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麻烦又讨厌的青春期开始了。我所向往的是轻率莽撞、富有热情的事情。我有时候陷入空想,有时候闷闷不乐,对生活一会儿愤恨,一会儿热爱,那时的思想处于成熟与不成熟之间。我在这个光怪陆离的迷宫中四下彷徨,时或想入非非。我头脑中或词汇里始终就不曾有过“艺术”这个词。演戏只不过是一个谋生的手段罢了。
我独自生活在这迷茫混乱的状态中。这个时期里,我也曾接触妓女和私娼,也偶尔酗酒,然而醉酒、女人、歌曲都不能使我长期感兴趣。实际上我需要的是浪漫惊险的生活。
我很了解穿着爱德华时代服装的街头混混的心理;和我们所有人一样,他们无非是要引人注意,寻求浪漫和戏剧性的生活。既然公立学校的男学生可以寻欢作乐,胡打乱闹,为什么他们就不可以偶尔出出风头,做一些恶俗的游戏呢?既然所谓上层阶级可以保留纨绔作风,为什么他们就不可以独行自己的那一套呢?
他们知道,机器可以随着他们的意志开动,正像随着任何其他阶级的意志开动一样;换一个齿轮,或者按一下按钮,并不需要什么特殊的智力。在这样一个不讲情理的时代里,他们不是和骑士、贵族或学者一样不可加以轻视吗?他们的手指不是和任何一队拿破仑的大军一样能够毁灭一座城市吗?一个街头混混,不是一个违法乱纪的统治阶级成员的翻版吗?人只是一种半驯服的动物,多少世纪以来,都用欺诈、残酷和狂暴的手段统治着其他物种,而这些街头混混也许就是下意识地感觉到了这一点,态度才会受到影响的吧。可是,正像萧伯纳所说的:“瞧我又把话扯离题了,一个爱发牢骚的人老是这样。”
最后,我在凯西马戏团找到了工作,在一出歌舞短剧中模仿和取笑大盗迪克·特平[54]和沃尔福德·博迪“医生”。我模仿博迪“医生”,可以说是相当成功的,因为那已经不只是在演低级喜剧,而是在刻画一个教授与学者式人物的性格,我把自己的样貌扮得和他一模一样。我成了全戏班里的明星,每星期挣3镑。戏班里都是孩子,但扮演的却是街头的大人;我也觉得那种戏很不像样,但是它给了我一个将自己训练成喜剧演员的机会。
凯西马戏团在伦敦演出时,我们六个演员寄宿在肯宁顿路菲尔兹夫人家里。菲尔兹夫人是一位六十五岁的老寡妇,她有三个女儿:弗雷德里卡、西尔玛和菲比。弗雷德里卡嫁了一个俄罗斯细木匠,那木匠挺温和,但是长相极丑:一张凶狠的大扁脸,一头亚麻色的头发,一撮亚麻色的小胡子,一只斜眼。我们六个人在厨房里吃饭,逐渐跟那家人混得很熟。雪尼每逢来伦敦演出时,也住在那里。
我最后脱离了凯西马戏团,又回到了肯宁顿路,仍住在菲尔兹夫人家。老太太很和气,有耐性,做事也勤恳,她完全靠出租房间的收入过日子。已经出嫁了的女儿弗雷德里卡由她丈夫养活。西尔玛和菲比帮着做家务。菲比十五岁,长得很美,鸭蛋脸,鼻子微钩。她无论是在肉体还是在情感方面,都对我有着强烈的吸引力,但是我总在感情上克制着自己,因为那时我还不满十七岁,知道自己对女孩子转的都是一些不好的念头。至于菲比,她为人很正派,所以我们不会发生什么事情。后来她逐渐对我产生了好感,我们成了很要好的朋友。
菲尔兹一家人都是十分容易激动的,她们有时候会互相争执,大吵大闹。吵闹往往是由应当轮到谁做家务事引起的。西尔玛大约二十岁,一家人要数她最尊贵,也最懒惰,她老是说应当轮到弗雷德里卡或菲比做家务事。争论会发展成拌嘴。在一场吵闹中,心里的委屈和家中的丑事全都被抖了出来,闹得外人都知道了。菲尔兹夫人透露,西尔玛曾经私奔,跟一个年轻的利物浦律师同居,从此就把自己看作一位贵妇人,认为做家务事会贬低她的身份。菲尔兹夫人骂得最起劲的时候说:“好嘛,既然你是一位夫人,那就请出去,再去找你那位利物浦律师好啦——可惜呀,他是不会要你的了。”