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虽然明知道进贫民习艺所是一件丢脸的事,但是,当母亲把这件事告诉我和雪尼时,我们俩又都觉得很兴奋,很想改变我们的生活,不再住在那间令人窒息的屋子里。可是,在那个伤心的日子里,我开始还不知道即将发生的事情,等到我们进了贫民习艺所的大门我才知道。那时候我才突然感到悲哀和慌乱,原来,一到那里,我们就被分开了,母亲往一边的妇女收容部去,而我们弟兄俩则往另一边的儿童收容部去了。
我清楚地记得第一个探望日里辛酸凄凉的情景:我看见母亲穿着一身贫民习艺所里的衣服走进了探望室,大吃一惊。她显得多么悲伤而又狼狈啊!刚刚一个星期,她已经衰老消瘦了许多,但是一看见我们,她脸上就有了光彩。我和雪尼都哭了,这样一来母亲也哭了,大滴的泪珠从面颊上滚了下来。最后,她平静了,于是我们三个人一起坐在一张粗糙的木长凳上,我们俩把手放在她的膝上,让她温柔地抚摩着。她笑着看我们剪短了的头发,爱怜地拍着我们的脑袋,说再过不久我们又要团聚了。她从围裙里拿出了一袋椰子糖,那是她给一个看护编织袖口花边,然后用挣来的钱从习艺所小卖部买来的。我们分别后,雪尼老是伤心地说,她人老得多了。
雪尼和我很快就适应了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但总是被阴暗的愁云笼罩着。在习艺所里做了些什么事情,现在我已经不大记得,只记得跟其他的孩子围着一张长桌子吃饭,那是一件使人感到温暖和盼望的事情。吃饭的时候,我们由一个贫民习艺所里的人照管着。他是一位年纪大约七十五岁的老先生,留着稀疏的白胡子,有着一双忧郁的眼睛,露出一副庄严的神情。他挑选我坐在他身边,因为我年龄最小,并且,在剪短头发之前,我的头发是最卷的。他管我叫他的“老虎”,还说,等我长大了,要让我戴一顶有帽章的高帽子,叉着手坐在他的马车后座上。他这样抬举我,我就非常喜欢他。但是,过了一两天,又来了一个年龄比我更小的孩子,他的头发比我的更卷曲,于是就占去了我在老先生身边的位子,因为,按照老先生的奇怪解释,一个年龄更小和头发更卷的孩子照例是应当坐首席的。
过了三个星期,我和雪尼从兰贝斯贫民习艺所转到了汉威尔贫民孤儿学校,那儿离伦敦市区大约有十二英里。乘着一辆送面包的马车到那儿去是令人兴奋的,在当时的情况下,也是相当快乐的,因为当时汉威尔附近一带景色很美,沿着小路都是七叶树,麦田里的麦子正在成熟,果园里的树上果实累累。打那时起,每当雨后在乡间闻到那种浓馥的香气,我就会想起汉威尔。
我们一到那儿,就被送进试读部,先要经过体格和智力检查,然后才可以进入学校本部,这是因为在每三四百个儿童当中,就有一个不正常的或有病的儿童,这种儿童对学校影响不好,同时本人住在那儿也不会快乐。
头几天里,我茫然若失,只觉得愁闷,因为以前在贫民习艺所里,我想到有母亲在身边而感到安慰,可是一到汉威尔,我就好像和她远离了。后来我和雪尼从试读部升入学校本部,被分在两个地方,雪尼加入了大龄班,而我则和年龄小的孩子在一起。我们睡在不同的区域,因此平时难得见面。那时我刚六岁多一点,孤苦伶仃,瘦弱可怜。尤其是夏日黄昏,临睡前做祷告时,我同其他二十个孩子一起穿着睡衣,跪在宿舍中央。我从长方形的窗子里望出去,看那逐渐低沉的落日和连绵起伏的小山,感到一切对我而言都是陌生的,这时我总是跟着大伙儿沙哑着嗓子,音调不谐地唱着:
夕阳西沉,求主与我同居;
黑暗渐深,求主与我同居;
求助无门,安慰也无求处,
常助孤苦之神,与我同居。
每当这个时候,我就感到十分苦闷。虽然我不明白赞美诗的意思,但歌声和斜阳增添了我的愁思。
可是,过了不到两个月,母亲就做了安排,让我们离校。我们又被送往伦敦,到了兰贝斯贫民习艺所,这可是让我们喜出望外的事情。母亲穿着自己的衣服,在大门口等候着我们。原来她这次申请让孩子离校,只是为了要和他们度一天假,一起在外面消磨几个小时,当天我们就要回去。那时母亲在贫民习艺所里,只有用这个办法,才能和我们聚上一次。
我们自己原来穿的衣服,在进贫民习艺所前,都被收去用蒸气消毒,发还给我们时,并不曾熨平。母亲同雪尼和我,缓步走出习艺所大门时,一身都是皱皱巴巴的。那时正是清晨,我们没地方可去,就往大约一英里路外的肯宁顿公园走去。雪尼手绢里包了9便士,于是我们买了半磅黑樱桃,坐在肯宁顿公园里一张长凳上吃着,度过了那个上午。雪尼还把一张报纸揉成团,用一根绳绕在上面,我们三个人玩了一会儿接球游戏。中午,我们到一家咖啡馆去,用剩下的钱买了一块两便士的蛋糕、一条1便士的鲱鱼和两杯半便士的茶,三个人匀着吃。后来,我们回到了公园,雪尼和我又一起玩耍,母亲坐在那儿编织。
