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五十和六十年代,我曾花费了很多时间,同西方记者,特别是美国记者,就所谓我过着“花花公子”生活的问题进行辩论。一九七五年,我在巴黎举行了一个记者招待会(那时我已经五十三岁了,而且还是红色高棉的国家元首),有一位记者问我:“殿下,您仍然还是个花花公子吗?”怎样才能使这些好奇的人们明白过来呢?因为这些人普遍接受并甘当旧“观念”的俘虏。漂亮的妻子、考究的佳肴、电影、音乐、名牌汽车对人们是很有诱惑力的,但同时,人们也要竭尽全力去完成自己的使命,为自己国家的独立、和平和进步而进行激烈的斗争。
我无需同过去的法国君主们相比较。在他们中间,除极少数人之外,不仅是建立和保卫法国的英雄,而且还是美德的典范。如果回顾一下现代的第三世界国家的总统和国务部长,就可以看到,他们当中许多人的爱情生活比我们更为活跃。比如我已故的朋友苏加诺总统,他是印度尼西亚独立的真正英雄、不结盟国家的伟大领导者,然而在他的一生中有无数的艳事,而且是尽情享受。
不管怎么说,如果要把我的名字同那些不怀好意的廷臣和朗诺的朋友们联系在一起的话,那我宁愿背上“花花公子”和“暴君”的名声。我六十年代的一些法国朋友企图把我说成未定型的红色高棉分子,但同时又说,我曾残酷地追捕和消灭红色高棉和其他反对者。在一九七○年三月朗诺发动政变之后不久,他们中的一位还说,我指使人在金边桑园宫寓所附近秘密地屠杀或活埋了“历史的”革命头子们,其中特别提到了乔森潘、胡荣和符宁。然而,乔森潘现在还担任着“民主柬埔寨”的国家元首,至于胡荣和符宁都曾是他们的部长。我承认我可能犯的“罪行”,但不能承认那些虚构的罪行。
老实说,在六十年代,在同红色高棉和山玉成的自由高棉两方面的斗争中,我拒绝赦免一小撮手持武器或同外国势力勾结、企图通过破坏活动或举行暴动来推翻我们国家制度的自由高棉的叛国头子。但我并没有给他们判以极刑。
相反,我的错误倒像人们经常所说那样,就是我下命令“野蛮镇压”了马德望省三洛地区的农民,因此引起了他们反对那些敲诈勒索和挑起事端的文武官员的骚乱。可以设想,采取这些粗暴行动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处,它只能使一贯忠于我和对我怀有感情的唯一社会阶级(其中有马德望省三洛人),产生了对我的敌意。历史已表明,那个对我怀有敌意的强大集团,在红色高棉同它取得联系之前,就已经反对我了。
下面还是让我们言归正传,谈一谈不那么悲伤的事吧。那就是我怎样娶了被称之为“万象之花”的姑娘的。
一九四九年,在姑母拉斯美公主和蒙公主(后者是我父亲的堂妹)的陪同下,我到老挝的行政首府万象去避暑度假。陪同我去的还有一对法国朋友,即法兰西共和国驻阑埔寨专员西古拉尼先生及其迷人的夫人。
那是在一次南旺舞(流行于老挝、泰国和柬埔寨的现代集体舞。南旺是围成圆圈跳舞的意思。)晚会上,我爱上了一位十五岁的漂亮女学生玛尼婉·帕尼旺。
万象的小伙子和姑娘们从不放过娱乐的机会,每天晚上都带着乐器到我的寓所里来,主要有开呐(是一种用细竹筒制成的既细小又轻便的管乐),用它同口琴和手风琴来伴奏,真富于乡间风味,令人感到很自然。悦耳的音乐使我陶醉,忘掉了一切疲劳。说真的,老挝人比我们高棉人更有音乐天才。那些业余男女歌唱家的嗓音是那样悦耳动听。年轻姑娘们的舞姿真是妙不可言。她们由衷地微笑或大笑,一点都不羞涩胆怯。玛尼婉是这一美丽花束中最动人的一朵,我把它摘下来并带回了金边。但我父母却待她很冷淡。
在万象,社会上有佛教僧人,我经常去参拜,并“高兴和荣幸”地祈祷说,我愿意同一位农民出身的老挝姑娘“结成姻缘”。我并不一定非要在宫廷簿籍上登记同她结婚不可,但人们告诉我,如果我不同玛尼婉结婚,那么我们的关系就给她的亲友招来不幸。
为维护高棉王廷的体面,我的姑母拉斯美公主和蒙公主安排了一个“象征性结婚”的仪式,这使玛尼婉的母亲(她是位寡妇)感到非常高兴。仪式是在我缺席的情况下进行的,因为国王不能蹲在一个平民身边。按照规定,我必须着王服,在佛教式的婚礼主持人安排下,神气十足地椅在“新娘”旁边的绣花靠垫上。
一九七○年,由于我心目中只有合法之妻莫尼克·伊吉而把她抛弃,玛尼婉气愤地投奔了朗诺、施里马达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