最后,为了一壮声势,菲尔兹夫人总会抓起一只茶杯,往地上一扔,把它砸个粉碎。这时候西尔玛总是坐在桌子跟前,端起架子,不动声色。然后,她很沉着地拿起一只杯子,轻轻地把它丢在地上,说:“我也会发脾气。”她边说边把另一只杯子也丢在地上,接着一只又一只,到后来地上满是碎瓷片:“别瞧我也是会闹事的。”这时候,可怜的母亲和姐妹都无可奈何地望着她。“你们瞧她呀!瞧她在干什么呀!”母亲哼哼着说,“喏!再给你一些东西扔。”母亲说着把糖碗递过去给她,西尔玛接了过去,又若无其事地把它丢在了地上。
每次遇到这种情形,总是由菲比出来做和事佬。她处事公平正直,受到全家人的尊重。为结束一场争吵,她会自告奋勇去做那些家务事,但西尔玛总是拦住她。
我失业已将三个月,生活全靠雪尼维持,每星期14先令的膳宿费由他付给菲尔兹夫人。他现在是卡诺剧团里主要的喜剧演员,常常向卡诺提到他的弟弟有演戏才能,但卡诺并不理会,觉得我年龄太小。
那时候犹太喜剧演员在伦敦最能叫座,于是我就想到要戴上假胡子来隐瞒我的年龄。雪尼给了我两镑,我准备用这钱排练一出戏,我从一本美国笑话书《麦迪逊汇编》里摘出了歌曲和有趣的对话。接连几个星期,我一直进行练习,并表演给菲尔兹一家人看。她们都认真地看,并且鼓励我,但没有做其他表示。
离迈恩路不远的犹太区中心的小剧院叫福雷斯特游艺场,可以让我假座试演一个星期,但不给我任何报酬。我以前曾经搭凯西马戏团在那儿演过戏,剧院经理觉得我演得还不错,愿意给我一个演出的机会。我未来的希望和理想全凭这一星期的试演了。如果能在福雷斯特一炮而红,我就会在伦敦所有的大剧院里轮流演出。说不定,不用一年,我就可以青云直上,成为歌舞剧中挂头牌的名角。我已经答应菲尔兹一家人,到周末就给她们弄来戏票。
“我看,等到成了名,你就不肯来我们家住了。”菲比说。
“肯定要来住的。”我很有礼貌地说。
星期一中午12点,我排练了唱歌,我很内行地张罗完了。但是,我还没有充分考虑我的装扮。我拿不定主意,究竟应该把自己打扮成什么样。晚上演出前的几小时,我一直在化装间里试装,但是,无论粘上多少假胡子,我都没法隐瞒我的年龄。我的喜剧内容是反犹的,但我竟然没有意识到,我说的那些笑话不但陈旧,而且,就像我的犹太口音一样,也很拙劣。
我刚说完了开场的几句笑话,观众们就开始扔硬币和橘子皮,又是跺脚,又是起哄。起先我还不知道这是怎么一回事。后来我开始感到害怕了。我慌乱起来,越说越快,而那些捣乱的观众,有恶意嘲笑的,有怪声吆喝的。扔硬币和橘子皮的也越来越多了。我离开舞台,也没等剧院经理的意见,一直走到化装间里,卸了装,离开了剧院,再也没回去,连我那几本音乐书都没取回来。
我回到肯宁顿路时,已经很晚了,菲尔兹一家都已就寝,而我也深幸她们都已经睡了。第二天早餐时,菲尔兹夫人急切地要知道演出的情形。我装出毫不在意的神情说:“演得还可以,但是要再做一些修改。”她说,菲比去看了我的演出,但是没对家里人说什么,因为她很疲倦,要睡觉了。后来我看到菲比时,她没提起这件事,我也就不再提它,菲尔兹夫人和她家里的其他人都没有再提起,她们见我没有连续演一星期,也没有表示诧异。
幸亏雪尼这时在外地,可以省却我告诉他这件事的经过,否则我会感到很痛苦——但后来他一定是猜到了,或者是菲尔兹一家告诉他了,因为他始终不曾问起我这件事。我竭力忘记那天晚上的恐怖,但是它损伤了我的信心,并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创痕。那个可怕的经历给了我一个教训,使我更正确地认清了自己;我并不是一个演歌舞剧的喜剧演员,我缺乏接近观众和吸引他们的本领;同时我又宽慰自己,认为自己是一个擅于刻画性格的喜剧演员。但是,要在我干的这一行里获得成功,我还要再遭遇一两次挫折。
