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人物传记 > 《卓别林自传》 > 正文 三

父亲认识舞蹈班主杰克逊先生,于是撺掇母亲,说登台演戏对我是一个立身成名的好机会,同时在经济方面对她也不无小补,因为我的吃住问题可以解决,而她每星期可以有半镑的收入。母亲起先拿不定主意,但在见了杰克逊先生和他一家人以后,就同意了。

杰克逊先生已经五十多岁,以前在兰开夏当过教师。他有三个儿子和一个女儿,都在兰开夏八童伶班里学艺。他是一位虔诚的天主教徒,原配妻子去世后,他和几个子女商量续弦的事。他续娶的妻子年纪比他略大一些,他常常带着虔敬的神情,说起他续娶的经过。他在一份报纸上登了一则征婚广告,收到了三百多封应征信。祷告之后,他只打开了其中的一封,而那封信恰巧是杰克逊夫人寄来的。她以前也是一位学校教师,并且,好像是应了他的祷告,也是一位天主教徒。

杰克逊夫人的长相并不很好看,无论在哪方面她都算不上是一个贪图享受的人。我还记得,她那张枯槁瘦削、颜色苍白的脸上布满了皱纹——这也许是因为她年纪已经不小,婚后又给杰克逊先生添了一个男孩子的缘故。然而,她是一位忠实负责的妻子,即使在哺乳期间,她也辛勤工作,帮着丈夫经营和管理舞蹈班。

她谈到自己的罗曼史时,和杰克逊先生所说的稍许有点出入。据说,他们俩虽然通过信,但是直到结婚那天都没见过面。他们头一次在客厅里单独见面,儿女们都在另一间屋子里等着,这时候杰克逊先生说:“我对你完全满意。”而她也表示了同样的想法。每次对我们几个男孩子讲到最后时,她总是一本正经地说:“可是我没想到,一下子就当上了八个孩子的母亲呀。”

三个儿子,最小的十二岁,最大的十六岁。还有一个九岁的女儿,她把头发剪得和我们一般短,这样就可以在舞蹈班里充男孩子。每逢星期日,除我以外,所有人都去天主教堂里望弥撒。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是基督教徒,我感到很孤单,所以偶尔也和他们一起去教堂。要不是顾忌母亲的宗教信仰,我是很可能改信天主教的。我喜欢那种神秘色彩,还有卧室角落里设的祭坛,孩子们在祭坛上供了圣母玛利亚像,摆着鲜花,点着蜡烛,每次经过那儿时,都要屈膝行礼。

我排练了六个星期后,可以在班里跳舞了。但是,这时候我已经过了八岁,失去了自信力,第一次面对观众时会感到怯场,我连腿都没法移动。又过了几个星期,我才能够像其他孩子那样单独舞蹈。

我不甘心单单在八童伶班里跳跳木屐舞。像其他几个孩子一样,我很想能够独自演上一场,这样不但可以挣更多的钱,而且,我本能地觉得,要比单单舞蹈更能使我感到满足。我很想成为一个演丑角的童伶——但这需要有胆量,敢独自在台上表演。其实,我最初之所以想表演舞蹈以外的节目,不过是为了要逗人笑罢了。我有一个设想,那就是两人合演一出喜剧,由两个男孩装扮成剧中的流浪汉。我把这个主意告诉了另一个孩子,于是两人决定合作。此后联袂登台就成了我们梦寐以求的理想。我们管自己叫“百万富翁流浪汉:布里斯托尔和卓别林”,准备戴上流浪汉的胡子和大钻石戒指。未来的表演将包括一切我们自认为能够招笑和赚钱的花样,但是,真可惜,这计划没有能够实现。

