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所以在腰封加入“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这句话,说起来,那其实是自己对于出这样一种小说一事本身的辩解(excuse)。我想说的简单概括起来就是:“这不是偏激的(radical)不是新潮的(chic)不是知性的(intellectual)不是后现代的(postmodern)不是实验性的小说,而是普普通通的现实主义(realism)小说——请就这样读好了!”问题是,毕竟不好在腰封上写这东西,于是绞尽脑汁搬来“恋爱小说”这个说法。因此,虽说《挪》被人从“恋爱小说”这一观点加以评论是自己招致的,但老实说,即使现在我也非常困惑。这是因为,在准确意义上《挪》不能说是恋爱小说。或者不如说我连恋爱小说到底意味什么都不晓得(现在也不晓得)。我看过许多小说,其中大半都写的是爱,处理的始终是如何给予(不给予)爱和如何接受(不接受)爱,但我几乎没有把那样的小说看作恋爱小说。而我自己在这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样样的爱,我想也没有超越那种意义上的爱的形式。所以,如果有批评说《挪》这部小说中没有描写真正意义上的恋爱因而不能称为恋爱小说,我想那大约是对的。
如果勉强下个定义,我认为将这部小说称为“成长小说”还是接近的。我之所以最终未能按最初计划把《挪》作为“轻小说”收住,原因也在这里。……我不能不对这个故事负起全面责任。一如《挪》中的出场人物对爱或对道德负起责任一样,我也势必对故事负起责任。
紧接着,村上在一篇访谈文章中再次强调腰封上的广告词本来不是想写“百分之百的恋爱小说”,而想写“百分之百的现实小说”。但担心那样写谁都不会买来看。而若代之以“青春小说”,一来不是“青春小说”,二来“青春小说”这个词早已落入俗套,只好姑且用“恋爱小说”。“可我并不是作为恋爱小说来写的,那不过是广告词罢了。作为我,真想宣称这是我的一部现实主义小说。”随后村上坦言没想到《挪》卖得那么火,否则根本不至于用“恋爱小说”作广告词(参见前引《村上春树BOOK》)。一句话,所谓“恋爱小说”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商业操作方面的考虑,是违心的说法。加之村上第一次以“现实主义”文体写成的这部长篇差不多没有人从文体角度加以评论,也几乎没有引起一般读者的注意,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恋爱小说”四个字,使得村上感到自己的作品被误读了,苦衷被漠视了,为之感到委屈。既然别人不说,只好自己一再出场表白。他还怕别人不理解他所说的现实主义,特意说了他“所考虑的现实主义”的三个要素,一要简洁,有速度;二要行文不妨碍故事的流程,不对读者做更多的物理及心理上的要求;三要尽量不使感情“自立”,转而托付给关系不大的东西(前引《谈创作》)。他还强调《挪》不是用传统日语而是用“现代语言”写成的。然而大部分人偏偏不肯从现实主义角度看待他在《挪》中苦心经营的文体。于是村上在解释之余,开始有些不平了,埋怨日本主流文坛总是把眼光盯在“古已有之的规范上面”,“我就不明白为什么大家如此轻视文体”。
客观地说,大多数人的确是把《挪》作为描写“三者关系”的“恋爱小说”看待的,评论也多以恋爱的“关系性”为主轴展开,但不同的声音也明显存在。如筑波大学教授黑古一夫就指出《挪》不是“恋爱小说”,因为其中不存在爱,没有涉及爱的内心纠葛,充其量只能算作甜美的“青春物语”(黑古一夫:《“丧失”或“恋爱”的物语——〈挪威的森林〉》,载于《村上春树:TheLostWorld》,六兴出版1989年12月)。三枝和子把恋爱的基准定为“具有自我的男性与具有自我的女性之间的对等的男女关系”,而《挪》中的主人公“自我”并不明确。而且,《挪》虽然不能说完全没有精神恋爱因素,但其“比重几乎都同肉体相关,离开肉体的精神全然不存在”,因此,“只能得出一个奇妙的结论:恐怕根本不是恋爱小说”,至多定义为“新型恋爱小说”,但“那早已不能称为恋爱”(《〈挪威的森林〉与〈青梅竹马〉》,载于《村上春树studies》第3卷,栗坪良树、拓植光彦编,若草书房1999年8月)。尽管含义不同,但在结论上两人是同村上不谋而合的。此外还有称之为“自杀小说”、“自慰小说”的(千石英世)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