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问她是什么道理。她也说不上来;她说她来到这里也不过一两年,这一家的古怪事又多,她也就不以为意了。
我自个儿也是昏昏沉沉,顾不到这些了。我拴上了门,往四下里张望,看床在哪儿。全部的家具只是一把椅子、一个衣柜、一个极大的橡木箱子,靠近箱顶,开了几个方洞,有些像驿车上的窗子。
我走近“窗”边,向里一望,原来这是一张别出心裁的老式床,设想得极其周到,这样,这一家人便没有每人独占一间屋子的必要了。实际上,它就是一间小小的密室。里边还有窗台,正好当一张桌子用呢。
我把嵌板的门往两旁推开,拿着烛火跨了进去,又把门两边拉拢;我觉得自己安全了,再不怕希克厉或是什么人把我找出来了。
我把烛火放在窗台上,看见窗台一角堆着几本发了霉的书,油漆过的窗台上划满了各种字样,而那许多大大小小的字样,翻来覆去无非是一个名字罢了——“卡瑟琳·欧肖”,有些地方变成了“卡瑟琳·希克厉”,后来又变为“卡瑟琳·林敦”了。
我没精打采,把头搁在窗子上,还在不断地念着那几个名字:卡瑟琳·欧肖——希克厉——林敦,直到我的眼皮合拢了;可是眼睛还不曾闭上五分钟,忽然,就像幽魂显灵似的,在黑暗中跳出了一个个亮晃晃的白色字母来〔1〕——一霎时空气里纠集了一大批的“卡瑟琳”。我惊跳起来,正想去赶散那些纠缠不清的名字时,我发觉蜡烛的芯子斜靠在一本旧书上了,叫书脊发出一股烤牛皮的气味来。
我剪了烛芯,加上头昏脑涨(我受了寒),老是想呕吐,就索性坐了起来,把那部烤坏了的书拖到膝盖上,打了开来。原来是一部瘦体字的《圣经》,发出一股好浓的霉味,扉页上有一行签署——“卡瑟琳·欧肖,她的书”,还有一个日期,那已是二三十年前的了。
我把书合上了,又拿起一本,再拿一本来,直到把书本都翻遍了。卡瑟琳的藏书是经过挑选的〔2〕,看那些书本儿磨损的情况,叫人想见当初是经常使用的了——虽然未必都是派的正用。几乎没有一章逃得了墨水笔所写的批语——至少,你还道它是批语呢——只要手民在书页上留下一块空白,那里就是墨水笔的用武之地。有些都是孤立的句子;另外一些却可以算得上一篇正式的日记呢——那些歪歪斜斜、还未成体的字迹分明出于一只小手。
在一张衬页上端(当初发现这张空白页时,恐怕真是如获至宝吧),有一个很出色的讽刺肖像,真叫我看得高兴——原来画的正是咱们的朋友约瑟夫呢,虽说粗糙,可是很有魄力。这一下叫我立刻对于那位素昧平生的卡瑟琳发生了兴趣,我就开始辨认她那很难认的褪了色的字迹。画底下的一段文字这样开始道:
有这样倒霉的礼拜天!
我但愿我那爸爸还会回来。谁要亨德莱做我们的家长!——他对待希克厉可凶哪——希和我就要反抗了——今天晚上我们俩跨出了开头的一步。
整天都是下着哗啦啦的大雨,我们不能上礼拜堂,所以约瑟夫就得在阁楼上召集会众。亨德莱和他的老婆在楼下烤火,好不舒服——他们说什么也不会去读一行《圣经》的,这个我敢担保——而希克厉,我,还有那个可怜的干农活的孩子,都得听他的吩咐,捧着祈祷书,给赶上了阁楼。我们坐在一袋粮食上,排成一排,又哼哼唧唧,又哆嗦,巴不得约瑟夫也打抖,那么他替自个儿着想,也会少给我们传一些道吧。完全是痴心妄想!礼拜足足做了三个钟头,可是哥哥一看见我们下楼来,居然还有脸嚷道:
“怎么,这么快就完啦?”
礼拜天的夜晚向来是允许我们玩儿的,只要我们不大吵大闹;现在,只要噗嗤笑一下,就可以把你送到壁角去受罚!
“你们忘了你们还有个家长呢,”那暴君说道,“谁第一个惹我发脾气,他就是活得不耐烦,不想活啦。我绝对不允许有一声吵闹,有一点儿不安分。嘿,孩子!是你吗?法兰茜丝,心肝儿,你走过来的时候给我扯他的头发,我听见他用指头打响榧子。”
法兰茜丝很卖力地扯了他的头发,于是走去坐在她丈夫身上。这两个倒像是一对吃奶的娃娃,整个钟点都只管在那里亲嘴、叽咕着——全是些愚蠢的废话,连我们都不好意思出口呢。