观众之所以爱看兰开夏八童伶班,正像杰克逊先生所说的,是因为我们跟一般剧院里的童伶完全不一样。他夸口说,我们是从来不涂油彩的,我们红扑扑的面颊都是自然的。如果有谁在演出之前面色有点苍白,他就要我们拧自己的脸。但是在伦敦,每天晚上要赶两三场戏,有时候我们会忘记他的话,登台后显得有点疲劳和厌倦,后来,看见杰克逊先生在条幕后面急得苦笑,一边笑一边指着他的脸,我们就像触了电一样,脸上突然堆出了灿烂的笑容。

我们去外地巡回演出时,每到一个镇上,就要在那儿的学校里读一个星期书,但这对我的学业进步是毫无助益的。

过圣诞节的时候,我们在伦敦马术表演场上演的《灰姑娘》哑剧里扮猫和狗。当时的马术表演场实际上是一个新开的剧院,兼演杂剧和马戏,布景考究,很能吸引观众。马戏场地的部分地面凹了下去,里面灌满了水,还有花样翻新的芭蕾舞表演。一排又一排的漂亮姑娘,穿着闪闪发光的潜水服走上场,然后完全消失在水底。当最后一排人钻到水里时,法国大名鼎鼎的丑角马塞林穿了一套邋里邋遢的晚礼服,戴了一顶歌剧帽[18],拿着一根钓鱼竿,走出场来。他坐在一张折凳上,打开一个大珠宝箱,在鱼钩上挂一串钻石项链当鱼饵,把它投到水里。停了一会儿,他又用小一点的珠宝去“诱鱼”,扔下去几只镯子,最后把珠宝箱里的东西全部倒了下去。突然间,一条鱼上了钩,于是,他就像发了疯似的,开始滑稽地打着转儿,拼命地扳那根钓鱼竿,最后从水里提出了一条经过训练的小狮子狗。狗会模仿马塞林的一举一动:他坐下来,狗也跟着坐下来;他竖蜻蜓,狗也跟着竖蜻蜓。

马塞林的滑稽戏新奇有趣,伦敦人对他的表演喜爱得发了狂。在厨房布景的一场戏里,我配合马塞林扮演一个小配角。我扮演一只猫,正吃着牛奶,马塞林从一条狗跟前倒退过来,在我背上绊了一个跟头。他老是怪我,说我背拱得不够高,否则他可以摔得轻一点。我戴了一个猫面具,面具上是猫吃惊的神气。第一天日场为儿童演出时,我走到那条狗的屁股后面,开始用鼻子去嗅。观众们大笑,于是我转过身,一边向他们做出吃惊的神情,一边扯动一根绳,这时面具上瞪着的那只眼睛就开始眨巴。我又用鼻子嗅几下,又眨巴几下眼睛,剧院经理从后台走过来跺脚,在条幕后面急得直做手势。但是我继续那样表演。我先嗅嗅狗,再嗅嗅台口,然后举起了一条腿。观众们哄堂大笑——也许是因为这个姿势已经不像是一只猫了。最后我看见了经理,于是在热烈的掌声中蹦蹦跳跳地跑进了后台。“以后可别再玩这一套啦!”他气急败坏地说,“你这样,宫内大臣会封了我们的剧院的!”

《灰姑娘》很卖座,虽然马塞林自己并不编排剧情和故事,但他始终是一位吸引观众的红角。又过了几年,马塞林去纽约马术表演场演出,仍能轰动一时。但是,等马术表演场取消了马戏场地,大家很快就把他忘记了。

大约是在1918年,林林兄弟[19]的三环马戏团[20]来洛杉矶演出,马塞林也跟着一起来了。我以为他该是主角,但是使我感到惊讶的是,他只不过是在巨大的场地上跑来跑去的许多丑角中的一个——一位伟大的艺人,终于在三环马戏团那种极度浪费人才的机制下消失了。

后来,我到他的化装室里去做自我介绍,向他旧事重提,说我曾经在伦敦马术表演场扮猫陪他演出。但是他的反应极为冷淡。在丑角的化装下也看得出他的悲哀,他仿佛在忧郁中显得呆板了。

