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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预审抗争

第四十二章预审抗争

一、预审的折磨

乌云滚滚,寒风暴雪。在大半年突击预审的日子里,是天昏地暗、残酷折磨的历程。

1979年12月下旬,公安预审人员在秦城监狱审讯室开始提审我,并令我用写材料的办法,交代问题。我当时表示用写材料办法交代问题没有意见,但我这里既无笔,又无稿纸,应如何解决?他们答曰:由监狱供给你笔和稿纸。

回忆了两天后,我就向监管人员要笔要稿纸,他们满足了我的要求,我即开始动笔。

当时我已感冒多日,低烧不退。我带病坚持写到第二天下午,心脏病突然发作,而且极为严重,胸区疼痛、四肢抽搐、痉挛,血压逐步下降,心率由快变慢,心力微弱,人处于昏迷状态。医生护士抢救了两个小时,经过含药、打针、输氧、输液等措施,才逐渐恢复过来。这一次犯病惊动了监狱主要负责人。大概由于刚刚开始预审这个特定的时间,我这个重要的犯人要是死了,他也不好交代,于是第一次到狱室来看我。不久他们通知我,待稍稳定后,送我到北京复兴医院治疗。于夜11时,用担架把我抬到汽车上,仍不断输氧,不断含硝酸甘油片,坚持到北京复兴医院,也就是公安部的监狱医院。

到医院后,经医生检查,规定卧床两周,进行中西医结合治疗。卧床到第十天,我觉得身体已恢复正常,要求起床写材料,医生勉强同意,并规定每天写材料的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这样我的材料拖拖拉拉一直写到1980年1月27日才结束,共写了四十八页,约一万三、四千字。

在材料中我重点回答了公安预审人员提出的“现在哪些问题想得通,哪些问题想不通”的问题。我在材料中这样写道:

人的思想总是不断地在想各种各样的问题,“存在决定意识”,由于长期与世隔绝,坐井观天,不了解情况,因此有的问题想得通,有的问题想不通,也是很自然的。现在就有关自己的问题谈一点想法:

第一、1973年,中共中央的决定中,说我是林彪反党集团主要成员之一,决定永远开除我的党籍。我曾表示服从中央决定,但内心痛苦万分。为党为国,流血流汗,拼死奋斗一生,得到的结果是如此下场,我很难想得通。

第二、国庆三十周年,叶剑英讲话中对林彪集团的提法又升级了,不再提反党集团,而是反革命阴谋集团,这样反党集团的主要成员,升级为反革命阴谋集团的主要成员了,我就更想不通了。我是“反革命”?杀头也不承认!

第三、关于庐山会议是“未遂政变”,反党理论纲领是“天才论”,反党组织纲领是“设国家主席”及“专了我们两天半的政”等等,我始终没有想通。“天才论”怎么是反党的理论纲领呢?“设国家主席”怎么就成了反党组织纲领?在党的全会上,中委们讨论同意“天才论”也好,不同意也罢,讨论设国家主席也好,不设也罢,难道不是党内民主的正常生活吗?全会上,有人(我暗指汪东兴)始终坚持设国家主席,至今无事,而我根本没有提设国家主席一个字,怎么就成了反革命呢?我实在想不通。

第四、毛主席在武汉谈话失密问题。刘丰把谈话内容告诉了我,我回北京后告诉了黄永胜、邱会作,并向海军党委常委作了传达。有人说这是“超级间谍”,是“向林彪告密”,我很难想通。为什么中央主席的重要指示,不能告诉中央副主席?不能告诉中央政治局委员?不能告诉军委办事组组长?不能告诉北京的任何人呢?

