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新理论的形成及其发展
在蒋经国出掌“行政院”前后,台岛内外的情势与五六十年代相比有了很大的变化:(1)随着岛内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发生变化,民众的政治参与意识大为提高。“中央民意代表”终身制问题、大陆籍人士独占政治资源问题、老迈官僚压制年轻人问题、军警统治和特务横行问题、人权问题、言论自由问题,在经历了20世纪60年代的“政治冰封”之后再次浮出水面。(2)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日见强盛,台湾当局在国际上的“外交”地位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不仅其在联合国的席位岌岌可危,而且它一贯所最亲近的美、日“盟友”也开始转变态度,悄无声息地和中国大陆开始了外交接触。(3)随着“偏安”意识的增强,国民党人在50年代初所形成的比较热烈、紧张的工作作风和“如履薄冰”似的对工作小心负责的态度,逐次被推诿、延宕、躲闪、敷衍、不求实效、以权谋私的官僚主义所取代。
晚年蒋介石与蒋经国
为解决面临的困境,蒋氏父子决定进行一场“革新”,以期达到“中兴”的目的。而这项浩大的“工程”也确确实实占据了蒋介石晚年的大部分光阴。单是革新理论的构建就经历了从开始的以行政革新为先导,到后来的以党务革新为中心,从原来的无所不包,到后来的主要集中在政治方面的发展过程。
1966年,蒋介石亲手启动行政革新的“电钮”。12月19日,他在“革命实践研究院”行政革新研讨会上发表演讲:“大家知道,行政是政治的基础,无论内政、外交、军事、经济、财政、教育、交通、司法……无一不在行政范围之内,所以行政工作的优劣良窳,直接影响政治的成败,间接关系国家的存亡。我们国民革命,从民国十五年誓师北伐,十七年统一全国,到现在已经四十年了。‘日月逝于上,而体貌衰于下’,我今天已经是一个八十岁的革命党员——也是一个老兵;可是幸运的是,我还仍旧能领导着大家坚持国民革命最后一役的胜利,并以我四十年来革命的、政治的经验,传授给大家,只要你们肯体会这种活的政治经验,在精神上革新,在行动上实践,自必有助于你们复国建国大业的成功。”[13]最后,他还呼吁:“尤其是我们的行政干部,必须明白‘能为师然后能为长’的道理。以服务的态度,代替管制;以合作的态度,代替干涉;以同情的态度,代替指责;为政府结集民心,为国家厚积国力,为革命培养人才。这亦就是说,各级行政干部,皆当激发起良知血性,潜力至诚,在行政革新的前提之下,以我们更多的民主,与‘共匪’的斗争镇压,针锋相对!以我们更多的社会福利,与‘共匪’的冻饿恐怖,针锋相对!以我们更多的民族大爱,与‘共匪’的野兽观念,针锋相对!使行政革新,成为我们全面革新、贞下启元的先导,成为我们新生新运的转折点和出发点。”[14]
1967年11月,蒋介石又在中国国民党第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中央评议委员第四次会议上发表了名为《十九世纪以来亚洲的形势和我们复国建国的要道》的演讲。他说:“眼前大家的病痛,更确实一些讲,就是:(1)不肯求新;(2)不肯主动;(3)不求重点,不切实际,不肯彻底;(4)不肯任劳任怨,向前推进……;(5)不肯注重科学,不审本末先后;(6)不肯研究和学习最新的技术,与最新的方法;(7)不求简捷明了,不知守时守密;(8)不知协调合作,互信互助;(9)不肯开诚检讨,不肯积极建议;(10)不肯觉悟,不知耻辱。”[15]接着,他就以上弊病开出“十大革新”药方:“今天若能以‘再立堂构’‘迎头赶上’,成为大家良知的、血诚的、共同的祈求,其革新的要项,即不外乎:(1)革新党务——开诚检讨,具体建议;(2)变化气质——主动,积极,知耻辱,负责任;(3)发展科学——求新,求精,彻底,明确;(4)改进教育——发扬文化,吸收新知,研究最新学术,学习最新技能;(5)发展经济——求重点,求实际;(6)整顿人事——任劳任怨,以身作则,保举人才;(7)革新行政——确立责任制度,严格督导执行,不怕弹劾,不怕出事;(8)办事要领——协调合作,互信互助,求速求简,守时守密,确定完成的期限,计日程功;(9)研究发展——注重科学方法,审定本末先后;(10)注意统计——一切事、地、财、物、时,与人才优劣功过,皆当一一统计。”[16]从以上讲话中我们不难发现:蒋介石对前一年的“革新”方案作了相当的修正。最为突出的一点是,他将党务革新放到了诸多改革之首,而原定作为全面革新“先导”的行政革新,则被列到了第七位。
1969年1月8日,蒋介石在中央常务委员会上再次就革新申明自己的观点:“职是之故,大家今天就必须扩大‘全面革新’的行动,不再是枝枝节节,做一点算一点的片段的革新;也不是一个一个的局部的革新,和时断时续,或作或息,不能始终如一、贯彻到底的革新;更不是空喊口号,虚浮夸大,自欺欺人的革新;而是要以精神的、意志的、观念的革新,带动人事的、组织的革新;以风气的、行动的革新,带动社会的、政治的革新……在全面革新的要求之下,我们各级干部,就当以党的革新为中心,从政治、外交、财经、军事、社会、文教……各自的建设工作岗位上,来开展整个的计划,进行全面的、深入的、持久的革新。”[17]在这次讲话中,蒋介石又将两年前的十大革新“药方”浓缩为政治、经济、社会、教育、党务等五味,每项排名先后又有所不同。
1969年3月29日至4月9日,国民党召开第十届代表大会。蒋介石发表了名为《革命历史的启示和革命责任的贯彻》的演说,亲自给“全面革新”定基调、下定义。他说:“记得民国十六年,国民革命军光复上海,孙传芳、张宗昌的残部,其时仍在江北袭扰,而‘共匪’又在搞宁汉分裂的阴谋,这个时候的革命形势,实在异常险恶。吴稚晖先生一天来看我,他警惕我说:‘你今天身负军事和党国重任,此刻的心情,正如书经所说‘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只有出之以戒慎恐惧、操持坚确的毅力与决心,乃能无畏于横逆,而终底于胜利成功。’这一警语,每当党国危疑震撼之际,必重复浮现于我的胸中脑际。壹以持朽索驭六马的心情——知微持危,日慎一日,所谓‘操一心以虑患,坚百忍以图成’者,实有得与此。今天我们环境的险恶,又不止于‘懔乎若朽索之驭六马’而已,只有海内外一百万党员,特别是党的干部同志,人人皆为忠肝热血的志士仁人,以懔乎若持九索的心情,来共同推动党的革新,亦仿佛以驭六马的心情,以党的革新,来推动政治、经济、社会、教育、司法、军事……的全面革新,那我们的党革新之后,就仍旧是一个崭新的革命政党。”[18]大会根据蒋介石讲话的精神,通过了《现阶段党的建设案》,正式提出要“继续进行全面的革新,并以党的革新,带动政治的革新与社会的革新”。会议还通过了《政治革新要项案》,规定各项具体措施为:(1)刷新政风;(2)厉行法治;(3)健全机构;(4)改进人事;(5)加强研究发展。
出乎蒋介石意料的是,“十大”的革新方案并未能在国民党内得到切实的贯彻。原因是各方面积弊已深,要那些既得利益者放弃到手的好处、改变数十年一贯的作风,谈何容易!1969年1月,他在中央常务委员会上不禁大发牢骚:“去年这一年之中,政府的工作效率,已比往年提高甚多,所以各种成绩,亦有实际的进步;可以说我们现代化的建设,已有了良好的开始,亦就是我们科学的建设,已发生了萌芽,这是各级干部同志足以自慰的地方。不过究由于我们党政军积习太深,积重难返的地方,仍所在都有,所以还是谈不上真正的全面的革新。大家须知,无论任何事业,如果只有局部的、片段的,而不是整个的、彻底的革新,那这种事业,就决不能可大可久的;简言之,这种不以科学为准据的革新,是不可靠的!大家也还应知道,一种积习旧染之所以形成,实在就是由于大家缺乏进步的要求,欠缺革命的热诚,也就是欠缺科学精神的缘故。”他还说:“比方现在一般机关,在上级指示交办之后,由于执行人员不知体察研究,亦不能切实贯彻,往往使命令为其所曲解,甚至完全变质……而在进度方面来说,每于上级交办一件工作之初,一般在方式上尚能研究如何实施,也在督同实施,但多不能深入和持久,往往时日一久,即逐渐淡漠松弛,再过一些时已就再也无人过问。所以运动一次接一次的推行,方案一件接一件的拟定,命令一道接一道的下达,几个月过去,既无人检查,亦无人考核,因此即开始陷于渺无下文的地步,这种雷声大,雨点小,喧腾了一阵子,就烟消云散的作风,就是我们一般政治上积习旧染的症结之所在!”[19]
然而牢骚归牢骚,底下做事的人依旧按照老一套运作,蒋介石也没有办法,只得转换腔调,苦口婆心地劝说:“谁也知道,革新如革命一样,其中对个人必然是有些痛苦的,也必然是有些损失的,但是国家是一个有机体,只要不断强化其新陈代谢的革新的机能,就可以缩短革命的进程,减少革命的痛苦牺牲。这亦就是说,革新的手段,虽不像革命那样激烈,其过程仍不免使大家在一时之间,心理上感到彷徨,生活上感到烦恼,然而只要一转念之间,以国家前途与个人荣辱作一个比较,得出其最后的结论,那所得的代价,就自然是民族生机盎然不绝,与革命历史的永垂不朽。”[20]
坏话好话均已说尽,但“全面革新”依然步履维艰。蒋介石知道,台湾政治已陷入了“老人政治”的瓶颈。所谓的“老人”,主要指的是那些随蒋介石从大陆迁台的“忠贞骨干”,他们与旧事物牵扯太多,而且随着年纪的老迈,越来越不易接受新事物,逐渐成为社会发展的严重障碍。在当时的情况下,国民党若想将革新进行到底,若想确保其在台湾的继续生存和长期“执政”,唯有采取“新人新政”的做法。
基于以上原因,蒋介石最终决定将“全面革新”方案交付蒋经国去安排实施。“太子”对“父王”的恩典欢呼雀跃,对于他来说,正需要这样一个契机,摆脱父辈的阴影,在国民党内树立自己的威信。因此,他不禁要踌躇满志地高声呐喊:“这是一个大有作为的时代。”
行政革新的全面展开
1969年6月25日,蒋经国升任“行政院副院长”,就势拉开了“全面革新”的序幕。他的做法和蒋介石的一贯作风有相当的差别:(1)从办事程式来讲,蒋经国没有像他父亲那么多的理论。他所奉行的依然是早年学来的苏俄经验,方法可以简单,甚至可以有些粗暴,但务必注重实效;(2)从革新部署上来讲,他也没有像蒋介石原定的那样将党务放在第一位。相反,他直接从自己主管的行政部门着手,兼顾党务、人事、教育、经济、军事等各个方面。哪里出了问题就整顿哪里,完全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态度。
综观蒋经国的行政革新措施,大约可以从三个方面进行归纳总结:
(一)密切与民众的联系。
我们知道,国民党出于其特殊的阶级属性,一向不善于做民众的组织动员工作。孙中山领导辛亥革命,首先联络的是帮会和新军。“二次革命”、护国战争、护法战争,采取的也均是以军阀反对军阀的策略。迟至1924年,国民党才在中国共产党的帮助下确立了“扶助农工”的方针,开始注意民众的动员工作。甫及三年,第一次国共合作失败,国民党也随即放弃了孙中山的既定方针,日益站到了与人民对立的立场上去。