一年以后,他在纽约自杀了。报纸上登出了短短的一则报道,说一个和他同住的人听见了一声枪响,发现马塞林已经倒在地上,手里握着一支手枪,一张留声机唱片仍在转动,奏的是《月光与玫瑰》。

许多知名的英国喜剧演员都寻了短见。杰出喜剧演员T.E.邓维尔走进一家酒馆的雅座,听见有人说:“那个家伙玩完了。”就在那一天,邓维尔在泰晤士河边开枪打死了自己。

马克·谢里登是英国杰出的丑角之一,他在格拉斯哥的一个公园里用手枪自杀,因为他的演出没受到该市观众的欢迎。

弗兰克·科因是一个性情活泼的喜剧演员,和我们一起合演过戏,曾把这首轻松的歌曲唱出了名:

你别叫我骑那个玩意儿行不行?

要我对付那样的马呀,我可不能。

瞧,只有这种马我骑骑还不妨:

连姑娘们都可以在它背上晾衣裳!

他下了台后,总是满脸笑容、高高兴兴的。但是有一天下午,他准备和妻子坐自己的马车去兜风,他忘了一件什么东西,叫妻子等着,自己走上了楼。二十分钟后,妻子上楼去看他为什么耽搁了那么久,却在浴室内发现了他。他倒在血泊中,手里拿着一把剃刀——他抹了脖子,几乎连脑袋都整个割下来了。

我童年时代看到的许多艺人当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倒并不是戏演得很红的,而是下台后显得性格独特的。在喜剧中扮演流浪汉和耍杂技的查摩,严格地训练自己。每天早晨,剧院一开门,他就开始接连几小时练习杂技。我们看到,他在后台把一根台球棒竖在下巴上,然后把一个台球扔到空中,用棒尖去接住,再把另一个台球扔到空中,让它落在第一个球上——可是演到后一招时,他常常会失手。据他对杰克逊先生说,接连四个年头,他一直在练习那一招,后来,一个周末,他准备首次向观众献技了。那天晚上,我们都站在条幕后面看他表演。瞧他表现得多么完美,第一次演出就成功了!他把第一个球抛了上去,球落在棒尖上,再抛上去第二个球,又落在第一个球上。但是观众们只一般地报以掌声。杰克逊先生常常谈到那天晚上的事。他对查摩说:“你叫观众们把你的玩意儿看得太容易了,所以你卖不出去呀。你应当先失几次手,然后再接住。”查摩大笑:“我还没练会怎样失手呢。”查摩还喜欢研究摸骨看相,他说出了我的性格。给我看相时,他说我这人无论学会什么知识,都能记住,并且会很好地加以利用。

此外还有最会招人笑和给人印象很深的格里菲斯兄弟,他们常常使我感到困惑,因为这两个在滑稽戏里荡高空秋千的丑角,老是在秋千上用大棉鞋狠命地踢对方的脸。

“哎哟喂!”被踢的一个说,“我看你再敢踢!”

“再敢踢?”啪的又是一脚。

这时候被踢的那个晕头转向,露出了吃惊的神情,说:“瞧他又踢我啦!”

这种狂暴举动使我感到吃惊。但是,一演完戏,他们就变得文静和严肃,又是一对友爱的兄弟了。

丹·伦诺可以说是自传说中的格里马尔德人以来[21]最伟大的英国丑角。我虽然没有看过全盛时期的伦诺,但我觉得,与其说伦诺扮演的是丑角,毋宁说他扮演的是性格演员。母亲曾经对我说,伦诺对于伦敦下层社会的离奇描绘,是富有人情味的,是令人喜爱的。

大名鼎鼎的玛丽·劳埃德以轻佻活泼著称,但是我们和她一起在伦敦河滨大街老蒂沃利剧院演出时,我再没有见过比她更严肃认真的艺人了。我总是睁大了眼睛,看这位神情焦急、体形矮胖的女性在后台紧张地来回踱步,出场前她一直是那么急躁和担心。可是一出场,她就立刻变得轻松愉快了。