下午,我们走回贫民习艺所。母亲开玩笑地说:“咱们到了那儿,正赶上吃茶点。”管事的非常气愤,因为他们又得重新蒸我们的衣服。这样一来我和雪尼就必须在贫民习艺所多待上一些时间再回汉威尔,当然,这样我们就可以和母亲在一起多聚一会儿。
但是,这次聚会以后,我们在汉威尔差不多待了一年——这是对我的成长最有影响的一年,我在这一年里开始上学,老师教我怎样写自己的姓。“卓别林”这个词的写法吸引了我,我觉得它的形状和我很相像。
汉威尔学校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男生校舍,另一部分是女生校舍。每逢星期六下午,浴室特为年龄小的儿童开放,由年龄较大的女孩给他们洗澡。当然,那时我还不满七岁,洗澡时虽然羞手羞脚,但也只好不顾体面,让一个十四岁的小姑娘用一块毛巾在我浑身上下擦着,自己第一次意识到了难为情。
年满七岁后,我由低龄班升入大龄班,大龄班里的儿童从七岁到十四岁都有。此后我就有资格参加所有成年人的活动,包括军训和体操,以及每星期按时两次的校外散步。
我们在汉威尔虽然被照顾得很好,过的却是凄凉的生活。气氛是愁郁的。我们在乡间小路上散步,百来个人,两个人一排。我多么恨那些散步、那些我们经过的村子,还有那些紧瞅着我们的本地居民!他们都管我们住的地方叫“牢房”,这个词指的就是收容所。
男孩子的运动场占地大约一英亩,是用石板铺成的。运动场四周是砖砌的平房,包括办公室、储藏室、医务室、牙医诊所和男孩的藏衣室。院子最阴暗的角落里是一间空屋子,最近里面关了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据其他的孩子说,他是一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家伙。他企图逃出学校,在三层楼上爬出了窗户,登上了屋顶,管理人员爬上去捉他,他竟公然向他们扔石子和七叶树果子。这件事情发生时,我还在低龄班,班上的孩子都已经睡觉,第二天早晨,那些年龄较大的孩子把这件骇人听闻的事情讲给我们听了。
孩子犯了这类性质严重的过失,到了星期五就要在大健身房里受罚。那是一间阴森森的大厅,大约有六十英尺长、四十英尺宽,屋檐很高,一边从梁上垂下了几根爬绳。星期五的早晨,二三百名男孩,从七岁到十四岁,整队走进大厅,像部队那样排列整齐,站成一个凹形。犯了过失的人站在缺口一面的厅底深处,一张长课桌(好像军营里用的餐桌)后面,等候审讯和受罚。桌子前面,靠右边摆着一个架子,上面挂着几根缚手腕的皮带,还触目惊心地挂着一根鞭打用的桦条。
凡是有轻微过失的孩子,都被一一横按在那张长桌上,脸朝下,脚被缚起来,由一位中士牢牢按住了,另一位中士从孩子的裤子里扯出他的衬衫,蒙住他的脑袋,然后拉紧他的裤子。
体重大约有两百磅的退伍海军军官欣德拉姆大尉,一只手背在后面,另一只手握着一根大约有四英尺长、足足有男人大拇指那么粗的藤条,摆好架势站在那里,估量着这根横在孩子屁股上空的藤条。然后,他慢条斯理、动作夸张地高举起了藤条,唰的一声横抽在孩子的屁股上。这情景惊心动魄,每次总有一个孩子昏倒,从行列中跌出来。
每一个犯了错的人,少则挨三下,多则挨六下。被打到三下以上时,那哭喊声是可怖的。有时候,他不出声或者晕过去了。藤条打下去,他不动弹了。于是这个挨了打的人就被抬到一边,安放在健身房的垫子上,在那儿抽搐扭动,至少十分钟,痛楚才会逐渐减轻,这时,屁股上就横着留下了三条像洗衣女仆的手指那么宽的粉红色伤痕。
用桦条打的情形又有所不同。打了三下以后,孩子就需要由两位中士扶着,送到外科医生那儿去医治。
孩子们会告诫你:即使没犯过错,也别否认人家的控告;因为,如果一经被证明确实犯了过错,就要受到最大的惩罚。孩子们往往难以清楚地说明自己是无辜的。
我那年七岁,到了大龄班里。我记得第一次看人家挨打,自己悄悄地站在那里,管理人员走进来时,我的一颗心扑通扑通直跳。站在桌子后面的,是那个企图逃出学校的无法无天的小家伙。我们只看见他高出桌面的脑袋和肩膀,他好像长得很矮小。他有着一张瘦削的脸、一双大眼睛。
校长庄严地宣布了他的罪状,接着就问他:“你有没有罪?”
