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贝弗利山的家里,站在起居室当中。那是一个下午,时间已经不早,长长的一道日影铺在草坪上面,几缕金色的阳光照进了那间屋子。看上去,一切都是那么宁静。我真想哭上一场,我离家已经八个月,但自己也不知道,是不是想要回来。我思想混乱,茫无目标,只感到坐立不安,十分寂寞。
我去欧洲,多少希望会遇到一个可以改变我生活方向的人。然而,这希望落空了。我所遇到的女性很少是属于这一类型的,而那些可能符合这一要求的,又都是对此不感兴趣的。现在回到加州,我好像是回到了墓地。道格拉斯和玛丽已经离异,所以,那个小天地已经不复存在了。
那天晚上我只好独自吃晚餐,但我一向是不喜欢在那幢大房子里独自吃饭的。于是我吩咐不必开饭,径自驱车去好莱坞,最后停下车,沿着好莱坞大街走下去。我仿佛根本就不曾离开过那个地方。那儿仍旧是长长的一排排的一层楼店铺,陈旧的军用物品商店、廉价药房、伍尔沃思[276]连锁商店和克雷斯吉[277]连锁商店:一切在萧条中都显得那么俗气。好莱坞仍然保持着新兴市镇的格局。
我一边沿着大街走过去,一边心里盘算:我是否应当从此退休,卖了所有的东西,去中国做个寓公。再没有其他事情可以鼓舞我在好莱坞待下去了。无声电影的时代肯定已经结束,而我也无意跟有声电影唱对台戏。再说,我已与世隔绝。我回忆有什么熟悉的朋友,可以打个电话,随便约他们来吃饭,但竟然想不起一个人来。我的经理里夫斯知道我回来,就跑来看我,说公司里一切都好。但是,此外没有其他人来看我。
去电影制片厂处理那些沉闷无聊的事务,真像是跳进一潭冷水里。但是,总算有一件事使我听了高兴:《城市之光》放映的情况非常好,我们已经净赚了300万美元,每月还不断有十几万美元汇入。里夫斯要我去好莱坞的银行,会一会新任的经理,彼此熟悉一下。我没肯去,我已经七年没进银行的门了。
德皇的孙子路易·费迪南德亲王到电影制片厂来看我,后来在我家和我共进晚餐,我们谈得很融洽。亲王聪明而又风趣,他谈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德国革命,说那是一出喜剧。“我祖父已经逃往荷兰,”他说,“但是我的几位亲属仍旧留在波茨坦宫里,他们都吓得不敢出来。最后,革命党人整队向皇宫进发,先给我的亲属递来一张条子,问是否可以接见他们。在那次会晤中,革命党人说要保护他们,还说,如果需要什么,只要打个电话给社会党总部就行。他们听了这话,简直不敢相信是真的。但是后来政府派人来和他们谈判解决他们的财产问题,他们为了要分得更多的财产,就不愿做出肯定的答复。”他把这些事概括成一句话:“我国革命是一个笑话。”
自从我回到美国,那里就出现了一些几近神奇的事。经济萧条虽然为害剧烈,但也反映了美国人民的伟大。当时的情形每况愈下。有几个州为了推销滞销商品,甚至用木板印发信用纸币。这时胡佛已伤心欲绝,只会坐在那儿发脾气;他相信货币应从上面分派,这样就会逐步流入普通老百姓手中,但这一害人的经济谬论最后没有任何帮助。既然无法结束这出悲剧,他在竞选运动中大放厥词,说什么如果富兰克林·罗斯福当了总统,美国制度——当时已经不是什么十全十美的制度——就会基本遭到毁灭。
富兰克林·D.罗斯福终于当了总统,但美国并未因此遭到毁灭。他发表了演说《被忘了的人》[278],使美国政治一洗以前那种萎靡不振之风,在美国历史上建立了一个鼓舞人心的时代。我在萨姆·高尔德温的海滨别墅,从收音机里听到了这篇演说。当时我们好几个人坐在那里,有乔·申克、弗雷德·阿斯泰尔夫妇、哥伦比亚广播公司的比尔·佩利,以及其他一些客人。“真正让我们感到恐惧的只是恐惧本身”,空中传来了这句话,有如闪过了一道阳光。但是,和多数人一样,当时我是怀疑的。“这好得简直不能叫人相信了。”我说。
罗斯福一就任总统,就开始将诺言付诸实施;为了防止银行倒闭,他命令所有银行休假十天。那是美国全国人民奋起的一个时刻。所有的商店继续用信贷方式做买卖,连电影院也用赊欠的办法卖戏票,接连十天,罗斯福和他的智囊团制定新政纲领,而在这段时间里,人民都有英勇的表现。