退台后,蒋介石为了站稳脚跟,开始有意识地改善国民党在民众心目中的恶劣影响。1951年2月12日,他在《改造地方党务须知》中说:“过去党务工作人员不愿接见党员,更不愿接近民众,不是在党部里‘办公事’,就是在社会上‘讲应酬’,使党部变成了‘衙门’,党工同志变成了‘党官’,因此党部与党员脱节,党员与民众脱节。这一个促成败亡的官僚作风,经过这次党的改造以后,必须彻底扫除;而要重新建立一种服务的风气,先由党工同志以身作则,务求做到‘党部为党员服务,党员为民众服务’。经常进行调查的工作,使社会实际情况,从调查报告中反映出来,遇到同志有痛苦灾害,就运用党部的力量予以救助,遇到民众有痛苦灾害,就发动党员的力量予以救助。最重要的是你们各位委员必须深入社会各阶层,接触广大的群众,亲自去调查民间的疾苦和需要,分别予以解除或满足;唯有这样,才能使社会明了本党确实是为民众谋福利的党,愿意接受本党的领导,并且拿出他们自己的力量,忠诚地与本党切实合作。”[21]
20世纪60年代初,随着岛内外形势的变化,自由分子组党的热情日益高涨,“台独”叫嚣也时有耳闻。蒋介石对此深为忧虑,他再次就党群关系发表演讲:“由于目前分歧分子的活动,‘独立运动’者的暗中进行,以及台省少数海外留学生的恶化盲从与冲动,在在都可以看出反党力量不唯业已存在,而且正在滋长,就是由于本党没有掌握好群众的关系,也就是说党没有能确实在台省社会与群众中扎根。”他接着又说:“大家必须认识,党要向大陆进展,就必须先做好在台省生根的工作,而党生根的唯一的地方是社会组织与群众心理,党生根的唯一机能是党员,党生根的唯一的基础是小组。要把握这几项原则,从多线、多面、多方式的来进行,现在立即要开展的工作,就是以下几点:(1)深入民众,切实作好便民和服务的工作,使党与社会民众,切实结合。(2)发动省籍党员,配合当地服务处站及宗亲团体,共同致力于凝结民族情感,融化地域观念与地方派系观念的工作。(3)整训基层行政人员——特别是对警察税务人员,要设法提高其服务的精神和执行的技术。(4)继续策动各地改革不合时代的社会旧习,与积极推动公井、公厕、公浴、公墓、卫生福利等业务,推广民生建设实验村等工作。”[22]此次讲话后,蒋介石也确实在密切“党群”关系上狠下了一番功夫,其中包括对全体党员的重新登记,但效果总是不佳。
蒋经国出任“行政院副院长”后,一改蒋介石纸上谈兵的做法。他说:“空想主义是荒谬的,任何事情的成功,不能寄望出现奇迹,唯有脚踏实地,努力不懈才可变不能为可能。”[23]1971年,他亲自主持制定了《各级行政机关执行便民工作实施要点》,要求各级主管深入基层,调查问题,解决问题。在这方面,蒋经国本人倒确实能够以身作则。他年轻的时候,曾受过较系统的共产主义教育,在苏联又颇吃了一些苦头,因此养成了比较朴素务实的作风和喜欢接近民众的习惯。在入主“行政院”之前,他因身份限制不便过分招摇,主要是在军队和“荣民”中活动。自当上“行政院副院长”后,他简直是无处不在,军队、工厂、码头、矿山、农村、医院、监狱……到处可见其身影。
为此,美国《新闻周刊》曾刊出一篇报道,并用了一个形容“民粹领导作风”的俄文名词做标题。港台的一般刊物也对“太子”的开明作风深表赞赏:“众所周知,蒋经国先生喜欢接近民众,对一般大众是表现发自内心的关爱。他的亲民爱民的举止决非一般政客的政治手腕,而是自然而然的性格表现。在治赣期间,他曾写了一段他的从政感言,清晰呈现出他的政治观念——‘城市的风气有许多是虚伪的!是欺骗的!是违背人心的!所以,每一次从乡村回来,一进城门,就感觉到烦恼和忧虑,因此,我愿意生活在乡村中。’……有人用‘平凡、平淡、平实的政治家’来形容他,这确实掌握到蒋经国民粹派的领导作风,他的生活朴实,不喜应酬,喜欢接近民众,闲话家常,关切民间疾苦,这些都是民粹派领袖的标准模式。与民粹派相反的精英主义者,可以拿新加坡李光耀为代表,这位出身剑桥的总理,生活仍是相当典型的英国上流社会的作风。虽然他们两位都是企图兼权威与民主的调和,但蒋经国先生显然更接近于民众,更尊重民意。”[24]当然,这些刊物也注意到了蒋经国的亲民作风与蒋介石的帝王作风,在本质上都是奉行传统的权威统治,并无多大差别。台湾作家刘雍熙在他的专著中这样写道:
蒋经国先生的亲民作风,在本质上不同于欧美民主国家领袖为争取选民的民主“竞赛”规则。反而类似十九世纪俄国的民粹,或基督教传教士的精神,是一种“启迪民智”的政治风范。实言之,欧美民主领袖的观念前提是“民治”,民粹派领袖的观念前提是“觉民”,行为表象是相仿佛,但出发点却不同,所以我们不能率而论断蒋经国先生是民主型的领袖,而应将其视为亲民的民粹派领袖。[25]
凭心而论,这样的评价是公允而中肯的。
在蒋经国的亲自带动下,国民党的党务系统把“定期到民间调查研究”列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标准,并采取了一些利民便民、密切“党群”关系的措施:(1)定期举行“联合服务”活动,由中央组成“联合服务工作委员会”,组织各地党员义务为民服务;(2)提倡党员医生义务治疗、党员律师义务辩护、农工党员彼此互助;(3)在各地设立“民众服务分社”,并在区党部实行“柜台化作业”,使民众能随时到党部反映问题,寻求帮助,以增进对党部的信赖感和认同感;(4)广泛深入地发展基层组织,在农村各村普遍建立分部或辅选中心,形成遍布全岛的网状组织,同时加强对农会、渔会、工会、商会等各种民众团体的渗透。
经过调整,国民党在普通民众中的形象果然有了较大的改善。一个突出的例子就是:1969年,国民党召开“十大”时,有党员919327人。1976年,国民党召开“十一”大,党员人数增至1568749人。七年内约略增加了65万党员,这对于国民党来说,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业绩。
(二)节省开支,提高办事效率。
既已做到“人和”,蒋经国也没有忘记要实现“政通”。上台之后,他一再严厉申饬各个部门厉行节约、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由官僚作风引起的种种内耗。
首先,他明确规定各级“政府”部门的权限,实行分层负责制。凡在本部门权限内的公文,部门主管必须在限期内批复,不得推给上级部门或在本部门内无休止地开会研究。
其次,他坚决贯彻人事主管任期轮调制度。任何部门的首长,只要任期一满,立即调往其他部门任职。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结党营私、任用私人现象的发生。
再次,也是最为重要的一项是“精简机构、裁汰冗员”。
1969年2月,蒋经国将“行政院”下属七个单位合并为“研究发展考核委员会”。5月,他亲自下令实行主管人员一人一职制度,兼职官员在兼职单位只能领取少量津贴,严禁几处开薪。
1972年6月1日,蒋经国就任“行政院长”。当日,他在“行政院”工作会议上提出“平凡、平淡、平实”六字方针,并下达以下八条指示:(1)凡在组织法规以外成立的单位,如确属必要者,应予纳入组织法规内,使之合法化。如其设置并非必要,或系临时性者,应即予裁撤,其业务归并法定单位主管。(2)非法定兼职,应一律取缔,各级官吏应尽量减少兼职。(3)中央机关的“科”,地方机关的“股”,其人数不满三人者,如情形特殊有理由必须设置者,应重新呈报主管机关核准。否则,应即设法裁并,原有科长、股长改派其他适当工作,出缺不补。(4)临时人员、借调人员及“以工代职”人员,应即设法祛除。(5)如无新增业务,不得增设职位。(6)加强职位管理,凡工作项目与职称职责不配合的职位,应重新组合。(7)过多的行政管理单位,应即检讨归并。(8)各机关内部的层次,以不超过三级为原则,各级单位名称应力求适当。此项命令颁布后,迅即在各机关内迅速贯彻。如“经济部”在八天之内即裁并了部属13个单位。同时,蒋经国下令裁撤“行政院”内的若干评议委员会,将其业务归并到有关的部会以统一事权。为加强各部会首长的权责,他还把各部会原有的工作小组一律撤销,并规定各部会全权决定其职权范围内的经费、人事与业务,非涉及两部以上或重大政策性的工作不得提出院会。
一周之后,蒋经国又向各部门发出“十大革新”指示:(1)除列入预算者外,停止建筑办公房舍;(2)各种工程开工或完工不得举行任何典礼仪式;(3)各级机关派员出省考察或参加国际会议,必须事先有周密计划,派出人员需学有专长,精通外语;(4)各级机关不作不必要之视察。如确有必要,视察人员不得接受任何招待。被视察机关、学校、团体亦不得迎送,或张贴标语,或召开欢迎会等,尤其不可指派学生参加欢迎、欢送;(5)各级行政人员除“政府”正式规定或招待外宾所必需者外,一律不得设宴招待宾客,并谢绝应酬;(6)公教人员于婚丧喜庆,除亲戚或有深交者外,不得滥发喜帖或讣告;(7)各级行政人员一律不得进出夜总会、舞厅、歌厅、酒吧、酒家等场所,各级主管应监督所属人员切实遵照办理,如有违反规定者,应从严处分;(8)各级首长主管均应谢绝各界剪彩、揭幕等之邀请;(9)各机关加强对加班费、出差费之审核,但对机关人员之福利,应妥善办理;(10)处理公务要人人负责,自己能解决的问题自己解决,今日能办完的事今日办完,不必开的会不开,必开的会必有充分准备,会后必有结果。
次年元旦,蒋经国再颁“新法”,下令在各级机关推行公文时效制度,即按公文的重要性分为若干类别,各类公文均有一定的时间效力。下级呈送上级的公文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见批复,则下级可以认为上级已批准其公文。上级下达给下级的公文如超过规定时间到达,则下级可不执行。实行此项制度后,台湾当局的公文批转速度有了很大的提升。如1973年每件公文平均运作时间为5.66天,至1978年已降至4.31天。
1974年5月23日,蒋经国又授意台湾当局通过《行政机关推行四大公开实施纲领》,将过去在军队政工中搞的“经费公开、人事公开、意见公开、奖罚公开”那一套嫁接到行政管理中去,以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士气和“官场”的透明度。
(三)打击贪污,澄清吏治。
上述革新措施出台后,国民党面临着如何贯彻实施的问题。蒋经国知道,历史上的任何一次变革,其关键在人,用人是否得当、吏治是否清廉,不仅直接关系事业的成败,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主持者后半生的政治命运。因此,他将清除贪污腐败视为行政革新的重中之重。
首先,蒋经国本人以“廉洁奉公”自居,为全党树立表率。他每个月的工资都是由专人送到七海官邸由蒋方良签收,一分一厘都含糊不得。如果收到各方面送来的礼品,他也从不欺暗室,总是在年终时举办一个全体员工的摸彩大会,散尽算数。[26]这一点,就连对他持批评态度的江南,也不得不表示佩服:“(蒋经国)其实没有财产,他自己从不贪污。”[27]