我们这位无法无天的小家伙不肯回答,只傲然向前直瞪着眼睛。于是他被拉到了架子跟前;因为他矮小,就让他站在一只肥皂箱上,这样就可以用皮带把他的手腕缚起来。他挨了三藤条,然后被送到外科医生那儿治疗去了。
每逢星期四,运动场上就吹响喇叭,我们都停止游戏,像塑像似的僵在那里,这时欣德拉姆大尉就对着扩音器,宣布星期五应当受罚的人的名字。
有一个星期四,我大吃一惊,只听见我的名字被报出来了。我怎么也想不出自己做了什么错事。然而,当时我竟莫名其妙地感到兴奋——这也许是因为我成了一幕戏里的主角吧。到了受审的那一天,我走出队列。校长说:“人家告你放火烧堤防[15]。”
这可是冤枉。有几个孩子在石板地上烧一些碎纸片,我是在火烧着的时候进去解手的,但是点火的人当中并没有我。
“你有没有罪?”他问。
我很紧张,并且被一种无法控制的力量支配着,于是脱口而出说:“有罪。”当时我既不感到气愤,也不觉得冤枉,只感到一种可怕的危险,听凭他们把我领到了桌前,在我屁股上抽了三藤条,我痛得停止了呼吸,但是我并没有哭出声来。我虽然已经不能够行动,被抬到垫子上休息,但我觉得自己是勇敢地胜利了。
那时雪尼在厨房里打杂,事先不知道这件事情,直到我受罚的那一天,他和其他孩子一同列队走进健身房,一眼看见我在桌子后面露出脑袋向外张望,才大吃一惊。后来他告诉我,看着我被抽那三藤条时,他气愤地哭了。
做弟弟的提到哥哥,管他叫“我那小家伙”,说时会感到得意,并且觉得有人保护自己。有时候我从饭厅里出来,就去看“我那小家伙”雪尼。他在厨房里打杂,常常偷偷地递给我一个夹了一大块黄油的面包卷,而我就把它藏在运动衫里面带出来,然后和另一个孩子分了吃——并不是因为我们肚子饿,而是因为吃这么一大块黄油是难得的奢侈享受。但是,好景不长,因为雪尼离开了汉威尔,到“埃克斯默思”号训练船上去了。
一个收容所里的男孩,年龄一满十一岁,就可以自己选择将来是去参加陆军还是海军。如果是要参加海军的话,他就会被派到“埃克斯默思”号上去实习。当然,这并不是强迫的,但是雪尼一心想要在海上做出一番事业。这样一来,我就一个人留在汉威尔了。
儿童把头发看得十分重要。第一次被剃了头发,他们会哭得很伤心;不管头发是浓密的,是直的,还是卷的,他们都会感觉到自己的一部分被割裂出去了。
有一个时期,金钱癣成了汉威尔的流行病,因为它最容易传染,所以患这病的儿童都被送进了二楼俯临运动场的隔离室。我们常常仰起头来望那些窗子,看见那些可怜的孩子正在眼巴巴地看我们,他们的脑袋被剃得精光,用碘酒染成棕色。那副样子怪可怕的,我们向他们看时直觉得恶心。
有一次在饭厅里,一个看护突然在我背后停下,拨开我的顶心发,说:“这是金钱癣呀!”这时候我忍不住哭起来了。
医治了好几个星期,那段时间好像是漫长得永远也过不完。我被剃光了头,涂上了碘酒,像一个采棉花的人那样脑袋上被包了一条手绢。但是,我绝对不向窗外看下面那些孩子,因为我知道他们是多么讨厌我们。
在我隔离期间,有一次母亲来探望我。当时她不知怎的离开了贫民习艺所,正在设法让我们重新有一个家。一看见她来到,就好像看见了一束花;她是那么鲜艳,那么可爱,我因为自己身上穿得邋里邋遢,剃光了的头上涂着碘酒,觉得很不好意思。
“瞧他这张小脏脸,你可别介意呀。”那个看护说。
母亲笑起来了,我很清楚地记得,她紧搂着我吻我,十分亲切地说:“不管你多脏,我总是爱你。”