立法机关奉命做好一切应急准备:重新建立农村信贷,以防有人利用取消抵押品赎回权进行大规模掠夺;筹措资金以实行大规模公用事业计划;制定国家复兴法案;提高工资最低限额;缩短工作时间,扩大就业机会;鼓励组织工会。“做得太过火啦,这是在实行社会主义呀。”反对他的人这样叫嚣。但不管它是不是社会主义,它终于挽救了资本主义,使其不致彻底崩溃。它还在美国历史上进行了一些最有效的改革。看到美国公民这样迅速地响应政府建设性的号召,那情景确实是令人鼓舞的。
好莱坞也在经历一番变化。演无声电影的影星已经消失——留存下来的只有我们少数几个人。这时有声电影已经奠定了基础,原来好莱坞那种优美宁静的气氛已经不复存在。一夜之间,电影仿佛已经变成了一种冷酷无情的工业。配音的技术人员开始革新电影制片厂,装起了复杂的配音设备。大得像间屋子似的摄影机,像重型卡车一般在摄影场上一路隆隆震响着被推过去。配备复杂、电线盘绕的收音机也被安装起来。一些人穿得像是来自火星的勇士,戴着耳机,高坐在那里,而演员则在他们面前表演,传声器像钓鱼竿似的在他们头顶上空摇来晃去。一切都是那么复杂,叫人看了感到不快。一个人的四周布置了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叫他怎么从事创作呢?我厌恶这一切。后来,这些复杂的设备都被改成了便携式的,摄影机更易于移动,那些设备也可以用不太昂贵的价钱租来使用了。虽然有了这些改进,但是我仍旧鼓不起兴致重新投入工作。
我仍旧在转那个念头:是否应当收起摊子,去中国侨居呢?我可以在香港地区生活得很好,把拍电影的事忘个干净,而不是在好莱坞这儿一天天烂下去。
此后三个星期,我一直闲荡着。后来有一天,乔·申克来电话,约我到他的游艇上度周末,那是一艘很漂亮的游艇,有一百三十八英尺长,可以很舒适地乘坐十四个人。乔常常让他的船泊在卡塔利娜岛的阿瓦龙附近。在他的客人当中,难得有人谈吐风趣,他们一般都喜欢玩扑克,而我对此道并不感兴趣。但我醉翁之意不在酒。乔的船上常常载了许多美丽的姑娘,我当时非常寂寞,希望可以在她们当中找到一线阳光。
后来我确实如愿以偿。我遇到了宝莲·高黛。她愉快的性格让人觉得轻松有趣,一天晚上她告诉我,说她准备把前夫给的一部分赡养费共计5万美元投资到一家电影公司里。她已把所有的文件带到船上,准备签字了。当时我几乎是强行阻止了她。那家公司做的明明是好莱坞的滑头生意。我对她说,我几乎自从电影创始以来就干这一行,根据我对这一行的经验,我不愿为拍电影投资一个铜板,除非电影由我自己来拍。而即便由自己拍,也得担风险。我说,赫斯特手下有那么一班采访人员,对美国发生的任何事情都了如指掌,但是他投资拍电影也赔了700万美元。她怎么能只想到赚钱呢?结果我打消了她的计划。这是我们俩交友的开始。
寂寞把宝莲和我联系在一起了。她刚从纽约来,感到人地生疏。我们两人都像是鲁滨逊发现了星期五[279]。平时我们每天要做的事情很多,宝莲在给萨姆·高尔德温拍一部影片,我要处理一些日常事务工作。但是一到星期日,大家都感到冷清无聊。在百无聊赖中,我们驱车远游,实际上我们已经跑遍了整个加州海岸线。看来已经没有其他可做的事情了。我们最有趣的消遣,是到圣佩德罗港口去看游艇。有一条游艇要出售,那是一条五十五英尺长的汽艇,上面有三间特等房舱、一间厨房,还有一间很漂亮的驾驶室:正是我所喜欢的那种游艇。
“如果你能有一条这样的船,”宝莲说,“咱们星期日好玩的事可多啦,还可以到卡塔利娜岛去。”于是,我就打听那条船怎样买法。船主米切尔先生开办了一家摄影机制造厂,他领我们看了那条船。一个星期中我们先后去看了三次,到后来我们都觉得不好意思再去了。但是米切尔先生说,只要船还没卖掉,他欢迎我们随时上去看。
后来我没让宝莲知道,就买下了那条船,在上面装齐了食物和其他必需品,准备航行到卡塔利娜岛,船上带了我自己的厨子,还有安迪·安德森,他从前演过基斯顿警察,曾做过船长。下一个星期日,一切准备就绪。宝莲和我一大早就出了门,她以为是要乘汽车到很远的地方,答应只先喝一杯咖啡,等会儿到了什么地方再吃早点。后来,她发现我把车开往圣佩德罗了,便说:“你总不见得是再去看那条船吧?”
