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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婚姻(11)

作者:孔慧怡

鲁迅当时已经四十多岁,困于母亲安排的传统婚姻,又与二弟周作人闹翻,对人生看得很灰暗,没想过要另外闯出一条路。但许广平率真直爽,完全不隐藏自己的感情,可说是两人关系的原动力,让鲁迅开始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就该枯木死灰地过下半生。1925年10月,她公开发表《同行者》一文,声言要“一心一意的向着爱的方向奔驰”;她的另一篇文章《风子是我的爱》更直接面对她与鲁迅的年龄差距和鲁迅的婚姻问题:

不自量也罢,不相当也罢,同类也罢,异类也罢,合法也罢,不合法也罢,这都于我们不相干。

这样公开发表“爱的宣言”,即使在新文化运动时期也属罕见,充分显示许广平的胆色;她小时候爱读任侠的小说,在这里就显露了类似红拂夜奔的本性。当年鲁迅身边不是没有别的年轻女子,例如与他同乡的许羡苏和他家的关系早就很密切。许广平与她们不同的地方,除了在学运斗争中与鲁迅是同志以外,最重要的还是她既有风趣的一面(例如她在信中把自称不愿做“老兄”的鲁迅叫作“嫩弟”),同时又硬朗洒脱,有一种义无反顾的气概。她的调侃让鲁迅动心,她的豪情让鲁迅震撼,他终于说出:“你战胜了。”

这不是很有趣吗?恋爱对他们来说是一场战事:许广平进攻,鲁迅防守,终于鲁迅认输了,承认自己“可以爱”,可是许广平还不肯放松,往前再推一步,要鲁迅把恋爱关系公开。她把两篇“宣言”《同行者》和《风子是我的爱》交给鲁迅在他主编的刊物发表时,我们可以想象两人间的潜台词。许广平在向鲁迅挑战:“我敢写,你敢发稿吗?”

换了别的男人,可能觉得这个年青女学生步步进逼,有点难以招架;但鲁迅本人向来战斗性强,厉害的挑战反而让他觉得有意思,于是毅然证明他敢发稿,因此这两份“爱的宣言”虽然出自许广平的手笔,但一经公开发表,实际上等于是他们两个人共同负责。

有了宣言,接下来就要诉诸行动,不过他们两人的行动还是小心翼翼的。1926年,许广平在北京女子师范毕业,经介绍得到故乡广东省立女子师范的教职。她离开北平时与鲁迅同行,但目的地各异:鲁迅应聘到厦门大学文学院。他们互相的承诺是:在事业上好好干两年,再迈出下一步。他们在这段时间的通信都收入《两地书》,这篇侧写的短文就不详叙了。

1927年,他们的恋爱行动又往前小心地多走一步。鲁迅因为受不了厦门大学的人事斗争,转职到广州中山大学。许广平在女子师范的情况也很艰苦,一会儿要她兼任训育主任,一会儿又要她替代离了任却依然住在宿舍的舍监。用她自己的话,是“食少事繁,实在难以为继”。除此以外,她也面对经济困难,月薪三十多元,不但要帮忙关照寡嫂、侄子和幼妹,更有不知多少远房的亲戚上门求借,认为她在大学一定有人上人的薪金。加上学生搞派系斗争,学院又欠薪,此时孙伏园说中山大学愿意聘她为鲁迅的助教,于是她下定决心离开女子师范。

鲁迅到了中大后,与许广平在工作上是伙伴,在生活上则分租同一所住房,合伙找人在家中做饭,事实上就是同居。可是鲁迅还是步步为营,大概因为广州是许广平的老家,他更要提防风言风语,于是找来老朋友许寿裳同住同吃。此举颇有英国维多利亚时代的风味:年轻男女不许独处,总得有个年纪大的女性在那儿做“电灯泡”,以证实二人的清白。

这样的安排自然不是长计,他们终于在1927年秋天迁居上海。一方面固然是因为大学人事和广州政局的关系,另一方面也因为在大学任教毕竟还是在社会和政府的建制之内,他们要在恋爱的路上再往前公开走一步,就等于直接挑战建制的成规,难免波澜四起。(徐志摩与陆小曼因为离婚和再婚搞得满城风雨,暨南大学就曾拒绝聘任徐志摩,理由是他有人格问题。别的学者也曾面对类似的情况。)而且上文已经提及,许广平的老家在广州,假如他们不离开,如何面对许家上上下下的人,也是伤脑筋的事。

这种种顾虑的原因很简单:鲁迅已经有妻室。

同居的婚姻

许广平和鲁迅谈恋爱,充分体现了新女性开放和反传统的一面。她不但在两人关系开展初期采取主动,而且在关系进展的过程中也表现了极强的决断力,考虑到鲁迅需要对妻子朱安负责,因此想出一个实际可行的安排:她和鲁迅只是同居,而不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