我十七岁那年,在短剧《快乐少校》中扮演了少年主角,但是那出戏是很令人扫兴的,只演了一个星期。戏里扮我妻子的女主角,是一个五十岁的女人。每天晚上,她在台上摇摇晃晃,喷出一股杜松子酒的酒气,我这个多情的丈夫就得一边把她搂在怀里,一边还要吻她。经过这次演出,我原先要成为男主角的雄心壮志也被消磨尽了。
此后我开始尝试编剧工作。我写了一出短小的喜剧,名为《十二位正直的人》,那是一出粗鲁的滑稽戏,讲的是一个陪审团在争论一个毁约案件。一位陪审员既聋且哑,另一位陪审员是个醉汉,还有一位陪审员是个江湖医生。我把剧情讲给查科特听,查科特是一个舞台催眠师,当时他正在准备向一个丑角施催眠术,蒙上他的眼睛,让他驾一辆四轮马车到处跑。查科特坐在车后面,向那个丑角发送磁脉冲。他愿意出3镑买这个脚本,讲明要由我导演。我们租了一个班子,在肯宁顿路号角酒馆的聚会室里排练。当时有一个爱挑错的老演员说,这个短剧写得不但粗俗,而且无聊。
第三天,刚排练到一半,我收到查科特送来的一张字条,说他已经决定不上演这出戏了。我不是那种遇事很洒脱的人,我把字条藏在口袋里,继续排练下去。我没勇气向班里的人说明这件事。到吃午饭的时候,我把他们一起带到住处,说我哥哥有话要和他们谈。我把雪尼拉到卧室里,给他看那张字条。他看完了字条说:“怎么,你还没告诉他们吗?”
“没有。”我悄声说。
“那么,你告诉他们呀。”
“我说不出口,”我说,“我无论如何说不出口,让他们白白排练了三天。”
“可这又不是你的错,”雪尼大声说,“去告诉他们。”
我胆怯了,哭起来了:“叫我说什么好呢?”
“不要傻气!”他说着站起身,走进隔壁房间,把查科特的字条拿给大家看,说明了事情的经过,然后把我们都带到路边拐角那家酒馆,吃了三明治喝了酒。
演员们的行事是出人意料的。那个曾经发了许多牢骚的老家伙,这时候却显得最通情达理;雪尼告诉他,我怎样感到为难,他听了大笑起来。“这又不是你的错,孩子,”他说时在我背上拍着,“这都要怪那个该死的老流氓查科特不好。”
在福雷斯特游艺场演出失败后,我无论再试什么都会碰壁。但是青春意味着乐观,因为青年人会本能地感觉到,厄运只不过是暂时的,永远背时或一直走运都是不可能的。时运总有一天会转变的。
后来我时来运转。一天,雪尼说卡诺先生要见我。卡诺当时不大满意在他最红的短剧《足球赛》里跟哈里·韦尔登先生合演的一个丑角。韦尔登是一个很受观众欢迎的丑角,直到三十几岁临死前,他始终是最能叫座的。
卡诺先生长得矮矮胖胖,皮肤呈紫褐色,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好像老是在估量着别人。他开始是在双杠上玩杂技的,后来结识了三个演闹剧的丑角。四个人开创了卡诺剧团的滑稽哑剧。卡诺本人是一个杰出的喜剧演员,又创造了许多喜剧人物。他虽然已有五个剧团在各地巡回演出,但自己仍旧经常登台。
一个早期和卡诺合作的演员,谈到了卡诺是怎样退休的。一天晚上,在曼彻斯特,演完戏以后,剧团里的人都埋怨卡诺没有掌握好时机,说他把一些可以逗笑的机会都错过了。那时候卡诺已经由五出戏里攒下了5万镑,他说:“好吧,哥儿们,既然你们都有这样的想法,那我就洗手不干了吧!”接着他就摘下了假发,放在化装台上,苦笑了笑:“一言为定,我这就算退出了。”
卡诺先生住在坎伯韦尔区科德哈伯巷,隔壁是一个仓库,他把二十出戏的布景都堆在仓库里。他的办事处也设在里面。我到了那儿,他很客气地招待我。“雪尼对我说,你的戏演得非常好,”他说,“你有把握和哈里·韦尔登合演《足球赛》吗?”