“我想再去看一次,可以做出最后决定。”我回答。
“那么,你还是一个人去吧,太不好意思了,”她无精打采地说,“我在车上等你。”
我们的车在浮码头旁停下了,凭我怎么哄她也不肯下车。“不,你一个人去。可是,赶快点,咱们还没吃早饭呢。”
两分钟后,我回到汽车跟前,好不容易总算把她哄上了船。船舱里布置得挺花哨,桌上铺着粉色和蓝色的台布,配着粉色和蓝色的瓷器。从厨房里飘来了咸猪肉和鸡蛋的香味,闻了令人馋涎欲滴。“船长挺客气,他请咱们吃早饭,”我说,“我们可以吃到麦饼、咸猪肉、鸡蛋、吐司、咖啡。”宝莲向下面厨房里一望,认出了我的厨子。“啊,”我说,“你星期日总想找个地方去玩,所以,吃完了早点,咱们就到卡塔利娜岛游泳去吧。”接着我就告诉她,我已经买下了那条船。
她的反应挺有趣的。“等一等。”她说。接着就站起身,走下了船,在码头上一路跑过去大约五十码,然后双手捂住了脸。
“喂!来吃早饭呀。”我大声喊。
她重新走上了船,说:“经过那一阵兴奋,我非得这样来一下,才能恢复过来。”
这时日本厨子弗雷迪满面堆笑,把早饭送进来。后来我们的船开动轮机,驶出港口,到了太平洋上,向二十二英里以外的卡塔利娜岛进发,最后在那里泊了九天。
眼前我仍旧没法订出工作计划。和宝莲在一起,我做的尽是些无聊的事:看赛马,去夜总会,参加盛大的宴会;一切都是为了消磨时间。我不愿意离群索居,不愿意多转念头。然而游乐时,我又老是怀着一种负疚心理:我在这儿干些什么?我为什么不去工作?
此外,一个青年影评家的几句话,使我听了感到懊丧。他说《城市之光》很好,但它已接近于伤感,希望我将来拍电影时更多采用一些写实手法。当时我也同意他的看法。但如果那时我和现在知道的一样多,我就会对他说:所谓写实主义,往往是不自然的、虚伪的、平淡的、沉闷的;在一部影片中,重要的并不是现实,有意义的乃是想象力。
说来也奇怪,完全是出于偶然,并且是出乎意料,我突然被一件事情鼓舞着要拍另一部无声电影。我和宝莲去墨西哥蒂华纳[280]看赛马,那里类似肯塔基赛马[281]的优胜者赢得了一只银杯。主持赛马的人请宝莲授奖给获胜的骑师。她经人一说就答应了。听到她在扩音器前讲话时我感到惊讶。她虽然出生于布鲁克林,但是模仿起肯塔基的交际花来却惟妙惟肖。从此我相信她是会演戏的。
这一下我提起了兴致。我觉得宝莲有点像一个街头流浪女郎。这是十分精彩的素材,可以把它搬上银幕。我想象我这个流浪汉和一个流浪女郎在一辆拥挤的囚车里邂逅,流浪汉知情识趣,把位子让给女郎坐。这是故事里主要的一段,我可以就这段展开情节,编制笑料。
这时我又想起,有一次我会见了纽约《世界报》一位年轻活泼的记者。他听说我要去底特律,就给我讲那儿工厂里的传动带装置,那段描述是够悲惨的:一些健康的农村青年被大工业吸引,在传动带装置下工作了四五年,精神上受到了严重的摧残。
从那席谈话中,我想到了《摩登时代》的主题。为节省时间,我使用了一台吃饭机器,于是工人就可以在吃饭时继续工作。工厂里的那些镜头花样迭出,演到后来流浪汉患上了精神病。情节都是按自然层次发展的。流浪汉病好了,被警察逮去,遇见了那个流浪女郎,女郎是因为偷面包被捉去的。他们俩在一辆挤满了犯人的囚车中相遇。从这一场再演下去,就是两人如何在摩登时代里设法谋生。经济萧条、罢工、暴动、失业:两人被卷进了一系列苦难中。拍戏时,为了要把宝莲打扮得龌里龌龊,我把油污涂在她脸上,她差点哭出来。我一边抹一边说:“抹这油污,就像是点美人痣呀。”