此后不久,雪尼离开了“埃克斯默思”号,我也离开了汉威尔,我们又和母亲在一起了。她在肯宁顿公园后面租了一间房间,有一段时期还勉强能够维持我们的生活。但是,过了不久,我们又回到贫民习艺所了。我们之所以会回去,大概是因为母亲很难找到工作,而父亲的演出机会也更少了。在短短的一段时期里,我们经常从这个后间搬到那个后间,就像是在玩跳棋似的——最后一步则是回到了贫民习艺所。
由于住的地方属于另一个贫民救济区,这一次我们就被送进了另一个贫民习艺所,然后从那儿转进了诺伍德学校,那地方比汉威尔更加凄凉,那儿的树木更高大,树叶也更浓密。也许,乡间的景色更秀丽,但氛围同样无趣。
有一天,雪尼正在参加足球比赛,两个看护把他唤出了场地,说母亲疯了,已被送进凯恩——希尔疯人院了。雪尼听到这不幸的消息时毫无反应,又回到场上去踢足球,但等到球赛一结束,他就独自悄悄地走开,哭了起来。
他告诉我时,我无法相信。我没有号啕痛哭,但在昏乱中感到了绝望。母亲怎么会疯了呢?她是那样一个无忧无虑、性情爽朗的人,她怎么可能疯了呢?我恍惚中感觉到,她是故意要丧失了理智,抛弃我们了啊。在绝望中,我仿佛看见她无可奈何地瞪着我,逐渐在一片空虚中消失了。
一星期后,我们被正式告知了这件事;我们还听说,法院已做出判决:父亲必须负责抚养我和雪尼。想到要和父亲住在一起,我感到很兴奋。以前我总共只和他见过两次面,一次是看见他在舞台上,一次是走过肯宁顿路上的一幢房子,看见他正和一个女人从前面花园里的小路上走出来。我停下来望着他,出于天性,知道他就是我的父亲。他招手唤我过去,问我叫什么名字。我只觉得当时的情景很有趣,好像是在演一出戏,于是装出了一无所知的神情说:“我叫查理·卓别林。”这时候他会意地向那个女人瞥了一眼,摸了摸他的口袋,给了我一枚25便士的硬币,我毫不怠慢,一直跑回了家,告诉母亲,说我遇见父亲了。
现在我们要和他住在一起了。不管怎么说,肯宁顿路我们都熟悉,不像诺伍德那么陌生和阴沉。
学校用一辆送货车把我们送到了肯宁顿路287号,也就是我曾经看见父亲从花园小路走出来的那幢房子。上次和父亲在一起的那个女人开了门。她面孔消瘦,满脸愁容,但是长得很漂亮,有着高大匀称的身材、丰满的嘴唇和牝鹿一样忧郁的眼睛,年纪大概已有三十岁了。她名叫露易丝。看来卓别林先生当时不在家;一经办完例行的手续,在文件上签了字,我们就被交给了露易丝,她把我们领上楼,到第二层楼梯口前面的那间客厅里。我们走进去时,一个小男孩正坐在地板上玩耍,他是一个四岁大的孩子,长得很俊,有着乌黑的大眼睛,留着浓密的棕色鬈发。他就是露易丝的儿子,也是我的异母兄弟。
一家人住了两间房间,前面的房间虽然有很大的窗户,但透进来的光却仿佛是从水底里反射上来的。所有的东西都好像和露易丝一样忧郁;墙上糊的纸叫人看了愁闷,马毛呢的家具叫人看了愁闷,玻璃罩里做成标本的梭子鱼吞吃了另一条同样大的鱼,但嘴里露出了它的脑袋,那样子更是叫人看了愁闷得心里难受。
她在后面的房间里多摆了一张床,让我和雪尼睡,但是那张床太小了。雪尼说,他要睡客厅里的沙发。“叫你睡在哪里,你就睡在哪里。”露易丝说。这句话一出口,大家再没有话可说,都僵在那里,我们又走回客厅。
我们不曾受到热诚招待,这是毫不奇怪的。抚养我和雪尼的责任是突然强加在她肩上的,再说,我们都是父亲的弃妇所生的孩子。
我们俩默默地坐在那里,看她做饭。“过来,”她对雪尼说,“你也可以做点事情,去给煤篓子里添上煤。再有你,”她转过身来对我说,“到白鹿酒馆隔壁的小菜馆去,买1先令碎肉回来。”