哈里·韦尔登是特邀演员,他的薪酬很高,每星期拿34镑。
“我只要有机会就行。”我信心十足地说。
他笑了笑:“十七岁很年轻,可你看上去比十七岁还要年轻。”
我立刻耸了耸肩:“这是一个化装问题。”
卡诺大笑起来。后来他对雪尼说,就因为那样一耸肩,我获得了那个角色。
“好吧,好吧,让我们瞧瞧你能够玩出点什么吧。”他说。
当时约定了试用两星期,每星期3镑10先令,如果我表演得令人满意,他们就和我签订为期一年的合同。
在伦敦大剧院演出之前,我有一个星期的时间揣摩要扮演的角色。卡诺叫我去正在上演《足球赛》的牧林剧院,看我要扮演的那个角色是怎样演的。老实说,那个人演得既呆笨又不自然,并且不是我夸口,我知道自己可以胜过他。这个角色需要有更多的滑稽模仿成分。主意既定,我就决意这样去演。
我只有两次排练的机会,据说韦尔登先生不能多安排几次;其实他根本就不高兴来,因为排练打扰了他玩高尔夫球。
排练的时候,我并没有给大家留下很好的印象。我台词念得慢,当时感觉得到,韦尔登在怀疑我是否能够胜任。雪尼曾经扮演过这个角色,如果他在伦敦,也许可以给我一些帮助,但是那时候他正在外地演另一出短剧。
虽然《足球赛》是一出滑稽模仿的闹剧,但是每一次都要等到韦尔登出场,才会听见笑声。一切都是为了韦尔登的出场做准备,他是一位杰出的丑角,从他出场起台下就笑声不绝。
在伦敦大剧院演出的那天晚上,我的神经紧张得像时钟上拧紧了的发条。那个晚上我将重建自信,一洗我在福雷斯特游艺场受到的可怕的羞辱。我在巨大的舞台后面来回踱步,口中默默祝祷,焦急中夹杂着恐惧。
奏乐了。启幕了。一个合唱歌舞团在台上载歌载舞。最后,他们下场了,舞台上空了。我要出场了。出场时,我的情绪很乱。这时候,要么是克服了紧张情绪,要么是为紧张情绪所压倒。我一走上台,情绪立刻舒畅了,头脑完全清醒了。我背朝着观众走上场——这主意是我自己想出来的。从背后看,我一身打扮得整整齐齐,穿着一件大礼服,戴着一顶大礼帽,下面套着鞋罩,手里拿着手杖——一个标准的爱德华时代的反派。接着我转过身,观众看见了我的红鼻子,发出了笑声。这一来观众就对我有了好感。我装模作样地耸了耸肩膀,然后打了个响指,走了一个圆场,在一个哑铃上绊了一个跟头。接着,我无意中把手杖挥在一个练拳的吊球上,吊球啪的一声反弹在我脸上。我站立不稳,摇摇晃晃,手杖从侧面打在我的脑袋上。观众们哄堂大笑。
这时候我从容自在,充满创造力。我可以连续五分钟吸引住观众,一句话不说,使观众们笑个不停。我模仿反派大摇大摆地走着时,我的裤子开始往下褪。我的一颗纽扣丢了。我四下里寻找纽扣。我假意拾起一件东西,接着就气呼呼地把它扔了:“瞧这些该死的兔子!”又是一阵笑声。
哈里·韦尔登的脑袋像一轮满月出现在条幕后面。以前,他出场前是从来没有人笑的。
他一出场,我就紧张激动地搂住了他的腰,压低嗓音说:“赶快!这一来可糟啦!给我一根针!”这些都是临时穿插,并不曾排练过。我已经调动了观众的情绪,为他创造了条件,他那天晚上演得非常成功,我们又增添了许多笑料。落幕后,我知道自己演得不错,剧团里的几个演员都和我握手,向我祝贺。去化装间的路上,韦尔登只扭过头来冷冷地说了一句:“演得不错——很好!”