用时髦服装把一个女演员打扮得漂漂亮亮,这是挺容易做到的,但是,像《城市之光》里那样,把一个演员打扮成卖花姑娘,同时又要她俏丽动人,那就伤脑筋了。为《淘金记》里的那个姑娘设计服装不成问题。为《摩登时代》里的宝莲设计服装,就需要精心揣摩,要有戴奥尔[282]的创造力了。如果流浪女郎的服装问题被处理得稍微大意一点,那些补丁就会显得像戏装一样,既不入情入理又不逼真。我把一个女演员扮成流浪者或卖花姑娘时,总是想要既收到诗意的效果,又不致损害了她的个性。
《摩登时代》即将献映之前,有几位专栏作家说,他们获悉影片具有共产主义色彩。我想这是由于报上刊登了影片故事的梗概。另一些持论公正的影评家说,影片既不拥护也不反对共产主义,我是骑墙派的。
最使人感到神经紧张的,是电影放映后去看相关报道:一会儿这篇报道说,第一个星期里观众人数打破了纪录;一会儿那篇报道又说,第二个星期里人数略有下降。影片在纽约和洛杉矶初次上映后,我一心只想要离开那里,而且离开得越远越好,不要听到有关影片的报道;我决定带着宝莲和她母亲一起去檀香山,临行前吩咐公司和我保持联系。
我们在洛杉矶乘船,抵达旧金山时遇到倾盆大雨。但是这并没使我们扫兴,我们上岸去买了一些东西,再回到船上。走过那些仓库时,我看见一批待运的货物上打有“中国”的戳印。“咱们到那儿去!”
“到哪儿去?”宝莲问。
“到中国去。”
“你这是在开玩笑吗?”
“咱们现在就去,否则以后就没机会去啦。”我说。
“可是我什么衣服都没带。”
“你需要什么,都可到檀香山去买嘛。”我说。
所有船都称得上是仙丹灵药,因为再没有比航海更容易让人恢复健康的了。烦恼都被暂时抛开了,船把你给带走,医治好你的病痛,最后再驶进港口,依依不舍地把你又送回到沉闷无聊的世界里。
但是,船一抵达檀香山,我看见了《摩登时代》的大幅广告,不觉大吃一惊。新闻记者已经等候在码头上,恨不得把我的话都吞下去。无处可躲。
但是,船抵东京,我却没被人发现,因为多承船长照顾,他给我登记了另一个名字。后来日本海关当局看了我的护照,登时大惊小怪起来。他们说:“您为什么来的时候不让我们知道呢?”当时日本刚发生了一次军事政变[283],死了好几百人,所以我想这次来还是别让人知道的好。我们在日本停留期间,政府派来的一位官员始终不曾离开我们。从旧金山到香港,一路上我们几乎没有和其他旅客交谈过,但是船一停泊在香港,气氛开始活跃起来。这应当归功于一位天主教神父。“查理,”一个身材高大、神情严肃的商人说,“我想介绍你认识一个从康涅狄格州来的美国神父,他被派到附近一座孤岛上的麻风病院工作,已经五年了。神父很寂寞,每星期六都要来看美国船上的旅客。”
神父年近四十,颀长而英俊,红润的脸上带着亲切的笑容。我叫了酒,接着我的朋友叫了酒,后来神父又叫了酒。起先只有我们少数几个人,但是天晚了,在座的逐渐增加到二十五个人,每人都叫了酒,最后人数增加到大约三十五个人,酒不停地往上送,许多人喝得酩酊大醉,被抬上了船,但是神父酒到就喝,始终微笑着,清醒地招待着每一个客人。最后我勉强站起,向他道别。他殷勤地扶着我,我和他握手。这时我觉得他的手很粗糙,就翻过来仔细看那掌心,手掌上满是皲裂,当中有一个白点。“希望这不是麻风呀。”我开玩笑。他咧开嘴,摇了摇头。一年以后,我们听说他患麻风病死了。
我们离开好莱坞已经五个月。旅行中我和宝莲结了婚。后来我们在新加坡搭了一条日本船回美国。