第五、关于被长期关押的问题,内心是矛盾的,有时想得通,有时想不通。既然我是林彪反党集团主要成员,又是反革命阴谋集团的主要成员,如果有充分的事实根据,罪名真能成立,不但坐牢,就是长了十个脑袋也是不够杀的。可是有什么证据证明我“反党”?有什么证据证明我是“反革命”?有什么证据证明我进行了“反革命阴谋活动”?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的错误是敌我问题?难道林彪叛逃了,我们就应该坐牢吗?我想不通。

总而言之,我参加文革五年,既拥护毛主席,也拥护林彪,结果被打倒了。别人参加文革十年,既拥护毛主席和林彪,也拥护和支持“四人帮”,可是安然无恙,甚至得到提拔(这里我话锋仍指向汪东兴,此时他已经当上了中央副主席)。这究竟是为什么?我能想得通吗?!

1980年1月底,我将写的材料送走了。

1980年2月初,开始公安预审。有海军的、总政的、公安部的干部参加。其负责人可能是海军保卫部或检察院的什么人,自称是“中央代表”,实际是个典型的主观唯心主义者和搞“逼、供、信”的能手。他架子很大,张牙舞爪,来势汹汹,其实是一个“大草包”,是只不堪一击的“纸老虎”。

他们在复兴医院布置了预审室。

第一次提审我,那个“中央代表”就声嘶力竭,胡说八道,横加指责。

他趾高气扬地说是“代表中央”来审查我,并全部否定我写的48页材料,指责那个材料不是老实交代,而是“以假乱真”,逼我承认这个材料就是“以假乱真”,逼我承认张学思等人是我迫害致死的。

“中央代表”狐假虎威的这一套,我早有准备。他们根本不是实事求是、心平气和地来谈问题,而是想用高压政策来压服我。我不能对他们客气!

我抓住这个“中央代表”的胡说八道的结论,进行猛烈的反驳,我大声地说:“你凭什么说我的材料以假乱真?凭什么说我不老实交代?你的证据在那里?你以为你用代表中央的大棒子,用胡说八道的大帽子,就能压服我,就能吓住我,做梦!妄想!你根本没有资格代表中央来审问我……”就在这时,我的心脏病再次复发了,只感到胸区阵阵刺痛,呼吸越来越急促,豆大的冷汗从额头流下,我双手紧紧压住胸口,再也不能说话了。他们只好趁机停止审讯。

在复兴医院,每当我身体稍好一些,他们便开始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第五次……的审讯,但我始终抓住“中央代表”全部否定四十八页材料,并定性为“以假乱真”的结论,逐个问题进行驳斥,系统地阐明我的观点,批驳得他们不能招架,狼狈不堪。

我要他们回答:“我的材料中,写了四大问题,哪个问题是‘以假乱真’?每个问题又写了若干条,哪一条是‘以假乱真’?全文写了一万多字,哪一个字是‘以假乱真’?”他们当然是无法回答。

他们又企图诡辩说:“并没有全部否定那个材料。”

既然没有全部否定,我又追问:“那你们肯定了哪一条?肯定了哪一页?肯定了哪个字?”

他们仍然无法回答。

以后,他们想把这个问题搁在一边,再说其他问题,我的态度非常坚决,我说:“这是重大原则问题,你是代表‘中央’对我的材料做的结论,若不谈清这个问题,其他问题无法谈”。

这些人此计不行再生一计,企图采取换人的办法,让别人主持审问,“中央代表”在幕后操纵。我识破了他们的把戏,仍抓住“中央代表”说的“以假乱真”的结论不放,并痛斥所谓“中央代表”。

我说:“你究竟代表哪个中央?是共产党中央,还是国民党中央?谁委托你代表中央宣布我的材料是‘以假乱真’?你究竟是中央代表,还是政治骗子?两者必居其一,请明确答复这个问题。”

他们知道这是重大政治原则失误,企图抵赖。但是白纸黑字,两个记录员在案记录,又有十几个人共同旁听,怎么抵赖得了呢?同时我又痛斥其搞“逼、供、信”。

我说:“你以‘中央代表’名义否定我写的四十八页材料,逼迫我承认材料是‘以假乱真’,逼我承认张学思等人是我迫害致死的,逼得我当场心脏病发作,差点把我逼死了。此情此景,你们大家都看到。‘四人帮’时的专案组搞逼供,我饱尝其苦。你们搞逼供,比‘四人帮’时的专案组更为严重,更为恶劣。这是我亲身比较得出来的。”