专爱刻画狄更斯小说人物的布兰斯比·威廉斯,模仿尤赖亚·希普、比尔·赛克斯和《老古玩店》里的老者[22]时,完全把我吸引住了。这个长相漂亮、态度端庄的年轻人,对着吵吵嚷嚷的格拉斯哥观众表演时,已化身为有趣的小说人物,他所用的手法为舞台开辟了一个新天地。他还激起了我对文学的兴趣;我想知道这些书里究竟隐藏着什么秘密——这些像乌贼般隐住了自己的狄更斯小说人物,是如何在千奇百怪的克鲁克香克[23]的世界中活动的。虽然我当时还不会阅读,但是我仍旧买了一本《雾都孤儿》。

我对狄更斯的小说人物着了迷,想学布兰斯比·威廉斯那样模仿他们。这种显露出来的才能是不会长期瞒过别人的。有一天我模仿《老古玩店》里的老者给其他的孩子看时,被杰克逊先生发现了。他当场宣布我是天才,并且决定要将其公诸全世界。

这件大事发生在米德尔斯伯勒[24]的一家剧院里。我们跳完了木屐舞,杰克逊先生登上台,那副一本正经的模样,就好像要宣布一位新生的救世主降临人间。他说,在一班孩子当中发现了一位天才儿童,这位天才儿童会学布兰斯比·威廉斯扮演《老古玩店》里的老者,模仿老者如何看不出他的小蕾儿已经死了的那幕场景。

观众们已耐着性子看了一晚上很沉闷的节目,这时候已经不大有兴致再往下看了。我身上仍旧是一件平常跳舞时穿的镶花边领子的白亚麻布短罩衫、一条丝绒灯笼裤、一双红舞鞋,却要扮得像一个九十岁的老头。我们不知道从什么地方,也不知道想了什么办法,弄来了一顶旧假发——也许是杰克逊先生买来的吧——但是它和我的脑袋大小不相称。虽然我的脑袋很大,但是那顶假发更大;那是一顶给扮秃顶的演员戴的假发,是用长长的一圈灰线制成的。当我学着老人弯腰驼背,出现在台上时,就像是一只甲虫在爬,观众们于是都嗤嗤地笑了起来。

这一来再要叫他们安静下来可就难了。我压低了声音悄悄地说:“嘘,嘘,你们别作声,你们会吵醒了我的蕾蕾呀。”

“响点儿!响点儿!大声点说!”观众们嚷嚷。

但是我仍旧衰弱无力地悄声说着,完全像是在窃窃私语,于是观众们就开始跺脚,而我刻画狄更斯小说人物的尝试也就到此结束了。

和兰开夏八童伶班的艺徒在一起,虽然生活简朴,但心情愉快。偶尔我们也会惹一些小小的纠纷。记得有两个年龄与我相仿的艺徒是走软索的小男孩,他们和我们一起串演,有一次偷偷地告诉我们,他们的母亲一星期能拿到7先令6便士,每逢星期一早晨就在他们盛咸猪肉和鸡蛋的盘子底下摆1先令,给他们当零用钱花。“可是,”我们当中一个孩子说,“我们只拿到两便士呀,早餐只能吃到面包和果酱。”

杰克逊的儿子约翰听我们这样埋怨时,伤心得哭了,他告诉我们,有时候,在伦敦郊区,我们只能临时演出一两个星期,他父亲每星期只能为这个班子挣到7镑,勉强应付开销都很困难。

看到这两个小艺徒过着富裕的生活,我们也都渴望成为走软索的演员。因此,有几个早晨,剧院一开门,我们当中就有一两个人开始练习翻筋斗,在自己腰里缚上一根绳。这样练下去,我的筋斗已能翻得很好了,可是后来我摔了一跤,大拇指挫伤了。于是我的走软索生涯也就告终了。