我巴不得离开她和她周围的一切,因为我心中越来越隐隐地觉出一种恐怖,只希望我们能够回到诺伍德去。
后来父亲回家来了,他很慈祥地招呼我们。我完全被他吸引住了。吃饭的时候,我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留心看他怎样吃菜:他切肉时候拿刀的样子,就好像握着一支笔。此后好些年里,我一直模仿他那样拿刀。
露易丝告诉父亲,说雪尼嫌床太小,父亲听了就叫他睡客厅里的沙发。雪尼的这一胜利,激起了露易丝的反感,从此她和雪尼结下了仇恨。她经常在父亲面前说他的坏话。虽然露易丝性情忧郁,脾气暴躁,但是她一次也没有打过我,甚至没有装出要打的样子来吓唬我,然而,因为她恨雪尼,所以我一直害怕她。她常常喝酒,这就使我感到更加恐惧。每逢喝醉,她就显露出一副不顾一切的可怕神情;她会对着她小儿子那张天使一样美丽的脸蛋高兴地微笑,可小儿子却用一些下流话辱骂她。由于某种原因,我从来不和这个孩子接触。虽然他是我的异母兄弟,但我不记得和他谈过话——这也难怪,我几乎要比他大四岁。有时候,露易丝坐着一边喝酒,一边默默地思索什么,于是我就感到恐惧。雪尼根本不去理她,他经常很晚才回到家里。可是我一放学就得直接回家,因为要跑跑腿,干些零碎杂活。
露易丝把我们送进肯宁顿路学校读书,这在凄凉的生活中也是一种排遣,因为,和其他的孩子在一起时,我就不觉得那么孤单了。星期六放假半天,但我从来不盼望这个日子,因为那天我得回家洗地板,还要擦刀具,并且,每到这一天,露易丝照例要开怀畅饮。我在一旁擦刀具,她总是和一个女性朋友坐在一起,一边喝着酒闲寻气恼,一边大声向她的朋友抱怨,说她必须照看我和雪尼,说她受了委屈。我记得她说过:“这一个还好,”说时她用手指了指我,“可那一个是个小流氓!应当把他送进感化院——再说,他又不是查理的儿子。”她这样恶毒地骂雪尼,我听了又是害怕又是发愁,于是只好闷闷不乐地去睡觉,但是又气恼得怎么也睡不着。那时我还不满八岁,但是,在我一生中,那些日子是最漫长和最悲哀的了。
有时候,逢到星期六的夜晚,我感到十分伤心时,会听到有人走过后面卧室的窗下,用六角形手风琴拉出轻快的音乐,那是一支苏格兰高地进行曲,还有几个粗野的青年人和几个嘻嘻哈哈笑着卖水果的姑娘和着乐曲唱歌。他们唱得那样欢快有力,真像是一些铁石心肠的人,对我的哀愁无动于衷,然而,当音乐声逐渐远去,越来越轻时,我却对它感到不胜留恋。有时候,会有沿街叫卖的小贩走过去,特别是一个每夜都要走过去的小贩,他仿佛是在高声唱着《统治吧!不列颠尼亚!》[16],唱到最后还拖了一个粗浊的尾音,其实,他只是在叫卖牡蛎。我还可以听到,隔开三家门面的酒馆里,顾客在打烊的时候喝得醉醺醺的,大声嚷嚷,唱着一支当时流行的伤感歌曲:
看在旧日的情分,别把仇恨记在心上,
看在旧日的情分,还请你多多原谅。
人生一世没几年,大家何苦吵个没完,
这颗心呀最宝贵,你可别叫它破碎。
握手言欢莫记恨,
看在旧日的情分。
我根本不喜欢歌里的情趣,但是它好像投合了我当时忧郁的心境,所以我听得睡着了。
雪尼很晚才回到家里(他好像总是那么晚),临睡前总要去翻餐柜。这惹恼了露易丝,一天夜里,她喝了好些酒,走进屋子,扯掉了他的铺盖,赶他出去。但是雪尼已经准备好怎样对付她。他赶快把手伸到枕头底下,猛地掣出了一个用纽扣钩磨成的打眼锥。
“你再走近我跟前一步,”他说,“我就用这个扎你!”