启航的那一天,我收到一张便条,写便条的人说他和我有许多共同的朋友,但多年来我们两人一再失之交臂,现在,在中国南海,是我们见面的绝好机会。署名是“让·科克托[284]”1。后面的附言是:晚餐前可先到我的房舱里来喝一杯开胃酒。我立刻怀疑这是一个骗子,心想,这样一位巴黎市内的大忙人,这会儿跑到中国南海来干什么呢?其实,便条上说的都是实话,科克托来这儿,是因为接受了法国《费加罗报》的一项任务。
科克托不会说英语,我又不会说法语,幸亏他的秘书可以给我们当翻译,秘书会说几句英语,但是说得不大好。那天晚上,我们俩大谈自己对生活与艺术的看法,一直谈到午夜。我们的翻译结结巴巴,话说得很慢,而科克托则把两只好看的手放在胸前,说话快得像是在开机枪,他那吸引人的目光一会儿闪到我这边,一会儿闪到翻译那边,翻译则毫无表情地说:“科克托先生……他说……您是一个阳光下的……诗人……他是一个黑夜里的……诗人。”
接着,科克托立刻从翻译那儿向我转过身来,像鸟儿似的很快地点一点头,又说了下去。后来我再接着往下说,扯的是一些哲学和艺术上的问题。谈到投机时,我们互相拥抱,而我们的翻译则在一边冷眼旁观。这样的高谈阔论,一直持续到凌晨4点,我们约好了1点吃午饭时再见。
可是,我们的热情已经达到了顶峰,我们已经谈够了!两人都不愿意再去赴那次约会了。那天下午,我们双方都送出了道歉信,它们的内容相同,两人都讲了一大堆道歉的话,但都小心谨慎地避而不谈另一次约会,我们已经彼此谈腻了。
晚饭时,我们走进餐厅,科克托背对着我们坐在里面的角落里。但是他的秘书没法装作没看见我,只好向他轻轻做了一个手势,意思是说我们来了,科克托迟疑了一下,然后转过身,装出惊讶的神情,高兴地挥了挥我给他的那封信,我也高兴地挥了挥他送来的那封信,两人都笑了。接着我们就冷静地掉转了头,一本正经地研究我们的菜单。科克托先吃完饭。侍者正在给我们上主菜时,他匆忙从我们桌边悄悄地走了过去。但是,走到门口,他又转过身来,向外边指了指,意思好像是说:“我们在那儿等你们。”我热情地点头表示同意。但是后来总算放了心,我发现他已经走了。
第二天早晨,我一个人去甲板上散步。突然,我猛吃一惊,看见科克托正从边角上向我这边走过来!我的天呀!我赶快找一个地方躲避,可这时他看见了我,却飞也似的跨进了大厅正门,我舒了一大口气。此后我们早晨都不去散步了。白天里我们一直在玩捉迷藏,避免彼此撞上。但是,快到中国香港地区的时候,我们又恢复正常,偶尔遇见时也略谈上几句。还有四天才能到东京。
科克托在船上讲了一则奇怪的故事,据说他曾在中国内地见过一位活佛,那是一个五旬左右的人,出世后就一直浸在一缸油里,只有脑袋露在缸外。由于多年来在油里泡着,他的身体就像胎儿一样嫩,可以用手指戳穿。他没有说明是在中国什么地方看到的,最后又承认,不是他亲眼看见的,是听人说的。
在船停泊的各个港口,我们俩难得遇见,即使偶尔相逢,也只是简单地问一句好和说一声再见。但是后来消息传来,说我们要同乘“柯立芝总统”号回美国,从此以后,我们就不再试图装得那么亲热了。
科克托在东京买了一只好玩的蝈蝈,养在一个小笼子里,常常一本正经地把它带到我的房舱里来。“它挺聪明,”他说,“我每次对它说话,它就唱歌。”蝈蝈成了他的爱宠,到后来竟成了我们的谈资。“皮卢今天早晨好吗?”我问。
“不大好,”他严肃地说,“我已经限制它的饮食了。”
船到了旧金山,我再三邀他和我们一起去洛杉矶,因为我们有一辆轿车在码头上等着。皮卢也被带上了车。半路上它唱起来了。“你们瞧,”科克托说,“它喜欢美国。”说到这里,他忽然打开车窗,又打开小笼子的门,把皮卢放了出去。
我吃了一惊,问道:“您这是干吗?”