除舞蹈以外,我们总想方设法要多学会一些其他的本领。我想在滑稽戏里耍杂技,于是攒了一点钱,买了四个皮球和四个白铁皮盘子,每天连续几小时站在床头旁边练习。

杰克逊先生真是一个好人。在我离开童伶班的前三个月,我们参加了一次为我父亲举办的义演,因为那时父亲已经病得很厉害,许多艺人自愿献技捐助,其中包括杰克逊先生的兰开夏八童伶班。举行义演的那天晚上,我父亲走到台上,气喘吁吁,很费力地说了一席话。我站在戏台边上看着他,当时没想到他已经是早晚就要去世的人。

我们回到伦敦后,每逢周末我都要去看望母亲。她觉得我面色苍白,身体很瘦,认为舞蹈对我的肺有害。她非常担心,写信给杰克逊先生絮叨这件事情,杰克逊先生看了大为恼火,最后把我送回了家,说他不值得为了我跟这样一个爱找麻烦的母亲纠缠不清。

过了几个星期,我害了气喘病。我病得越来越厉害,母亲以为我患了肺结核,赶紧带我去布朗普顿医院,给我做了全身检查。结果医生并没发现我有肺病,但我确实患了哮喘症。此后几个月里,我一直呼吸困难,感到非常痛苦。有时候我恨不得要从窗子跳出去。用一条毯子蒙着头去嗅药草喷雾,也不能使我舒服多少。但是,像医生预测的那样,最后我的病好了。

这段时期里的事情,我有记得清楚的,也有模糊了的。给我印象深刻的,是穷苦生活中使人感到难堪的处境。我已经记不得雪尼当时在哪里,他比我大四岁,我只偶尔意识到他是在我身边的。为了减轻母亲的负担,他可能是去跟外祖父一起住了。我们好像常常东搬西迁,最后搬进了波纳尔弄3号的阁楼里。

我很清楚地体会到,我们因穷苦而在社会上遭受了种种耻辱。即使是最穷苦的儿童,每逢星期日也总要吃一顿自己家里烧的菜。在家里吃烤肉是一件体面的事情,同时也是区分穷人各阶层的一种仪式。凡是星期日无力在家中吃一顿饭菜的,都属于乞儿阶层,而当时我们就属于那个阶层。母亲总是叫我到最近的一家小餐馆去,买一客6便士的客饭(包括一点肉和两样蔬菜)。这是多么寒碜啊——尤其是在星期日!我老是缠着她,怪她为什么不在家里烧些菜,尽管她再三向我解释说在家里做菜要多花一倍的钱。

但是,我们鸿运高照,一个星期五母亲去赛马,赢了5先令,于是,为了使我高兴,她决定星期日自己烧一顿饭菜。除其他一些可口的食物外,她还买了一块预备烤了吃的肉,但看上去它又像牛肉又像板油。肉大约有5磅重,上面还贴了一张标签:“最宜烧烤”。

母亲没有炉灶,只得借用房东太太的,但又不好意思老是在厨房里跑出跑进,就随便地估计了一下烤肉的时间。结果真叫人扫兴,那块肉缩到棒球一般大小了。尽管母亲埋怨说我们吃6便士一客的饭菜既省事又可口,但是我吃得挺高兴,想到自己能和左右高邻过同样的生活,感到心满意足。

我们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了一次变化。母亲遇见了一个老朋友,这个朋友衣饰华丽、气派十足,看来很是得意,原来她已经放弃了舞台生涯,做了一位阔绰的老上校的外室。如今她住在斯托克韦尔街一个上等住宅区里。和母亲久别重逢,她非常高兴,约我们去她家里度夏。当时雪尼正下乡去采啤酒花,所以也用不着盛情邀请,母亲就答应了。母亲做得一手好针线,于是把自己打扮得很大方,而我则穿上了兰开夏八童伶班留下的那套漂亮衣服,所以这次出门看上去总算相当体面。