她被吓得倒退了回去:“啊,瞧这个该死的小流氓!——他要杀死我呀!”
“是的,”雪尼像演戏似的说,“我要杀死你!”
“你等着卓别林先生回来吧!”
但是卓别林先生难得回来。后来,我记得,一个星期六晚上,露易丝和父亲已经喝了不少酒,我们同房东太太和她丈夫坐在楼下客厅里。在灿烂耀眼的灯光下,父亲脸色苍白得可怕,那时他情绪很坏,自言自语地嘟哝着什么。突然,他把手伸进口袋,掏出了一把钱,使劲向地下一扔,金币银币撒得四面都是。那效果是戏剧性的。开始大家都一动不动。房东太太愁眉苦脸地坐在那儿,但是我看见她的一双眼睛在转动,紧盯着一枚滴溜溜滚到那边角落里椅子底下的金币,我的眼睛也紧盯着它。大伙儿仍旧不动,我终于想到应当站起身,把它拾起来;于是,房东太太和其他人也学着我的样,拾起其余的钱币,并且,在父亲威胁的目光的注视之下,大家都留心着夸大了自己的动作。
一个星期六,放了学回到家里,我发现一个人也没有。雪尼和往常一样,整天都在外面踢球。房东太太说,露易丝一早就带着她的儿子出去了。起先我很高兴,因为这样一来我就可以不必洗地板、擦刀具了。等到午饭时间过了很久,我开始着急起来。说不定,他们把我一个人抛下了吧。下午的时间慢慢过去,我开始想念他们了。发生了什么事情呢?屋子显得冷酷而孤僻,空空洞洞的,我看了感到害怕。同时我肚子也饿了,于是我去看餐柜,但是餐柜里什么吃的也没有。腹内空空,我饿得再也忍受不住,孤零零地走了出去,在附近市场上溜达,消磨那个下午。我沿着兰贝斯路徘徊,饥肠辘辘,向小餐馆的窗子里张望,看热气腾腾、引人垂涎的烤牛肉、烤猪肉,还有用肉汁卤浸成了金黄色的土豆。接连着几个小时,我一直在看靠说嘴骗人兜售货物的小贩。如此分散注意力,我感到稍微舒服一些,暂时忘了愁苦和饥饿。
等我回到家门口,已经是夜里了;我敲了敲大门,里面没人应声。所有人都出去了。我疲乏地走到肯宁顿路口拐角,坐在离家不远的路边,留心看有没有人回来。这时我又是困倦又是伤心,心想雪尼不知道上哪儿去了。时间已近半夜,除了一两个过路人以外,肯宁顿路口渺无人迹。店铺一个个熄了灯,只有药铺和酒馆里的灯还亮着,这时我感到自己孤苦伶仃。
突然间,我听到了音乐声。多么醉人的音乐啊!音乐声从拐角上白鹿酒馆的门厅里传来,在空寂的广场上悠扬悦耳地回荡。那支曲子叫《金银花和蜜蜂》,是以高度的技巧用小风琴和单簧管奏出的。我以前从来不曾留心听美妙的音乐,但这曲调富有情感,活泼轻快,让人感到温暖和舒坦。我忘了自己所处的困境,向对街演奏音乐的艺人走了过去。弹小风琴的是个瞎子,眼睛那里只留下两个结了疤的眼眶。吹单簧管的人露出了一副烂醉和愤慨的神情。
音乐很快奏完了,他们走后,黑夜就显得更加忧郁了。我浑身疲倦乏力,向对街的家门口走去,也不管有人回来了没有。我只想去睡觉。后来,我隐隐约约地看见一个人沿着花园小路朝屋子走过来。那是露易丝——前面跑的是她的小儿子。我吃了一惊,只见她身子向一边偏斜,跛得很厉害。起初我还以为她出了什么事故,一条腿受了伤,后来我才明白,她是喝得酩酊大醉了。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一个身体歪斜着的醉酒的人。看到她这种情形,我想还是躲开她为妙,于是我就待在那里不动,等她进去。过了一会儿,房东太太也回家了,我跟她一起走进了屋子。我蹑手蹑脚地爬上黑漆漆的楼梯,想不让人看见就进去睡觉,这时露易丝跌跌撞撞地走到了楼梯口。
“他妈的你要上哪儿?”她说,“这儿又不是你的家。”
我站在那里僵住了。