那天夜里,我步行回去,这样可以放松一下紧张的情绪。我中途停下,倚在威斯敏斯特桥的栏杆上,俯看黑暗中闪闪发亮的河水在桥下流过。我快乐得只想哭,但是怎么也哭不出来。我一再挤眼睛蹙眉头,但是我没有眼泪,只觉得心里一片空虚。我下了威斯敏斯特桥,走向象堡,在一家小咖啡馆里喝了杯茶。我想和什么人谈谈心,但是这时雪尼又在外地。如果当时他在伦敦,我就可以把今晚的情形说给他听了。这对我有多么大的意义啊,尤其是经过福雷斯特游艺场的那次失败以后。
我没有一点睡意。从象堡走到肯宁顿门,我又喝了一杯茶。一路上我独自又是说又是笑。直到凌晨5点我才去睡,我已经筋疲力尽了。
卡诺先生头一天晚上不在,但是第三天晚上来了,那天我一出场观众就报以掌声。后来他来找我,满脸堆笑,叫我明天早晨到他办公室去签合同。
我没有写信告诉雪尼初演的情形,只给他拍了一封极简单的电报:“已签订一年合同,每周4镑。祝好,查理。”《足球赛》在伦敦连演了十四个星期,然后去各地巡回演出。
韦尔登扮演的喜剧角色是个白痴,他模仿的是说话迟钝的兰开夏郡傻子。演这种角色,在英格兰北部挺能叫座,但到了南部就不大受欢迎了。布里斯托尔、加的夫、普利茅斯和南安普敦等城市对韦尔登都很冷淡;在这些地方演出的几个星期里,韦尔登总是脾气暴躁,表演时只是敷衍塞责,而把一肚子气都发泄在我身上。戏里演到某些地方,他是要打我的。他应当假装打在我脸上,同时由另一个人在条幕后面拍一下巴掌,这样听上去就像真的打了我。可是,有时候他竟真的抽我的脸,不必要地打得那么重,我想这是出于妒忌。
在贝尔法斯特演出时,这种情形过分到了极点。剧评家严厉地批评了韦尔登,但是却赞扬了我的演技。韦尔登对此感到无法容忍,所以那天晚上他在台上狠狠地揍了我一顿,直打得我鼻子流血,痛得我再没劲头去插科打诨。事后我对他说,如果他再敢这样,我就要抄起台上的那个哑铃,砸出他的脑浆来。我还对他说,即使他妒忌,也不能把气出在我身上。
“我妒忌你呀,”走向化装间时,他对我轻蔑地说,“哼,单是我这屁股,也比你浑身的本领大!”
“你的本领就全靠那屁股。”我反唇相讥,紧接着就关上了化装间的门。
雪尼回到伦敦,我们决定在布里克斯顿路租一套公寓,准备花40镑买家具。我们到纽因顿路一家二手家具店里,告诉老板我们打算出多少钱装饰四间屋子。老板对我们这笔买卖很感兴趣,接连几个小时帮我们选择要买的东西。我们决定在前面一间房间里铺地毯,在其他几间房间里铺漆布,还买了一套家具,包括一张床和两张扶手椅。我们在客厅的角落里摆了一架摩尔式回纹细工屏风,后面用一只黄色灯泡照亮,再在对面角落里摆了一个镀金画架,架子上是一幅嵌在金边框里的蜡笔画。画上是一个裸体模特,她站在台上侧转了脸向旁边望,一个留着胡子的画家正在掸她大腿上的一只苍蝇。在我看来,这件艺术品和那架屏风将客厅点缀得幽雅绝俗。其实这些装饰只不过集摩尔烟店和法国妓院陈设的大成。但是,我们都很喜欢这些陈设。我们还买了一架立式钢琴,虽然比原先的预算多花了15镑,但我们相信这点钱是值得花的。布里克斯顿路格伦肖公寓楼15号套房,成了我们眷恋的安乐窝。去外地演完以后,我们是多么渴望回到那里啊!现在我们手头已经相当宽裕,可以每星期补贴外祖父10先令,还可以给自己雇一个女仆,每星期来打扫两次房间,但实际上这是不必要的,因为我们并没有什么事情可以使唤她做。我们住在那套公寓里,就像待在一座神庙里一样。我和雪尼总是坐在两张大扶手椅里,感到悠然自得。我们还买了一个四周有皮座的浮雕铜炭围,我老是在扶手椅上坐坐,再去炭围边的皮座上坐坐,试试它们舒服的程度。