其次,蒋经国严厉申饬各部门主管擦干净“屁股”。据熟悉台湾政界行情的人说:“蒋经国先生用人,固然考虑才德兼备,但在道德方面,他并不斤斤计较部属的私德,只要不贪污枉法,至于‘寡人有疾’,他倒很开明。政坛要人中,不少有‘红粉知己’,似乎对他们的仕途并无大碍。倒是‘金钱’的方面,蒋经国是很在意的……许多高层人士突然倒台,不少是因为在金钱上‘不明不白’,报告上去后,政治生命就结束了。”[28]
基于这样的用人原则,许多生活简朴、勤奋上进的才俊得到提拔重用。如孙运璇因乘坐裕隆旧车、不打高尔夫球而出任“经济部长”;俞国华因其刚正不阿、俭以养廉的个性而执掌阁揆。与此相反,“司法行政部长”王任远的突然去职,某教育厅长英年隐退,都是犯了“蒋先生的大忌”。据说,有一次蒋经国挑选“陆军总司令”,先到第一人选家走访,见他家布置得过分奢华,心中不快;又到第二人选家,女主人打着毛衣来开门,家中陈设亦很简单,蒋经国回去后立即任命了第二人选。
再次,蒋经国重振当年在上海滩“打虎”的雄风,立了几个大案要案,起到了“杀鸡儆猴”的效果。在这一点上,蒋经国和蒋介石有较大的区别。蒋介石虽然也宣称要严惩贪污腐败,但总的来说,做的多是官样文章。他身边的亲随,很多都是大贪巨蠹,许多人到死也不曾受到来自“上峰”的半句申斥。相对而言,蒋经国就显得有些六亲不认,他奉行的是中国儒家“赏贵小,杀贵大”的政治箴言,即便是自己的心腹,在“赏”时也不破格,而一旦要“杀”,则不论亲疏,概不留情。
早在大陆时期,蒋经国就因“上海打虎”得罪过孔、宋豪门。及至“全面革新”,他以接班人的姿态,手握杀伐大权,威风自然远胜当年。而蒋介石在垂暮之际,也乐得让儿子在奖廉肃贪方面一显身手,以裨其树威养望。从20世纪60年代末起,伴随着蒋经国的步步高升,台湾政坛整顿官场纪律和打击贪污的风声日紧。1968年11月,台湾当局“行政院”颁布《禁止所属公务人员冶游、赌博办法》。12月,国民党中央又发出《简发贺年片及简化拜年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官员尽量“不招待别人,也不接受别人招待”。
1969年3月,蒋经国逮住了第一只“大老虎”。当时,高雄青果社理事主席吴振瑞及高级职员多人,集体舞弊,对蕉农野蛮盘剥,并利用各种非法手段牟取暴利,事被治安部门发现,立即将吴某等25人逮捕判刑。该社的其他骨干四出活动,借立社20周年纪念之机,向有关方面赠送真金果盘,希望减轻对入狱者的处罚。接受贿赂的官员中,包括台湾“外贸会主任委员”、“行政院政务委员”、“中央银行总裁”徐柏园。蒋经国对此大为震怒,奏明蒋介石将其免职。徐氏乃宋美龄心腹,主持台湾金融近20年,是对台湾经济发展立过功的“部长”级大员,一旦被“太子”打入水沟,立即成了死狗,从此一蹶不振。
1969年6月,蒋经国升任“行政院副院长”。7月,“行政院”颁布命令,从严考核所属各部门公务员的品德生活,规定凡公务人员贪污被判刑者,刑满后不得再任公职。8月23日,台湾省政府为响应“行政院”号召,开始实施《奖廉惩贪办法》。9月23日,“行政院”再颁严令,实行“连坐法”,规定部门主管须对本部门公务员的失职违法负责。12月4日,“行政院”又颁布《所属公务人员赠受财物及接受招待办法》,对官员收礼吃请作出严格规定。1970年3月,国民党十届二中全会通过决议,把“严惩不法人员贪污行为,根绝司法人员收受贿赂玩法舞弊,对民事诉讼案件速审速决”作为司法革新的首要之途。蒋经国随即以“行政院副院长”身份,下令“法务部调查局”把贪污案列入侦察重点。在各类群众集会上,蒋经国都要慷慨激昂地痛骂贪污,他公开指责台湾盛行的“红包”为“臭包”,并发动一切宣传机器,试图创造出一种对贪污者“人人喊打”的社会风气。1972年1月,台湾当局“行政院”发出指示,“要求各部门把加强检肃贪污列为各机关首要工作”。
恰在这时,爆发了王正谊案。王正谊是蒋介石的娘家亲戚,做过“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局长”,深得“总裁”信任。蒋介石卧病后,蒋经国曾想让他的亲信接替王正谊的职务。王以为有“总裁”撑腰,所以没理“太子”的茬,依旧恋栈不退。不久,有人告发王正谊以“中央公务人员购置住宅辅助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身份,贪污美元13.75万元。6月1日,蒋经国从“行政院副院长”升为“院长”。当天,即下令免去王正谊本兼各职,将其逮捕法办。经三次审讯后,证据确凿,判处王正谊无期徒刑。许多年后,王正谊假释出狱,已卧床不起的蒋经国仍不依不饶,亲自过问经办人员:“是谁把他放出来的?”[29]
1973年2月,蒋经国再出重拳,以“卖官鬻爵贪污罪”,判处“高雄市长”杨金虎五年徒刑。杨妻穿针引线,是此案主角,判处十年徒刑。“海关副税务司兼稽查主任”白庆国,贪污受贿情节严重,被判死刑。
此后,“反贪污”的声浪,在台湾一直此起彼伏。以蒋经国为首的执政当局,也不断采取新的措施来打击贪污分子。如1979年8月,设立了“贪污及经济犯罪防治中心”,将该中心的电话号码公布于众,号召民众通过电话检举贪污受贿者。12月,又颁布《保护、奖励检举贪污者条例》,以鼓励民众检举贪污犯。1980年12月,台湾当局又在各地设立了52个“肃贪法庭”,专门审理贪污案件。
客观地说,蒋经国对贪污的严厉打击,同他所奉行的亲民作风及所推动的其他革新措施一起,确实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国民党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对国民党巩固其对台湾的统治发生不可低估的影响。蒋经国本人也因此得到不少好评,并在各阶层获得很多人的拥戴。
当然,我们也应该看到,在“人治”社会中,仅凭领导者个人的意志或“杀一儆百”式的抓几个大案要案,是不足以遏阻官员的腐化和贪污之风的。对此,蒋氏父子心里清楚得很。蒋经国就曾发表讲话说:
奢侈浪费的社会风气依然未改,须有正本清源之道。社会风气糜烂,对人心的腐蚀最大,少数人酒肉征逐,一席万金,甚至订包整座观光旅馆之餐厅举行喜庆宴会,不仅是过分的浪费,也会使人心境尚浮华虚荣,因而丧失了勤朴和战斗的精神,这是极堪警惕的社会问题。
人事革新与管理阶层的年轻化
革新的意义不外乎引进新人、新思想、新观念、新作风,以达到巩固根本、发展壮大的目的。
撤退台湾后,蒋介石为刺激国民党的生命活力,比较注意人才的引进和党内干部的新陈代谢。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国民党在台湾逐渐建立起了一套退休制度。自60年代中期起,又开始推动公务员职位分类和公务员分类考试任用法,以便让确有才华的人从较高的起点得到优先录用。但是,在沿袭了上千年的“官本位”心理笼罩下,在“人治”的政治架构中,掌权者恋栈不退,连带封阻了新生人才的仕进管道,使有关制度成为空文。
在国民党中,最愿意看到退休制度落实的自然是属于“小字辈”的蒋经国。但正因为他本人及其亲信均属“小字辈”,如果由他出面敦促“老大当退者”下台,容易使后者产生逆反心理,反而把事情搞僵,弄得不好,甚至还会招来“逼宫”的议论。于是,蒋介石亲自出马,利用其个人权威,三令五申,硬性贯彻退休制度。
1967年11月,蒋介石在第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提出解决退休问题的三项办法:(1)凡年满六十五岁(如有必要,最多不得超过七十岁)之事务官,应勒令退休。(2)退休金应为预算中之重要部分。(3)如退休金预算过大,不足支应时,可仿效军队假退役办法(或国防部进修军官办法),听其留薪停职。[30]会后,他又三番五次严厉申饬有关方面立即实行。1968年8月,“行政院”根据他的指示,正式发布退休条例,凡拒不退休者一律停薪除职。
该条例一出,国民党军政界风声鹤唳、草木皆兵,大家都惧怕失了饭碗。元老宿将们更是气得牙根痒痒,说:“兔死狗烹,鸟尽弓藏,老头子自毁长城。”
为了彻底解决纷争,蒋介石决定重演“杯酒释兵权”的老戏。1969年6月9日,他突然邀请国民党中央评议委员会——这是党内的“元老院”——的委员们聚餐。在餐会上,他发表了长达数小时的讲话,称:“虽然目前人才奖进问题,职位分类问题,待遇生活问题……都在不断的研究改进之中,但由于退休制度至今未能彻底实施,乃成为了整个人事组织问题窒碍的主因。本来退休制度的作用,在使为党国竭尽其心力忠荩者,退而可以终其老,年富力强者,进而可以尽其才,这就是礼运篇所悬的‘老有所终,壮有所用’的目的。我们的退休制度,其所以尚不能全程贯彻者,就是一般老大而当退者不愿依例退休,乃使新才当进者,而亦不得如期升用。直接影响的,就是人事管道雍塞,无从发挥新陈代谢的功能;间接影响的,就更是不能吸收新才新血,因之亦就不能吸收新学新知;有用之才不得其用,固为人才的浪费;而一事数人,迂缓颟顸,也同样是人才的浪费;至于一人数职,更是造成人事管道畸形雍塞与行政效率普遍低落的根本原因。”接下去,蒋介石为在座的元老们飞去一顶高帽,说:“自然党政军同志,没有一个不是以毕生的精神、智慧、学识、血汗、与其青春岁月,贡献于国家社会、贡献于革命大业的,大家不惟艰苦备尝,抑且身经百战,特别是在此二十年间,茹苦饮痛,安危相仗,有不可胜言者!眼前我们政治、经济、教育、社会……一切建设,与乎建军规模,战争准备,以及对匪战斗之坚持与扩大,可以说,乃无一不是大家革命精神之体现,骈手胝足的成就。所以政府不仅有责任,使大家养身瞻家,无匮乏之虞,更有责任,带同大家,反攻复国,重建家园。大家对国家社会的贡献愈多,则关切国家社会发展的前途愈深!大家所愿竭尽其心力血汗,以求国家社会中兴再造者亦愈切!”抚慰一番之后,话锋转入正题:“同时也不得不承认,每一届将届退休年限的干部同志,精神体力,业已因其对国家社会的长期贡献,而不得不渐进于衰老之境,而应予以休养,以此,大家再进一步的报国之道,乃就是以自己的职责岗位,转而交付于年青的一代,以自己的经验智慧,转而传递于年青的一代。使往日自己之所苦于不能、以为不足以有为者,在年青一代的手中,成为可能,且愈益发为光芒功烈。这就是大家对国家、对社会、对个人、对革命历史,尽其更大的责任、致其永久的光荣之一着。”接着,蒋介石严厉批评有些高级干部没有养成以退休为尽责的新观念:“一个人将届退休年限,就是对国家、对社会以尽其劳瘁的光荣记录,也就是对国家、对社会有了责任的交代。大家常说美国将领一届退休年龄,即毫无依恋的以退为荣,以退为乐,而且也都觉得这种观念和精神,是难能可贵,我们应该加以效法的。可是我们一般高级干部同志,对此虽发生其无涯的羡慕,然终不能养成这种现代公务人员为国家政治、为个人责任、应有的和自然的新观念,因之对革命前途,造成了绝路,国家命运,亦要由我们这一辈自己来断送了。”最后,蒋介石说:“今天我要特别盼望高级干部同志,从现在起,就能树之风声,发为运动,由上而下,‘依例自退’,换句话说,亦就是希望大家,一届退休退役年龄,即主动请退,以退为荣,以退为乐,而毋须人事部门被动催促。因为一个人,如其到了退休退役的限龄而不肯主动致仕,妨贤害能,阻碍国家进步,那你自己走在前面,背后就会有人指摘嘲弄,所谓‘少时共嗤诮,晚岁多因循’,要成为年轻一代嗤诮愤懑的对象了。”[31]