“你们今天夜里不许睡在这里。我已经被你们闹够了。给我滚出去!你和你的哥哥都滚!让你们的父亲去管你们。”
我毫不犹豫地扭转身,下了楼,走出门去,这时我不再感到疲劳,我已经缓过气来了。我听说,父亲常常去王子路的王后酒馆,那里离这儿大约有半英里路,于是我朝那个方向走去,希望可以在那里找到他。但是我很快就看见路灯映出了父亲模糊的身影,他正向我走过来。
“她不让我进去,”我呜呜咽咽地哭,“她大概喝醉了。”
我们往回走去时,他也跌跌撞撞地走着。“我自己也不清醒啦。”他说。
我试图安慰他,说他是清醒的。
“不,我喝醉了。”他咕哝着,话里带出了懊悔的口气。
他推开了客厅的门,站在那儿一声不响,两眼恶狠狠地瞪着露易丝。她在壁炉旁边站着,扶着壁炉台,止不住地两面摇晃。
“你为什么不让他进来?”他问。她茫然无助地向他望了望,然后嘟哝道:“你也滚他妈的——你们都给我滚!”
他突然从旁边架子上拿起了一把沉甸甸的衣服刷子,闪电似的猛力挥了出去,刷子背面正巧打在她的一边脸上。她闭起了眼睛,接着就咕咚一声一下子晕倒在地上,仿佛是希望自己在昏迷中忘记一切。
我被父亲的举动吓呆了;他这样狂暴,真叫我不再尊敬他。至于此后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我的记忆现在已经模糊。好像是后来雪尼回来了,父亲看我们俩睡好,然后又出去了。
过后我才知道,原来父亲和露易丝那天早上吵了嘴,因为父亲去看他哥哥斯宾塞·卓别林(在兰贝斯附近一带开了好几家酒馆的那个哥哥),把她留在家里。露易丝一向对自己的身份很敏感,不喜欢去斯宾塞·卓别林家,父亲坚持独自去了,而为了报复,露易丝就到别处去玩了一天。
露易丝是爱我父亲的。那天晚上,她在壁炉旁边茫然失措,因父亲不怜惜她而感到伤心。那时我虽然年龄还很小,也能从她的眼中看出她的爱。同时我相信,父亲也是爱她的。这我在许多场合都可以看出来。有时候他温柔体贴,晚上临去剧院前总要和她接吻道别。星期日早晨,如果前一天晚上没喝酒,他会和我们一起吃早饭,给露易丝讲他在喜剧里表演的那些动作,我们都听得出了神。我总是全神贯注,像只老鹰似的紧盯着他的一举一动。有一回,他闹着玩儿,在头上包了一块手巾,一边围着桌子追赶他的小儿子,一边说:“我是特克伊·拉巴布皇帝。”
晚上大约8点,上剧院之前,他很少吃固体食物,总是吞下六个红葡萄酒浸的生鸡蛋。他的身体每晚全靠这点东西维持着。他不常回家,如果回来,只是为了要睡觉醒醉。
有一天,防止虐待儿童协会的办事人员来拜访露易丝,这件事使她感到非常气愤。他们那次来,是因为接到了警察局的报告,说一天夜里3点,发现我和雪尼睡在一个值夜人的火炉旁边。原来那天夜里露易丝把我们俩关在门外,后来警察叫她开了门,才把我们放了进去。
可是,过了几天,父亲去外地巡回演出的时候,露易丝收到了一封通知信,说母亲从疯人院里出来了。又过了一两天,房东太太走上楼,说有一位夫人在大门口,唤雪尼和查理[17]出去。“来的是你们的母亲。”露易丝说。我们一时间都愣住了。接着雪尼就连蹿带跳地跑下了楼,扑到母亲怀里,我紧跟在他后面。仍旧是那个满面笑容的可爱的母亲,她亲热地拥抱着我们。
露易丝和母亲如果照面会很尴尬,所以母亲等候在大门口,我和雪尼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双方都没有气恼和怨恨的表示——事实上,向雪尼道别的时候,露易丝也是彬彬有礼的。
母亲在肯宁顿路口的一条后街上租了一间房间,它在海沃德腌菜厂附近,所以每天下午,我们老是闻到那股酸味。但是那间房的租金很少,这样我们就又团聚了。母亲身体非常好,我们根本不会去想她曾经生过病。