“他让它获得自由。”翻译说。
“可是,”我说,“它在这儿人地生疏呀——它又不会说本地话。”
科克托耸了耸肩:“它挺聪明,很快就会学会的。”
我们回到贝弗利山的家里,电影制片厂传来了令人兴奋的消息。《摩登时代》上映后已风靡全国。
但是现在这个问题又在困扰我:我是否应当再拍一部无声电影呢?我知道,如果再拍的话,我是要担很大风险的。整个好莱坞已经没有一个拍无声电影的人,我已成为此道中硕果仅存的一个。到目前为止,我总算运道还好,但是往后就要一直担心,经常想到哑剧正在逐渐变成过时的艺术,这可是一件令人难受的事情。再说,要设法使无声的动作连续放映一小时四十分钟,要把机智融入动作中,要拍七八千英尺的胶片,每二十英尺的胶片里都有一个笑料:这可不是轻易能够做到的。我还想到一件事:如果我真的去拍有声电影,无论拍得多么好,也没法超出我演哑剧的水平。我也曾考虑,如何让流浪汉开口说话:或是说一些单音节的词,或是只嘟哝几句什么。但是,这都不行。只要一开口,我就会变得和其他丑角一样了。这些愁人的问题,一直困扰着我。
这时我和宝莲结婚已经一年,但是我们俩之间的分歧正在逐渐扩大。这一半要怪我情绪不好,因为我老是惦念着工作。宝莲在《摩登时代》中一演而红,已被派拉蒙电影公司聘请去拍了几部电影。但是我既不能工作,又无心寻乐。在这样的愁闷心情下,我决定和我的朋友蒂姆·杜兰特到佩布尔海滩去。也许,我能在那里工作得更好一些。
佩布尔海滩在旧金山以南一百多英里处,那里荒凉愁人的景色显得有点阴森。我管那地方叫“浪迹天涯者的归宿地”。一般人管它叫“十七英里车道”;那里有成群的麋鹿在林木掩映处徜徉,有许多轩敞浮夸的房屋空着等待出售;倒了的树木在空地上霉烂;到处都是木虱、毒藤、丛生的夹竹桃、有毒的龙葵——像女妖[285]出没的地方。面对着海洋、建筑在岩石上的,是几幢百万富翁的华丽住宅,这一带一般被称为黄金海岸。
我第一次见蒂姆·杜兰特的时候,有人陪同着他来参加我们星期日的网球聚会。蒂姆的网球打得很好,此后我们就常常一起打球,当时他刚和E.F.赫顿[286]的女儿离了婚,到加州来消愁解闷。蒂姆很会理解别人,所以后来我们成为极要好的朋友。
我们租的那所房子,面对着半英里外的海洋。房子阴湿简陋,一生火就搅得满屋子都是烟。蒂姆认识佩布尔海滩许多上层社会的人物,每逢他出去应酬,我就耐心工作。接连好多天,我一直独自在图书室里用功,或是在花园里散步,竭力思索题材,但是怎么也想不出。最后,我不再自寻烦恼,和蒂姆一起去拜访邻居。我常常想,如果用这些人物做素材,倒可以写出一些精彩的短篇小说——并且是典型的莫泊桑小说。有一所很大的住宅,虽然里面布置得很舒适,但气氛却有点神秘和凄凉。主人殷勤好客,总是不停地大声讲话,但他的妻子却从不开口。自从五年前她的孩子夭折以后,她就难得再讲一句话或露出一丝笑容。她只会说一句“您好”或“再见”。
在另一幢高踞在悬崖上、俯临着大海的房子里,一位小说家的妻子失踪了。据说,她到花园里去拍照,肯定是向后多退了几步。等到丈夫再去找她时,发现只剩下了一个三脚架。此后再也没人看到过她。
威尔逊·迈兹纳的妹妹讨厌她的那些邻居,因为他们的网球场俯对着她的房子。于是,每逢邻居打网球,她就生起一堆火,那些网球场就被笼罩在烟雾中。