我十六岁那年,一幅剧团广告画激起了我浪漫的幻想,广告上画的是一个姑娘,站在一座悬崖上,头发被风吹得飘飘的。当时我就幻想到,我要和她玩高尔夫球——虽然那是我厌恶的一种运动——在露湿的草地上走着,一时间我恣意地玩味那种活跃的情感、充沛的精力和自然的美丽。那是浪漫的幻想。但是早期的爱情又与此不同,往往有固定的模式。一顾一盼,初见面时的几句话(往往是几句愚蠢的话),生活就会在几分钟内全部改观,整个大自然就会对我们表示同情,让我们突然发现那些奥秘中的快乐。这就是当时我的经历。
我即将满十九岁,在卡诺剧团里已经是一个很红的喜剧演员,然而我总感到有些美中不足。春天来了,又去了,夏天给我带来的是一片空虚。我的日常工作是那么单调,我的周围环境是那么沉闷。我看不出自己有什么前途,所见到的只是庸俗无聊的人群中一些平凡琐碎的事情。单是为了谋生而奔波忙碌,这是不够理想的。这种生活是毫无价值的,是索然无味的。我变得忧郁,感到不满足,星期日总是独自出去散步,到公园里听乐队演奏。我对自己不耐烦,对别人嫌讨厌。不用说,我被情思困扰着了。
当时我们在斯特里塞姆帝国剧院演出。在那些日子里,我们每天晚上都要在两三个场地表演,总是乘剧团的马车,从一个地方赶到另一个地方。我们在斯特里塞姆的演出被排在很早的时间,为的是演完再赶往坎特伯雷游艺场和蒂沃利剧院。我们开始演出时,天还没黑。那一天热得厉害,斯特里塞姆有一半的座位都是空着的,我一直沉浸在自己的忧郁之中,并没有特别在意。
排在我们前面演出的是一个叫作“伯克——库茨美国姑娘”的歌舞团。我根本没去注意歌舞团里的姑娘。但是第二天晚上,我正漠不关心地站在条幕后面时,忽然一个姑娘跳着舞滑了一跤,其他几个姑娘笑了起来。其中一个向旁边望时和我对视了一眼,她想要知道我是否也觉得这件事好笑。突然我被她那双闪耀着顽皮光芒的棕色大眼睛吸引住了,这姑娘长得像一只小羚羊,身材苗条,一张端正的鸭蛋脸,一张媚人的、丰满的嘴,一口好看的牙齿——当时我就像是触了电一样。她下场后,叫我拿好一面小镜子,让她整理头发。这样一来,我就有机会仔细地看她。这是故事的开始。星期三那天,我问她是否可以约她在星期日会面。她大笑起来:“没抹上这个红鼻子的时候,你是什么样我都不知道!”——当时我穿着一身燕尾服,打着一条白领带,在《不吭声的鸟》里扮演一个爱喝酒的丑角。
“幸亏我的鼻子并没有这样红,再说,我也没有现在扮的这样老,”我说,“不信明天晚上我带张照片来。”
我送给她一张自以为比本人更好看的照片:一个身量未足的青年,露出一副愁容,戴着一条黑领圈。
“哦,没想到你挺年轻嘛,”她说,“我以为你要老得多呢。”
“你以为我多大年纪了?”