那段时期我们靠什么度日,我一点也不知道。但是,我不记得我们经历过什么无法忍受的困苦,或遇到什么难以解决的问题。父亲基本能准时支付每星期10先令的补贴,当然,母亲又重新做她的活计,并且恢复了她和教会的联系。
有一件事情是在那段时期发生的。我们的街尽头是一个屠宰场,经常有赶去宰杀的羊经过我们家的门口。我记得,有一次一头羊逃走了,它沿着大街跑,看的人都乐了。有人跑去捉它,有人自己摔倒在地。我见四周一片混乱,感觉这情景有趣好玩,高兴得哈哈大笑,觉得太滑稽了。但是,后来那头羊被捉住,送回屠宰场时,悲剧的现实性控制了我,我跑进家门,哭喊着对母亲说:“他们要杀死它了!他们要杀死它了!”过了许多天,那个春日的下午,那个滑稽的追赶场面,依然留在我的记忆中;我常常想,我后来电影的基调——悲剧与喜剧的成分相混合——是不是受了这幕情景的启发。
这时学校使我开了眼界:我学习了历史、诗歌和科学。但我觉得有些课程单调沉闷,尤其是算术:加法和减法只会使人联想到一个小职员和一架收银机,它的用处充其量不过是避免找错钱罢了。
历史只记录邪恶与暴行:臣子们如何谋杀国王,国王如何害死妻子、弟兄和侄子;地理只教人看地图;诗歌只教人练习记忆。学校教育用一些知识和事实把我弄得稀里糊涂,我对它们最多不过是稍感兴趣罢了。
除非有人施展出兜销商品的那种技巧,不叫我滥记事实,而是在每门课上先读一篇引人入胜的序言,增添我的乐趣,丰富我的想象,或者使数字的魔术妙趣横生,同时把地图浪漫化,使我对历史形成某种观点,教我欣赏诗歌的音乐性,那样,我也许才有可能成为一个学者。
自从母亲回到我们身边以后,她又激起了我对戏剧的兴趣。由于她的鼓舞,我感觉到自己具有一定的才能。但是,直到圣诞节前的几个星期,学校里上演《灰姑娘》大合唱时,我才迫切感到需要把母亲教我的东西全部表演出来。不知道什么缘故,那次没有挑选我去表演,我羡慕那些被选中了的同学,但认为我能够在大合唱中表演得比他们更好。我不满意那些男孩子,因为他们毫无想象力,只会呆板地背诵歌词。两个扮丑姐姐的缺乏热情,不能表演出喜剧的精神。他们念道白时,迂腐气十足,哼着小学生的音调,矫揉造作得使人感到难堪。我是多么希望演一个丑姐姐,把母亲教我的技巧全部表演出来啊!但是,那个演灰姑娘的女孩子却把我吸引住了。她长相美丽,态度文雅,大约有十四岁,我心里暗暗地喜爱她。可是,我们在社会地位和年龄方面,都相较悬殊。
我觉得,要不是因为有那个美丽的女孩子,那个大合唱将会很沉闷,然而她的美丽又使我感到有点忧郁。当时我根本没想到,两星期后我竟会一鸣惊人,被叫到每一个班级里去背诵《普丽茜拉小姐的猫》。那是一段喜剧歌词,母亲在一家报刊门市部的橱窗外面看到了,觉得它很有趣,就抄了带回家来。一次课间休息的时候,我把它背诵给一个同学听。我们的老师里德先生正在备课,他看见了,感到很有趣,等学生们到齐了,他就叫我背诵给大家听,他们听了哄堂大笑。这样一来,我的名气就传开了,第二天我被带到全校各个教室里,给男生和女生背诵这段歌词。
虽然我五岁那年就已经代替母亲,面对观众们演出,但实际上这一回我才初次体会到演出的魅力。学校变成了一个富有刺激性的地方。我从一个默默无闻、怕难为情的小孩,一跃成为老师和同学注意的人物。这件事甚至提高了我的学习成绩。但是,我的学校教育不久就要被另一件事打断:我离开了学校,加入了兰开夏八童伶木屐舞蹈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