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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婚姻(2)

作者:孔慧怡

提倡自由恋爱和婚姻在原则上没有性别偏见,但要实际改变婚姻现状,得具备一定的经济和社会能力。在当时,一般只有男性拥有这样的能力,所以离婚的主动力也多半来自男方。先进女性离开丈夫、追求教育和职业的例子不是没有(本书中就有好例子),但最普遍的情况得数青年男子寻求摆脱旧式太太。20世纪20年代妇女刊物中的文章证明,无数新青年为了如何处置自己不想要的妻子绞尽脑汁。一方面,传统习惯和规范仍然是现实生活的主流,加上经济问题,要离婚相当困难;另一方面,新思想已经为年青一代建构新的“自我”观念,因此他们不愿意让既成事实的婚姻持续下去。了解这个背景,我们才会明白为什么当时很多人提出“逃婚”。

“逃婚”的定义:新青年把自己不想要的妻子留在家中,只身离家(通常是到一个大城市,如上海)开展新生活。跑掉了的人大概真的有“重活一遍”的感受,但被抛弃的妻子承受的经济困难和心理伤害有多重,可以从当年妇女刊物的报道瞥见一鳞半爪:据1922年的报道,河南省被新青年抛弃的旧式妻子有七成以自杀收场。

五四婚姻面面观

新文化时期的婚姻现实和离婚状况是一面镜子,反映了剧变中的社会规范如何影响不同背景的女性,而她们在变革的大潮中又如何自处——这里写的是切身的感受、贴身的历史。通过七位性格、背景各异的人物,我们可以探讨当时女子面对的实际问题,她们的经历也可以为我们如何理解“新女性”观念带来一点启发。

这七位女性有个共通点,就是她们的丈夫或恋人是知名作家和文化人;若非如此,要掌握足够资料来探讨她们的恋爱与婚姻经历也就不容易了。

这七位女性依年龄排序,分别是朱安(鲁迅的妻子)、江冬秀(胡适的妻子)、许广平(鲁迅的同居妻子)、张幼仪(徐志摩的第一任妻子)、曹珮声(胡适的恋人)、陆小曼(徐志摩的第二任妻子)和林徽音(梁思成的妻子,徐志摩离婚的导火线)。

下面以简单图表标出她们的出生年代和恋爱、婚姻关系。

以新文化运动的起端(20世纪第二个十年的中后期)为分界线,可以清楚看出这些婚姻故事牵涉两代人——第一代于新文化时期已是成年,第二代于新文化时期仍是青年;但这两代人的离婚和再婚,全部发生在20世纪20年代。本书附录“大事年表”,有助于读者了解这两代人面对的历史和文化变迁。

值得注意的是,年青一代如徐志摩和陆小曼是先办离婚然后再婚的,而老一代的鲁迅虽然开展了第二段婚姻生活,却在经济上和名义上都没有抛弃第一任太太。

这样的分歧固然是因为两代人面对的家庭现实和个人考虑不一样,而他们的道德标准也不一致。总的来说,年青一代更倾向于斩钉截铁地和“过去”断绝关系,至于这样做对别人是否公平,又会带来什么负面影响,他们较少关注。虽然我们在这里只是探讨社会规范剧变时期的女性角色,但也可以看出当时不遗余力推动新文化运动的男性同样处于复杂而艰困的环境,他们的人生也同样是传统价值观和新思想进行斗争的战场。

本书讨论的七位女性,家庭背景和个人际遇各有不同,正好向我们展示新文化时期的中国女性不能大而化之地定性为“旧”与“新”。老一代虽然自小受传统教养,但不代表她们就笨拙得连正面冲击她们的社会力量也认不清。反过来说,在新文化时期成长的一代,一般通称为“新女性”,但这个称谓其实有多重含意,文化成分远比一般人想象的复杂。

本书至第八章探讨上述七位女性的生平,其中有偏向传统传记式的(如朱安),也有偏向讨论式的(如林徽音),主要取决于当事人有没有留下自己的文字,让读者有迹可循。假如读者不熟识故事的女主人,交代详细的生平就是必需的;但如果故事的女主人有自己的文集甚至全集(如林徽音和许广平),本书就以点击的方式入手,探讨个人与大时代不断转变的关系,通过互相参照的方式描绘出剧变时期中国妇女的各种面貌。

第二章字里行间:朱安的一生

前奏

朱安和旧中国很多中上家庭的女子一样,从小被教养成一个切合传统要求的典型:脾气和顺,会做针黹,擅长烹饪,不识字,小脚。这样的女性本来是不会引起公众注意的,但中年以后的朱安却曾是记者争相采访的对象,她在1947年去世时,北平的报章也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