蒋介石发表上述讲话后,国民党组织机构和舆论工具,大造声势,使“老大当退者”不得不退。一个月内,“台湾省政府”即有2000余名官员办理了退休。9月,马超俊等五名元老“响应号召,依例自退”。1970年1月,“行政院”通过《政务员退休金增与办法》,提高退休人员待遇,同时大量增设“总统府资政”、“国策顾问”、“战略顾问”以及中央评议委员等虚职。“行政院”、“台湾省政府”及各部会、厅局也都依法炮制,纷纷在本机关设立“顾问”以酬庸“退位让贤”的老长官。这样搞了几年之后,国民党内基本形成了“限龄退休”制度,官员到龄之后,一般都能识相地提交退休报告,任凭当局接受或“慰留”。能获“慰留”的多是蒋氏父子的心腹亲信或专门技术人员,有其“不可替代性”。如长期主持“调查局”工作的沈之岳,退下来后被聘为“国策顾问”,每天仍要到“总统府”上班,负责为蒋经国整理各条渠道上来的情报。又如曾任“司法局长”的汪道渊,竟能从“国策顾问”的位置上复出,先后担任“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国防部长”、“司法院副院长”。但是,此类例子毕竟十分罕见,绝大多数高级官员得到的答复都是“准乞骸骨”。他们中有些转到“公营”企业中任挂名的董事长或理事、监事;有些转入私营企业经商;还有些改行从事文化出版事业;多数则在家养老。
在这次人事整顿中,军队系统是执行最为顺利的一个部门。这是因为当年蒋氏父子在整军建军运动中已确立了“任期制度”和“退除役制度”。相对而言,党政系统退休制度的贯彻,要复杂得多、艰难得多。当时,真正能实现新陈代谢的仅是部会以下单位,而掌握决策权力的中枢,仍牢牢掌握在元老们手中。究其原因,还要在蒋介石自己身上找答案。他在迟暮之年,虽已很少过问政务,但毕竟仍霸着“总统”、“总裁”的名分不肯撒手。有这么个榜样在此,国民党的核心领导成员——“中央委员会”的常委们,也依样画葫芦。如黄少谷、袁守谦、谷正纲、沈昌焕等“党国大老”,都是几十年如一日,坚守岗位,雷打不动。这样,在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中,虽然隔几年总会出现几张新面孔,但真正有发言权的,大多是党国大老。年龄没有七十岁是很难取得发言地位,权位不高的也没胆在党主席面前放言高论。这种情况,蒋介石至死未能改变,蒋经国在父亲死后执政十二年,也始终未能克服这一领导核心老年化的弊病。
蒋介石在硬性贯彻退休制度的同时,并要求各级组织加强对新人的培养和引荐。
1963年11月12日,国民党召开“九大”,蒋介石发表《我们复国的精神志节和建国的目标方略》,称:“中兴以人才为本,以故我们战斗的、建设的准备,尤当以人才的储备工作最为要图;而人才又当以青年为前提,为先务。大家知道,不仅今天科学需要青年的智慧,生产需要青年的才能,经济、军事、社会、政治……各方面,在在都需要青年来共同努力,以促致其发展与进步。今天复国的力量在此,今天复国的人才亦复在此……大家知道,我们党是属于青年的,青年是属于党的,党固然应该激发同志,以责任义务为出发点,而不以私见私欲为出发点;但是党的先进同志,尤其是中央委员、评议委员,则应该以爱护青年、识别才俊为己任,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务须多吸引裁成,为党造成一个继继绳绳、人才辈出的团体。”[32]
1964年7月6日,蒋介石又在第九次党务会议上再次重申起用青年才俊的主张:“关于健全党的基本组织,引用青年干部一节,我在九全大会中,就曾郑重指出:我们不仅要加强党的行动领导,更要强化基层的组织活动;尤其特别强调:组织有责任为党发现人才、培植人才,也有责任奖进青年、鼓舞青年;青年要向党的革命领导旗帜集中,党尤其要负责为青年才俊开路,这是本党一贯的政策,亦是一般干部共同的责任。”[33]
11月28日,蒋介石第三次发表有关引进新人的讲话:“我在九全大会中,曾经强调‘中兴以人才为本’,并明确指出‘组织要为党发现人才’‘党要为青年开路’,这一认识,可以说是党新生再造的首要条件;因为没有人才的继起,就不可能有党的新生再造。”[34]
但是,从总体上看,在蒋经国上台之前,党政系统内青年人能崭露头角的例子,仍是屈指可数。1967年11月,蒋介石在国民党九届五中全会上发表讲话,提出“干部以保举人才为第一义”的口号。他说:“目前党政军各部门,都感觉落伍衰老,实在这个毛病,就出在缺乏人才,更缺乏新陈代谢、鼓舞激荡的作用所致。实在我对于人才的培养裁成,四十年来,无日不念兹在兹;远的不说,当本党改造委员会成立之始,我就要求过每一位改造委员,都要保举人才,虽然当时也有同志依例向我保举,其中也有不少的青年有为党员,但过了一段时候,就渐渐少了,而且其所保举的,不是官僚政客,就是和他自己有关系而并非真才实学的人,因此我对于这样的保举,也就不去重视了。现在当是军队方面,有一定的考核、选拔、教育、训练的制度和办法,所以人才尚不特别感到缺乏,不像党和政府方面这样有后继为难之感。”最后,他要求全党:“从小组起,一直到中央委员、中央常务委员以及中央各处、组、会的主管同志,就都要根据我以前所讲的‘考核人才’的要领,以及‘怎样养成党政军各部门领袖人才’的讲词,随时发现人才、考核人才、保举人才、培植人才,至少每一年应荐举一人,其他军政主管同志,亦皆望共体此意,切实注重。”[35]蒋介石讲这番话时,蒋经国正处于上升发展的关键时刻,面对这个扩充个人势力的良机,自然不肯白白放过。但为了免授人口舌,他自己并未出面,而是假手爱将李焕去实现组建“联合舰队”的政治梦想。这一年,李焕出任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第一组主任,掌理台湾地区的党组织发展。翌年,李焕又兼代台湾省党部主任委员,担起了为国民党物色“青年才俊”的重任。
1969年3月,国民党召开“十大”,把“党要扩大青年知识分子的基础”作为中心议题之一。1970年3月,蒋介石再次强调:“今后人事行政工作之重点,一为限龄退休,解除管道雍塞之切实贯彻;一为年青优秀人才之培养奖进。”此时,蒋经国已出任“行政院副院长”,不必再像以前那样小心翼翼做人了。他多次在公开场合发表演讲,鼓动青年关心政治,“做时代梦”,“把心中的话全部讲出来”。为配合蒋经国的工作,李焕也从党务系统渗入行政系统,兼任“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主任”。1971年,他奉命组织专门机构,研究如何加快人才的养成和提拔。12月8日,这个机构向国民党中央提交了《扩大延揽人才方案》。29日,国民党中常会批准这一方案,同意放宽特任官的资格限制。
1972年6月,蒋经国就任“行政院长”,开始放开手脚招揽新人。与此同时,李焕也出任国民党中央组织工作会主任,不久又接替蒋经国担任了“救国团”主任。在他主持下,国民党党务系统进行了大换血。
1975年4月,蒋经国担任国民党主席,李焕又兼任了“革命实践研究院”主任。很多在该院培训过的学员,后来均成了国民党的要员。1977年,为国民党和蒋氏父子做了一辈子“干部孵化”工作的李焕,终于在“中沥事件”上栽了个大跟头。本来,他在主持党务系统大换血时就不可避免地得罪过一大批元老重臣。现在,这批人纷纷跳出来,对他横加指责。蒋经国为平衡各方利益,被迫“挥泪斩马谡”,免去李焕在“组织工作会”、“救国团”和“革命实践研究院”的所有职务,将其安排到台南筹办大学。李焕一走,蒋经国失一臂膀。所幸的是,此时人事革新已走上轨道,蒋经国亦无须再废太多的口舌心力了。1978年,蒋经国登上“总统”宝座,他的“联合舰队”也已组建成功。
综上所述,从60年代末到70年代末,是台湾政界新人辈出的黄金时代。在此期间,蒋经国从“行政院副院长”而“行政院长”,再迁国民党主席,最后当上“总统”,恰好每三年一步。小蒋的每次“飞跃”,都要提携一批中青年人才“升天”。长此以往,逐渐形成一支层次分明的干部梯队,台湾报刊称之为“中生代”和“新生代”。前者通常是指小蒋担任“行政院长”和“院长”时期选拔的才俊,后者通常是指在他出任党主席和“总统”之后养成的新秀。
总的说来,这些交了“华盖运”的幸运儿,其能够受到当局青睐的原因不外三种:
(1)技术官僚。其基本特点是具有较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门的业务知识,是当局所信任的循吏,往往能掌握实权,独当一面。这类人的突出代表有:
李登辉,1923年生于台北县淡水的三芝镇,18岁入台北高等学校,毕业后又以优异成绩考入日本帝国大学。1945年台湾光复,李登辉转回台湾大学农业经济系就读,毕业后留校任助教、讲师,旋与同乡曾文惠结婚。1953年,他接受恩师、省农林厅厅长徐庆钟邀请,兼任台湾省农林厅经济分析股长,由于工作勤勉、爱护学生,所以深得同事好评。但家境窘困,有时要靠卖太太的手饰来维持生计。1965年,42岁的李登辉考取美国洛克菲勒农业经济协会及康奈尔大学联合奖学金,进入康奈尔大学攻读农学博士学位。1968年,李登辉完成学业,其博士论文获得全美农业经济学会1968年最优论文奖。返台后,他出任“农复会”首脑,兼台湾大学教授,以农业经济专家的身份迈入台湾政治的门槛。1972年,蒋经国破格提拔他为“行政院政务委员”。李登辉对此十分惶恐,兢兢业业,不敢出一毫差错。在出席“行政院”会议或国民党中常会时,他总是用最小的字远远地在签名册后面比别人低的位置上签到。1978年,蒋经国再次提拔李登辉,出任“台北市长”。三年后,升迁为“台湾省政府主席”。
邱创焕,台湾政治大学政治研究所硕士。1969年,出任“台湾省政府”的“社会处长”。1972年,被破格提拔为国民党中央党部的社会工作会主任,并兼任“青年反共救国团”副主任。1976年,出任“行政院政务委员”。1978年,任国民党中央副秘书长兼“行政院内政部长”。1979年,当选国民党中央常委,年仅54岁。1981年,任“行政院副院长”。1984年任“台湾省主席”。
许水德,台湾政治大学教育硕士,毕业后进入官僚系统,先后担任过“高雄市教育局长”、“省政府社会处处长”、“高雄市长”、“台北市长”等职。1979年,出任国民党中央社会工作会主任。1984年,当选中央常委,年仅53岁。
丁愈时,1958年进入“外交部”工作,历任科长、驻欧办事处一秘、驻卢旺达“大使”、驻扎伊尔“大使”等职。1973年,升任“非洲司司长”。1975年,转任“新闻局局长”。1977年,兼任国民党中央文化工作会主任,以后又历任“外交部政务次长”、“常务次长”等职。1987年,升为“外交部长”。
(2)台籍政治精英。其特点是通过地方“民选”而步入政坛。国民党在表面上将他们拔得很高,以达到笼络台民的目的,但在暗地里却多加限制,并不信任。这类人的突出代表有:
林洋港,1967年,当选“十大杰出青年”。翌年,竞选南投“县长”成功。1972年,升任“省建设厅长”。1976年,出任“台北市长”。1978年,出任“台湾省主席”。1979年,当选国民党中央常委,年仅51岁。
高育仁,1973年,当选台南“县长”。1979年,升任国民党中央秘书处主任。1982年,当选“省议长”。1984年2月,当选国民党中央常委,年仅49岁。
张建邦,1968年,当选“台北市议员”,连任“台北市副议长”多年。1984年2月当选国民党中央常委,年仅55岁。
张丰绪,1964年,竞选屏东“县长”成功。1972年,他被破格提拔为“台北市长”,以后又相继出任“内政部长”、“行政院政务委员”等职。
萧天瓒,原为政法系统的官员,曾任过检查官、法院参事等职,建树不大。1972年,转入“民选”途径发展,连续当选四届“立法委员”。1979年,他出任国民党中央社会工作会主任。后来,他又历任国民党中央政策委员会副秘书长、“行政院政务委员”等要职。
陈金让,青年企业家,被国民党征召参选,当选“国大代表”。1984年出任台北市党部主任委员,当时年龄39岁。
(3)国民党要人后代。其特点是受过良好教育,又有显赫的家世背景,故办事比较放得开,易萌生创新感,也容易得到元者们的支持,增大成功的概率。但他们的“特殊性”也招人非议,他们不需要经过选举,又未经基层锻炼,一下子从天而降,执掌大权,破坏了文官制度的正常运作,挫伤了各部公务人员的士气。这类人的突出代表有:
钱纯,浙江杭州人。其父钱思亮,曾担任台湾“中央研究院”院长、台湾大学校长职。钱纯早年毕业于台湾大学经济系。1970年,他获得艾森豪威尔奖学金,赴明尼苏达大学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回台后,他得到财税专家刘大中和“行政院长”俞国华的提拔。由“中央银行”的顾问、秘书长、业务局长、副总裁,一个台阶一个台阶地上。1985年,钱纯升任“财政部长”,年仅56岁。
钱复,钱纯的弟弟。早年从台湾大学政治系毕业后便出洋留学,获美国耶鲁大学国际关系硕士、哲学博士。1962年回台后,他先在大学教书,后来给陈诚当了四年英文秘书,以后又给蒋氏父子做过数年秘书工作。1972年,他出任“新闻局长”,年仅37岁。两年后,他出任“外交次长”,并当选国民党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
章孝严,蒋经国与章亚若的非婚生子。早年从台湾东吴大学毕业,入军队服役。退役后,他到虎尾中学教书。这时,他一方面给美国的学校写申请,要求留学,一方面参加台湾“外交领事人员”考试,以第四名的资格录取。从此,走上了职业外交人员的生涯。1970年,他以学员身份到台湾驻比利时“大使馆”工作。回台后,他在“外交部”档案室工作过一段时间。1974年,他被派到驻美“大使馆”担任“三秘”,因生活贫困,只好带着妻女在同事家打地铺。两年后,他升任“北美司科长”,不久再迁为“副司长”。1985年,他出任“外交部常务次长”,年仅45岁。
蒋孝武,蒋经国的次子。早年从德国慕尼黑政治学院政治系毕业。回台后,入“中国文化学院中美关系研究所”攻读硕士学位。他先后在“行政院国军退役官兵辅导委员会参议”、“组织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央委员会秘书”、“党务顾问”、华欣文化公司主任、“中央广播电台主任”、“中国广播公司总经理”等位置上干过一阵子。1986年,他被派驻新加坡任“商务副代表”,年仅41岁。
陈履安,陈诚的儿子。1954年,他从台湾师范大学附中毕业,赴美留学。求学期间,他先在麻省理工学院电机系获得学士学位,以后又在纽约大学获得数学博士学位。1970年,他自美返台,任明志工业专科学校校长。1972年,受蒋经国破格提拔,出任“教育部技术及职业教育司司长”。1977年,升任“教育部常务次长”。1979年,出任国民党组织工作会主任。1980年,升为国民党中央副秘书长,后出任“国家科学委员会主任”。1986年3月,当选为国民党中央常委,年仅49岁。
连战,其父连震东,是蒋氏父子的心腹重臣,在国民党改造时期,名列16位“改造委员”之一。连战早年从台湾大学政治系毕业,留学美国,获芝加哥大学政治学博士。回台后,担任过台湾大学政治系系主任和研究所所长职。1969年,他弃教从政,出任台湾当局驻“联大代表团顾问”。1975年,出任驻萨尔瓦多“大使”。1976年,出任国民党青年工作会主任。1978年,升为中央副秘书长,并兼“行政院青年辅导委员会主任”。1980年,出任“交通部长”。1984年,当选国民党中央常委,年仅48岁。
宋楚瑜,湖南省湘潭县人,其父宋达,担任过“陆军供应司令”、“联勤副总司令”、“行政院国军退役官兵辅导委员会秘书长”。1960年,宋楚瑜考入台湾政治大学外交系。大学毕业后,宋楚瑜服过两年兵役,旋即赴美国加州伯克利分校攻读政治学硕士学位,以后又在天主教大学获得一个硕士学位。不久,他申请到美国的一家研究机构工作,专门收集资料研究大陆的“文化大革命”。在此期间,他又获得了美国乔治城大学政治学博士学位。1974年,宋楚瑜回到台湾,先在台湾政治大学的国际关系中心当研究员,以后又到台湾大学做过一段时间副教授。不久,台湾大学校长李季洪推荐他担任了“行政院”的简任秘书,实际上就是蒋经国的英文翻译。1978年12月,蒋经国任命他为“行政院新闻局代理局长”。次年,升为“局长”。1984年,出任国民党中央文化工作会主任。1987年,升为国民党中央首席副秘书长,年仅45岁。
关中,祖籍辽宁凤城,满族正红旗人,1940年生于天津。其父关大成,是国民党老资格的“立法委员”。他的岳父张国英,55岁即名列上将,担任过“陆军副总司令”、“国防部常务次长”、“行政院退辅会主任”等职。关中曾就读并获学位于台湾政治大学、台湾大学、美国佛莱契尔外交与法律学院文学硕士、外交法律硕士、国际关系博士,又获印第安那玻里斯大学荣誉法学博士,曾在“外交部”担任过科员,以后又到台湾政治大学做过讲师、副教授、国际关系研究所副研究员、研究员。除了上述工作,他还在台湾大学兼任副教授。同时,他也主编过一些杂志,当过《亚洲与世界社》总编辑。1977年,他被选拔担任国民党中央青年工作会副主任。1979年,升任中央政策委员会副秘书长。1981年5月,出任国民党台北市党部主任,并当选中央委员,年仅41岁。
马英九,其父马鹤凌,曾担任过国民党台北市党部的副主任,后又担任过国民党中央考绩会副主任,与蒋经国、李焕友善。马英九早年从台湾大学法律系毕业,考入美国哈佛大学,在那里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就学期间,他曾主编过台湾留学生创办的政治性刊物《波士顿通讯》,并积极参与国民党海外组织“反共爱国联盟”的活动,表现突出,因而受到当局的激赏。回台之后,他蒙湖南同乡周应龙介绍,进谒蒋经国。蒋经国念及其父之谊,任命他为“总统府第一局副局长”。1984年6月,他被破格提拔为国民党中央副秘书长,年仅34岁。
以上三种台湾政坛的“新人类”,相对于以国民党元老派和军特势力为代表的保守派而言,毫无疑问是一大进步。他们拥有相当的知识学历,思想开化,业务娴熟,具备现代公务员的一切基本要素。这一“人群”在政坛上的崛起,对国民党和台湾当局向民主化方向发展起到了深远的影响。
“宪政”革新与“本土化”政策的实施
正当蒋氏父子强力推行全面革新的时候,国民党宪政的“血癌”再次发作。
在大陆时,“国大代表”原定3045名。1948年3月,国民党召开第一次“国民大会”,出席代表2841人。蒋介石撤退台湾时,这批承载“法统”的“国代”并没有全部追随其左右。以后,台湾当局因无法实现全国普选,不得不通过曲解“宪法”的方法,实行了“中央民意代表”的“终身制”。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国民党的实际统治区只有台湾,但台湾民众选出的“民意代表”却仅能在“中央民意机构”中保有32席;[36]而且自“国代”与“立、监委员”任期被无限期冷冻之后,台籍的政界人物也就彻底与“中央民意机构”绝缘了。“台独分子”、台湾地方势力和在野反对派,都曾抓住国民党的这个把柄大做文章。亲国民党的台籍人士,也通过各种渠道向当局要求解决这一问题。对此,国民党在20年时间内,一再以“战时”的借口来搪塞,许诺只要“反攻大陆”成功,立刻就举行改选。但是,随着岁月的流逝,“反攻”的希望越来越渺茫,民众怀疑和非难其合法性的声浪也再度高涨。
与此同时,蒋介石的独裁毕竟无法抗拒死神收割生命的镰刀,“中央民意代表”的讣告见报频率越来越快。1972年,在台的“国代”仅存1301名,且均已到了垂暮之年。[37]“立法院”的光景也好不到哪里去。1972年,“立法委员人数即使加上居住海外的,较原先759人之半数超出仍属有限”。[38]
蒋氏父子明白,如果这些“国粹”全部谢世,国民党的“法统”也就立告终结。要挽救“宪政”的血癌,必须输入新血。1969年,蒋经国就任“行政院副院长”,国民党开始了向“中央民意机构”“输血”的工程。此项工作,既是为暂时缓解“老成凋谢”所造成的“法统”危机,也是为了替蒋经国的“新政”添彩。
当时所想到的“输血”方法还是在“宪政”常轨之内,即按照“宪法”的规定办理“增选”和“补选”。所谓“增选”,是指原选区人口增加而多设“民意代表”名额。“宪法”规定:每增加50万人口增1名“国大代表”名额;每增加100万人口增1名“立法委员”名额;每增设一省增“监察委员”5名,每增设一直辖市增“监察委员”2名。所谓“补选”,仅限于“国大代表”。这是因为,按照“宪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国民大会代表每六年改选一次,每届国民大会代表之任期至次届国民大会开会之日为止。”而大法官会议在1954年作出的“释字第三十一号宪法解释案”则宣布:“在第二届委员未能依法选出集会与召集以前,自应仍由第一届立法委员、监察委员继续行使其职权。”两者相比,我们发现:“国代”享有“终身制”是由于“任期未到”,如果某个代表死去,自然可以从“候补国代”中递补新人;“立、监委员”享有“终身制”则是任期已到而在特殊情况下无限期延长,如果某个委员死去,自无所谓替补,只能办“增选”手续。按照同一法理逻辑,“补选”者是顶替死去的老“国大代表”的任期,所以还是终身制。而“增选”者实际已非第一届“立、监委员”,不能无限期延长任期,故到任便须下台。1969年10月,台湾当局宣布“补选”“国大代表”15名,“增选”“立法委员”11名,“监察委员”则因国民党新设了台北直辖市,得以“增选”两名,共计28名。这28名新人中,本来只有“补选”的“国大代表”可享受终身制,结果引起“立、监委员”的强烈不满。为了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台湾当局不得不宣布这28名新人全部享有终身任期。