“至少有三十岁了吧。”
我笑了:“我还没满十九岁呢。”
因为我们每天都要排练,所以平时不可能约会。最后她答应星期日下午4点在肯宁顿门和我见面。
夏季里的这个星期日热极了,整天烈日当空。我穿了一套深色的衣服,挺时髦的收腰款式,戴了一条深色的领圈,拿着一根乌木手杖。到达那里时离4点还差十分钟,我很紧张地等候着,留心看走下车来的乘客。
我等候着的时候忽然想起,还不曾见过她卸了装是什么样。我记忆中的形象模糊了。无论怎样回忆,我怎么也想不起她的容貌了。我有点害怕起来。也许,她的美貌是伪装的吧!那只是个幻象吧!每次从车上下来一个相貌平常的年轻姑娘,我就一阵心灰意懒。我会不会失望呢?我会不会被自己的想象蒙蔽了,或者被她的装扮欺骗了呢?
4点缺三分钟,一个姑娘跳下了车,朝我走过来。我的心都冷了。那副长相使我很失望。想到要一整个下午陪着她,还得装出一副高兴的神情,这可是一件糟糕透顶的事情。但是,我还是抬了抬我的帽子,挤出了笑容,可是她却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径直走了过去。幸好来的不是她。
4点过了一分钟,一个年轻姑娘跳下了一辆车,向前走过来,在我面前停下。她戴着一顶式样简单的水手帽,穿着一件镶着铜纽扣的蓝色双排扣水手上衣,两只手深深地插在外套口袋里。她没化妆,看来却比往常更美。“瞧,我来啦。”她说。
一看见她,我慌乱得连话都说不上来了。我激动起来。我想不出说什么话或做什么事才好。“咱们叫辆车吧,”我一边沙哑着嗓子说,一边向路上东张西望,接着又向她转过身去,“你喜欢上哪儿?”
她耸了耸肩:“随便上哪儿。”
“那么,咱们就去西区吃饭吧。”
“我已经吃过了。”她平静地说。
“咱们上了车再商量吧。”我说。
我那样热情激动,她肯定感到莫名其妙,因为我在车上老是重复说:“我知道这件事会给我带来烦恼的——你太美啦!”我徒劳地试图说一些有趣的话,想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我从银行里取出了3镑,打算带她去特罗卡德罗,在那种弦歌悦耳、纸醉金迷的地方,她也许会把我看成一位风流人物。我想要使她对我神魂颠倒。但是,她仍旧很冷静,并且看来对我说的话不大理解,尤其是当我说到她是我的复仇女神时,那是我新近刚学会的一个词。
她不会了解,当时的一切对我意味着什么。我并没有想到男女之爱,我想的更多的是要和她待在一起。凭我当时那种身份,我很少有机会接触到优雅和美丽的姑娘。
那天晚上,我再三劝说她在特罗卡德罗吃饭,起先她怎么也不肯。她说宁愿和我一起吃三明治。后来,我们在这家豪华的餐馆里占了一张桌子,虽然我并不想吃,但是认为有义务点一席丰盛的饭菜。吃饭时我们都很严肃,好像是在受罪:我常常拿不准应该用哪件餐具。为了使自己显得态度潇洒,我边吃边吹牛,甚至装出毫不在意的神情去用洗指碗,但是我想,我们离开餐馆时都很高兴,我们终于可以放松了。
离开了特罗卡德罗,她一定要回家。我提议叫一辆车,但是她宁愿走路。她住在坎伯韦尔路,这对我再好不过,这样我就可以和她再多待一会儿了。
这时候我已经冷静下来,而她也好像不那么拘束了。那天晚上,我们沿着泰晤士河的堤岸走去,一路上海蒂谈到她的女朋友,谈到一些有趣的经历和其他琐事。但是我几乎没听进她说了些什么。我只知道那是一个醉人的夜晚——我像是在天堂中散步,心里是那样喜悦,那样激动。
我和她分手后,又独自沿河堤走回去,我已经陷入情网!我仿佛被一种慈祥的光辉照亮,被一种热诚的善心感动,把3镑中剩下来的钱都散给了睡在堤岸上的穷人。
我们约好第二天早晨7点碰头,因为她8点要在沙夫茨伯里大街附近某个地方排练。从她家到威斯敏斯特桥路地下车站,大约要走一英里半路,尽管我总是在2点以后才睡,但是天一亮我就起来,赶去会她。