老费根两口子非常有钱,一到星期日就大摆筵席请客。一次我在席上见到了一个纳粹领事,一个金黄头发、油腔滑调的年轻人,他竭力表现,但是我对他敬而远之。
有时候我们在约翰·斯坦贝克家里度周末。他的那所小屋在蒙特里附近。那时他已经发表了《托蒂拉·弗莱特》和一些短篇小说,刚刚有了一些名气。约翰每天早晨写作,平均一天大约写两千字。他的草稿很整洁,几乎没有一处修改的地方,我看了感到惊奇。我真羡慕他。
我很想知道作家们写作的方式,以及他们一天里写出的字数。托马斯·曼平均每天写大约四百字。莱昂·福伊希特万格[287]每天口授两千字,平均定稿六百字。H.G.威尔斯平均每天写一千字。英国新闻记者汉南·斯沃弗[288]每天写四五千字。美国评论家亚历山大·伍尔科特[289]在十五分钟内写出了一篇七百字的书评,一完稿就去打扑克——他写那篇文章时我在场。赫斯特总是一晚上写两千字的社论。乔治斯·西米恩[290]只用一个月时间就写出了一部短篇小说,而那部小说有很高的文学价值。乔治斯告诉我,他凌晨5点起床,自己烧好咖啡,然后在书桌前坐下,一边手里转动一只网球大小的黄金球,一边思索。他写稿时用一支蘸水笔,我问他为什么要把字写得那么小,他说:“这样手腕可以省点力。”至于我本人,我一天口授一千字,转变成影片中的对话大约为三百字。
斯坦贝克家里没有仆人,所有的家务都由斯坦贝克夫人承担。家里整理得井井有条,我觉得这位主妇是很可爱的。
我们曾经做过多次谈话,谈论到苏联时约翰说,它有一个成就,那就是消除了娼妓。“大概,这是最后一个私营行当了吧。”我说。
一位迷人的贵妇人嫁的却是一个公然在外面渔色的丈夫,一次在她那所豪宅里单独设宴招待我。我去时颇涉遐想。但是那位太太对我无话不谈,她流着眼泪说已经八年不和丈夫同床共枕,但是仍然爱他,她的泪水浇灭了我的热情,我开始劝她要达观一些——此后谈的都是一些应以理智为重的话。后来,谣传她变成了同性恋者。
诗人鲁滨逊·杰弗斯[291]住在佩布尔海滩附近。我和蒂姆第一次见他是在一个朋友家里。他沉默寡言,对人很冷淡,我仍像往常那样喜欢多嘴,说了许多对当时的社会现象不满的话,目的无非是使那个晚会活跃一些。但是鲁滨逊一句话也不说。我走出来时感到很懊悔,怪自己不该独自高谈阔论,心想鲁滨逊一定很讨厌我,可是我没猜对,过了一星期,他邀我和蒂姆去吃茶点。
鲁滨逊夫妇住在一个中古石头城堡式的房子里,他称这座自建在太平洋岸边一块岩石上的房子为“石窟”。我觉得那设计充满稚气。最大的一间房只有十二英尺见方。离那房子几英尺远,是一个中古式的圆形石塔,塔高十八英尺,径长四英尺。狭窄的石梯尽头是一间地牢似的小圆屋子,墙上的裂口就是窗子。那就是他的书房。他那部《杂毛马》就是在那里写的。蒂姆说,他喜欢墓穴式的房子,这是一种心理上乐于早死的表现。然而,我看到鲁滨逊·杰弗斯在日落时出去散步遛狗,欣赏美丽的黄昏,他脸上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宁静的表情,仿佛陷入遐想。我敢说一句,一个像鲁滨逊·杰弗斯这样的人,是不会以死为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