总的说来,这次“输血”工程受到“宪法”的严格限制,所以规模较小,无法缓解“法统凋零”的紧迫压力。为此,台湾当局决定放弃这种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再次祭起《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这个法宝,摆脱“宪法”的束缚,从根本上改善“中央民意机构”的造血功能。1972年2月,台湾当局召开一届五次“国大”,在“临时条款”中增列一条“动员戡乱时期,总统得依下列规定,定颁办法,充实中央民意代表机构,不受宪法第二十条、第六十四条、第九十一条之限制”。蒋介石在闭幕式上发表演讲,称:“国父说:‘宪法者,国家之组织法,民权之保证书也。’今天国民大会显著的成就,乃在谋国家法统的昌大——由于宪法临时条款的修订,就业已可以预期自由地区、海外地区,青年才俊的结合,民意基础的扩大,而这亦就是我们戡乱复国力量的集中!国民大会又一显著的成就,乃在谋民族命运的绵长和发展——由于宪法临时条款的授权,亦就是使政府力足以肆应变局,从而保有其突破一切艰难险阻的自信,这也就是中华民族终必由剥而复、贞下启元的再保证!”[39]
3月,蒋介石发布《动员戡乱时期自由地区增加中央民意代表名额》选举办法。6月,他正式宣布大幅度增加台湾地区所产生之“中央民意代表”的名额,计“国大代表”53名、“立法委员”51名、“监察委员”15名,共计119名。同时,考虑到“补选”可享终身制而“增选”不能,等于人为制造矛盾。故从此停办补选,只办增选。也就是说,1972年以后从台湾选出之“中央民意代表”与原在大陆选出的代表待遇不同。他们不是“万年国代”、“万年立法委员”、“万年监察委员”。增选“国大代表”和“监察委员”,每六年改选一次,增选“立法委员”则每三年改选一次。
为了在增额代表中稳占多数,国民党又想出“遴选”方法,即在《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中规定:“其须由侨居国外国民选出之‘立法委员’及‘监察委员’,事实上不能办理选举者,得由‘总统’定颁办法遴选之。”围绕着这一条款,“国大”内部曾发生激烈争吵,相当一批“国大代表”认为“宪法”中并无遴选字样,遴选就是指派,是行政系统插手民意系统,完全违背五权分立原则。如“监察委员”有弹劾“总统”之权,但被“总统”遴选的“监察委员”又怎么会行使此权?但是,在国民党中央委员会的协调之下,最后“国大代表”们仍照原案通过了这一条款。计1972年的“遴选”名额为“立法委员”16人,“监察委员”5人。除遴选名额外,国民党还在增选席位中辟出职业团体和妇女团体的名额,这在表面上是为了照顾各方面的“代表性”,实际上职业团体和妇女团体均为国民党所把持,这部分名额自然也就成了其他党派无法染指的禁脔。
在这次增选之前,国民党原想把增选出来的代表作为“次届”代表,并准备将“终身代表”同于“次届代表”。不料,风声走漏,引起“终身代表”的强烈反对。因为“终身制代表”之所以得享“终身制”,就是钻了“宪法”第二十八条的空子。如“次届”永不召开,他们就永远在任;“次届”一开,他们的合法性和代表性立即化为乌有。再说,这次增选名额一共119名,不到“终身代表”总数的1/10,而且“增额代表”只代表台湾地区或海外华侨,而“终身代表”号称代表中国大陆,如让他们同于“次届代表”,在法理上也确实说不过去。这些“终身代表”并向当局提出反要求:让增额代表“充实”第一届代表,而不能让第一届代表去“依附”增额代表。由于“终身代表”是“法统”所系,蒋介石也不愿和他们闹得太僵,故最后同意取消原议。
这次“造血”,共增选“中央民意代表”119席,其中遴选名额占21席,剩下98席由国民党和党外人士竞选。结果,国民党当选82席,党外人士当选16席。这16名党外人士中,有些人是亲国民党的或严守中立的,真正属于在野反对派的则仅有5名左右。但不管怎么说,“中央民意机构”部分开放,毕竟使民众增加了选择机会,也为反对派人士开辟了参政通道。
办理增补选以后的“中央民意机构”,人称“一个锅,三种米”:在“议员”产生方式上,有不选而任、“补选”而任、遴选而任、当选而任;在任期上,有终身制和任期制;在资格上,有“民意代表”、“职妇团体代表”和遴选“华侨代表”。
台湾当局将1948年选出的“终身代表”和1969年“增补选”的28名“终身代表”合称“资深代表”,将1972年以后选出的代表称作“增额代表”。“增额代表”与“资深代表”相比,有三大优势:(1)经由选举产生,名正言顺;(2)年富力强,精力充沛;(3)普遍受过高等教育,议政素质高。而“资深代表”与“增额代表”相比,也有三大优势:(1)人多势众,如要强行通过提案,他们可稳占多数;(2)终身任期,说话行事都可少许多顾虑;(3)经验丰富,往往在议会辩论中,能抓住对方的片言只语,反败为胜。一般而论,“增额代表”议政比较大胆泼辣,观念也比较新,因此人数虽少却风头甚健。但到最后投票时,还是由占绝对多数的“资深代表”主控大局。
随着“中央民意机构”造血功能的进一步改善,“增额代表”中与国民党唱反调的党外人士逐渐增加。他们取代了当年CC派开明分子的地位,成为“立法院”内桀骜不驯的“刺头”。面对来自党外的威胁,“资深代表”们不得不组织“统一战线”,争取用一个声音说话,以巩固自己的地位。当年慷慨激昂议论时政的CC派“开明立委”,如今或者站在国民党的立场上为当局的政策辩护,或者保持缄默。至于在“增额代表”中占绝大多数的国民党员,虽然在同党外代表的对垒中,站在本党立场与“资深代表”协同作战,但他们无论在年龄、学历,还是在成长背景等各方面均和“资深代表”有代沟。他们不仅将“资深代表”们建立的游戏规则视为迂腐,而且对老朽把持“国会”心怀不满,因而自然形成一个小圈子,有意无意地把“资深代表”排斥在外。“资深代表”对“增额代表”的反叛亦是极为敏感。他们因年高体弱,很多人已不能出席会议,能出席者亦难以胜任激烈的辩论和质询。越是这样,他们越是怕被人看不起,于是也结成联盟,声称要以“无声的多数”取胜。
对于国民党而言,“资深代表”和“增补代表”两者不可或缺。前者是“中华民国”的法统所系,表明台湾政权是“代表全中国”的“中央政府”;后者则是国民党民主化的门脸,证明国民党的统治是得到多数台湾民众的支持的。但当“资深代表”和“增补代表”的利益发生冲突之时,蒋氏父子的意见总还是倾向维护前者。这倒并不是说“总裁”抑或“太子”对老朽当政有什么好感,实在是因为如要维持“法统”就必须由大陆籍的代表占据“中央民意机构”的多数席位。一旦增补选的台籍代表人数过高,非但“中国国民党”将沦为“台湾国民党”,而且“台独”的威胁就会日趋严重,“国”也将不“国”了。基于以上的原因,蒋氏父子数次驳回“增额代表”们提出“国会全面改选”的主张,台籍代表的席位也始终被限制在较小的比例范围之内。
但在另一方面,蒋氏父子也认识到,要想造成国民党在台湾的长治久安,“占台湾人口85%的台籍人士的人心是一个重要的关键”。[40]为了消弭台民对“宪政革新”的失望和不满,蒋经国不得不提出“本土化”的口号。其具体做法是:在党政军各系统内平均分配台籍人与外省人的权益,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妥协点。
此前,蒋介石也不只一次地强调要打破省籍樊篱。他提拔过一些台籍人士,主持过所谓的“地方自治”。但总的说来,效果很不明显。国民党政府迁台的头十年中,无论是“中央政府”还是“台湾省政府”,其公务人员基本上是从大陆迁去的国民党人。县市一级的基层行政单位,虽有一些台籍人士参加,但更具权力的国民党部,“大都由中国大陆出身的党员所担任”。[41]《自由中国》曾辛辣地指出:“在中央各院部会中竟没有一个台湾人,这是不是能够使台湾人相信我们已经恢复了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呢?”“在若干台湾人的心目中,统治台湾的是大陆人。”[42]以后,虽陆续有些台籍人士被引入政界,但多数只能在地方政治中发挥作用,至于“中央”这一层面,则只有一两个人作象征性的点缀:在1972年前,历任“行政院”的八部二会首脑及“政务委员”中,只出现过三位台籍人士,即连震东、蔡培火、徐庆钟;在国民党中常会内,情况更是糟糕,“改造”时期共有两名台籍委员,这个记录竟然被保持了20年之久。
1972年,蒋经国升任“行政院长”后,立即落实“本土化”方针,以缓和积聚多年的省籍矛盾。他不仅提出了“台人治台”的口号,而且还设计了一个号称“大有为政府”的“组阁”方案:由台籍徐庆钟任“行政院副院长”,林金生任“内政部长”,高玉树任“交通部长”,并在“政务委员”中引入李登辉、连震东、李连春等三名台籍人士。
同年,台籍刘阔才被国民党推选为“立法院副院长”,戴炎辉被推选为“司法院副院长”、谢东闽被任命为“台湾省主席”。1973年,台籍周百炼又被国民党推选为“监察院副院长”。
综上所述,在一年多的时间内,除“内政部长”一职按惯例仍由台籍人担任外,国民党又将行政、立法、司法、监察等四院的“副院长”、“交通部长”、“台湾省主席”以及三席“政务委员”职位交到了台籍人士手中。
1975年,蒋经国当上党主席,加快了提拔台籍人士进入中常会的节奏。1976年11月,国民党十一届一中全会增选林金生、蔡鸿文为中央常委,台籍名额增至五名。1977年3月,国民党十届三中全会又增选徐庆钟为中央常委。1979年12月,十一届四中全会又增选林洋港、李登辉、邱创焕、洪寿南为中央常委,台籍名额达到九名。1984年,国民党召开十二届二中全会,又增加许水德、高育仁、张建邦、连战、黄尊秋等五人为中央常委(林金生、蔡鸿文退出;徐庆钟已退休,空缺名额由辜振甫担任),使台籍人的名额上升为12名。1986年,国民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又选出吴伯雄、施启扬为中央常委,台籍人名额增至14名,占中央常委总数(31名)的46%。国民党中央的各部会及各地方党部,也陆续由台籍的“青年才俊”出任负责人。
同时,各级行政机关也加大了引入台籍人士的幅度。1978年,蒋经国提名谢东闽为“副总统”。1984年,台籍施启扬出任“法务部长”。至此,在“行政院”的八部二会中,台籍人占据了内政、交通、法务三部;在总共七名“政务委员”中,则有台籍高玉树、张丰绪、郭为藩、萧天瓒等四人,超过了半数。1987年,台籍黄尊秋和林洋港又分别出任“监察院长”和“司法院长”,原来由台籍人士担任的这两部副职则仍由他们的小老乡续任。
至蒋经国去世前,由台籍人占有的重要位置有:“副总统”、“监察院长”、“司法院长”,行政、立法、监察、司法等四院的“副院长”,三名“部长”,四名“政务委员”,“台湾省主席”,台北、高雄两“院辖市市长”,以及78%的省政府单位首长、100%的县市长。党内有14名中央常委、4名中央副秘书长、2名工作会主任、6名副主任,以及台北、高雄市党部主任及绝大多数地方县市的党工负责人。