现在坎伯韦尔路蒙上了一层奇妙的色彩,因为海蒂·凯利住在那儿。那几次,我们一路手挽着手走到地下车站时,我感到既幸福又迷茫。我平时绕过不走的那条肮脏冷落的坎伯韦尔路,现在已经具有一种迷人的魅力,我在晨雾中沿着那条路走,海蒂的身影远远地向我移近,让我激动不已。那几次漫步的时候,我根本不记得她说了些什么。我完全着了迷,相信我们是被一种神奇的力量联系在了一起,我们的相见是天缘巧合。
我接连三个早晨和她在一起;这三个短暂的早晨,使那几天所有剩下的时间,直到第二天早晨,都不存在了。可是,到了第四天的早晨,她的态度变了。她看见我时显得很冷淡,一点也不热情,甚至不肯和我拉手。我怪她不应该这样,并且半开玩笑地责备她,说她不爱我了。
“你这真是想入非非,”她说,“别的且不谈,我刚十五岁,你只比我大四岁。”
她这几句话的意思我没听明白。但是我看得出她突然和我疏远了。她朝前笔直地望着,两只手插在外套口袋里,踏着女学生的步伐大大方方地走着。
“意思就是说,其实你并不爱我。”我说。
“我不知道。”她回答。
我大为震惊:“如果你不知道,那你就是不爱我呀。”她不回答,一声不响地走着。“你瞧我猜得多准,”我故作镇静地接下去说,“我说过,我遇到你,会给我带来烦恼的。”
我试图窥探她的心意,想要知道她对我的感情究竟到了什么程度,可是,无论我怎样问,她老是回答:“我不知道。”
“你愿意嫁给我吗?”我要她表态了。
“我年纪太小了。”
“那么,如果必须嫁人的话,你打算嫁给我,还是嫁给别人?”
但是她不做出明确的答复,老是重复说:“我不知道……我喜欢你……但是——”
“但是你不爱我。”我接口说,我的心冷了。
她不说话了。那天早晨,天上浓云密布,街上显得黯淡凄凉。
“这都怪我不好,我太冒失了,”我声音嗄哑地说,这时我们已经到了地下车站的进口处,“我想,咱们还是分手吧,再也不要见面了。”我说时心里想,不知道她听了这话会有什么反应。
她显得很严肃。
我拉着她的手,亲切地拍了拍:“再见了,还是这样好。你对我的影响已经太大啦。”
“再见,”她答了一句,“我很抱歉。”
这句表示歉意的话,沉重地打击了我。当她的身影消失在地下车站时,我只感到空虚得难以忍受了。
我做了什么事?是我太莽撞了吗?我不应当叫她表态的。瞧我多么傲慢,多么愚蠢,这样一来,除非是不怕叫自己出丑,否则就没法再和她见面了。现在怎么办呢?我只有忍受痛苦了。再见到她之前,只希望我能在睡梦中忘了这种精神痛苦。无论如何,在她还不愿意见我的时候,我必须避开她。也许,我太认真,太热情了。下一次我们会面的时候,我必须是淡而不厌的、不即不离的。但是,她愿意再见我吗?她肯定要见我的!她总不能这样轻易把我抛开了呀。
第二天早晨,我忍不住又向坎伯韦尔路走去。这一次我没遇见她,但是却遇见了她的母亲。“瞧你怎样对待海蒂的!”她说,“她哭着回家,说你永远不要再见她了。”
我耸了耸肩,苦笑了笑:“瞧她又是怎样对待我的呀?”接着我迟疑地问,可否让我再去见她。
她警惕地摇了摇头:“不必啦,我想你还是别去的好。”
我邀她去喝一杯,于是我们走到路拐角一家酒馆里去谈这件事,我请求她让我再去见海蒂一面,她允许了。
我们走到门口,海蒂开了门。她看见我时,露出了惊奇和忧虑的神情。她刚用日光牌香皂洗了脸——有一股清新的香味。她站在大门口不动,一双大眼睛显得那么冷淡。我看得出来,没有希望了。
“你瞧,”我装出开玩笑的口吻说,“我又来说再见啦。”
她不答话,但是我可以看出,她很想我离开那儿。
我伸出了手笑着。“那么,又一次再见啦。”我说。
“再见。”她冷冷地说。
我转过身,听见临街的门在我身后轻轻地关上了。
虽然我只和她见了五次,每次见面难得超过二十分钟,这短暂的相遇给我的影响却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