第二天我们住进了兰斯多恩广场拐角一个极其幽静的寓所,到了一个极其富丽的环境里。那家雇有许多仆人,粉红色和蓝色的卧室里,挂的是印花棉布窗帘,铺的是白色熊皮地毯,我们在那儿的生活也是十分奢侈的。我记得非常清楚:温室中培育出来的碧绿的大葡萄把饭厅里的餐柜点缀得多么美丽,而每当我看到那些葡萄神秘地逐渐减少,一天天变得更像一个光杆时,我又感到多么内疚。

那家人一共雇了四个女人帮佣:一个厨娘、三个女仆。除母亲和我以外,另有一位男客,一个风度翩翩的年轻人,他留着剪短了的红色小胡子,老是显得十分紧张。平时他对人和蔼可亲,态度大方,在那位留着灰色络腮胡的上校出现之前,他好像永远是这个家的一员——但每次上校一回来,这位漂亮的年轻人就不见了。

上校每星期只偶尔回来一两次。他在家的时候,整个住宅里都笼罩着一种神秘的气氛,母亲总是关照我躲开点,别叫他撞见了。有一天,我跑进门厅,上校正从楼上走下来。他是一个身材高大、态度端庄的绅士,穿了一件大礼服,戴了一顶大礼帽,长着一张红润的脸、一把长长的花白络腮胡和一个秃脑袋瓜儿。他向我温和地微笑,继续向前走去。

我始终不大明白,为什么大家要那样大惊小怪,为什么上校一回到家就会产生这种影响。但是上校从来不在家里多待,他一走,那个留小短胡子的年轻人就来了,一家人也恢复正常了。

我变得十分喜欢那个留小短胡子的年轻人。我们总是带着女主人那两条美丽的猎狗,一起到克拉彭公地[25]去散步,一直走到很远的地方。那些年里,克拉彭公地的环境很优雅。在我们偶尔去买东西的药房内,香水、肥皂和香粉散发出的熟悉的香味,给人一种优雅的感觉——打那时候起,我一闻到药房里的气味,就会有一种愉快的怀旧情绪。那位年轻人劝母亲让我每天早晨洗冷水浴治疗哮喘,这种冷水浴可能是有益的,浴后我感到精神爽适,所以后来我就喜欢洗冷水浴了。

值得注意的是,人是非常容易适应上层社会的生活排场的,会变得文雅,习惯于生活上的享乐。过了还不到一个星期,我已经认为享受这一切是理所当然的了。每天早晨,牵着崭新的棕色皮带出去遛狗,然后回到漂亮的住宅里,由仆人派头十足地用银盘子端上菜,侍候着用午餐,这一切使我感到多么幸福啊。

花园墙后面有一户人家,那家雇了和我们住的这家一样多的仆人。他们一家三口,年轻夫妇带着一个儿子,那儿子和我年龄差不多大,他那间儿童室里摆满了精致的玩具。我常常被邀去和他一起玩耍,留在那儿吃晚饭,这样我们俩就成了极要好的朋友。他父亲在市中心一家银行里担任很高的职位,母亲长得年轻貌美。

有一天,我无意中听到我们这家的女仆和那个孩子的女仆谈体己话,那个女仆说她们家少爷需要请一位家庭女教师。“这个也要请一位呀。”我们这家的女仆说,她指的是我。我听到自己被人家当作是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感到很兴奋,但是当时不大明白,为什么她要这样抬高我的地位。也许她是在暗示,她所侍候的人家和隔壁那家同样有钱有势,这样就可以抬高她自己的身价吧。从此以后,每逢和隔壁人家的孩子一起吃饭时,我就感觉到自己是在冒充一个富家子弟。

最后我们离开了那个体面的人家,回到了波纳尔弄3号,虽然那是一个令人伤心的日子,但是,一想到自己过自由自在的生活,我又感到安慰。毕竟,做客人时我们总感到有些紧张,并且,正如母亲所说,客人好像是糕点,留的时间久了,就会变味,不中吃了。就这样,一度使我们和短暂的奢侈生活产生联系的丝带断裂了,我们又恢复了自己习惯的穷苦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