“本土化”方针的实行,使国民党得到相当一批台籍政治人才的合作,其统治基础也相应得到巩固。但是,上述各项人事任命,距离清除省籍矛盾的目标还相距甚远。国民党政权的重心是军队和特务系统,这两个系统仍由外省籍人掌握,并不敢有丝毫的放权。在拥有决策效能的“中央常委会”内,虽然台籍人的比例越来越高,但真正有发言权的仍然是大陆来的“党国大老”。“行政院”各部会中,国防、外交以及经济、财政等主要部的“部长”也仍由大陆人士担任。
另一方面,国民党的“适度”让步,也极度刺激了台籍人的参政胃口。只要外省人在各权力系统中仍占多数,他们就有“理由”宣称所谓“本土化”不过是一场骗局。而旅居台湾的外省人则又认为“政府”在人事任命上对台籍人过于倾斜,甚至有纵容“台独”的嫌疑。这样,台籍人对大陆人的嫌隙尚未弥合,却又新产生了外省籍对台籍人的怨心。
经济革新与“十信弊案”
1964年,陈诚因病辞去“行政院长”之职,该职由严家淦继任。严家淦理财有术,业务娴熟,蒋介石对他十分倚重。此时,俞鸿钧、尹仲容等人相继离开了台湾财经中心,新一代的李国鼎、俞国华未成气候,杨继曾等陈诚派由于大势已去也难有作为。于是台湾财经界几乎形成了严家淦一枝独秀的局面,只有“夫人派”徐柏园尚可争锋,经蒋介石斡旋,“严掌经建”,“徐握财金”,双方相安无事。
不过,严家淦在财经界时间不长。60年代中后期,蒋经国开始进入台湾最高决策层。1965年,蒋经国出任“国防部长”,1969年出任“行政院副院长”,兼掌“经合会”,取代了严家淦。蒋经国在接收严家班底的同时,重用俞国华、李国鼎、陶声洋、费骅、张继正等人出任要职。俞国华出身国民党官僚世家,其父早年就追随蒋介石,其叔父是担任过“交通部长”的陆军上将俞鹏飞,堂哥为蒋介石侍卫长俞济时,他本人大学毕业后即担任侍从室秘书,被蒋派往国外学习财经。1977年,俞国华担任大权独揽的财经五人小组召集人,又继任“经建会”主任委员,成为蒋经国手下财经第一总管。李国鼎毕业于剑桥大学,1953年出任工业委员会一般工业组长,后与严家淦相善,接掌“经济部”及“财政部”。1969年,成为蒋经国麾下主政经济建设的实际负责人。
“太子”上台后即着手进行第四、第五期四年计划,开始了所谓的经济革新,其主要内容是引导台湾经济继续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应该说,经济革新与党务革新、行政革新、人事革新、宪政革新有很大的不同。后四者的主要变革压力来自岛内,甚至就源于国民党本身。而前者的变革压力却来自岛外,是由当时的国际分工体制所决定的。
在殖民主义时期,国际分工是指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一种强制性“合作”关系,“工业日本,农业台湾”就是一个极为典型的例子。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殖民主义时代的结束,这种血淋淋的旧体制逐渐走向消亡。50年代末期,发达国家的科技进步,导致社会生产力的空前提高和跨国公司的兴起。发达国家政府按照凯恩斯学说实行高工资高消费,造成通货膨胀物价上涨。世界各国之间的工资差别,逐渐成为影响商品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在发达国家已无利可图的劳动密集型传统工业部门,便大量向发展中国家和地区转移。与此同时,跨国公司为追逐高额利润,致力发展高新产业和收益高的资本技术密集型工业,也将各个生产环节中的人力加工工序转移到工资低廉的发展中国家和地区。于是,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地区之间逐步按照资本技术密集和劳动密集两种工业类型构建起一种新型的国际分工体制。
严家淦与蒋经国
新型国际分工体制,最早出现在香港以及经济刚刚复兴的日本。50年代末期,香港和日本的纺织品以其低廉的人工成本在美国市场上击败美国纺织品取得竞争优势。60年代中期,台湾廉价纺织品开始参与国际分工,逐渐在美国市场站稳脚跟。此后,台湾卷入新型国际分工的工业部门不断增加,从最初的纺织部门发展到服装、鞋靴、合板、玩具和日用杂品。70年代,一些跨国公司把资本密集型电子产品需要人力加工的部分工序转移至包括台湾在内的工资低廉地区,新型国际分工的规模进一步扩大。
总而言之,战后新型国际分工体制使台湾工业产品在世界市场上获得广阔销路,成为保障台湾工业扩大再生产过程顺利进行的主要条件。台湾的出口贸易也随之由赚取外汇抵偿进口的辅助性产业,变成带动和支配台湾经济发展的主导性产业。特别是在美援停止以后,国际分工成为规定和影响台湾经济发展进程的主导因素。
当然,我们也不是说台湾经济在由内向型向外向型转变的过程中完全处于一种自作自为的状态。当局在幕后的指引和培植无疑有相当大的推动作用,尤其是蒋经国在经济革新期间主持设立加工出口区的政策,弥足重要。
早在1956年,“经安会”即在高雄港划出特定区域,准备设立加工外销基地,后因该机构撤销,此设想也便束之高阁。1959年,“行政院美援运用委员会工业发展投资小组”重新对划出特定区域发展外销工业问题进行研究,并对香港工业飞速发展作了分析。研究结果认为香港本身是个自由港,这是其成功的重要因素。于是有人建议借鉴其经验,在台湾也设立一个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
然而,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均需要有物资、资金、人员进出的自由,还要有较大的腹地,以便对产品有消化和储藏功能。台湾是一个海岛,幅员有限,而且它的政治地位特殊,根本不可能实现物资、资金、人员的自由出入。于是,研究者建议建立一些某种形态的工业区,有限度地给予这些工业区以若干优惠便利,使其既有自由贸易区的优点,又能有实际的可行性。
1963年,台湾当局财经部门全面修订“奖励投资条例”,将设立加工出口区的条文列入条例中,报“行政院”审批。“行政院”认为事关重大,遂责成“美援会”拟订专门的“加工出口区条例”。1965年1月,“立法院”三读通过该条例,公布实施。2月,“国际经济合作发展委员会”组成“筹设加工出口区临时工作小组”,由“经合会”参事谢贯一担任小组召集人。
小组成员在选址问题上颇费了一番周折。最后,他们发现临近高雄港口的新生地,呈半岛形,易与外界隔离。而且该地区气候温和,工业环境良好,劳动力资源充沛,实是首选之地。
1966年,高雄加工工业出口区正式成立,但台湾当局又说财政困难,无钱可拨。好在山姆大叔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对蒋氏父子的经济革新还是相当关照的。从1965年7月至1968年6月间,“‘中美’经济文化发展基金”以赠款形式支付了高雄加工工业出口区的一切日常开支,并援建了管理处办公大楼、警卫宿舍。以后,这个机构又以年息6厘的低息贷款,帮助高雄加工出口区建起了各类公共设施及仓库。
经过努力,建成后的高雄加工工业出口区占地66.3038公顷,其中部为行政区,北侧为标准厂房区,南侧为自建厂房区。行政局内有管理处、海关、银行、邮局、税捐稽征所、加油站、仓储运输、卫生保健、供应等管理服务单位,面积约占全区1.1%。标准厂房区自1965年11月起,分五期兴建,至1969年11月全部完工。全部厂房共计21幢,分甲、乙两种,约占总面积26%。自建厂房区,供投资者承租,自行兴建厂房,约占总面积的52%。台湾当局为加工区订立经济指标:建立120家以上工厂,吸引1800万美元投资,达到每年7200万美元的外销总值,创造15000个就业机会。为严防走私,加工出口区周围特设有2.5米高的围墙,上加约1米的刺丝网,四周有望台十座。全区仅在行政区范围内设立一个车辆入口处,以便稽查管理。
有了高雄加工工业出口区这个样板,台湾当局又选址另增新区。因为考虑到加工出口的都是轻工业产品,所需原料和成品吨位有限,一般都利用空运的方式出货,所以选址也就不再拘泥于靠近港口的地区。基于以上认识,台湾当局决定在距高雄15公里的楠梓兴建第二个加工出口区。楠梓加工出口区从1969年1月开始动工,1971年4月建成,总面积90公顷。经费来源也仍靠“‘中美’经济文化发展基金”布施解决。
与此同时,台湾当局考虑到工业发展的地区平衡,又在台中建立了一处加工出口区。台中加工工业出口区位于潭子乡,距台中市9公里,离台中港30公里,纵贯铁路、公路旁区而过。全区占地23.5公顷,是三个加工出口区中最小的一个,当然,耗资也是最小的一个。
总而言之,设立加工出口区,是台湾当局发展经济的大手笔,目的是为了依靠这些“工业飞地”扩大对外贸易,引进先进技术,增加就业机会,尽快确立起外向型的经济结构。为了加强管理,台湾当局在楠梓、台中加工出口区建成之后就撤销了“高雄加工出口区管理处”,成立了“经济部加工出口区管理处”。
当然,除了建立加工出口区外,台湾当局也采取了其他一系列措施促进工业发展:(1)减少税收、奖励投资。1960年,台湾当局颁布了《奖励投资条例规定》,将赢利企业所得税的最高税率从31.5%减到18%。1965年,台湾当局又对《奖励投资条例规定》进行修订,对合乎奖励标准的生产企业,减征10%的所得税。(2)增加对民营企业的贷款。自60年代以来,台湾当局一直采取措施扶持私人企业。提供给私人企业贷款的比重从1960年的47%增至1970年的77.6%,1975年更是高达78%。(3)实行外销低利贷款。1957年,台湾银行接受“贸易局”的委托,制定了外销低利贷款办法,以比一般银行贷款利息低10.44%的低息贷款作为对出口商的奖励。60年代中期以后,台湾当局继续了这一做法,贷款额度有了很大的提高。(4)颁布《工业辅导法则》,以避免盲目重复投资建设。应该说,这些措施对台湾经济的发展起了良好的作用。
随着工业的迅速发展,台湾农业就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了。它不仅不能为工业的发展提供可靠的原料和市场保障,甚至其自身的发展都面临着缓滞的危险。1969年,台湾当局出台《新农业政策纲领》,并成立“中央策划小组”,以“经济部长”为召集人,“财政部长”、“中央银行总裁”、“行政院主计长”、“农复会主任委员”和“台湾省主席”为委员,监督农业新政策的实施。这个农业新政策包括扩大农场经营规模以推行农业机械化、充裕农业生产资料以稳定农产品价格、加强农民组织以优化服务职能、开发农产品加工以拓展国际贸易、革新农产运销制度以降低生产成本、革新农业金融制度以充裕长期低利资金、采用先进技术以提高生产效率等数项内容。[43]