这样从2月相持到6月份,毫无结果。于是,他们采用更恶劣的办法,想逼我就范。

第一、赶我立即出院,回到秦城监狱。五个多月,十几次的公安预审,一方是高压逼供,一方是针锋相对,依理据争。当时我的病情非但没有好转,而且相当严重,基本上离不开氧气,离不开急救药品,离不开医护人员的监护。而他们根本不管我的死活。这样更激怒了我。当时我就有一个信念:“斗死也不折腰”。对付邪恶的“特效药”,除了跟邪恶坚决斗争之外,别无他途。

第二、由总政保卫部某副部长来秦城监狱宣布将我逮捕,要我在逮捕证上签字。

我说:“已经坐牢八年多来,为什么现在宣布逮捕?以前八年多算什么?”

答曰:“过去法律被‘文革’破坏了,现在补此手续,以前八年多也算逮捕。”

我签字后,把笔摔得一尺多高,表示我的态度。

第三、我被赶回秦城监狱后,拖着重病的身体,立即向监管人员、监狱长要求供给笔和纸,有重要问题要向中央报告。开始几天,他们根本置之不理。以后我发了脾气说:“你们这样做,究竟为什么?请把你们这样做的明文规定给我看一看。”他们以后推辞说,已请示上级,尚未答复。简直急得我快要发疯了。但又有什么办法呢?

到了6月下旬,才给了一支笔和几张纸。我于6月26日向党中央写了一个报告。标题是《请求澄清我的三个冤案》。报告中谈了三个问题,一是关于年初我所写的四十八页交代检讨材料,受到自称“中央代表”的人,主观唯心主义的乱下结论、被诬“以假乱真”的问题;二是关于1976年秋,我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而遭到迫害打入监狱的问题;三是关于1967年初我违背军委决定、违背海军党委决定,先公开后秘密保护苏振华而遭到诬陷的问题。这个报告的重点是讲了揭发康生而遭到迫害的问题。

后来,总政保卫部那个副部长对我写的四十八页材料给予了重新结论,认为有正确部分,也有错误部分。由于不敢再坚持“以假乱真”的结论,不敢再以“中央代表”资格审讯,同时换了人马,改由范维纲(原海军老保卫部长)主持公安预审,原来那个“大草包”不敢再露面了。

范维纲对我说:“希望改变顽固对抗态度,老实交代问题。”

我说:“顽固如此,不顽固也如此,老实如此,不老实也如此。我的态度是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我没有其他态度。我的思想、我的性格、我的脾气、不管你怎么压,怎么逼,怎么欺、怎么骗、怎么折磨,依然如故,很难改变。”

为了观察这帮公安预审人员下一步的情况,我同意回答其他问题。

有一次提审,在谈山海关机场问题时,他们把山海关机场几个当事人用汽车拉到秦城监狱作证。我当时只观察他们的言行,并没有插话。

当他们做完证明,退出审讯室后,我向预审人员说:“你们看到了吧。第一、证人李万香讲话时头冒虚汗,全身发抖,说话结结巴巴,证明他是心虚有鬼的;第二、最后讲话的那个证人(机场场站政委)也说,0点06分的电话中,我曾说过要四个人联合指示才放飞,证明我当时的指示没有错。”

这一下把几个预审人员又搞得狼狈不堪,无言以对。为什么后来在公审时李万香作证讲话,气壮如牛,那是经过半年训练的“丰功伟绩”。

不知为什么,到了8月上旬,在我并未发病、并未抢救,也并未要求住院的情况下,忽然又把我由秦城监狱送回复兴医院。我心中暗想:这绝对不是为了给我治病方便,可能“十二级台风”还在后面。我估计我不再抓住“中央代表”的“以假乱真”不放,而开始谈其他问题了,或许才放宽一点,诱你钻进他们早已定好调子的框框之内。

