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当想起爱尔兰,在那些日子里看过的日落就会鲜明地浮现在我脑海中。它那么美,仿佛一整天就是为这一刻而存在。
一一数来,我收藏的落日好像已经相当丰富了。
落日不属于任何人,也无法独占。无论目击者有多少,都能均等地分享。只要心有余裕,愿意放慢脚步,停下手中事务去欣赏……
汽车
“我老婆那个人,一握方向盘就不松手,她是真的很喜欢开车呀。”一位男士如此说道,接着又加了句,“她跟你一样个子小,大概因为体形小,驾驶庞大坚固的汽车才更有成就感吧。”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觉得自己应该坐在副驾。多么有“女人味”的想法啊!
父亲考到驾照的时候,我年纪还小。看着驾驶座上握紧方向盘、因紧张而动作僵硬的父亲,身为孩子的我也轻松不起来。
父亲说“这么难的事,交给男人就好”,我也只是想着,哦,这样啊。
还在上学的哥哥在父亲的要求下考了驾照,接着是弟弟,唯有我被跳过。直到那时,我仍未对“女人该坐副驾”一事产生怀疑。
到了三十多岁,我生来头一回在美国长住,才意识到出行的不便。芝加哥是个汽车社会,没有车子,到哪儿都不方便。开往下城区的公交车、电车是小偷和强奸犯的老巢。有人建议我,为了人身安全,尽量不要进空车厢,要坐在驾驶员能看到的地方。
联络驾校之后,一个面相实诚的大叔驾车出现在我的公寓前。美国的驾校没有专用的练习场地,刚开始学车就得上公路。教官的座位上虽然有辅助刹车,但作为新手第一次握方向盘就面临这种情况,实在吓得人魂飞魄散,直到现在想起,我都禁不住同情自己。
试着驱动汽车,我不由得感叹:什么啊,居然这么简单。坐驾驶座的人竟然这么爽。究竟是谁说女人该坐副驾的?
沿着密歇根湖北上环湖自驾时,我开的车虽然又老又破,好心情却丝毫不受影响。我喜欢追赶前面的车,直到不觉间超过对方。美国朋友们给我起了个绰号,叫“神风司机”。当时,周围的车辆好像都有意避开我的车,过了段时间我才意识到,如果其他司机跟我一样都是新手,超车就太危险了。后知后觉的我惊出一身冷汗。
我喜欢汽车。只需简单的操作就能让引擎发出震动的声响,猛然提速,这感觉叫人欲罢不能。转弯时的操作也很畅快。即使小个子的我坐在巨大的美式车驾驶座里,被仪表盘阻挡视线,几乎看不清前方的路况,汽车依然会根据我的指令而动。文章开头那位男士的老婆的心情,我深有体会。
喜欢汽车的男人很多。按照弗洛伊德的解释,汽车是女体的象征,驾驶汽车会给人一种驭马的征服感。撇开性方面的比喻,开车对女人来说也很快乐。尤其是当你从副驾换到驾驶座,快乐的感觉也会倍增。
不过,我并不是恋车癖,不会把车子擦得洁净无瑕,也不会把蜡打得光可鉴人。每次换车,我都要求店员“给我最不显脏的颜色”,所以最后大都是银灰色。我就是个如此邋遢的车主。
汽车是出行的工具,也是一种实用物品。尤其值得称道的是,它操作性良好,具有稳定性,值得信赖。
仔细想想,我跑过的地方也不少了。
美国大陆横向、纵向两条线都跑完了。横向是从西雅图到纽约,纵向是从芝加哥到新奥尔良。跑完这两条线的人应该不多。
欧洲则是以德国为据点往周边跑。从波恩到柏林,到布拉格,经西班牙前往葡萄牙。
在澳大利亚时,我取消了机票,从阿德莱德前往墨尔本,两天开了一千公里。
我喜欢开车时的速度感与紧张感。
速度让人上瘾。汽车则能让人体验肉体无法抵达的高速。以超出人类极限的速度驱车会令人紧张。当时速超过一百公里,就能产生极速奔驰的感觉;时速超过一百二十公里,车体会变得不稳定;时速超过一百四十公里,视野会变狭窄;一旦时速超过一百六十公里,再微小的操作失误或与障碍物的轻微碰撞,都可能让汽车翻倒,十分危险。这种潜在的危机会让人因紧张而倍觉刺激。在美国那种长距离的笔直公路上开车很容易疲倦,这种时候,我大都会提高速度。一想到高速行驶时瞬间就可能没命,倦意也就消失了。这方法对我很管用,可见,我确实是个胆大包天的驾驶员。
德国的高速公路没有限速。弯道设计经过精密的计算,不减速也能安全通过。三百公里的距离一般只需两个小时。在我看来,吝啬的德国人居然不介意燃油费的消耗,这实在太奇怪了,德国朋友却说,他们吝啬的“不是钱,而是时间”。果真如此吗?以环保为口号的德国绿党,有时会突发奇想地给出高速公路限速的提案,最后大都因为得不到民众支持而被搁置。据说真正的原因是“绿党人自己也不愿被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