袴田为例,对他有点不好意思就是了。好比刚才袴田始终无法明确反驳告发内容,只是一再坚称是谣言,却提不出任何有力证明。相反地,要是告发内容是可以顺利解套,事先准备好证据、证人的话,就能让塞进信封里的弱点不至于让自己的评价急速下坠,顺利闯过这关;也就是说,犯人准备的是‘可以证明是谎言的告发内容’。”

另一种是杀伤力相对较小的罪行。

“当所有信封打开时,我们就会对于各自的爆料照片展开议论。可是只有一个人……怎么说呢?好比‘曾经带走很多饭店提供的备品’,虽然是恶评,但不会让人严重质疑人格有问题,也就是‘相较于其他人,杀伤力较小的告发内容’。”

我再次试着思索已经公开的三个告发。也就是说,已经被告发的人,不见得就不是犯人,我们只是不知不觉地认定他们是受害者。目前除了森久保之外,其他人都有可能是犯人。我们为了分享资料,所以知道彼此的住址,因此任谁都有可能把信投进森久保家的信箱。

关于九贺推论的第一个假设,也就是“可以证明是谎言的告发内容”,不适用于已经被告发的三人。虽然袴田坚称是子虚乌有的谣言,却缺乏证据佐证;九贺虽然没有正面承认,却也没否认,矢代倒是大方承认告发内容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