公安预审一直到9月初才结束,但如同进入万山丛中,一山放过一山拦,紧接着是检察预审。

检察预审的负责人是海政检察院副检察长张肇圻,此人我也认识,是海司原航保处长,现在竟成了风流人物。检察预审就是公安预审的翻版,逼供、诈供、诱供、骗供,内容如出一辙,手法如出一辙,如同出自一名导演的两幕戏,没有丝毫调查研究和实事求是的精神可言。

在公安和检察预审的全过程中,凡是他们提出的虚假的、无中生有的、无限上纲的、诬陷的问题,均被我用事实、用道理,针锋相对的加以驳斥。这些都是有录音、有记录可查的。每份记录均经过我签字存档的。

一直到9月底预审全部结束。八个月之内,共提审七十多次,心脏病发作六次之多,体重下降二十六斤。医生们甚至以为我患了癌症。老实说,如果不是多数时间住在医院,治疗条件稍好,不然的话,恐怕折磨得早已命归黄泉了。大难不死,绝处逢生,真是有福之人。“满目青山俱是乐,一时屈辱无须惊”。

二、请求澄清我的三个冤案

1980年6月26日,在公安预审的高压下,我在监狱中向党中央写了一份报告,揭露公安预审大搞“逼、供、信”的恶劣行经,再次向党中央表明我的态度。

这份给党中央的报告,实际上也是我的“遗书”。因为当时我决心以死抗争到底,绝不低头。我就是被折磨死了也要喊冤!

《请求澄清我的三个冤案》

党中央:

关于我1980年初所写四十八页交代检讨报告,受到自称中央代表主观唯心主义,颠倒是非,强加于人,以假乱真的结论问题;关于我1976年秋,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而被打入秦城监狱问题;关于我1967年违背军委文革决定和海军党委决定,先公开后秘密保护苏振华而遭到诬陷的问题。以上三个问题,我已多次向提审人员请求澄清,但至今未见一个字的答复。

对于四十八页材料问题和苏振华问题,我向提审人员讲的比较清楚,有记录在案,应该随时可查。对于康生问题,虽然基本情况提到了,但我的思想观点没有全部讲出来,因此有必要补充如下两个问题:

一、我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是揭发对了,还是揭发错了?是揭发有功,还是揭发有罪?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三年多的实践,尤其经过中央对康生的揭发批判,举国上下人人都很容易回答这个问题,结论是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是没有罪的。改变毛泽东的“隔离审查”决定,把我投入监狱是不正确的。

二、我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之后,为什么把我打入十八层地狱?党的政策是立功赎罪,为什么对我是立功加罪?

我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算不算立了功?我的回答是肯定的。至少不是犯了过。为什么?我的理由有两条;

一是有“先见之明”。我是1976年秋打倒“四人帮”之后,大约是10月底就向当时看管我的负责人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的。《人民日报》批判“顾问”,批判“理论权威”,大约是在1978年冬。我的揭发比《人民日报》提早两年以上。当我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时,《人民日报》还大登特登康生的照片,拼命宣传康生。大约是1977年2月某日《人民日报》还刊载一篇短文,为康生在“九大”时要在中央常委名单中增加江青进行诡辩。

实际情况是“九大”时,康生向毛主席提出:中央常委中增加江青。毛主席听了这个意见很生气,手拍沙发说;“我不能同她在一起工作,我受了她半辈子的气。”把康生顶了回去。所以《人民日报》的那种诡辩,只能欺骗那些不了解情况的人。古人曰:千智可能有一失,千愚可能有一得。我是千愚之人,但在某一件事情上,也可能是对的。对康生的揭发即是“千愚一得”。

二是有胆量,有勇气。康生生前是党中央副主席,死后中央对他的悼词又评价非常高。据我看,某些地方超过对周总理悼词的评价。什么“坚定的反修战士”等等,在周总理的悼词中都没有这样的提法。因此康生在当时也是一个庞然大物。他虽然死了,但他在党内的影响还存在,他还有一伙忠实的追随者。没有胆量,没有勇气,是不敢惹这个庞然大物的。