不久,台湾政府又出台了四个具体方案与《新农业政策纲领》成龙配套:(1)农业机械化。试图推广某些选定的农业机械和耕作方式,增加农业劳动和单位面积土地的生产力,进而提高农业人口的收入水平。(2)降低化肥价格。台湾农业单位面积的化肥使用量,据世界第三位,仅次于日本和荷兰。农民每年购买化肥的费用占作物成本的1/3,故降低肥料价格对降低农业成本效果最为直接。台湾当局采取行政手段,分别在1970年3月和1971年2月对农民使用最多的尿素和硫酸进行了大幅度降价。(3)改进运销制度与设备。1970年11月,台湾当局先从蔬菜与猪肉的运销入手,规定自生产区域到消费市场实行分级冷藏包装,以减少批发价与零售价之间的差额与季节性。(4)建立农业金融管理机构。1970年6月,台湾当局宣布成立“农业金融策划委员会”,由“中央银行总裁”和“农复会主任委员”分任召集人,负责农业金融的计划和政策的制定,同时负责审核农业贷款计划,决定贷款利率,调配农业贷款基金。“农业金融策划委员会”的成立,不仅解决了有关农业资金的筹措与调配问题,而且提供了新农业计划在执行时需要的金融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贯彻实施,新农业经济政策收到了一定效果。由于田赋征收实物标准降低、肥料售价下降、农药进口关税减免,使农业的生产成本明显降低,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出现了发展的势头。1965年到1973年间,农业年均增长率为3.53%,同时农业生产总值也有很大提高。
工业的发展与新农业政策的实施,使台湾经济在60年代中后期到70年代初有了一个较大的飞跃。1962年,台湾经济增长率只有7.85%,1964年上升到12.31%,1972年更是创造了13.31%的奇迹。
当然蒋氏父子的经济革新也不是一帆风顺的。1973年10月,第四次中东战争爆发,利比亚、沙特阿拉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采取石油禁运。石油价格因此而大幅度上涨,由原来每桶3.01美元飙升到每桶11.651美元,并一直居高不下。1979年,伊朗发生动乱,石油产量再次大减,引发第二次石油危机,石油价格疯涨到每桶30美元。石油危机对台湾经济形成巨大压力,1974年为购买石油而支付的外汇比1973年增加5倍多,而进口量却只增加了1.5倍。石油价格的上涨,不仅使进口物资价格上涨,也使台湾物价上涨,并进而引发一系列原先潜伏的问题。
面对突如其来的外界干扰,台湾当局不得不进行经济调整。1974年1月,公布实施《稳定当前经济措施方案》,方案主要从节流与开源两个方面去解决危机。规定各部门必须节油15%,其中行政机构节油25%,生产部门用油则在不影响生产、交通运输的情况下加以控制。同时加强岛内石油、天然气的勘探与开发,并设法从不同国家和地区多方进口石油。此外,对油价作了适当调整,规定以1974年1月起,汽油价格平均提高85%、柴油提高50%、燃料油提高94%。当局还大力提倡节电并提高电价,必要时实行“夏时制”以充分利用日照。《方案》还决定调整烟酒价格、调整地价以增加财政收入,将储蓄存款利率提高4%、放款利率提高3.25%,以减轻通货膨胀压力。同时继续实施五楼以上限制建筑,禁止土地投机,防止滥占耕地,等等。《方案》的实施,使台湾经济在动荡中迅速稳定,并得到复苏。11月底以后,物价一反先前节节上涨的趋势,出现涨后有跌现象,其他情况也有所好转。虽然1974、1975年两年出现贸易逆差,但1976年即转为顺差。
为进一步克服经济发展“瓶颈”,台湾当局于1974年开始了“十项建设计划”。后来,又把这“十项建设计划”纳入1976年开始实施的“六年经建计划”之中。“十项建设”中有的项目早在70年代初期即已动工。该计划总投资100多亿美元,其中外资、外债占40亿美元,大部分项目从资金、设备、勘察到施工都依赖于外国。除石油化工厂为公私合营外,其余皆为官营。这“十项建设”包括:(1)南北高速公路。1971年开工,1978年10月31日完工通车,全程北起基隆,南至高雄凤山,并以支线联结桃园及高雄国际机场和台中港,共长373.4公里。(2)桃园国际机场。1974年动工,1979年2月正式启用。机场占地1200余公顷,跑道长3660米,宽60米,每小时最大容量为42架次超音速或大型广体喷气机起降,年客运量500万人次,货运量20万吨。(3)铁路电气化。1975年7月开工,1979年7月正式运行,将基隆至高雄西部铁路正线与侧线1153公里改行电力机车,行程时间缩短一半,台北至高雄行车时缩短为4小时,成本比使用柴油原料减少75%。(4)北回铁路。北起宜兰铁路南圣湖站,沿台湾东北海岸向南,经苏澳至花莲县田埔站与台东线铁路相连,全长82.3公里,1973年12月动工,1979年底完成,次年通车。(5)苏澳港。1974年7月动工,第一期工程于1978年底完成,第二期工程1981年完成,筑木材用码头2座,深水码头12座,可停靠万吨级轮船,年营运量为641万吨。(6)台中港。该港是以国际贸易为主,工业、渔业兼顾的综合港口。1971年7月开始筹划,第一期工程于1973年10月开工,1976年10月开始通航营运。拥有深水码头7座,可停靠3万吨以下船只,年营运量280万吨。(7)高雄炼钢厂,即中钢公司高雄炼钢厂。1974年4月正式动工,1977年完成第一期工程,粗钢年产能力150万吨,据说是世界上第二家采用“百分之百连续铸造法”的钢厂,总投资为9.2亿美元。(8)高雄造船厂,即中船公司高雄造船厂。1974年1月动工,1976年6月建成,年造船能力150万载重吨,修船能力250万总吨,拥有百万吨级造船坞1座、112万平方水船体工厂及1.6万平方米舣装工厂各1个,总投资2.1亿多美元。(9)核能发电一厂。1970年在台北石门乡动工。1977年11月,一号机试运行。1979年8月,二号机投产。有两部装机容量为63.6万千瓦的发电机,全部设备、技术由美国提供。(10)石油化工厂建设高雄和苗栗县两个石化基地。高雄在“十项建设”提出前已有两套轻油裂解厂建成投厂,“十项建设”中提出建第三套轻油裂解厂及二甲苯分离厂,分别于1976年底、1980年1月完成。后又建成第四套轻油裂解厂,于1983年完成。这“十项建设”担任了台湾经济转型、脱胎换骨的重任,进口了大批优良机械与器材,训练出大批工程技术人员,建成了大量经济发展赖以实现的基础设施。
但台湾当局并不满足,1977年9月,又宣布进行“十二项建设”,预计投资总额2300亿新台币,约合60.5亿美元。在“十二项建设”中,交通建设五项:台湾环岛铁路网、东西横贯公路三条、台中港第二、三期工程、改善屏东地区交通、扩建屏东至鹅銮鼻道路。工业建设两项:扩建“中钢公司”、继续兴建核电二厂、三厂。农业建设三项:改善农田排水系统、修建台湾两海岸海堤及全省重要河堤工程、农业全面机械化之促进。社会文化建设两项:开发新市镇、广建国民住宅和建立县市文化中心。“十二项建设”既是“十项建设”的延伸,又注意到了农业与文化建设。到80年代初,“十二项建设”陆续完成。
从上述情况来看,蒋氏父子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主持台湾经济革新,确实取得了相当的成效。但我们也应该看到,台湾当局在制度建设上始终滞后于经济的高速发展,这就使得部分不法商人有机可乘,造成大量的资源浪费,并导致行政腐败。在这些要案中,最为典型的就是“十信弊案”。
弊案的产生,要从蔡万春、蔡万霖兄弟说起。蔡万霖是台湾苗栗县人,原先在新竹随其兄蔡万春以贩卖蔬菜为生,后来又贩过大米、酱油杂货。生意做得顺手,于是又四面出击,经营建材、塑胶、建筑、保险等行业。五六十年代台湾经济起飞,蔡万霖兄弟也迅速发家,并取得了台北第十信用合作社的管理权。1957年,蔡万春出任“十信”理事主席,首创一元开户和夜间营业的储蓄制度,宣布“只要存一元就可以当十信的客户”。“十信”的新式作风获得了民众的热烈响应。许多家庭主妇上街买菜时都要顺道前往“十信”开户,连蒋介石也亲自到“十信”开了一个户头,以鼓励“全民储蓄风潮”。“十信”因此迅速发展起来,除总社外有17家分社,拥有10万社员,吸储170亿新台币,成为台湾最大的信用合作社。
1961年,台湾开放民间保险业。台湾省籍名人林顶立因财力不足,求助于台北商界闻人张祥传,张祥传又求助于蔡氏兄弟,欲共办由林顶立为董事长的国泰保险公司。蔡万春答应了,他知道保险业是个肥缺,私下誓言“国泰”董事长由林顶立任终身职,他自己只任副董事长和总经理,蔡万霖为副总经理,其弟蔡万才为总干事。当时,台湾人寿保险业竞争异常激烈。但蔡氏兄弟自有一套办法,他们千方百计拉拢军政官员和民意代表,雇佣了大批退休官僚,“总战部中将副主任”肖政之、“陆军政治部中将主任”华心权等退役后都在蔡家帮忙。“国泰”名下的“来来香格里拉大饭店”更以贵宾卡遍送政要、军头、“立、监委员”和情报官员,持卡者可随时到饭店无偿享受豪华招待。由于官商勾结,“国泰”在台湾保险业中后来居上。70年代末,“国泰集团”已拥有近百家企业,资产超过25亿美元。1979年,蔡万春中风,蔡家一分为五。蔡万霖自创霖园企业招牌,并把“国泰”治理得井井有条,成为台湾首富。1972年,蔡万霖接任“十信”理事主席,慢慢将其变成了本家族的财务公司。
1979年7月,台湾“财政部”对“十信”进行全面突击检查,发现“十信”以造假账虚增存款、签发不实存款证明、透过人头集中放款给关系企业等违规不法事项。“财政部”对“十信”罚款150万元,并给予蔡万霖警告处分。蔡万霖即将“十信”传给蔡万春之子蔡辰洲。蔡辰洲为支撑“国塑”等亏损企业,更加变本加厉。“财政部”屡查屡禁不止,只得于1983年5月起联合有关部门,派六人小组进驻“辅导”。但蔡辰洲自恃是“立法委员”,又有蔡家“十三兄弟”护航,胆色愈壮,继续进行不良放款。1983年,“十信”放款额已累计达35亿新台币。1984年底,调查局将“十信”违章放款日趋严重的报告送呈蒋经国。蒋经国批示财经当局依法处理,“十信”弊案终于爆发,并牵及“国泰集团”。
1985年2月9日,“财政部长”陆润康宣布由合作金库接管“十信”,勒令“十信”暂停营业三天,理由是放款总额154亿,而存款总额只有151亿,已无力支付储户提款。11日,“十信”出现疯狂大挤兑,两天被提走60亿以上款项。为平息风暴,台湾合作金库决定接管“十信”,承诺保护存款人利益,无限制予“十信”资助。不幸的是,民众的金融恐慌一旦蔓延开来,无可遏止。短短几天内,号称台湾第二大企业的国泰信托公司被挤兑150亿新台币。同时,蔡辰洲的“国塑”及其名下企业也出现了严重退票现象。“经济部”接受“国泰信托”和“国塑”的申请,进行全面接管。“国塑”职工高达40亿新台币的存款随之血本无归。
风暴引起社会的连锁反应,台湾许多地方性金融机构和企业集团出现挤兑和退票风潮,债权人和其他苦主纷纷上街游行,报刊和民意代表强烈批评财经当局失职,要求追查责任。结果,各种暗藏的腐败纷纷浮出水面。据香港报纸披露,国民党“立法委员”向“十信”作“无适当担保借款”者,初步查明就有五人,其余牵涉入案的中下级官员更是不知其数。为向台民有个交代,台湾当局逮捕了蔡辰洲,“经济部长”徐立德、“财政部长”陆润康引咎辞职。“十信”风暴使民众对整个经济结构失去信心,进而对国民党的“全面革新”产生怀疑,这种情绪几乎伴随着蒋经国走完了人生的最后行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