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之一句话,此后的祥瑞,你们就不要报了。
废祥瑞,这是乾隆在雍正驾崩后所做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举措。乾隆指出了雍正朝最明显但又无关痛痒的“错误”,然后再借雍正的名义给废掉了。这表面上看是尊重父皇,但实际上乾隆倘若真想要维护父亲的权威,有必要把雍正朝如此多的祥瑞类型全都罗列而出吗?因此,初登大宝的乾隆就是在拿一个小问题开刀,他想告诉所有人,他比雍正更清醒、更优秀、更理智,并且也在提醒着朝堂里的诸位大臣,事态正要开始起变化。
接着,仅仅过了一个月,在雍正十三年十月,乾隆就开始进行一系列的翻案行动。
十月初八,乾隆表态:
阿其那、塞思黑,存心悖乱,……而其子若孙,实圣祖仁皇帝之支派也。(《清高宗实录》卷四,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八日)
八叔、九叔固然有罪,可他们的子孙是无辜的。这句话说的还是挺有道理的,没多大毛病。但乾隆下面的话就开始变得离谱了:
当初办理此事,乃诸王大臣再三固请,实非我皇考本意。(《清高宗实录》卷四,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八日)
乾隆这是在说,之前把老八、老九一家老小全部开除宗籍的事,是当年那些王公大臣逼迫的,并不是父皇的本意。这是什么意思?满朝大臣开始听不懂了。
乾隆接下来的话就比较直白了,他说你们这些大臣得讨论一下,看看老八、老九的子孙,他们的户口问题该咋解决。既然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那还能怎么解决?直接恢复他们的宗籍不就完了吗?乾隆听完就说,嗯,既然这是集体讨论的意见,那就这么办吧。
注意,这时的乾隆还比较收敛,他只是恢复了老八、老九子孙的宗籍,老八、老九两位当事人仍然是获罪被开除宗籍的状态。表面上看这是很合理的,毕竟子孙是无辜的;但显然,这件事只是乾隆翻案工程的开始。紧接着在两天后的十月初十,乾隆就宣布,所有因罪被革除宗籍之人的子孙,全部恢复宗籍。
同样还是在这个月,乾隆十几天内就连续释放了15位在雍正朝被圈禁的大政治犯,这其中就包括老十允?和老十四允禵。这还不算完,乾隆又在之后的半年里,释放了大量的“八爷党”旧臣。
不过有的观点会认为乾隆的这一系列操作不能叫“翻案”,这只能叫作“宽大处理”,因为这些政治犯的罪名,乾隆仍旧都还保留着。但乾隆的这个做法对雍正的伤害是很大的。被释放的这些政治犯,大概率会在私底下发一种特别经典的牢骚:我们当初根本没做错什么,我们当初要是真做错了,他儿子为什么要把我们放出来呢?
不过乾隆为什么要这么做呢?因为其好处太明显,他可以轻易地获得宗室内的广泛支持。可乾隆觉得光有宗室的支持还是不够。乾隆元年(1736)二月,他又宣布:
无论士民,均应输纳。至于一切杂色差徭,则绅衿例应优免。(《清高宗实录》卷一二,乾隆元年二月初四日)
于是,在雍正朝通过极其暴烈的手段才勉强推广开的“官绅一体当差,一体纳粮”,在乾隆上台后不到半年,就变成了“官绅只纳粮,不当差”了。
目前为止,乾隆的政治收买仍然没有结束。与当初雍正一上台就追缴各省的亏空不同,乾隆继位后不久就宣布:为了彰显新朝新气象,各省目前存在的亏空全部平账,朕不查了。而且乾隆还进一步修改了对贪污官员的量刑标准,他规定:
数满千两以上者,照例拟斩监候。其一千两以下,照律杂犯准徒。遇赦,则数逾万两者,不准援宥;万两以下,俱准赦免。
贪污1000两以上死缓,贪污1000两以下有期徒刑;只要贪污不满1万两,遇到大赦天下,官员还有机会被无罪释放。可雍正活着时,他对贪污犯又是什么样的量刑标准呢?
其从前数满三百两,拟斩;及一千两以上,不准援赦之例。
不还价,满300两死缓,1000两以上杀无赦。而乾隆对这些前朝条例的最终态度就是,“请删除从之”。(见《清高宗实录》卷三〇,乾隆元年十一月初九日)
乾隆的这套操作,我们总结下来就是:通过政治翻案,获得宗室内的支持;通过提高待遇,获得乡绅阶层的支持;通过放宽司法,获得官场上的支持。此时,26岁的乾隆上台还不到一年,就获得了远超父亲雍正在执政的13年里通过改革积累下来的声望。
乾隆即位后没多久,民间就出现了一首特别邪门的对比式民谣,“乾隆钱,万万年”。(雍正朝后期出现了“雍正钱,穷半年”的民谣。)令人疑惑的是,是什么样的百姓会在乾隆初年一下子就发财了,以至于说出了“乾隆钱,万万年”这种话。而且在乾隆初年,有些官员对乾隆的吹捧真是令人深感头疼,如“甫数月而囹圄几空”,夸赞乾隆朝的治安可太好了,监狱里都没人了。那可不就是没人了吗?之前犯罪的,能放就放;之后犯罪的,能不抓就不抓。这乾隆朝的监狱不空,哪一朝的监狱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