陈毅在文革初期讲了一句“延安抢救运动扩大化”,康生恨之入骨,骂陈毅是反对延安整风运动。直到九届二中全会(庐山会议)时,康生在一次政治局会议上,还骂陈毅是一个老反革命。其原话是:“陈毅这个老反革命嗅觉真灵,这次又跳出来了”。当时所有政治局委员都在场。

所以我揭发康生并不是没有考虑后果的。但我有胆量,有勇气揭发,主要是相信两条;

1、我相信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既然把“四人帮”打倒了,就一定要把“四人帮”的后台、靠山、谋士推倒。盖棺不能定论,因为他的丑恶影响流毒存在。不推倒就很难肃清流毒,就很难平民愤。

2、我相信彻底的唯物主义是无所畏惧的观点。我认为我手里有真理,我掌握了一部分康生与“四人帮”,特别是与江青的确实材料。

康生介绍江青与毛主席结婚时,我正在延安,当时我听到的流言蜚语不少。抢救运动时,我虽不在延安,但我也听到许多不满情绪的谈论。在文化大革命中,我所看到、听到的就更多了。特别是在“九大”中的两次恶劣表演,遭到毛主席的痛斥,给我的印象尤深。一次是大会选举中委时,江青少了六票,康生主张追查,看谁不投江青的票,遭到毛主席的痛斥:“那还追查得,违反党章!要犯政治原则错误。”一次是要提江青为中央常委,又遭到毛主席的痛斥。

文革初期,我误认为江青的所作所为,可能代表毛主席。直到十二中全会时,我才真相大白,她的靠山是康生。

是不是对我立功加了罪?我的回答也是肯定的。

主要表现是两个:第一我揭发康生是“四人帮”一伙后不久,就把我从原隔离审查所在的卫戍区部队,投入秦城监狱,打入十八层地狱。第二把我所有的马列著作,毛主席著作等书籍、手稿以及治病的药品、器具全部抄走没收。有人会说,关押在卫戍区部队和关押在秦城监狱性质是相同的。对,性质是相同的,但程度是不同的。我关押在卫戍区部队时,我可以自由阅读马列著作和毛主席著作;我可以自由看历史书籍,包括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古代历史;我可以自由看近代和古典文学作品,包括红楼、三国、唐诗、宋词;我可以看报和参考消息;我可以自由写字,“文房四宝”俱全,愿意写什么就写什么,愿写多少就写多少;我可以在院内种菜栽花,既可劳动消遣解闷,又可获得劳动果实,改善生活。至于我的饮食情况和治疗情况,那比秦城监狱更是好得多了。

提到秦城监狱,除了重门铁窗,六面碰壁外,其他就微不足道了。据说对我的生活还有点特殊照顾(我不觉得有什么特殊照顾,体重降了二十多斤)。

总之,三年多时间,我的身体垮得特别快,最后住了半年医院,目前情况稍有好转。

除了上述三个冤案请求澄清之外,我还有其他不少问题请求澄清。第二批需要澄清的问题也是三个。这是人命关天的问题,并且在《人民日报》见了报的。虽然没有对我指名道姓,但一提林彪死党,林彪在海军的死党,人人都知道是我的代号。

这三个问题是;(1)东海舰队司令员陶勇跳井自杀是不是我迫害致死的?有什么真凭实据?(2)海军参谋长张学思被关押,死于医院中,是不是我迫害致死的?有什么真凭实据?(3)国家海洋局局长齐勇跳楼而死,是不是我迫害致死的?有什么真凭实据?如果都有确切证据证明是我迫害致死的,我愿意赔命谢罪。否则我保留以后提出不同意见。我要申冤!

除了上述六个问题待澄清之外,我还有其他问题,将继续提出,目前可以暂时搁下。

李作鹏

1980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